第一百零八章 夜郎自大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太阳还没出来,天空呈铅灰色,鸟儿在窗外叽叽杂杂的叫着,半开的窗户送来习习凉风,夜郎王多同俯爬在床上鼾睡。
王宫主管扣着门,处于半睡半醒状态的多同有些生气,苍迷着眼,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呆。身边的美妾用锦被半裹酥胸,茫然的问道:“大王,何事?”
“何事?我怎么知道何事!”多同烦燥的说了一句,冲门外的总管问道:“何事?”
“大王,城外来了一群乞丐!”主管道。
“乞丐?”多同好不容易有些清醒的脑子又开始糊涂起来。这几年,夜郎国内没有发生过叛乱,周边的几个小国也都不敢进犯,风调雨顺的好长时间都没所谓的乞丐。突然出现一群乞丐来,莫非哪个边远的县又出现饥荒。
愣了一会神,多同揉了揉还在苍迷着的眼睛,站起身在一堆衣服内寻找自己的王服,从里到外穿戴好后,突然发现外边的锦袍上有个小洞。
“过几天,等蜀国那边再运来货物,得着紧买几匹锦缎,不然我这个大王也太寒酸了!”多同嘟囔了一句,朝外走去,开了门一股凉爽的晨风扑面而来,整个精神为之一抖。苍迷着的眼睛不现苍迷,盯着总管,多了两分疑惑,道:“国内又现乞丐,看来是寡人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够,惹得上天又降灾祸,借此警示寡人。传令下去,明年百姓每年少交一升粮食,不,少交半升粮食的赋税,希望老天能收回对寡人的惩戒。”
“大王。这些乞丐着装奇形怪状,不似我夜郎国人,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总管道。
多同斜着眼看了总管一眼,那感觉就像一只要被狗抓住的老鼠斜看狗的神情,似乎是在说你他妈地又不是猫,多管什么闲事啊,既不是我国百姓,赶出去便是。干嘛打搅我睡觉!
看罢总管,多同低下脑袋又开始想。身为一国之君他总爱低着头琢磨事。
既然来的不是夜郎国的乞丐,是西边的从多小国还是东边突然冒出来的国家。反正跑不出这两个地方,总不至于是打天上掉下来的。东边是南越国,这他知道,前两天有个南越使者,翻越千山万岭前来向他借兵。他问南越在哪里。那个南越使者说在哪里哪里。他问南越跟哪国打仗,那个使者说跟哪国打仗。于是。他知道了,这天底下除了西边的十数个小国外,东边还有南越跟闽越两个稍微大点国家,领土,人口似乎能跟夜郎有一比,之所以自己以前不知道,是隔的山太多,隔地水太险。现在那两个国家开始打仗,南越怕自己不是闽越的对手,于是乎找他借兵来了。
于是。抱着好奇心。他又问,与夜郎比起来。南越与闽越哪个国比较大?
那个使者低着头,眼睛左转右转,扣着手指甲,一看就知道不知在动什么坏心思呢。过了一会,才道:“南越国比较大点,不过夜郎国也算是个大国,只不过比南越小了那么一点点。”
这个回答让多同很不满意,在南越使者未来之前,他根本不知道东边还有两个国家。在他地的眼中,夜郎就是整个世界地中心,西边那十数个小国根本不值得一提,不然它们为何年年争着抢着前来朝贡。倒是更西边的巴蜀两国有些意思,会做许多夜郎做不出来的东西,不远万里的顺江来到夜郎做些买卖。^^ ^^不过,这些人要么肥胖如猪,要么骨瘦如材,眼里边充满狡诈,虽然看起来似乎很富有,竟有超过夜郎之势,不过他相信,一旦两国开战,巴蜀根本不是夜郎的对手。就凭那些肥胖如猪,骨瘦如材地人,哪是夜郎精兵强将的对手。
多同想了一会,实在是想不出哪国来地乞丐,脑袋一抽一抽的疼,烦燥的甩了甩头,道:“开仓给他们些吃的,让他们哪里来回哪里去!”
“大王,只怕这仓开不得!”总管道。
“为何开不得,莫非他们来了十万八万人,你怕把仓里的粮食吃完了不成?”多同怪道。
“他们来的人虽没有十万八万,可也有一万左右,而且,”总管顿了顿,道:“而且臣已问过,他们不是来要饭的,而是大汉的使者,要求面见大王!”
“大汉?大汉在什么地方?”多同道,像是在问总管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臣不知道,不过他们带来了这个!”
总管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匹锦缎,多同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对方就站在自己地对面,刚才怎么没有看到他地背后还藏着一匹锦缎。锦缎的个头也不小,没有理由看不到地,是自己被鬼遮眼还是这家伙藏的太过隐密?
除了这个原因之外,多同没有办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敢相信自己面前竟摆放着一匹锦缎。刚刚,在他穿衣服的时候,还在埋怨巴蜀两国的人最近不来这里做生意了,使得自己没有锦缎制作一件新的王袍,如今却有一匹锦缎真真实实的出现在眼前。
多同以为自己在做梦,或者说虽然醒了但还苍迷着眼,出现了幻觉,伸手摸了摸。是一匹锦缎,手感十分的好,上边的刺绣跟真的一样,呼之欲出,比身上穿的质地不知好了多少倍。
在这匹锦缎面前,多同觉得自己身上穿的与乞丐穿的没什么区别,是那么的下贱龌龊,遭人鄙视,恨不得马上把身上的王袍脱下来,剪成片烧成灰,再把那匹锦缎抢到手中,命巧手的匠人赶制出一件王袍来,在今早的朝会上闪亮登场。然而,他不能,他是夜郎国的王,在下属面前得注意自己的身份。哪能伸手在下属手里边抢东西!
“就这么一件东西?”多同把眼向上翻了翻,露出眼内的白,高傲地道。
“还有这件东西!”总管又从背后拿出一件白狐狸皮做成的裘袍,那手工,那质地,那款式,就像天上仙人穿的,夜郎国的工匠根本无比做出来。让多同一见之下就忍不住想把东西抢在手中,披在身上试上一试。马上。他又发现,这件皮裘是女式的。如果送给王后,王后一定会乐疯了,以后再也不在女人的事人跟他闹腾,然而他却鄙夷的道:“大汉的使者,来我夜郎必有所求。可能跟南越一样是来求援地,就带来这两件东西?”
“这是他们为了让臣给大王通报一声。送给臣的两件小礼物,送给大王地礼物还在城外堆着呢。丝绸堆成一堆,锦缎堆成一堆,金银制品堆成一堆,皮货用品堆成一堆,如同几座小山,只等大王派人前去领取!”
多同狠狠的瞪了总管一眼,同时又有些怀疑那几座小山一样地东西并没有总管手中的好,暗思改日得马上把这个总管换了。手上拿着两件好东西不说赶快呈献,还说什么是大汉的使者送给他的。这样心中眼中都没有大王的人留着何用。
“怎么不早说。快把那个什么什么汉地使者给我请进来!”
“大汉的使者!不过,臣不敢请!”总管道。
“为何不敢请?”多同糊涂起来。糊涂起来地同时又想换总管这码子事来。上前这个部管。说起话老是不一气说完,让他琢磨究竟是什么意思,要这样的主管何用?
“他们有一万人!”
“我知道他们有一万人,你刚才已经说了,城外来了一万个乞丐吗?”多同欲来欲不耐烦起来,道。
“是一万个乞丐。可这一万个乞丐,穿的虽破破烂烂,手里却握着东西。”
“握着什么东西?”
“兵器!有弓,有矛,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兵器,所以臣不敢放他们入城,来请大王定夺!”总管抬头看了多同一眼,见多同惊讶的同时又有几分担心,接着道:“臣已分配都城兵马严密注视,一有风吹草动,先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好好,你办的不错,他们现在何处,领我前去看看!”多同揪起的心终于放下,在总管的带领之下,又叫上近千卫士,浩浩荡荡出了宫,顺着街道往南城门走。一路上,得讯的百姓也往南门涌,与多同的队伍碰上面便停下脚步,站在街道两旁垂手而立深深一躬,等到多同地队伍走得远了,方又往南门跑去。
到了南城门,上了城楼,往下看去,二里外地地方黑压压坐着一群面黄肌瘦的乞丐,人数大约在万人左右。这些人里三层外三层围成一个圈,圈里边有总管所说地几堆东西,就是距离有些远,看不清那些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
“大汉这个国家究竟在什么地方?”多同突然问道。
“这个问题臣也问过他们了,那个当事的,自称中郎将的,说藏柯江以北全是大汉的地界!”总管道。
“藏柯江北边不是全是悬崖峭壁们,哪来的国家?”
“大王忘了,极西的巴国蜀国就在藏柯江以北,而且他们所带来的东西,与巴蜀商人带来的东西极为相似,所以臣想……”
“哦,以前那些商人,来咱们这个地方,自称巴人蜀人的,我还以为他们的国家叫巴国或者蜀国,却原来叫大汉!”多同自以为聪明的道,看着两里外的那群人都极其安静的或坐或躺,似乎没有敌意。而且中间那几堆堆成山的货物也着实诱人,道:“你见过他们了?”
“他们夜半三更来的,当时臣不敢惊动大王,擅自出城去见了他们。”
“从他们来到夜朗直到现在,就一直停在那里一动也没动过?”多同道。
“没有动过!”
“不像是有什么敌意,这样吧,你去把他们请入城来!”
“是!”总管领了令,正要下楼去请,多同又道:“慢!”
那些兵卒,虽然一个个面黄饥瘦。^^^^衣不蔽体,可手中的家伙闪着寒光,都是能取人性命的兵器。多同迟疑了一下,道:“进城的人数不可超过十人,至于那些兵卒吗,先让他们留在城外,严密监视。咱夜郎是上邦,瞧他们一个个饿得连站都站不起来。不能让人在咱的地界上饿死,派上送些饭去!”
“遵命!”总管道。却不直接下楼直奔那群衣不蔽体的人去,又在城楼上停了一下。道:“俗话说,狼无伤虎意,虎有吃狼心,我们不得不防。大王仁慈,不忍他们饿死。不过送地饭不能送干饭,送些稀汤寡水的也就罢了。让他们半饥不饱的,就算有什么歹意也使不出来!”
“嗯!此话有理,就这么办吧!”这时,多同又觉得让面前这人当主管还是有些好处的,点了点头。
徐胜利是夜半三更到了夜郎国国都下,一路上翻山越岭几乎没有见到过人,一连走了二十二天。还好,只是多走了两天,要是再多上两日,只怕因饥饿而死的兵卒不在少数。
借着半圆的月儿观看。夜郎国的都城就像大汉境内的一个比较大点地县。城墙修得也不甚高,比大汉中原的小县还矮了两丈。从城地规模上来看。城中住上十万人应该不成问题。再由都城推而广之,一个夜郎国养个二三十万兵马应该不成问题,难怪西边的那些小国都要给夜郎进贡。
夜郎自大这个词语徐胜利是知道地,一个自大的国度通常目中无人,一个目中无人的人你求他办点事情通常很难。所以,徐胜利并没打算从夜郎国借二三十万兵马,这些说词都是骗刘安所说的谎言,来夜郎徐胜利另有目地,而且这一目地一直没有改变。
拿下了夜郎,就等于把夜郎至巴蜀的所有百越小国全都拿下了。拿下了夜郎,就可逼得南越、闽越归降。拿下了夜郎,等于把整个百越拿下。所以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何才能迅速地拿下夜郎,迅速的结速百越之行。
最快地办法就是最直接的办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干掉现在的夜郎国王,然后扶持一个傀儡。不过,这在徐胜利心里是万不得已之时才用的狠招,他要先看看,夜郎国王是不是真像成语里边说的,狂妄自大,不肯归顺大汉。
三更半夜,前来问询,自称是宫廷总管的那个家伙倒是看着有些顺眼。如果真的不行,到时就扶持他当一个傀儡,此人既然身为宫廷的主管,在夜郎国的威望自然是不低地。
徐胜利想睡,可是肚子里咕咕直叫,痛如刀纠,怎么也睡不着,躺在地上看天上地小星星直眨巴眼睛。月儿慢慢往西移,他便闭上眼睛试图睡着,满脑子里想的全是如何尽快拿下夜郎,精神昂奋还是睡不着,睁开眼继续看小星星眨巴眼睛。一会闭眼一会睁眼,时间慢慢走着,眨巴眼地小星星越来越少,天终于亮了。
远远的,可以看到城楼上昨夜来的那人正对一个胖子对这边指指点点,徐胜利心想,这个胖子一定便是夜郎国的国王了。过了一会,那个总管从城楼上下来,城门支开一道缝,主管一人提着裤子朝这边而来。
徐胜利叫刘一手把那些躺在地上的人都叫起来,不要丢了大汉国威,等到总管过来,向前迎了两步,拱了拱手,笑道:“老兄终于来了!怎样,夜郎国的国王肯见我吗?”
“费尽了口舌!真的,不骗你,我是费尽了口舌才算说服大王,肯见你们一面!”总管激动的道,就差指着天发誓了。他的脸对着徐胜利,眼睛却直往堆得跟山一样高的货物上瞟,收都收不回来。

“这是一个贪财的人,一个贪财的人通常怕死,怕死就很好对付!”徐胜利心中暗道,明白总管的意思,叫刘一手又拿两件物件,送给他。总管摇了摇头,眼睛仍盯着堆得如山高的货物,不过停留在金银制品那堆东西上。
徐胜利笑了笑,让刘一手把手中的两件物件放回,又在金银那堆里挑了两件拿来。这时,总管乐呵呵的接了,将两件物件塞入袖里。道:“不过,我们大王有个条件,只许十个人入城!”
“为什么?”刘一手不满的问道。
“城中只有两万禁卫兵马,将心比心的,你们若为我家大王,放心让一万别国兵马入城吗?”总管说完,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马上又补充道:“左近还有我国六七万人马!如果需要。半个月内可调来三十万人马,你们千万别有非份之想!”
徐胜利觉得这个总管不仅贪财、怕死。而且还很愚蠢,竟把城中有多少兵力。城外有多少兵力,一古脑地全讲了出来。一个贪财怕死又愚蠢的人,那将更加容易控制。于是给刘一手使了一个眼色,让刘一手挑十名勇士,连带上赵燕一行十三人朝夜郎国都走去。
“我家大王说了。只能带十个人去!”总管表示出自己的不满。其实十个人与十三个人又有什么区别,不就是多出来两个来。就是再多出来二十个在夜郎国都也兴不起风作不起浪来。他只是表示了一下自己的不满,表明一下态度,复述一下多同的命令。
“多出的两个人,一个是我的女仆,一个是我的男仆。到了国都里,我并非去了便走,而要呆上几天,自己地仆人使着顺手,还望多担待些!”徐胜利道,抬头看了看天。一行大雁正巧飞过。一会组成个一字,一会组成个人字。想让这个总管帮忙给兵卒们搞些吃的,低下头时看到城门里出来一队人,推着车,车上装着桶,桶里不时溅出些粥汁,也就不再说什么。
拿人地手软,吃人的嘴软,这是一条亘古不变地真理。总管不再强调非得十个人,嘴上嘟嘟囔囔的嗦起来:“我家大王说十人,你却去了十三人,这事让我挺为难的。十三人就十三人吧,谁让咱们是朋友呢,我家大王又是个好说话的人,你瞧,这不就给你们的人马送吃地来了吗?”
在总管的嗦声中,徐胜利进了城,先看守城兵马地装备。夜郎国兵马的弓是那种最原始的弓,就是用竹片直接绑根弦做成的弓,而箭矢制作的也非常简陋,与匈奴人的相比都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更别说与大汉的比了。有的箭甚至没有金属制的箭簇,只是把头削的极尖,靠木头来躲杀敌人。至于兵卒们地盔甲,全是用腾条编成,又在油里浸泡几次,质地还算坚硬,能挡得了矛刺刀砍,不过却让徐胜利想起诸葛亮地火烧腾甲兵来。
夜郎中,没有戟戈之类制作比较复杂的兵器,最少徐胜利在城门口地兵卒身上没有发现,有的只是矛。而且矛头不是全金属的,而是在外边包了一层铁皮。
城墙是用土做的,外边包了一层青砖,进了城,才发现里边的房子几乎全都是用木头加竹子建成,下边中空,养着猪羊等家畜,只有中等或者富贵人家才用竹篱笆圈出一个院落,里边有三两间石头或者砖砌成的房子。
路面不宽,大约四五丈的样子,上边走着行人,穿的衣物有的是用麻织就,有的是用草编成,甚至有的是用树皮砸巴砸巴制成。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穿鞋,偶尔见几个穿鞋的,必定是大富之家,因为他们身上穿着巴蜀产的锦缎。
城门口停着十来头大象,每个象上搭了个凉棚,在多同的再三邀请之下,徐胜利爬了上去,与多同同乘一只象。等象立起身,与地面之间的距离远了,徐胜利才敢深深吸了一口气。在地上的时候他简直不敢多吸一口气,那股猪屎、鸡屎、加羊屎的味道实在让人无法呼吸。
前边是一队兵马开道,后边是一队兵马护位,一行人骑在象背上缓缓朝王宫的位置而去。徐胜利本来的心情不错,毕竟是第一次骑在象背上,觉得新奇又好玩,观察着周围的一切。例如路上行人的穿着,走路的姿态,房屋的建筑风格,女孩子的美丽风流,这就好比两千年后去非洲旅行,深切体验着异国风情,以及把心中隐藏很深又不自觉的优越感展露无疑,可是旁边多同的喋喋不休,让徐胜利比吞了一只苍蝇还难受。
“你们大汉有鸡吗?吃鸡肉吗。吃鸡蛋吗?”
“有鸡!也吃鸡肉,吃鸡蛋,就和你们夜郎国的百姓一样。”
“你们大汉的百姓家里养猪吗?普通地百姓一年能吃上几次猪肉?我们这里的百姓逢年过节的时候家家都吃猪肉,可热闹了,你来的太不是时候,要是迟来两月便到了我们的年,百姓们唱啊,跳啊……”
“我们大汉跟你们一样。百姓们也养猪,逢年过节的也吃猪肉。平时市场里也有猪肉,有钱的便买来吃。天天跟过年一样。”
“你们大汉有这样平整而宽阔的路吗?你瞧,这路多宽,可并行过四辆牛车……”
开始地时候,徐胜利还问一句答一句,心里明白这是多同好奇。不知道大汉什么样,想从问的问题中对大汉有个了解。打个比方。就好像徐胜利对刘彻说,在遥远地西方有个城市,叫罗马城,繁华的就跟长安一样。有个国家,叫罗马,与大汉一样伟大,一样四处征战扩展国土,让周围地国家臣服。
如果刘彻听完后不认为他在胡说八道,相信了他的话,一定也会像多同一样对这个叫罗马的国家异常好奇。问东问西的。这只是人的好奇心使然。每个人都是如此,没有什么大不了地。也说不上自大。
可是,徐胜利不喜欢多同的问话方式。多同直问倒也罢了,比方直接了当地问大汉在什么地方,有多少领士,风土人情都是什么。徐胜利一定会有一说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尽量的使多同对大汉有个大概的了解。
但,多同的问话方式是质疑式的,一点不直接了当,把自己当做了世界的中心,以为他有的东西别人不见得有,哪怕是最普通的东西。
问的问题太可笑,而且让你哭笑不得,这种感觉很不好,让人不想回答,只是在必要的时候冷冷哼一声。然而,多同并没从徐胜利地冷淡中察觉出对方对自己所提出地问题不感兴趣,自顾自的讲起来。什么周边诸国臣服啊,什么他地王宫有多大,什么都城里的百姓有多少,什么他的军队战斗力有多强。
每问一个问题,而徐胜利就如又吞了一只苍蝇,更加的恶心难受。可这还没完,往往多同还会再追问一句。比如,他说这座城里的百姓有近七万,说完就追问一句,大汉的都城里百姓有多少?徐胜利不做回答,只是冷哼一声。多同却把这声冷哼理解成大汉都城人口太少,对方不好意思回答,于是接着追问:“没有七万总有五万吧!五万也没有?五万也没有,总有一万吧!”
徐胜利只是冷哼,直到对方再换一个问题,接着冷哼。
再让人不想听的问题,总会碰到一个让人高兴的问题。这就好比,错了一万次,总有对的一次。偶尔,多同也会讲出一些让徐胜利高兴的问题,比方讲起身上的王袍,他会道:“你们大汉的人手巧,能制出这么好的锦缎,你看这上边的花花草草就像真的一样,引得蝴蝶都时常停在上边。”正当徐胜利眉开眼笑的准备开口说话,谁料对方马上来了个转折,又道:“可是,手巧有什么用,不能打仗顶个屁用。那些来夜郎国的商人,不是体胖如猪行走不便,就是体瘦如材弱不经风,就说你带来的那一万兵马吧,一个个连衣服都破破烂烂的,武器都拿不动,你说要这么巧的手有什么用!”
一句话又把徐胜利打得一言不发,继续的冷哼不停。眼瞅着到了王宫,看着被多同描绘的天上有地上无的王宫连大汉最穷县的县衙都不如,徐胜利暗暗把头摇了摇,忍不住轻叹一声:“夜郎自大!”
“你说什么?”多同问了一句,见徐胜利又是冷哼一声,笑道:“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使者一路无语是饿的没力气说话。别急,我马上请你吃饭,请你吃大餐!”
徐胜利十分期待多同口中的大餐,自从领了一万兵马之后,他就学着李广的样子,凡事与兵卒同某共苦。兵卒没吃饭,他绝对不吃饭。兵卒没喝水,他绝对不喝水!所以。也是饿了两天的人了,眼冒金星,饥肠漉漉,浑身无力,直想马上填饱肚子。
徐胜利期待的同时,刘一手,赵燕以及那十个死士也非常的期待。入了王宫,徐胜利落座多同那桌。此桌上除了徐胜利与多同外,还有见过地总管以及几位所谓的大臣。赵燕他们十几个人则挤了一桌。
菜上三味,或者说菜上了三大桶。一桶淹制的泡菜。里边五颜六色的,也不知都有些什么。一桶水煮鱼,上边漂着厚厚的一层红辣子。一桶腊肠,颜色有些发黑。
“请!”多同好客的道。
“没了!”徐胜利异常失望的忍不住问道,无法想象这就多同所谓的大餐。
“怎么。徐……”总管在旁边提醒了一句,多同接着道:“徐中郎将不满意这些饭菜?”
“满意。满意!”两天没吃饭,只怕自己表示不满意,对方一生气之下把菜又撤了回去。旁边还放着一桶白饭,徐胜利拿着木勺给自己添了一碗白饭,就着菜吃了起来。也不知是饿得太久还是这些菜地味道着实不错,徐胜利尝了尝腊肠,味道很好,尝了尝泡菜,味道很好,尝了尝水煮鱼。味道也很好。唯一的不好之处是这三样菜都太辣。让他这个土生土长地北方人还真受不了这股子辣,一连添了七碗白饭。吃得满头大汗才把碗撂下,舒服的打了个饱嗝。往旁边一看,刘一手等人一个个也是吃得满头大汗,只有赵燕这个在南越住得久了地人能受得了饭菜的辣,没有出汗。
偏远地区的人都是比较好客的,看对方对自己招待的满意程度主要是看吃地多少,见徐胜利一连吃了八碗,多同异常满足的笑了笑,道:“如何,比之大汉,还是夜郎地饭菜比较喷香可口吧!”
徐胜利又如吃了一只苍蝇,差一点把才吃到肚子里的东西全给吐出来,吐一桌子,吐一地,吐多同一脸。强忍着把泛起的恶心劲厌下,徐胜利不再装聋做哑,不再冷哼,吃饭了饭也有力气跟对方叫板,道:“各有各的好处,等哪天大王去了长安,我请大王吃一顿真正的大餐。”
“长安是什么地方?”多同问道。
“长安就是大汉的都城,是皇帝住的地方!就好像这里,大王住在这里,这里就叫夜郎的都城!”徐胜利解释了一句。
“皇帝是什么东西?”多同又问道。
徐胜利实在没有想到多同连皇帝是什么都不知道,真是井底之蛙,鼠目寸过。回过头来一想,多同不知道也情有可原,皇帝这个词还不是秦始皇灭了六国之后才造的,以前不都大王大王的叫着。吃饱了饭,他也有耐心给对方讲解,道:“皇帝就是管理国家地人,就跟大王一样。”
“哦,原来如此,那就叫大王不得了,干么用这么怪地一个名字?”多同道,正要再说些什么,那边刘一手又盛了一碗饭,眼看没什么菜了,舀了勺红艳艳的鱼汤,三口两口往嘴里一送,大叫一声:“辣,真他妈地辣。水,水在哪里!”
“这那算辣啊!”总管笑道:“我们这里还产一种辣椒,叫一滴辣十年。一滴辣十年知道什么意思吗?就是,只要吃上一滴,十年你都感觉嘴里辣!这话当然有些夸张,不过那种辣椒是真辣而不是假辣,没钱的人家,买不起普通的辣椒,就到悬崖之颠,冒生命之险摘上一只,做饭的时候往菜里沾一下,那滋味也够辣的了,跟放了一把普通线辣子一样。”
“徐……”在总管的再次提示下,多同才想起中郎将这个拗口的名字,道:“你不是说有话要跟我说吗?现在饭也吃了,故事也讲完了,有什么事可以讲了!”
徐胜利还在想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总管所说的一滴辣十年,听到多同询问,正色道:“我来是让夜郎归附大汉,称臣纳贡的!”
片刻之间,屋里边静的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见。多同以为自己听错了,总管以及几位大臣也以为自己听错了。而大叫大吵的刘一手不再叫了,赵燕也不再对着刘一手咯咯的笑了,是因为从始自终,徐胜利一直对他们说,来夜郎是为了借兵的,此时徐胜利突然当着多同的面,对多同说他来是让夜郎归附大汉,称臣纳贡的,刘一手当即闭了嘴,小心戒备接下来可能发生的冲突。而赵燕却有些伤心,暗道:“他一直在骗我,说什么来夜郎是为了搬救兵,原来是为了占领夜郎,那南越怎么办?”
心中喃喃了十多遍,又想通了其中的关键,猛然醒悟夜郎若归大汉,兵马自然也归了大汉,到时还不是徐胜利的一句话,不由的又抿嘴一笑。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