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凡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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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从不停顿的一个瞬间,世界再大,也只要求一点,我再好不过你一个指尖......
——from谢霆锋《香水》(《世纪预言》)
杜睿添在市中心将我放下来,道了别,又叮嘱我不可玩得太疯,才将车子驶走。顺着路口过去,再向前走三条街,就是逐日集团的总部,一幢银灰色的办公大楼,逆光中有几分肃穆,亦有几分冷硬。像个线条粗犷的男子,让人无从亲近。
集团即帮派,帮派即集团。我嘴角翘起,暗自想着。而杜睿添,无论之于帮派还是之于集团,在这个时候,都是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街上转了两圈,离我和唐糖约定的时间还早。路两旁专卖店的音响音量一家赛过一家,叫得天响。穿过人流,逃难似的钻进卓展。并没有特别想买的东西。于是一路东看看,西瞧瞧,借着windowshopping打发时间。
直到一个笑容可掬的柜台小姐迎了上来,礼貌的问,“小姐,选香水么?”我才惊觉自己正站在CD专柜前,手里抓着一瓶香水发呆。“紫毒是最能体现女性妩媚特质的香水之一,如果想要表现成熟性感的特质,紫毒是最好的选择。”她停顿下观察我的反应。“既然有兴趣,您可以试用一下。”说着,她热情的抬起我的手腕,撒了一些上去。然而不必凑近去闻,那浓烈的香味已使我忍不住侧过头,退后一步——这个味道,似乎在哪里闻过。
见我皱眉,柜台小姐先是一愣,随即拿起另一款香水,说:“紫毒的香氛有些浓郁,不习惯的话,您可以试试白毒,白毒比紫毒清淡,或者水之欢,Addict2也不错。和您的气质都很搭。”她恢复了专业的热情,卖力的推荐着。
“不用了。”我摆摆手,“就这瓶好了。”
于是,在柜台小姐惊异的目光中,我快速的完成开票交款走人的全过程。直到微冷的雨滴打在身上,才低头看看手中提着的装香水的袋子,深吸口气——
紫毒?
我究竟在做什么?
莫可奈何的笑笑。短信铃音适时地响起,免去了我的自寻烦恼。
是唐糖。
她发信息过来说已经在满庭芳订了位子,让我快点过去,不要让大家久等。
大家?
心里涌过片刻的迟疑。
然而又想,至多不过是李大钟和平素几个跟唐糖还算要好的女生。便不疑有他。于是当我推开包厢门,看清里面居然坐了十数号人,心中的别扭可想而知。
不理我沉的像铁板一样的臭脸,唐糖恶狼一样扑过来,抓住我捶了两拳,“你个坏人,生病了都不告诉一声!我居然还是从导员那里知道消息!真想去医院补你两刀!”说着又一把将我抱住,又是哭又是笑的。“我都担心死了!”
看着她的样子,我脸上再也挂不住,只得轻轻拍拍她的肩膀,说,“告诉你干什么,除了哭还是哭,明明没有多大事,被你这么一哭,别人会以为我得了不治之症。”
被我这么一说,她马上破涕为笑。
大小姐心里一向不装事,才一个转身,就笑呵呵抱着我一只胳膊,拉我入席。她的声音依旧像沁了整罐的玫瑰花蜜,带着娇憨,“英语老师也忒能压堂!足足压了二十分钟才放我们走。完全不考虑我们被拘禁了五天半的心情。真是的,没有同情心,要不还能早点出来……咦?这是什么?”她兴奋地接过我手上提着的袋子。“礼物?哇!香水!怎么是紫毒呢——”她的脸又垮下来,“只有上了年纪的大婶才用紫毒!我这么青春年少,还用不上这么骚包的味道!”边说着,将袋子挂回我手里,毫不在乎我是否变了脸色。
这时,桌对面一个女孩慢声细语地道,“紫毒么?我一发小就特喜欢紫毒。她说成熟的男人都喜欢紫毒的味道,特妖异,特性感!鸦片香水也很好,跟紫毒有异曲同工的妙处!”
听了这话,我微微发怔。眯着眼睛看过去,说话的正是阳心蕊。她在此,自然少不了凌柯也要在。不动声色的打量一圈,果然,那位爷正悠闲的靠在椅背上,嘴角带着坏笑,不知在动什么念头。
“呵!是成熟的男人?还是已婚的成熟老男人?”唐糖出其不意地说道。
阳心蕊脸上立时泛起一片铁青,胸口急速的起伏着,好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谁都知道阳美女老少通吃,生冷不忌。历任男友中多的是已婚的成熟“老”男人。这本来不是秘密,但偏偏被唐糖这样给当众揭出来,又是当着现任男友的面,脸上当然不好看。
一时间两个人你盯着我,我盯着你,全然不顾淑女该有的矜持温和,双双摆出一付吃人母老虎的架势。
其余人等,包括唐糖的一号护花使者李大钟,皆抱有冤有头,债有主,只看热闹,宁死不当炮灰的自觉。自顾自谈笑风生,企图以漠视淡化二人的冲突。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五分钟,两人继续大眼瞪小眼,场面亦趋尴尬。
我心里没来由的一阵烦躁,反手拉唐糖坐下。那边凌柯也拍拍阳心蕊的手背,虽然仍有不满,阳心蕊还是勉强挤出笑容,委委屈屈靠在凌柯肩上,两人小声不知嘀咕些什么。
饭吃到差不多,我注意到右手边坐着的正是上次见过的竹竿男。不知是灯光的关系还是用了什么灵丹妙药,他满脸的弹坑看上平坦了许多,不像上次那样面目可憎。
许是发觉我暗中打量的目光,他半侧过身体,行了标准的绅士礼,连珠炮似地道,“佳人打量小生半天了,小生想着如果不先行自我介绍,岂不辜负了佳人一片美意。小生名叫夏天,夏天的夏,夏天的天。英文名字叫Summer。不过——”他在我惊异的目光中翘起兰花指掩嘴轻笑起来,“大家都喜欢叫我不色——哎呦!”
一记爆栗敲在他头上,唐糖揪住他一边耳朵,叫骂道:“不色?就你还不色?你个死色鬼活的不耐烦了吧?谁的主意都敢打!”
不色一边龇牙咧嘴一边继续贫嘴,说什么佳人在旁,总要给他点面子云云。
经过这番笑闹,气氛总算恢复正常。
我对这类插科打诨并没多大的兴致,左右无人注意,起身去了洗手间。两手放在烘干机下烘了好久,久到身后有人不耐烦的轻咳出声,方才回过神来,侧身给来人让出位置,一转头,才发现是凌柯。
他随意的半靠在墙壁上,双手环胸,有一搭没一搭地拍着胳膊,他的目光停在我脸上,深远而若有所思。
我挺直了脊背,目不斜视的走过去。经过他身边时,他拉住我,说,“你真的没有礼貌。见到同学也不打个招呼么?”

“你好。”我漠然的道,并不曾转头看他。
“正眼都不瞧一下,叶蓂子同学,这就是你的礼貌吗?”
我转过身,面对他,“你好!”
“这样可以了吗?”他的表情带着戏谑,让我忍不住道。
他微微一笑,颊上的酒窝若隐若现。“你的电话借用一下。”他出奇不意的说。
“什么?”我蹙眉。
看到我的反应,他的笑意更深,“我说——”他笑。洁白的牙齿映着左耳钻石耳钉发出的光泽,让我有些眩晕。“你的电话借我用一下,我的忘**来了,有个紧急的电话要打,不能让……。知道!”他指指包厢的方向,鬼鬼祟祟的看我。
心想许是跟他的莺莺燕燕有关,害怕给阳心蕊知道不好交代。虽然有些狐疑,还是将手机递给他。
他利落的按下号码,未几,青花瓷的旋律自他身上响起。
“你的电话不是带在身上么?”我有些不悦。
他笑着继续按了几个键,然后将电话还给我,说,“我的号码已经给你存起来了。有空常联系吧。”
“你什么意思?”我更加不悦。
然而他只是不知所谓的耸耸肩,两手一拍做了个没什么的动作,大摇大摆的走了回去……
吃过饭,有人提议去唱歌。
唐糖早已学会将我当作隐形人处理,自动忽略,也从不征求我的意见。决议一通过,拉起我就走。李大钟心知我厌生,却拿唐糖无法,只好朝我耸耸肩,无奈的微笑表示同情。
冷冷清清病了这一场,我也很久没有见过这么多人,心里对这种热闹温馨的场面还是很欢喜的,于是象征性地挣扎了下,便由着被唐糖拉了来。
说是喜欢热闹的场面,到底也只是喜欢看别人热闹而已。
我安安静静的坐在沙发一角,听着大家唱歌,说笑话,偶尔也跟着笑。只是这样,已经觉得很开心。
在场的这些人,有本来就认识的,比如唐糖,李大钟。也有叫得出,叫不出名字的;还有刚刚才算认识的。比如不色。
这个不色,其实是个很有趣的家伙。自打进了KTV,他就以麦霸的姿态霸占了所有曲目。
不管是谁点的歌,会唱的不会唱的,都要跟着吼两嗓:会唱的就跟着唱,不会唱就用哼的,连蒙带编,逗得大家笑声连连。有时飚到破音,唱到走调,他也不觉羞赧,滑稽的吐吐舌头,双手抱拳向大家作揖,“失礼了,失礼了。”
本来我对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上次酒吧里占女生便宜的痞子样,这次再见,居然有了一些改观。
中间也有人将点歌器递给我,都给我笑着拒绝了。在场的大多知道我平时冷淡惯了,也不以为意,只是一来二去,便也没有人再来问。
这时有人起哄,“凌柯,来一个!”
开始只是一两个,后来所有人都跟着叫,“凌柯,来一个!凌柯,来一个!”
我没有听过他唱歌,自然也不知道他的歌声如何,看大家哄的起劲,心里也有些好奇,于是也扭过头看他,只见他慵懒的由阳心蕊颈间抬起头,漫不经心的拨弄着耳上冰蓝的钻石耳饰,一只手亲昵地揽在阳心蕊腰间,大力在她颊上亲一记,无不轻佻地说,“本少爷的天籁之音只唱给心爱的美人听,唱给你们这些凡夫俗子?糟蹋了!想听聆听本少爷歌喉?也行!各位美人排队让本少爷香一个……”
他的一番言论在满天飞过的瓜果皮屑中宣告终结。
大家的注意力很快又被仅有的两只麦克风吸引过去。一群人,就这样没品没形象的为这两只麦,恨不得大打出手……
许是我的错觉。幽暗的灯光下,总觉得凌柯的目光,像他冰蓝的耳饰一般,悄无声息的穿透阳心蕊乌黑的长发,暗自透出妖异莫测的光芒。
又过了一会儿,李大钟见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状似无聊,便挨着我坐下来,眼角余光瞄着站在唱机前唱到完全自我陶醉的唐糖,有一搭没一搭和我闲聊起来。
李大钟这人,为人不错,会照顾人,又很有绅士风度;但是因为过于有绅士风度,有时就会变得很啰嗦,一句“这么吵会不会觉得心烦”就说了不下五遍。若不是跟他相熟已久,对他的啰嗦早已领教,有了一定的免疫力。恐怕我早已不厌其烦。
然而捱到九点,我心中去意立起,便再坐不住。借口大病初愈身体不适,跟大家到了别,一个人走了出来。
外面雨势正大,也许会下一整夜也不一定。正暗想着,李大钟从里面追了出来。
“雨这么大,我送你回去吧!”说着,他撑开伞,率先跑进雨里,替我拉开出租车门。
“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我摇头,笑笑。“你赶快进去吧。不怕唐糖被别人给迷了去?”
“啊?”他有些傻眼。继而发觉被我消遣了,脸上羞得通红,结结巴巴的道,“那…。。你…。。小心点…。。到家了……。给我们来个电话。”略想想,他补充道,“发短信也行。”
含笑向他道了再见,车子在淅淅沥沥的夜雨中无声的前行。才驶出不一会儿,收到一条短信。
是凌柯。
“叶同学,你的修养实在有待加强。道别这种基本的礼貌都不会么?”
无聊。
暗骂一句,把短信删除后随手将手机关了。
一路驶到公寓楼下,才想起早上出门时钥匙和雨伞一道放在梳妆台上忘了拿出来。
疲惫的揉揉太阳**,跟司机说了别墅的地址。也许真的是大病初愈的关系,身心都充满了无力感,只想快快的回到家里,洗个热水澡,舒舒服服的躺下,睡觉。
出租车司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人有些谨慎,两手紧握着方向盘,不时地由后视镜里反复打量我。车子快驶到别墅门口时,他终于忍不住问,“姑娘,这大雨天的,又这么晚了,你一个人跑到郊区干什么去啊?”
我笑笑,说,“回家。”
付了车资,让他在大门口停下来。
今夜的雨下得格外的大。
只是从大门口走到关公像这一段距离,全身上下就被淋透了。正想着要好好泡个热水澡,眼角瞥到一楼书房的灯亮着。
难道——
父亲回来了?
我心头一热,眼睛也跟着热起来。
随手抹了脸上的水珠,心已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还来不及做任何的心理建设,脚下已经自顾自地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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