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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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阿秀很欣喜的跑来跟他说,她打听京城有位大官将会路过凤州城,与他同行的还有一位宫廷御医,人称“赛潘安”孟胜君,他是有名的外伤圣手,经常随军出征。阿秀想去求他来为许明治疗腿伤。而且,他既然是随军的御医,也许还可以向他打听阿鹏的消息,毕竟他已经走了半年多却一点消息也没有。
阿秀出门前,许明向她保证他会好好的等她回来,她把一天的茶饭都放在了他床边的桌子上。现在她给他准备的食具都是木制的,看来她是真的不信任他了。她走了后,许明心浮气躁,怎么也静不下心来:“她那么的兴奋,是为了我的腿呢,还是因为终于可以得到阿鹏的消息?”
阿秀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一见许明,她便强笑道:“孟大夫是个很好的人,他答应来看看你的腿,而且我送去的一千两银子他也没有收,说你是前线义士的亲属,他理应关照。而且••••••他知道阿鹏,说阿鹏现在已经是升了副将,可是,他也不明白为什么阿鹏一直没捎书信回家,让家里人••••••空自忧心。”
看她那么的伤心难过,许明心里涌起了一股我自己也不明白的怒意,他一把就推翻了床边的小桌,把阿秀吓了一跳。她看他无理取闹,也不理他。毕竟赶了一天的路,她好象累了。他们相处以来第一次,她给他了脸色看,她冷冷地道:“有什么事叫我,我累了。”说完她就放下了布帘,自顾自的睡觉去了。
半夜里许明故意喊了她好几趟,让她给他端茶递水,或者是递拐杖,去屋外解决五谷轮回的问题,看她觉得辛苦,他才开心。
第二天,那位孟大夫果然如约前来,与他一起来的还有阿秀说的那位朝廷大员刘峰御史。孟胜君人称“赛潘安”,相貌真如天人一般,一眼看去,许明还以为他是女子,但是他谈吐举止没有一丝女儿气,倒叫人不敢轻视。刘峰是个很温文的年轻人,光是眼睛看是绝对想不到他就是当朝的铁血御史,连皇亲国戚看了他都要礼让三分。
孟大夫很细致的看了许明的腿,并为他做了针灸,针扎进去某个**道的时候,他感到了一阵钻心刺骨的痛,但是心里却很欣喜:“我的腿有感觉了!”孟胜君说许明的腿外伤早已经痊愈。
可是他的腿为什么到现在还站不起来呢?他记得受伤的时候他是摔下了马,然后就人事不省,后来听大夫说,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加上长期的卧床,肌肉有萎缩现象,多半不能走路了。他那时心如槁木,只求速死。有没有腿对他也没有什么分别。”
可是现在他却在想,如果还能站起来的话,就象阿秀说的,也许他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孟大夫摇了摇头:“你这样的情况很特别,按道理说你早就应该可以站起来了的,为什么会这样呢?”他深深的看了许明一眼:“除非••••••除非是你自己不想站起来。你想让自己一辈子残疾!算是对你自己的惩罚!”
许明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有一双有魔力的眼睛,当他直勾勾的看着自己时,他仿佛有种被他看到心里去的狼狈。
许明怒道:“你胡说!难道我会愿意象条死鱼一样,天天躺在床上?都说你医术高明,我看也不过徒有虚名罢了,我现在想站起来都想疯了,你若真有本事就让我现在站起来啊!多少银子我都愿意给你。”
孟胜君看他如此无理,却并没有生气,只是开了一张方子,喊阿秀进来嘱咐了一番,要她按方子给我吃药,并做每日腿部按摩。
孟胜君向他告辞:“许兄你自己保重,小弟技艺微薄,确实不能医好你的腿。但是尽一尽人事,或许会有天意。你还是努力配合阿秀姑娘的治疗吧,我明天会教她一套针灸之法,有助于你的腿血液流通,肌肉复健。”
许明冷冷道:“不必费心了,你不是说我的腿已经没事了吗?那还要做什么治疗?”
刘峰一直没做声,现在也终于忍不住了:“你也太不识好歹了。胜君,我们走。”
阿秀见刘大人生气,很是过意不去,连忙向二人道歉:“二位大人高义,小女子感激不尽,家兄他久病卧床,性情难免乖张了些,请不要和他计较,我这就向大人施礼赔罪。”
许明心中恼怒,什么叫性情乖张?阿秀的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看我一会怎么收拾你。他依旧口气不善:“你们认识许鹏?他为什么音信全无,难道军中不允许和家人联系?”
孟大夫道:“那倒没有这个规定,许鹏将军和我曾经打过几次交道,我们并不是很熟,但是他现在在军中名声很是响亮,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许鹏将军文韬武略无一不精,他从一个小小的军士半年不到就成了副将军,实在是个军事奇才。可是我倒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有家人的事,而且我这次回朝,带了很多将领的家书。惟独没有许鹏将军的。”
许明看阿秀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心中也越来越怒,终于切齿道:“许鹏那个该死的懦夫,到底在想什么呢?把自己的责任推给一个弱女子,然后不闻不问,算是个男人么?如果他敢再回许家,我一定要他的命!”
阿秀凄声叫道:“许大哥,你别这样说,阿鹏他绝对不是那样的人,我相信他这样做一定有他的苦衷。”
他嘶吼道:“你到现在还这样相信他?你难道真是个傻子?他早已经忘记你是谁了,连我这个哥哥是死活他都可以不关心,何况是你一个无凭可靠的女人。”
阿秀不停的摇头:“别说了,别说了,我就是信他,就是信他。”她转身冲出了屋外。
许明气得不行,却听另有人说:“我觉得许鹏看起来也不象忘恩负义的小人,其中一定另有隐情。”是那个比女人还漂亮的孟大夫。
许明冷哼一声:“我身子不便,两位请自便吧,恕不远送。”
他们出了门,却在门口停住了,许明听见阿秀在门外殷声挽留:“现在天色已经不早,如果二位大人不嫌弃的话,就在寒舍暂住一晚,明日在动身不迟,我已经扫净居室,且备下了薄酒菜肴,请两位将就一下吧。”
不知道阿秀给了他们什么好处,他们竟没有推迟。阿秀和他们一起离开。
他等她回来等了很久,可是她就是不回来,他想站起来去寻她,腿却怎么也动弹不了,他只能又掀翻了床边的小桌,饭菜汁水流得满地都是。他不知道他们谈什么谈了那么久,他心中本来火一样的躁热,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冷却,到后来竟然冷如寒冰。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许府的花园,景心亭中,瑞脑消金兽,焚香缭绕,一白衣男子负手而立。看此时花有清香月有荫,分明是良辰美景不易得。想起此身常被俗事牵绊,不能随心所欲江湖载酒,便不由自主的长叹了一声。
一褐衣男子走近他身后,伸手揽住了他的肩,喟叹道:“都是我不好,若不是为了我,你又何需入朝中做御医,那些达官贵人的脾气我也不是不知道。”说着他轻笑了一声:“不过你的性子也够傲的。如果是被你讨厌的人,就算他当场摔死在你面前,你这“外伤圣手”也是看也不看一眼的。就算是皇上下旨,你也会任性而为,所以朝中敢看不起你的人几乎没有啊。”
刘峰重重的捏了一下白衣人的肩膀,沉声道:“你说皇上他为什么对你总是那么礼遇有加?我••••••”
突然听得孟胜君高声叫道:“阿秀,你来了。”
阿秀手托一个食盘,轻步走了过来,脸上微红。这个花园本来就视野开阔,所以她一进来就看见了二人。刚刚的气氛真是有些古怪,明明他们两人俱是男子,怎么看起来竟有一丝暧昧意味,害得她不敢举步向前。
阿秀暗骂自己不该胡思乱想,连忙笑道:“两位大人赶了一天的路,一定累了,赶紧坐下吃点东西,我再去温两个菜。”
孟胜君一把抓住她的手,阿秀一惊,又看见刘峰刘大人牢牢的看着他们的相握之处,不由羞红了脸。孟胜君也发现了自己的唐突之处,连忙松开了手道:“阿秀你陪我们吃饭吧,菜已经够多了,左右也不过我们两三个人,不必拘礼。我很喜欢你作的那篇《思亲赋》,如果本朝允许女子科举进身,你一定是第一位女状元。”
阿秀羞道:“孟大人谬赞了,小女子当初怕两位大人不肯见我,才叫门人递的传书,实在是献丑不过。”
刘峰也笑道:“若真是献丑,孟大夫也不会一看见你的文章,就马上叫人让你进来,你自己也是知道的吧,文人本来是极易相轻的,但是只有一种情况除外,就是你的文章实在是好得无可挑剔,见者惊心,便会产生惺惺相惜之情,我看这种感情孟御医就已经有了。”
阿秀又向孟胜君施礼道:“承蒙大人错爱,小女子不胜感激。”
孟扶起了她,正色道:“我对阿秀的文章一见倾心,再见了你的人,也是一见如故。我和刘兄本来都不是拘礼的人,你在我们面前不要太过客气,叫我孟大哥好了。”
刘峰又笑道:‘我就知道你喜欢阿秀,你本是家中独子,没有兄弟姐妹,不若收了阿秀做义妹如何?”
“如此甚好。”

“如何当得?”
孟胜君和阿秀异口同声。
“贤妹你是嫌弃为兄啊?唉,那也就罢了”孟胜君长叹一声,不胜唏嘘。
阿秀到此时也不愿意再扭捏作态,立即向孟胜君盈盈拜倒:“兄长在上,请受小妹一拜。”
孟胜君大喜:“阿秀你快起来,从今以后,你就多了个哥哥,我也有了个妹妹了。”
阿秀想不到此番还有如此境遇,又想到自己从小失怙,身世凄凉,今天能够蒙受错爱,得了这么一位人中龙凤般的哥哥,不由眼泪涟涟。
孟胜君问起她身世,更加怜惜于她。知道她在许家照顾病人已有半年之久,当她是欠许家恩情,便自愿为她脱身,孟家家大业大,请几个小厮来照顾病人,应该不成问题。便要阿秀和他一同返家。孟家在长江以北产业无数,是为江南首富。连同在江南发展的”富贵楼“楼家都不能与其并势。
阿秀却不愿意,只请大哥帮她打听许鹏的消息,要他尽快与家中联系。阿秀说:“许家对阿秀有恩,我不能在许家最困难的时候离开,我相信许家还有振兴的一天,愿与许家人共患难。”
刘孟二人见她如此有情有义,心中更加敬重,想给她留些银两,也被她推却了:“许家现在还有些家底,如果日后确有需要大哥援手之处,阿秀一定会来找大哥的。”
孟胜君知道她是勉强不得的人,也佩服她的志气高洁,就也不再说什么了。将随身信物玉佩一只赠与阿秀,阿秀也将自制的一只铜钱虎送于大哥,羞愧道:“没什么贵重东西可以赠送,不过是自己做的一件小玩意,大哥不要见笑啊。”
孟胜君大喜:“这是我收到过的最最趣致的礼物,我一定会用心收藏好的。”
于是,三人一同饮酒谈笑,或者偶尔联诗做对,尽兴至天明,才各自回屋休息。
阿秀轻巧的推开房门,不想吵醒许明。谁知一开门,就看见许明转过头来看向她,眼中尽是血丝。阿秀心中一颤,连忙过来摸上他的额头,所幸并没有发烧。“你一夜没睡么?”
他冷冷道:“你不是也一夜没睡么?”
许明闻到她身上一股若有若无的酒气,心里更是愤怒:“你还喝酒了?陪二位大人喝了一夜?你知道吗?我昨夜一点东西也没有吃,这就是你照顾病人的方式?只顾自己喝酒做乐?”
阿秀道:“我不是放了饭菜在你枕边么?”
许明道:“我想起你们在外面不知道怎么地寻欢作乐,还吃得下饭吗?你真真是不知廉耻。”
阿秀对这样的话依然一点抵御能力都没有,立即如他所愿的两眼通红,眼泪马上要夺眶而出:“孟大哥他们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我们只是喝酒对诗,什么事也没发生,你不要血口喷人。”
“孟大哥?你叫得好亲热呀。我真是低估你的本领了,这么快就攀上了高枝了。”他眼一尖,看见她腰带上挂着一件玉饰,那是从来没见过的样式,他心里一痛,伸手就抓了过来。好象是男子饰物,不消说,这也是那位孟大人给她的。
“这是什么?你还敢跟我说什么事也没发生?你••••••你”他气得话都说才出来,只觉得从来没有这样的愤怒绝望过。
“你不要胡乱猜测,我第一次去见孟大人的时候,曾给他写了一篇《思亲赋》,他怜惜我的文才才肯见我的,昨天夜里,我们相谈甚欢,蒙他不弃,已经与他结为了异性兄妹,我们绝没有任何苟且之事。若我阿秀有半句虚话,就让我天打雷劈死。”
许明的怒气终于渐渐平息,却觉得全身很是无力,无力到了极点。悲哀一点点的席卷了他,他什么也不想说,也什么都不想问了。
阿秀虽然一夜没睡,可是看见许明那么难过,也有点内疚,她赶紧给许明打水洗抹,清扫了地面后,又热了饭菜放在他桌边,看他不肯进食,便端起了碗,准备喂食。
“许明从昨天开始就什么东西也不肯吃了,他让我跟孟大哥他们走,随便去哪里,去找阿鹏也好。可是如果真把他交给不认识的外人,教我怎么放得下心。他那样的性子恐怕只有死路一条。我无法丢下他不管。不仅是为了阿鹏,也是为了我自己的良心。”阿秀心慌意乱的思量着。
阿秀知道他现在颇有些依恋自己,她对他做出的努力看来并没有白费,他本不是心肠很恶的人,他体恤她辛苦,从不向她抱怨任何不适就可以看出,他只是不善于表达他自己的心意,他以前一定很少说谢字。”
他躺在床上,不肯看她,任她怎么说,也不吃任何东西。他说,除非她答应他走。
阿秀知道那等于是要他的命,她走后,他绝不会活很久的。看他那么的意气消沉,阿秀一筹莫展,他长期卧床,本来就体弱,加上两天没吃东西,人看着就憔悴下来了。
这些事情她也没办法向别人求助。孟大哥他们这次去江南,一是探家,二是散心。他们在凤州城逗留了几日,到处看了看风景也就准备告辞,她也没挽留他们,天下本没有不散的宴席。可是他们走的时候,她还是哭得很伤心。她一直那么的想要亲人,却不能跟他们一起去,实在是心里有牵挂放不下啊。
送走了孟大哥他们,她急忙的赶回了家,许明的情况看起来很不好,他已经陷入了昏迷,吓得阿秀又落下了眼泪。她抱紧他的身子不停的摇晃他,跟他说对不起。看他没有反应,阿秀又骂他是懦夫:“为什么要对自己绝望?只要一息尚存就不应该绝望。许家之所以会垮掉,你确实有不能推卸的责任,可是更加可恨是是那些盗贼。••••••我若是个男子我就好好的活着,就算是不能再走路又有什么关系,有脑子的人一定会想到办法复仇,等到身体好了,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啊。••••••我住进许家一来一直都很节省,并没有动用许鹏留给我的那一笔基金,一来我是想留给许大哥治腿用,二来是为以后许家东山再起做准备。”
阿秀明明知道许明未必听得见,可是,她还是把这些话一一的说给他听,她说她对他的期许,说从小就崇拜他。因为许老爷一直说自己的大儿子是个商业奇才,许家当初能够有那么大的规模和许家长子的精明果断是分不开的。
“许大哥,你知道吗?我和阿鹏小时候经常象看天神一样的看着你,你会经商,武艺又高强,总是那么的骄傲,那么的聪明能干,在孩子的眼里简直是无所不能的人••••••虽然后来长大,我也讨厌过你,可是我不是讨厌你本人,因为你是那么的优秀。我只是讨厌你不喜欢我,我不想被你看不起,才会在你面前那么的要强。”
说到这里,她已经泣不成声,忽然她听见头上有人叹息了一声,阿秀抬头一看,许明竟然悠悠醒转过来,他低语:“对不起••••••”
她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这样的人居然会说对不起。他说完后又沉沉睡去。阿秀几乎是尖声嘶叫他的名字,她告诉他,孟大哥他们已经离开了,你赶我也没有用了,我会永远留在你身边,绝对不离开。
他终于又被她叫醒,仿佛梦呓一般低喃道:“永远?你说的是永远么?”她含泪道:“不错,永远不离开,你别赶我走。”他很费力的抬起了他的手,抚摩过她的鬓角:“傻丫头••••••我怎么会觉得好饿。”
阿秀大喜过望,抹泪道:“我马上给你端粥过来。”
阿秀是非常聪明的女孩子,她做什么事都很认真,特别是她喜欢做的事情,做得就更加的好。所以她的文章写得好,她的针线活也不错,她还喜欢做各种奇怪的小东西,做得最好的是各种饰物,他记得她小时候就做了一只玉鲤鱼挂佩送给阿鹏,样子非常的古雅秀气。
许明和阿秀后来一直相处得很融洽,以前的事情他们都再不会提起,现在他们只是最好的朋友。
阿秀已经搬回她的房间去住了,许明向她保证再也不会做伤害自己的事情,而且如果有事,他就拉铃,绳子在他床头,铃铛却在她屋门口。他现在翻身起坐都不需要她帮忙,她应该轻松了许多。
她怕许明寂寞,经常到他的屋子陪他,她很专心的在窗下做她那些小东西,有时候是珠凤,有时候是蝴蝶金花,都是村子里的女孩子出嫁时要她帮忙做的。她的手艺很好,做出来的不比城里卖的差,而且式样都很特别,因为她是用心去做的,物件多少带了她自己的一些灵气。村子里的女孩子都不是富裕人家出身,太贵重的首饰买不起,但是谁不希望自己出嫁的时候,有一两件称意的饰物呢,阿秀做的东西就在村子里流行起来。她一般都用金银珠玉的边角料来做饰物,做出来的东西非常的漂亮,而且价钱便宜。
许明看着她纤细的背影,她的手在不停的忙碌着,她依然是一件青衣,里面衬的是月白色长裙,他记得她的衣服大多是深深浅浅的青色,她一直是很素净的。穿着青衣的阿秀别有一种秀美,宛如这屋子门外的千竿秀竹,亭亭玉立,清新雅致,令人见之忘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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