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你往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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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鬼子的未日就要来到,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唱起那动人的歌谣……”
巨大到让星期五找不出词儿来形容的软件动物型火车贴着沙面风驰电擎般向前游动,千百年来不曾听见过人类声音的大沙漠里响起了星期五严重跑调的歌声——实际上,把星期五发出来的声音称之为嚎叫可能还来得比较准确。
迎面的热风,吹动着星期五的发梢,两个地精驾驶小队的队长,没头脑和不高兴,伴着星期五杀猪般的歌声,在他边上手舞足蹈,一面伊呀鬼叫发出些声响来和着他,一面伸展着上肢在自个儿肚皮上通通通地敲击着鼓点。看来,这出自星期五人类不忍卒闻的音乐倒是十分合乎地精们的胃口。
黑山双手抱着膝,远远地坐在巨蛔的头部,在打望着那遥远前方的黄昏里,模模糊糊的八万山山脉的轮廓。
疯子在巨蛔的躯体上奔来跑去,简直是要拿这巨蛔的背脊当成了四百米塑胶跑道。
太阳的影子,在西边慢慢消失,只余有一小束光,懒懒地在沙上泛着。
这里已经该算得是大沙漠的东部边界。按照这软体火车的速度,用不了多久,星期五们便要离开这沙的海洋,踏上星期五今生故乡理想国的土地上了。
“我会回去找你们的!我可不要当这该死的臭烘烘的地精们的狗屁国王!”
矮人淳朴可爱的大胡子绿脸在星期五眼前晃动。星期五的脸上浮起了微笑,仿佛又看见了那个送行时激动地跑出来要跟着他们走而被一大堆矮胖的地精生生拉了回去的异族兄弟。
哦,还真是很有点想念这直肠直肚的家伙呢。
星期五微笑着。
“我也会回来找你的,我的兄弟。我怎么会真的把你丢在地精精窝里不管呢?”
只是,得等我做完我要去做的事后。
星期五的脸突然间黯然下来,沙漠里飘荡的人类嚎叫也随之消散。两个地精小队长迷惑不解地停下了鼓点,一齐伸出手去捅星期五的肚子,好象那是个录音机开关。
你在天堂还好吗?
我的好姑娘。
天堂里是否也有车来车往?
天堂里也许会真的种着洁白的玫瑰花吧?
那些玫瑰,她们都在绽放吗?
星期五完全不去理会捅他肚皮的俩家伙。他只是在想着自已的心事。将近一个月的交道打下来,他已经很有对付这堆子胖地精的经验了,究其实,这堆子家伙和七岁的人类小孩行为极相近。
都有很强的好奇心,胆小,没耐性,还一个一个都患着小儿多动症。所不同的是地精们特别好吃,一天要吃个九餐。只要不理睬他们一小会儿,他们自然就会没趣地收手,去另找乐子。
闪电。
雷鸣。
揪着心的痛。
那是星期五的今生回忆。
星期五闭上眼。一双眼睛,一双穿越了前世今生的眼睛,浮现在他脑海。
好姑娘。
我救不了你。
但我要还你公道。
我要,回去指证那些争权夺利的恶棍。
我要,把他们全送入地狱。
星期五脸上的表情开始有了点轻轻的激动。
另一张脸,在他脑内,取代他今生第一个爱人那让人心疼的脸,浮现出来。
微笑着,完全没有血色的苍白脸容。看着他,安详的眼睛。
那是梅林。
尊敬的法师,您说的对,前路虽然黑暗。总还有着希望,我们居然真的从不可能里,逃生回来了。
下一步,我会照你说的去做。
是的,我犯了错,我会赎罪。我会完成我的诺言,我会好好活下去,我会帮助你要我帮助的人。虽然,我清楚地知道,我终归也只不过是条虫子。但是,我也要,做一条努力的虫子。
可我真的能,有一天,象你说的一样,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在天上飞吗?
※※※
三天之后,星期五一行踏上了理想国的土地。地精小队长带领他的十四个下属依依不舍地告别了星期五,轰隆隆开动火车回他们的地精窝去了。——巨蛔只能在沙漠里生存,离开沙漠,它们马上就要死亡。
翻过眼前这座山,便是理想国南郡。
近乡情更怯。
何况星期五还是个带着希望和理想回家的人。
目标:都庞贝。
我们前进。
那里有我要索的债,那里有我要还的债。
一路无话。
虽然这个三人小队的构成成份很有些古怪,按说颇能吸引乡民们的眼光。不过,也不知到底是近来星期五一伙真幸运还是咋地,别说没人围观,就连公路收费站的同志,也没向他们征收各种车辆道路交通使用费用。
星期五们就好象一滴油脂,在理想国的水面上一滑而过,不留一丝痕迹。
行行复行行。
行行复行行。
※※※
标准纪元二七四年。深秋。
星期五再一次看见了都庞贝城那四面巍峨的城墙,再一次看见,那些今生最繁华的表皮。
进了城,拐过最繁华的大街。
眼前那一幢雄伟壮观的宅第,便是伊力亲王的府衙。
那是谁阿?
在伊力府衙前,星期五碰上了一个人。
星期五很惊奇,当然,他更多的感觉还是高兴。
近已的运气还真好,随便从天上掉下来一回,都会叫人认做天使,并且还能当上国王的亲戚。你再看现在,就连随便走在大街上,都会碰上个故人。
那是红萝卜!
虽然已经小两年没见,这小子还略略有了些要小发福的迹象,但那脸型,身材,整个轮廓。嗯,就是红萝卜。星期五敢掏出他现今口袋里那唯一一颗铜子儿跟全世界人民打赌,那绝对是他。相信我,没错的。
哈哈,这位可是他在修道院里睡在上下铺的兄弟呵。在这地头能碰上面,绝对可以算得上他乡遇故知。
“你好!你好!”
星期五抢上一步,抓起别人的手就开始猛摇。
对方一脸狐疑地瞧着他。
“我星期五阿。星期五阿,记得不?当年半夜里老拿你做魔法作业的星期五阿。”
“星期五?”
红萝卜一面轻轻地要挣脱被星期五紧紧握着猛摇的手,一面上下打量起星期五。
这时,星期五才发现,眼前这旧日同窗,已不复旧日穷酸模样,竟已是鲜衣怒马,身边还带有几名脸色红润的仆从。反过来看他自已,穿着却实在是有点破破烂烂。脸也好几天没洗,胡子也好几天没剃,拉碴着跟个已经在天桥底下蹲了好几天点的盲流似地。紧相随他哥子身边那俩家伙,也咋看咋不象是什么高尚成功人士。
这也怪不着别人一下子认不出他来。
星期五松开紧抓着别人手掌乱摇的爪子,伸手去挠了挠后脑勺,嘿嘿傻笑起来。
“呵呵,你小子如今是发达了阿。我看,这身行头可要值不少金币。”
对方还在上下打量他。
“靠,我说,你小子还看个么子屁劲阿,难不成才两年没见,俺就变得丑的叫你认不出来?俺就是星期五,公平交易,童叟无欺,如假包换的星期五。成功人士有人冒认,难不成还有人冒充我这个极不成功人士么?”
星期五傻乎乎地高兴地笑着,轻轻一拳捅到对方胸膛上。
“我说,红萝卜,你小子现如今可是阔了,可要记得带携带携兄弟我哇……”
“嗯,嗯,嗯,……”
对方有些儿含糊不清地答着话。接着举过手来抚着胸,对着星期五行了个贵族礼。
“实在是对不起,我那边还有点事……”
“啥事?啥事阿?啥事体都先放一边去……”
星期五立马打断了对方的话。
“俺们弟兄这许久没见着了,你小子,可别想溜。这么着吧,你先在这等一小会儿,等我进去见过伊力殿下,今晚俺们兄弟不醉无归!”
星期五一面和红萝卜说着话,一面对伊力府前的站岗卫士打着招呼。过了这许久,伊力倒也没把门卫换了,仍是和星期五蛮相熟的那几个。
他并没有注意到,听到伊力殿下这几个字,再看到星期五和伊力的卫士们如此熟络,红萝卜的眼睛突然之间,轻轻亮了一亮。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星期五大哥,我就在那边的酒馆里等你。”红萝卜伸出手来,往街那边某一间酒店指点着。
“行,我回头就出来,你小子可别想着要溜阿!”
星期五一面回头冲着红萝卜喊,一面跨进了伊力府邸的大门。
※※※
星期五走进那间小酒店,果然看见红萝卜正坐在某张桌子边上,安安静静地在等着他。
“怎么了?星期五大哥。你的脸色很不好阿。”
看见星期五一脸人皆可见的沮丧神色,已然是一副小贵族派头的红萝卜小心冀冀地问道。
“唉,我真傻,真的。”
“我本以为只要我平平安安回到都庞贝,一切就都迎刃而解。于是我努力地逃,因为一点点幸运,我还真逃了回来,可结果呢?TMD,原来所有的努力,原来所有的幸运,原来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一切,全都还不如别人小老婆**里长的一粒痔疮!”
红萝卜一脸莫名所以地看着冲着他大发感叹的星期五。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星期五大哥。”
“算啦,别说这个了,今天有酒今天醉。”
星期五回过头去,冲着店家大叫:“小二!上酒!要最烈的酒!”
酒精在有些时候里,确实是件好东西。星期五闷闷地往肚子里灌进三大杯烈性苹果酒之后,脸上的表情渐渐开始快活起来。他暂时让自已忘却了发生在眼前的不如意,修道院里的往事,好事,坏事,糗事,开心的往事,快活的往事,开始一桩桩、一件件往外倾倒。
喝过了酒的红萝卜,也不复原始一副拘谨有礼旧模样,三杯落肚,往事随着酒精经过舌头被掷到空气间来回流动,他也渐趋豪爽。在酒店里的这一角,在两个曾经睡着上下铺的旧日同窗之间,不时爆发出一阵又一阵开怀大笑。
星期五的舌头慢慢地,大了起来。酒入愁肠,叫人醉得比什么时候都要快。
“红萝卜,你小子不知道阿,回来的这一路上,我还尽想着如何去干掉唐金这老年奸人,干掉图胡这中年恶棍……”
叫星期五觉得糊里糊涂地高兴的酒精在星期五胃里打转,叫普通百姓听起来觉得有点恐怖的话语在星期五的舌头上打转。
“唐金?你是说唐金大人?”
红萝卜睁大了眼,他的舌头也已开始有些儿打结,两个瞳仁挤着停在中间,不敢相信地一起紧紧盯着星期五。
“就是他,这俩天杀五雷轰的坏种,我靠,争权就争权去罢,干嘛非得把老子无辜的爱人卷进去?老子还真非得报了这仇不可。”
“再喝!你喝阿!喝!”
又是一杯烈酒倒进了胃。
星期五伏到旧日同窗身上,哭了起来,眼泪鼻涕和着酒,把对方崭崭新的貂皮领子给糟蹋得一沓糊涂。
他完全醉了,哭着喊着把他今生今世所有的遭遇来了个竹筒倒豆子,全给昔日睡在他下铺的兄弟诉说了个清清楚楚,干干净净,明明白白地一滴不剩。
※※※
头痛。
头痛!
星期五从床上爬起来,头痛欲裂。
他踉踉跄跄地从屋子里转了一大圈。伊力对他确实挺好,星期五住着的这屋子环境还真挺不错地,虽然说不上花园式自带车库游泳池的小洋楼,不过,在这样物质匾乏的年代,身为一个食客,所能获得的最优厚住房待遇也就只能如此了。
星期五在无头苍蝇般转过几圈之后,终于找着了一个木桶,他扑过去,趴在上面哇啦哇啦地吐了起来。
清理完胃里洒精残渣余孽之后,星期五感觉舒服多了。但一时之间,只想安安静静地坐着,一点也不想动。于是他闭着眼,双手环抱着那个木桶,坐在地上一动不动。
昨夜被酒精暂时淹没的痛苦又开始涌上心头。
说什么为你心爱的恋人报仇。说什么为你失手误伤的恩人赎罪。说什么想要改变这个世界,说什么展翅高飞。
我逃回来了。我帮着那法师,说服了死人。我也曾经以为,我帮着那法师,说服了自已。
有那么一瞬间,我还真以为自已是条与众不同的虫子呢。别的毛虫们都只能化做菜粉子。而我,总有一天会变成一只好美丽,好美丽的蝴蝶。我扇一扇翅膀,会造成二百年后的一场风暴。
我靠。
全比不上领导小蜜**里长的那一小粒痔疮。
MD,你就长吧。你就长痔疮去吧。长得塞住你**。长得塞死你。
昨日他与伊力同志友好亲切会见的情景浮现起他眼前。
你要有耐心。王子说。
情况已经又有了新变化。不再是你出发去桃花王朝之时的情况了。
原来,菲力皇帝最宠爱的第三百一十七位妃子是唐金的人。原来,菲力皇帝最宠爱的第三百一十七位妃子是图胡大人的堂妹。
这位高贵的女子,这位尊贵的王妃,这位菲力的最爱,新近正患了病。嗯,据说她**里长了颗痔疮。
菲力王妃只要一听到有人要为难她的娘家人,她的痔疮就会立即发作。
所以你要有耐心。王子说。
我已经四延名医,希望能尽快把王妃的病给治好。
阶级斗争一定会继续。公道是一定要还与天下的。
只是你要有耐心。
王子说。
痔疮?
我靠。我只听说过十男九痔。一女同志长痔疮,还长得这么夸张?
这个世界没救了。
这个世界里的这个我也没救了。
我兴冲冲地回来,要为自已,要为帮助过自已的别人做点什么,顺便也顺路给自已找点儿前途。
却碰上了一粒痔疮。
好大粒痔疮。
让我死掉算了。我还活个什么劲儿阿?
某人已经死了。临死他还紧叮咛着我别忘掉他的理想。临死那个某人还在喋喋不休地告诉杀他的凶手说,我原谅你,我相信你,我相信你是一条会变成蝴蝶的毛毛虫。
你去帮助我一直在帮助的人吧,其实那也正是你在帮你自已。你去打倒我一直要打倒的的人吧,其实那也是你要打倒的人。
我相信你能完成。我相信你能做到。我相信你有这样的潜质。
只要你撅起努着力,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能达成的。
总要有一天,在这世界上,没了毛毛虫。满天都是蝴蝶在飞。
就好象,我正在慢慢死亡着的这个湖畔,就算在现在这样的黑夜里,都有满天蝴蝶在飞。
那个某人伸出手,捞住一张在他眼前轻轻地飘落的蝴蝶树叶,看着星期五,最后一次微笑了。
他面含微笑,安祥地故去。
某人,你想没想到过,你让他去赎罪的那个凶手却会在赎罪过程中碰到了一粒伟大的痔疮?
星期五突然间睁开眼,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一条巨大的弱智地行龙可以让我摇身一变,成为一位别人眼中的高智商谋士。而别人**中一粒小小的痔疮,也会把我打回原形。
归根结底。
我还是条虫子。
※※※
门被推开了。
进来的是伊力的一名卫士。嗅到满屋子的酒味腥气,他皱了皱眉头。说:“星期五,外面有个人找你哎,说是叫做胡萝卜。昨儿,就是他的下属们把你送回来的哎。”
那卫士的话音顿了顿,看了眼星期五抱着的那个木桶中的污物。
“星期五,你小子可得注意点形象阿,别忘掉了,你现在可是伊力亲王殿下的家臣,可千万莫要给殿下丢脸,大家伙儿知道,殿下一向很看重你小子,可是你也别要持宠胡闹。”
“嗯,嗯,嗯,……”
星期五漫应着。伊力的这些卫士大部分都是些实诚的好人,跟他星期五算蛮对得脾气。
那人推门出去了。星期五找出件破袍子披上,要出门见客。已是深秋,天气已经颇有些见凉了。
找他的人是红萝卜。
“今儿上我家去坐坐吧。今儿小弟我作东,哥俩再好好醉一场。”
“呵呵,行阿行阿,我也正要去宰你小子一回呢。红萝卜DD,当年俺们分别时是咋个说地?苟富贵,莫相忘。现如今你小子成了个小成功人士,不宰宰你,俺这心里,咋能过的去呢?”
对方有些儿尴尬地伸出手摸了摸鼻子,说:“这个,这个,星期五大哥,这个,这个,不大好意思阿。以后别管我叫红萝卜行不?我早改了名字了,现如今,我叫做胡萝卜。”
“胡萝卜?晕,胡萝卜,红萝卜,水萝卜,这个萝卜那个萝卜,不一样都是红萝卜?好端端的改他干啥来。”
对方用祈求的眼神看着他。
“好啦好啦,胡萝卜就胡萝卜,嗯嗯,胡萝卜大人,您带路罢。”
星期五伸出手来,笑呵呵地对红萝卜,——哦,不,现在该改称胡萝卜了。胡者,洋也。现今这世道,红早就不流行了,现在流行的是胡。——行了个贵族礼。
※※※
“我说,戈多,你就滚远一点唱你那快乐老家行不?别老混在这儿给老子添乱添堵。”
疯子嘿嘿地傻笑着,伸出手去拍拍星期五的头,接着听话地“滚”到了二三十米外去干嚎那支他在沙漠里和地精们一起跟随星期五学会的歌子去了。
星期五回过头来,伸出手去,继续延续他未完成的劳动——拨去米嘉坟上的青草。
墓地边上,围着一圈儿冬青。坟头草青青,坟边冬青亦青青。还有两只斑斓的蝶,在这两种稍稍有些差异的青绿间纷飞。
星期五觉得有点奇怪。时候早经已是秋深木叶衰,在这种时间里,虫子们不是已然冻死就是早就念叨着早睡早起身体好冬眠去了,别处的草木,虽然不能说成是全部零落凡尘辗作泥,但是说成绝大部分已经枯落那至少是不会错的。怎么在米嘉的坟边,仍象三春四月?
星期五突然间轻轻激动起来。
也许,这是你,在表示你已经知道,今天我来看你?也许,这是你,对着我展开的,天堂里的笑颜?
一别经年,重聚首,已是人鬼殊途,生死两相隔。
我的梦想。
我今生的第一个梦想。
就埋葬在我眼前。
星期五黯然收起那些轻轻激动,默默合着手躹了一个躬,默默地盘腿坐到墓前,轻轻把手里的花束放到墓碑前,伸出手去,轻轻抚摸碑上的铭文。
爱女米嘉之墓。
我真是没有用,我真是个窝囊废。我甚至连我的爱人都无法救助。我本来还以为,从前世来到今生,原来一事无成的人生一定会有巨大的改变,从前世来到今生,我一定会成为一个见谁灭谁的英雄。
我从来也不曾想到过,原来我,从前世来到了今生,更加一事无成,更加不知所云,最后,我居然会连一粒痔疮也比它不过。
我TMD。
死人站在他身后,背手向天,看起来和他身后的背景倒是十分地相得益彰。这儿是阿基米德家的陵园,而陵园于一个死亡骑士来说,自然是个极相称的所在。
疯子在离着星期五有三十米外的草坪上,赤着脚走来走去。口中还一面嘟嘟囔囔、呢呢喃喃着些什么,看起来很快乐。
更远的地方。
可以看见收割得干干净净的农田,可以看见采摘得干干净净的果园,可以看见那些小小的农舍上面,袅袅的炊烟。一串一串田间地头的收获,一挂一挂林中野外的猎获,就挂在那些农舍的四壁。

那些星期五的眼睛看不到的列遥远的地方,有税官在走家串户,为他们所服务的领主们收缴着今年最后也是最大的一笔收成。
这是秋天。
所有人都在收获,而我,从前世到今生。
一无所成。
心中似乎冒出了件什么东西,在轻轻地膨胀着,它伸出刺来,刺着星期五那个在他心脏里被收藏得很好的灵魂。
痛。那是心在痛。
星期五把手伸过怀里,伸进贴肉的内衣口袋,打内衣口袋里掏出一只小小的黑布袋子。他细长的手指在袋口穿梭着,很快,用坚韧的细绳来打成的复杂的结便一一被打了开来。
袋子里只有一颗奇特的小石子。椭圆形,乌黑乌黑,却亮晶晶。在秋天并不猛烈的阳光下,妖异邪恶的黑色莹光,在那颗黑色的圆石上,好象活物一般在流转。
这是假基度山留给他的遗产。最开始的时候,这样的遗产有着三颗。现在,黑暗法师的遗物,只剩下最后一颗了。
那已经消失掉了的第一颗,使他星期五,变成了一个白痴。
那已经消失掉了的第二颗,使他星期五,从白痴状态回复回一个大脑功能运转正常的人。
这小小的黑色圆石的两次消失,都伴随着异象。伴随着发生在星期五身上的异象。那么,假如他手上的这第三颗黑色圆石,行将要消失的时候,在星期五的身上,还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
星期五摸弄着那颗乌黑得发亮的石子,那些令他痛苦的回忆,不可避免地再一次袭上他的心头。
眼前浮现起的,是今生里,令他痛苦的最直接源头,是那个雨天。
是那个挥洒着暴雨雷鸣闪电,一步以外不能看清人影的暴雨天。
※※※
瞳瞳的人影。
突如其来的黑暗。
好象诸神同时在天上倒洗脚水般猛烈的暴雨。
天地被宙斯引爆一般响亮的雷鸣。
漫天粗细闪烁的闪电。
无边的痛苦。
暴雨中,那一道连环闪电击中星期五的那一刹那。
※※※
我。
只想寻回一个梦。那怕只是寻回一个。
我。
只想实现一次梦。那怕只是实现一次。
可是为什么?
前世的梦,今生的梦。却全都要在我的眼前,烟消云散?
我知道。我是虫子。可是虫子难道就不该有梦么?我知道,我是虫子,可是难道我就不曾为追求付出过代价吗?我知道,我是虫子,我常常犯错,可是,难道有谁来规定,一条曾经犯了过错的虫子就将永远万劫不复?永远是一条毛茸茸的被随便谁都能踩着玩的肉肉的蠕虫?
有东西在他胸口里膨胀。星期五的眼瞳,所能接收到的,所能反映出的,全都是血色。
血色完全充斥了他的眼睛,然后占据了他的心灵。
※※※
你。
就是你。
是否觉得万事总是不能如着那怕你最低三下四的意。
你。
就是你。
是否总是觉得,关于你的付出,世界总是骄傲地昂着头,不作理睬。
你。
就是你。
是否觉得你需要力量?
黑暗的力量。
毁灭的力量。
既然你,被禁止参与建设。那么我们,就一起来破坏吧。
来吧。
来吧。
到我这里来。
光明不能给予你的,我将给予你。
光明不能让你得到的,我将让你得到。
光明不肯叫你高声呐喊,我将让你能够高声呐喊。
光明总是吝啬着她的力量,我将让你获得你要完成梦想所需的力量。
象后来星期五的同样经历里一样,有个声音在向他诱惑。
是的。
我。
我觉得万事无一能有一丝一毫如意。
是的。
我。
我需要高声向世界发出呐喊。
我需要发出这高声呐喊所需要的力量。
※※※
眼前闪烁着的电光,完全蒙蔽了星期五的眼。眼前晃动的人影,正在锣鼓般敲击他的心。
爱人。
正在这电光带来的蓝色火焰中燃烧。
漫天如水帘般的雨。
叫人失去自我意志的愤怒。
叫人失去自我意志的痛苦。
他躺在地上,挣扎着伸出手,抹了一把脸,把脸上的雨和泪一同抹去。
够了,这样的人生我已经活够了!
我要力量!
给我力量!
你要什么你全拿去!老子他妈的贱卖了!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我要这众生,皆明白我意。我要这诸佛,全都烟消云散!
“哈哈哈哈——!”
有个声音在他脑海中邪恶地笑。一片血红在他脑海里弥漫。
他的胸口有团冰冷在迅速上溯。
他再次伸出右手,揪住了自已快要爆炸的胸膛。在最靠近心脏的位置,一颗原始状态是椭圆的黑色小石子立即刺破他贴胸的衣服,紧接着,刺破了他的手,溶入他的手心。只用了短短一个瞬间,冰冷,便立即淹没了星期五。
无数在狄更斯修道院里曾经背诵过却从来不曾成功应用过的各种各样魔法咒文急剧地一起涌上了星期五的心头,呼喝着从他的口腔中冲杀出去。
“FlamGrav!”
“PorOrtGrav!”
“Porrps!”
“Grav!”
“rpPor!”
“VasOrtFlam!”
“VasOrtGrav!”
“ValVasFlam!”
“KalDesYl!”
那简直是一次有史以来最精彩的魔法大会演。可惜。没有一个现场观众能够活下来为世人来传达这个精彩演出到底达到了何等精彩的程度。
※※※
闪电。
更粗更壮的闪电大把大把地从天上劈落人间,使得有那么一瞬间,本来笼在黑暗中的都庞贝变得就象是一幅闪烁着银色背景然而一切景物轮廓全由纯黑来勾勒的风景画。
火焰。
淡青色的烈焰,此起彼伏由地狱里伸出头来,仿佛地府来的使者,在把都庞贝当成一个巨大的烘箱烘烤着一只又一只误入人世间的小面包,以及那些追随着面包香味而来的面包上的蚂蚁。
一场屠杀!
整个世界突然间清静了。
风停了。雨住了。人类们的呼吸也停止了。
没有人能活下来。没有任何一个刺客还能活下来。
只剩下一个白痴,站在被雨水浇白的街心,在看着自已伸展在渐渐淅沥的雨中的手掌,在嘿嘿傻笑。
远远的,离着白痴远远的身后。有个黑影在冷笑。
“你们给予我的,我将要加倍奉还。你们从我这儿索取去的,我将要把它加倍索取回来。”
黑影伸出双手,举向云霭渐开的天空。
“父亲!你在天国的灵魂,继续护佑我吧!”
雷雨息止了。
※※※
当黑暗行将再一次吞噬星期五心灵的时候,一个黑暗的人,一个死亡骑士,及时出手阻止了这件事的发生。
正在发生着第三次黑暗变异的星期五被扫得飞上了半空,当他落到地上时,那个盘旋在他脑海中的妖异声音已然消褪,紧握在他手中的那颗亮晶晶的黑色石子,缩回了它正在星期五的神经里四散伸张的触角。
星期五迷茫地看着这天地。
这里是米嘉的墓地。坟上草青青。坟边冬青亦青青。
有蝶在飞。
他松开紧握的右手。手心里是颗亮晶晶的黑色小石子。圆滑而温润。晶莹剔透。
“这个东西是那里来的?”
看清星期五手中物事,死亡骑士竟然失去了冷静。
“你居然会有黑魔珍珠?”
黑魔珍珠?是什么?
我只听说过这世界上有黑珍珠粉末。那是一种良药,那也是一种能让人产生幻觉从而使之上瘾的毒品。我也知道为着那一样东西,这个世界曾经发生过一场可怕的战争。
可是我从来不曾听说过还有什么黑魔珍珠,白魔珍珠,五彩魔珍珠,七色魔珍珠。
“扔了它!”
死人声音里带了极明显的愤怒情绪,他命令道。
星期五合回右手拳头。把那颗黑色魔珍珠紧紧握在手心。他居然夷然不惧地和死人对视着。
“如果你还需要光明,那么,请你扔掉它!请你毁掉它!”
死人恢复了冷静。
他仍旧在命令道。
但这回死人用的是祈使句。毕竟,无论是追逐光明还是堕落黑暗,如何去选择,那是每一个人,他自已的事,没有人能取代他进行选择。
那么,这黑色魔珍珠代表的应该就是属于黑暗的力量了?我,已经试验过那力量的强大。
我确实需要光明。
我在梦里总看见自已在阳光明媚的天空里飞翔。
可是。
光明给予我的,还比不上权贵们小蜜**里的一粒痔疮!
也许,在今生里,我需要的是黑暗。
“不,死亡骑士先生。我将保有这枚黑色魔珍珠。直到我觉得我永远不再需要它。”
星期五夷然不惧地回视活死人。
黑山不再说话。他只是冷冷地看着星期五。那目光,如同从地狱里倒淌出的冥河水,是如此冰冷。
※※※
月仍没有出,可是夜已深。
灯光透过罩在灯外的牛膀胱,极黯淡地落到星期五脸上,勾画出含糊不清的明灭和偏移不定的明暗。
星期五呆呆躺在床上,目光空洞地盯着灯光照射不到的屋顶。黑魔珍珠贴着肉收藏在他心口,星期五甚至能感觉得到那颗小小的圆圆的物事,在极轻微极轻微地在他胸口弹动。星期五甚至能感觉到,在他胸口,有一种感觉起来似乎极生机勃勃的力量,在轻轻地流转。
他已经完全恢复了清醒。
黑暗造成的潮水已经完全在他心底退潮,也许是在蜇伏着等待着下一轮暴发罢。黑暗。星期五在想着白天在墓地发生的事。你真的要投身黑暗吗?你真的要把自已的命运交托给这打算去毁灭一切的力量么?
你的心,真的是这么想的吗?你的心,真的已经做出这样的选择了吗?
星期五轻轻叹了口气。
有两张脸相跟着在他眼着浮起。一张前世。一张今生。
※※※
两张醉脸。
一张前世。一张今生。它们就那么相跟着在星期五眼前晃荡。
“来,再喝一杯。”
前世里曾经是杜转处世偶像和人生指南的那个同校师兄笑嘻嘻地在星期五眼前举杯。那张总是带着一丝丝挪揄微笑的马脸在隔世回忆的灯光里总是显得有些模糊不清,象隔着爬满水蒸气的玻璃窗看到的人像。
他咧着嘴。嘻嘻笑着,深度眼镜的镜片在醉酒的日光灯下泛着叫杜转感到稀里糊涂的光。
“怎么样,兄弟?还老是念叨着你那乡下老鼠式的美梦阿?嗐,我说,千万还真别把自个儿给当老鼠看待。你还真没那么伟大,其实你就一虫子,跟俺一个德性。我们全他妈的都是虫子。说实道的,你这条虫子,还不如俺这条虫子呐。你哥子,就连付能啃树皮的好牙口还都没进化出来。”
“嘛?化蝶?哈哈哈哈。我说,杜转杜老弟,杜转杜哥子,你就别逗俺乐和了。就你这点儿光会死命儿贴在树皮上哭着喊着一步三跌往上爬的能耐儿,还指望着自个儿一觉睡醒能化个斑斓大蝶呢。别叫早起煅炼身体的鸟儿叼了去做精神食粮你就该要烧筒高香磕个偏头顺便对着窗外明媚阳光大喊三声乌拉啦。”
“知道不?要化个蝶儿,你得可着劲儿往树干里钻。你得可着劲儿去祸害森林。侬又想摇身一变美美丽丽地在天上飞,又想手里干干净净,做个前生是条人畜无害好毛虫的美丽蝴蝶。这世上,有这等子好事么?趁早掰掰了你呐。”
“不啃树心子你能有那把子化蝶的力气么?不啃树心子你能挣得开虫蛹外的那层束缚衣么?哥哥也,你就别对着俺凑葫芦乐子了,现当今,就连个三岁娃儿都晓得,越是肯下力气狠劲儿祸害森林,你就能越快美丽。美丽的影子里,挂满了害虫的蛹。”
杜转曾经的偶像就在星期五的眼前,摇身一变,从一条可怜地在树枝上蠕动的毛毛虫化成一只一翅膀金钱斑的大蝶在天空里飞起。他在斑驳着阳光的树林里翩翩起舞,阳光照在他翅膀上,金灿灿的,很美很美。
只是美丽总是象受过上天诅咒,一向不能长久。
由一条毛毛虫变成的蝴蝶,其美丽人生更是短暂。那只戴着眼镜美丽的马脸蝴蝶,后来被人用镣铐套住,先是注射了福尔马林,接着被制成了标本,钉死在一面背阳的土墙上。
那只蝶说。他永远不后悔。他永远不能后悔。他永远不能选择后悔。如果他不充分吸取树木汁液,如果他不充分用那些汁液把自已养肥,如果他不把那些树林全给吸干。他永远不可能从一条毛毛虫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永远不能知道在天空里轻舞飞扬是种什么样的滋味。
“树木会被你啃而致死?树木会被你啃得很痛苦?哈哈哈哈哈,我说杜转杜先生,你实在是太有趣了。记住,你只不过是只虫子,你生来是只虫子,你可以用尽你的一生去关心森林的成长,可是森林,永远不会那怕用一张最小的叶子来关心你的成长。森林,只会关心那些在它技头上嘹亮歌唱,婉转低鸣的鸟儿。”
“你见过那一只蝶的前身是条益虫?益虫的下场就是象你一样,渴死饿死。哦?你还曾经听说过这世界上有一种虫子叫做非益非害努力为着自已活着的小虫子?那么,造化,嗯,造化主迟早有一天会送一只天上飞的鸟儿过去把它叼去当了点心。”
“你得记住。这人世界上,又有益,又能飞的,那些东西全都是鸟儿。而你,你,把你孵出来的那只是粒虫子蛋。那只是一粒小小的虫子蛋。”
“要做鸟儿?行。等来生吧。”
来生又是一张脸。
如溅朱丹,醉眼朦胧。
脸上的表情是笑,醉意荡漾中的狂野冷笑。
“星期五大哥,我真想象不到,原来你仍象当年一样傻。”
红萝卜的醉脸在星期五眼前晃动着,他的衣服上缀着金线线,银线线,却又不曾超纲,很符合身份地在星期五的眼前华丽着。
“过了这么久,经受了这么多,难道你仍旧真的没有搞清楚?还是你自已不愿意让自已去明白?”
“从前,阿,美好的从前。在修道院里,我曾经羡慕过你,星期五大哥,那个时候,真的,我是多么多么地羡慕着你阿。我羡慕你能学会魔法,那是真的。我恨我自已,为什么我就没有那个天份。”
“我仍旧能够很清楚地记得,你成功地施用出第一个魔法的那一天晚上,你的那种兴奋,你的那种眼光。当时我几乎妒忌到要扑上去掐死你呢。”
“星期五大哥,我仍旧记得那天晚上你在我们面前发的誓言,我仍旧记得那天晚上你在我们面前诉说过的梦想。”
“你说,你在今生,要成为一个大魔法师。你说,你要在今生里,学会所有的魔法。”
“星期五大哥,我也仍旧能够清楚地记得你发现自已在魔法上的天份不是你自已所想象的那么高时的沮丧。”
“你说,你努力了,可是不行。正好象在你曾经无意间说过你做过的那个长长梦里你曾经想过、曾经努力过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个科学家——虽然我不知道科学家是什么东西,可是,看着你沮丧的脸,我能想象得出他的地位至少能和大魔法师平起平坐。”
“好了,结果是,虽然你能学习魔法,虽然你拥有学习魔法的机会。但是,你和我们所有人一样,仍旧是个俗人,这样的半瓶子醋的知识改变不了命运,你仍旧离不开这世俗人间。”
“好了,那么,我们仍旧一上起在这世俗人间里努力吧,做不成大魔法师,世界也并没有变成末日,正如我学不会那怕一个最简单的魔法,世界也并未曾在我眼前崩溃。”
“人世间里的道路千千万,除去魔法之路,我们一样可以往上爬,直到到达你我能到达的顶峰。”
“可是我想不到,我真的想不到,星期五大哥,你竟会这样傻。”
“你竟然不愿意去遵从这世界的规则。”
“人生不过是一场游戏,人生不过是一场梦里玩的游戏。我和你,你和我们,通统不过是这游戏里面一个小小的角色,上天的诸神肯让我们闪亮登场,已经是个天大的恩赐。”
“我和你,我们和许许多多我们的同类,不过是些卑贱的游戏者,这世界的游戏规则,根本不是我们制定的,根本不是为我们制定的。但是我们,只好去依照这规则,在这规则里,努力向上爬。”
“想不要规则?想超越规则?行,除非你是神,除非——”
“——除非你拥有足够打破这游戏规则的实力。”
醉者的双睛盯定星期五。他说出这样的话话,其实已经超出了游戏规则,因为他完全醉了,已然失却人世间的规则。
“你是这样的人么?你象么?你是么?你和我一样,都只不过是只虫子,什么都无法撼动,什么都无法改变。”
“不幸出生就是一只虫子,你以为你自已能打破这规则么?你有那个能力么?你有那个水平么?你已经去试过了,你其实已经清楚知道,你,我,我们,全都一样,只是俗到不能再俗的凡人!”
“请听我一言,星期五大哥,别傻了,我们一起,我们一起老老实实地做虫子吧,虫子怎么爬,我们就怎么爬。扒着树心,啜吸汁液。我们没有能力改变世界,那么,就老老实实让世界改变我们吧。”
“也许有一天,终归有一天,我和你,我们,能在天空飞翔一刻……”
轰然一声,那张脸崩溃了。
弥漫在星期五眼前的,只有朦胧的酒精。
那是一次超越今生规则的对话阿。
星期五虽然没什么本事,虽则说经历过两世为人,但其智商也未见得能高人一等,不过,他也绝对不是个傻瓜。他心里清楚得很,别后重逢,红萝卜愿意跟他重拾旧日友情,绝大部分是因为他哥子大有利用价值。但是,每个人的一生,真的都能碰到一个永远真心的朋友吗?
只要能够有一个瞬间,一个能互吐肺腑之言的一个瞬间。
那已经很足够了。
从前在修道院里,那个时候还是个纯朴少年,明显天真无牙的红萝卜DD曾经对他说过这样的言语。如今,已经满脸风尘,拥有二十张以上假面具的胡萝卜DD仍然能对他说出这样的话语——虽然是在醉酒之后。
那真的已经很足够了。
星期五有那么一瞬间,心里非常感动。甚至在他回想当日情形时,他仍有一丝丝的感动。
唉,星期五在眼着挥挥手,驱去在他眼眸间流连着不肯离开的前世今生的两张醉脸。
我该何去何从?
我该何去何从?
京城是呆不下去了。森林看不见虫子,虫子也下不定决心要用残害森林的方式来吸引眼球。
黑暗在压制光明。光明却又拒绝星期五同志在她身上给添根火柴。
我要离开这儿。
我明天就离开这儿。
此处不留爷。此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去当八路。
可是,那儿,到底是那儿,才是我要去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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