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白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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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站在日戈瓦迷宫里的制高点远眺,可以看见漫山遍野的蝴蝶树。到了秋天,蝴蝶形的树叶便从那低矮的枝头一片一片飘落,秋风凉沁沁地轻轻搔扰着湖面,漾起一圈又一圈浅浅波纹,迎着这秋风,漫天都有红色在飘动,从山上到湖边,到处是红红的蝴蝶在飞。本是天蓝色的湖水便被这红色燃着了,变做淡淡的粉色。芦雁断断续续地飞过,肥硕的秋蟹,殷殷地从苍白的湖滩上爬过来,肥透了的金色湖鲤泼喇喇一声从梦一样的粉红色中跃起,贴着湖水长长地滑过去,再一次钻进那梦一样的粉红色。
蝴蝶湖的风景实在是美丽非凡。——前提是您得不在乎那些生存在您老脚下地底的某些习惯于在黑暗中活动的噬齿类动物。
在蝴蝶湖,唯一的不稳定因素就是老鼠的数量。在这一带,它们已经失去天敌很多年。在这一地区,老鼠GG们已经做了老大很多年。
蝴蝶湖地区当然有猫。
黑猫、白猫、黄猫、大花猫、金丝猫、波斯猫、虎斑猫、美国短毛猫、阿比西尼亚猫、喜玛拉雅猫、欧西猫、缅因昆猫、新加普拉猫、苏格兰摺叠猫、有尾猫、无尾猫。说得出名来说不出名来的各种各样的猫。是猫或不是猫的猫。蝴蝶湖的猫儿种类和数量实在多得很。
问题是,当一只猫发现自已只须学会拱在贵妇人的怀里撒娇,有事没事温柔地喵喵叫,就可以换来美味的鱼肉,换来一天洗一回澡洗完之后还有专人往你的一身猫毛上乱泼法国香水的待遇,你猜这猫儿还会不会去努力捉老鼠?
假如俺是猫,俺就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老子不干了。老子就每天就有事没事趴人边儿去喵喵叫,酒也有肉也有香水也有,没准还能当选年度十大杰出阿猫年度杰出贡献阿猫先进工作阿猫,那俺干嘛还非得费那个不讨好的力气去追捕老鼠?
老鼠偷粮?老鼠破坏环保?老鼠给世界和平添乱?关我阿猫鸟事。
愿意捉老鼠的阿猫永远也进不来蝴蝶湖的范围——这儿可是高尚住宅区,贵人和高等阿猫的天堂。一只野阿猫想混进来?先去作个DNA检查看自已是什么血统再说。
当然。也不是说就没有成功的例子。世上万事都有例外。猫事也有例外。每年总有几只幸运的捕鼠阿猫因为捕鼠有功而成功化装混了进来。
只可惜一般只用三天。捕鼠阿猫便一个个都学会了撒娇。
于是老鼠越来越多。有一年甚至于发生了老鼠集体跳湖自杀的稀奇事。
所幸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白痴。晚上打老鼠,在星期五来说,已经是件非常得心应手的事。
※※※
魔法到底能用来干什么?不同的人也许会有不同的见解。但有一点也许比较一致,那就是魔法相对其它技能而言学习成本颇高。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学会魔法的。
最重要的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学习使用魔法的。
星期五的魔法启蒙老师帕格尼尼就曾经说过:也许这世上最伟大的魔法天才终其一生也没有机会去学习一个最简单的照明术。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星期五实在是个很幸运的家伙。他不但可以学会魔法,最重要的是,他并没有付出什么代价便拥有了学习魔法的机会。只是,在一个白痴的手中,魔法却变了味道。
什么味道?这得去问日戈瓦迷宫里的老鼠们——整整一个夏天和大半个秋天,日戈瓦医生的迷宫式医院里,抓老鼠的不是猫也不是狗,而是星期五。
过了很多很多年以后。老鼠们一代又一代地进化之后。蝴蝶湖畔的“老”老鼠们还心有余怵地给“小”老鼠们讲故事。
“老”老鼠们讲的故事中都有很多很多的闪电。闪闪亮、透心凉,从天而降。
那一年夏天的每一个夜晚,对于蝴蝶湖畔的鼠家族来说,都是白的。是一个个由一个白痴用闪电魔法制造出来的白夜。
活得比猫、狗以及人类都长的老鼠老爷子们的故事中的道具是一块糖。
每一个有星星没星星月儿圆月儿缺的夜晚,白痴就用根绳子拴着那诱饵,坐在第六病室的门边。等老鼠上勾。
如果老鼠都不肯上勾,那么他就亲自去抓一个老鼠——反正在这地儿老鼠不算珍稀动物,随便伸手捉到的都不是好东西——硬逼这老鼠啃一口他手上的糖块,然后就狞笑着——狞笑是老鼠们的故事里所用的形容词,实际上我估计应该是傻笑——念一声咒语,天上引来一道闪电,把正抱着“反正啃也是被闪不啃也是被闪傻子才不啃”态度死啃糖块的那只倒霉老鼠电得毛发悚然,全身的毛扎扎地立起来,象一只刺猬。
因为有着白痴的存在。这一年,日戈瓦医生的私人疗养院荣获无鼠害先进单位。
在老鼠们的坏日子传说中。时间终于慢慢地转到了秋。
秋,是收获的季节。
在粉红色中洗濯过的鲤们潜回到水底,做起一跃成龙的梦来,梦境中,鱼们如同天上那些红红的蝴蝶一般优雅地在湖面上空飞翔。——它们不知道,天上那些优雅得象蝴蝶一般的树叶,很快便要掉落在在那些并不优雅的山坡沙土上、湖心烂泥里彻底腐烂掉。
没来得及烂掉的,便都被一个老疯子扫了去。成为他的实验材料。
没有人知道这老头在干什么。也没人有空去关心一个疯了几十年的老疯子在干什么。只有白痴偶尔打鼠有睱,会去小小地参观一下。
然而有一天。几十年来默默无闻的疯子却小小地出了一回名。
※※※
那天早上。梅林和平时一样早早便起床了,他起床后的第一件事便是习惯性地往窗外看,评估一下当天的天气。
然后他看见了一个浅黄色的巨蛋。耸立在日戈瓦迷宫的中心。
老法师揉了揉眼,把眼屎抠干净,再一次举目往窗外望去。
一个巨大的蛋状物体就耸立在他眼着,真真切切,不受一切他的眼部分泌物影响。
当法师到达那巨大鸡蛋壳的时候,已经有十来个人散散落落围着那稀奇玩意儿议论纷纷。人群中自然少不得好事的白痴,以及一向与白痴狼狈为奸的矮人。
疯子得意洋洋,却又故作矜持地立于一旁,他头上那顶一戴几十年的尖帽子变戏法般鼓胀耸起,塌下,又鼓胀耸起,又塌下,又耸起,没完没了,看起来是一副十万分开心的样子。
梅林伸出手指去捅了捅眼前那巨大物事。很薄,而且还颇韧,是一种他从来不曾见过的材料。
“这是什么?”
法师向站在旁边的日戈瓦发出讯问。后者摇头。
“这叫纸。”
白痴不懂礼貌,乱插嘴。
“纸?”
老法师掂弄着胡子,皱起眉头,拿不准该不该信任一个白痴提供的答案。
当然不应该是纸。
这个时代还没人懂得造纸。原始的纸也不会有这样的韧度。
但确确切切也是纸。
历年来完成自已蝴蝶飞呀飞的娱人任务,变做老弱病残一任风吹落的那些蝴蝶树叶,有一小部分被疯子收集起来,放到医院后的水洼里泡成一团糨糊,然后捞出来,召唤出一大堆子五大三粗身高体壮的石头元素,将这糨糊狠狠地碾压——除了磨药很有一手,这老疯子对于元素召唤魔法也绝不陌生,实在是个多才多艺,值得组织上考察任用的疯子。
紧接着他就在那制成品上浇上一大堆子炼金房里弄出来的药剂进行漂白、染成土里土气的土黄。
到了最后,疯子左思右想,觉得自已对这堆树叶遗体的折磨实在是有些儿过分,为了表示悔意,便在其上加持了一大堆白魔法,诸如祝福、强壮术、加速之类的东东,以示自已对其不含恶意,所做一切都只不过是为了它的茁壮成长。也不知到底是那一个白魔法起了作用,使这制成物的身体发肤变得颇为坚韧,等闲不易戳穿。
最后的最后。不知疯子又换了个什么心态,以谁也不知晓的方式将这可怜的树叶伟大的发明弄成了一个巨大鸡蛋壳,还绕上一大堆绳索把它紧紧固定在迷宫中央。
所有的一切,都出自一个疯子的疯狂想法和疯狂行为。正常人决不会把宝贵的MP十年如一日地浪费在一堆堆没有生命的植物纤维上——除非有一天有人发现它能卖钱。
“这能用来干什么?”
博学的法师终于决定还是求教于白痴。白痴未傻前,确实是很知晓一些稀奇古怪的东东。
“不知道。”
白痴已然完全忘却自已刚才曾经给这新材料下过一个定义,摇头晃脑对着法师傻笑。梅林叹了一口气。白痴仍旧是白痴。虽然日戈瓦的药石并非无效,但看来星期五要恢复正常还要走很长的路,他还远远未恢复到能滔滔雄辩地告诉别人这“纸”至少可以用来写字和当作不知活人糊弄死人还是死人糊弄活人的阴间一般等价物。
再说,就算他正常,也很难说服别人眼前这巨大鸡蛋壳可以铺开来狂练书法——而且远比羊皮便宜。这亚斯图利亚斯开天辟地第一张纸的造型实在是和后世印刷汽车美女广告废话的纸张相差太大。
“管他能有什么用。重要的是大师兄现在很开心。”
日戈瓦作出了结论,看起来他也很开心。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看见过大师兄这般灿烂的笑容了。”
梅林回头看着疯子。那家伙确实正在笑。得意地笑。再得意地笑。就象一个唬倒了所有的孩童。
“象不象上帝在你的庭院里下了一个蛋?”
成功地玩了一把行为艺术的老疯子抱着肚子大笑着倒在地上,脏兮兮的脸上满布着阳光。
上帝下的蛋就那么在日戈瓦迷宫里摆了整整一个星期。给周边地区的人们增添了许许多多酒足饭饱之后大迸唾沫星子齿间残屑的机会。
疯子便在这小小的名气中快快活活无拘无束地整整得意了两个星期。
然后,关于星期五的第三个丰年祭就来临了。
※※※
蝴蝶湖往西,行有二十余里,有个小城名叫雷马克。
城实在是不大,在地图上表示这地方甚至用不到要画个圈圈,只需轻轻地轻轻地用削得尖又尖的鹅毛笔点上那么一个小点便可以完全代表。但是别看秤砣小,小也压千斤,这雷马克乃是左大陆上一个极有名的去处,每年的丰年祭前后,这小城里总也要挤满达官贵人,绅士淑女,老鼠苍蝇。

小城的名气大半源于她丰年祭夜晚的火把晚会。小半源于——以后再说。许许多多旅人笔记里面,都记载着雷马克丰年祭的夜里,那数百支高达十数米的铜制火把,火光里壮观得如同白昼的夜。
诗人们感兴趣的是城中居民们巧手制就的各式灯笼,无数一流到九流的吟咏诗篇中都曾经将它们借以比兴。漫游大陆到处说唱的说书人,爱说的是城里那彻夜不眠的狂欢舞会。无战可征的武人们,最喜欢那在火把下面举行的击剑大赛。绅士爱那热烈,淑女爱那浪漫,老鼠和苍蝇爱的是——这个我不知道。
就因为这些不知传自何年何月,又不知将传承到何年何月的民俗,使得这个小小的雷马克城丰年祭的夜晚,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不管怎么描述,总之很热闹就是。
只可惜这盛景已中断了三年。
三年前的奴隶大起义,对左大陆上这个强大国家的打击可不是一星半点,王朝的权力高层,在战战兢兢地渡过整整三年黑灯瞎火的日子之后,才又慢慢地恢复起信心,至少表面上是如此。直到三个月前,才由皇帝特拉帕托尼二世颁下了一个命令,今年的丰年祭,将恢复从前金吾不禁,天子与庶民同乐的古老传统。
于是,从前这个曾经千年狂飙的小城,在两个月之前,就已然有许多管家模样的人物穿梭着为那些有钱有闲的人物们定下了行辕。可以预见,今年雷马克城的丰年夜,一定会是个火树加上银花,灯光制造灿烂的白夜。
※※※
(雷马克城门。阳光由西方懒懒地斜斜照来,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城门被白天的最后一小分队光线弄得一半明一半暗。城头上插着数面彩旗,无风自动。城门洞里站着几个士兵。)
士兵甲:(一脸无限向往状)听说今儿个晚上,巴乔大人也会回家乡来放火。呀!我真想见一见他。巴乔大人可是我的偶象。
队长:(啪地一声敲了士兵甲一个暴粟)靠,怪不得别人都在背后说你这小子不学无术,全靠我这个做姐夫的带携你找一碗饭吃。你姐姐的,什么叫做放火?下回给我记住了,大人们放火得叫做点灯。
士兵乙:(一面谄媚地靠了上来,一面比起左手大姆指)队长好文化。
队长:(啪地一声敲了乙一个暴粟)今儿个晚上可是个大日子,疗养院的老爷们多半会上城里来看灯,乡下的泥腿子们也都会跟着来。你小子给我把照子弄亮些,看稳着些儿,该弯腰的弯腰,该创收的创收。
士兵丙:队长,您说这今儿个真叫奇怪了,这么热闹的事儿,看热闹的泥腿子们怎么还都一个也不见,张罗了这么大半天,只收得七百来个铜子儿。
队长:(啪一声又是一个暴粟)你小子,还老嫩老嫩着那!时辰还没到呢。这些乡下小子,奸滑得很,专挑着那快要点灯放火黑麻麻时节跟着老爷们后边混进来,你小子可得瞪大你那双狗眼,别给我放跑一个铜子儿,今儿个没别的入息,这个月的奖金和加班费就都指望着这个了。
………
………
………
※※※
在身为NPC而不自知的士兵们表演完名为《守城》的小品后不久,通往雷马克的黄泥路上,人口渐渐丰满起来。本版权所有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幻想故事的部分主配角们就夹在这些络绎不绝进城看人烧山放火的NPC们中间,前进至一堆长在路边没人爱没人恨离城门不过三百米远近的小小灌木丛。
从少年起便立志走遍万水千山,阅尽世间一切新奇的矮人卡路里当然不会放过这适逢其会的盛况——当年他曾经三次爬过九十九道山淌过九十九条河,前往他仰慕已久的雷马克城,想成为这浪漫嘉年华会中一个小小的NPC,但却三次在六十六道山上六十六道河边被人或骗或抢或拐卖了猪仔,走啊走啊走啊走,就是走不到这近在眼前远在天边的雷马克。
这一回,看来总算应该要胜利在望了,那曾经在矮人梦中飘荡的小城,就近在咫尺。所以尽管已经看过几十回的日戈瓦一口咬定现在的这个节那个节办的是越来越假,看和不看其实一个样,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尊重一下卡路里大叔的意见,到城里去——配角也应该有自已的业余爱好。
矮人要去的地方,白痴当然不肯落后,而一个人一旦变了白痴,其固执劲儿的战斗力可不是一般的强,所以老梅林虽然不大情愿,也只得带队直奔雷马克城,专等着放火那一刻。队伍中还多饶上了一名新近因为石头剪子布大败而心甘情愿拜了一个白痴当老大的疯子——白痴去得,我去不得?疯子云。
雷马克城就近在眼前,再走个三五分钟就要到达了,矮人心里不禁一阵激动——眼看着有一个梦想要马上实现了。就在这时,身后远远地传来了极为沉闷的马蹄声,回头看过去,来时的路上尘土大起,一队重装骑士正不紧不慢地从后面赶了上来。
路上络绎的行人纷纷避道。法师也拉起疯子避到灌木丛边,矮人也只好跟着拉过白痴的手,暂时放慢了追寻梦想的脚步。
士兵们缓缓地通过众人眼前。这是一个多兵种的编队,大多数是重装骑士,骑着高大壮硕的俊马,手中持着长长的骑士矛,标有家徽的盾牌五彩斑斓,斜斜挂在背上,马肚带上别着长剑,身上统一穿着精工打造的连盔银色钢甲。
骑士队中夹杂着一小队马弓骑兵,看起来装甲要比骑士们轻便不少,背着长弓,挂着马刀,长长的锁子甲一直垂到膝下。马弓骑兵中间还走着十来名骑着肥马的法师,他们的衣着要随意得多,大多数是灰色的袍子,也有红的黑的罩袍,有一个还披着浅色的披风。
法师们簇拥着一个骑着匹黄骠马的秃顶胖老头,天色已然黑了下来,看不清楚他们脸上的表情。
士兵们以密集的队形行进着。很快便超过了那站在路边的四个人。
“嘿!巴乔大人来了!”
远远看到自已的偶象,已然望穿秋水的士兵甲立即大喊大叫起来,他兴奋得口吐白沫,翻倒在地,四肢象只吃了一份配成四份的半真半假老鼠药的耗子一样地抽搐着。听到他的叫声,看到对面的来人,把守城门的士兵自队长以下,均立即正容整装,远远便立正敬礼。
避道的行人,也都一个个弯下腰去,面向那胖老头子把右手按到左胸上,勿论富贵贫贱,做的都是同一个动作——这三年来,巴乔已经成了神圣桃源王朝的不周山,不管皇帝陛下愿不愿意。三年前那场大战之后,再也没有人能够在神圣桃源王朝的民众心里抹杀掉这个人。
梅林拉着疯子的手,弯下腰,把自已的脸藏到灌木的阴影中去。在阴影中,法师用一种颇为复杂的目光紧紧盯着那个夹在军队中间的传奇将军。
军队就在四人眼前通过,白痴却死命也要往路上边跑。矮人用力扯着他,卡路里可不希望自已兄弟闹出什么乱子,星期五已经够傻了,再多傻上一回可受不了。
然而白痴并不谅解矮人的一片苦心,他莫名兴奋地一面挣扎着,一面伸出右手来,指着大路的对面,高声叫道:“嘿!你们看!那是谁呀!”
一阵死亡的气息顺着温吞吞的夜风吹了过来。上百名重装骑士一起打了个激灵,齐刷刷地往白痴指点的方向望过去。
因为军事需要而清空的城门外那片荒野中,黑衣黑马的一人一骑仿佛从地狱里冒出来一般,出现在地平线上。
骑士们的队伍立刻骚动起来,战马不安地打起了响鼻。这可不能算是件正常的事体,这一队人马可都是跟随巴乔参加了三年前那场大战,在千军马马、枪林箭雨、血与火中杀回一条命的精锐,都是些能够做到泰山崩于前而不惊的强悍人物。
战马咆哮着,握缰的手在抖。
“黑山!”
“黑山!”
“那是黑山!”
“那是黑山!”
“黑山!”
“黑山!”
“那是黑山!”
突然之间,一名在战争中失去了一只耳朵和半边脸皮的骑士恐惧地大声叫喊起来。天色完全暗了,没人看到那个兵全身都在恐惧地战粟着。第二个突然之间,只听轰地一声,他连人带马重重地瘫倒在地。
然后,在所有在场而又没患上夜盲症的人们的见证下,黑色的战马载着黑色的骑士,穿越刚刚开始变成黑色的夜晚,挟带着死亡的气息,追风而来。
路上行人四散奔逃。惨叫声,惊呼声,马蹄声,飞矢破空声,各种各样的声音立即在旷野中散播开来,传到目瞪口呆的守城兵们的耳朵里。
而此时,尚且毫不知情的城里,随着市长的一声令下,呼地一声,城中东南西北上中下人口手山石田土一起吐出了上百个红红的火舌,上百个巨大火把熊熊地燃了起来。时间刚刚好。
嘿嘿嘿,雷马克城的市长掂着山羊胡,满意地笑了,哈哈,这几十遍的演练果然很有效啊。
巴乔将军一到,火把便燃起,这一定是雷马克城用来欢迎从自已家里走出去的英雄的最好仪式了,明天一定要好好做上它个总结,以后把它形成制度,一有大人物光临,俺就这么干一回。
往后我的官一定会升得很快。
市长大人想到得意处,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城门外。
下一瞬。
兵刃的撞击声在大路上响起。血色掩盖了夜色。
空气中开始滚动着一阵阵奇怪的声浪,紧随着那声浪,一道道闪电有快有慢地从天空狂劈而下,落在死人死马的身上和四周。
雷马克郊外的晚上,刚刚拉开帏幕的夜色突然之间便被这满天的闪电点着了,在那一瞬间的电光中,两名骑士发出可怕的吼声,在死神的马刀下轰然倒下,三支羽箭划过优美的抛物线,轻轻插在死人胸。
然后。
是第二波的闪电。
接着是第三波。
紧接第四波。
第五波第六七……
……
……
直到第N波。
在闪电的间隙,还可以看见,流星一般的火球、闪着蓝莹莹光彩的魔法箭、扭动得象条毒蛇一般暗红色的伤害术。其间还夹带着无数携有冰和火的羽箭。
城内,火在烧。
城外,血在烧。
雷马克狂欢夜,那个传说中令人激动难眠的白夜,就这样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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