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钢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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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一届共招收了两个班。每个班四十人,共八十人。我被分在二班。”
他回答了明月提出的问题。其实,现在他更愿意不停地讲下去,他也是突然发现了自己内心有着有一种强烈的倾诉的愿望,那怕没有人会听,只要让他说就行。
“二是你的幸运数字吗?”
“你有着未卜先知的能力吗?的确,有时候我也想‘2’是不是我的幸运数字。我高中时也在二班。我家住的是二号楼二单元二楼。我的办公室也在二楼,阳面,上了楼从东向西数第二个门。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状元楼的二楼房间里吧。我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开始和柳絮交往。我们现在就是在二楼。我的生日是二月初二。严格地说,我在家排行也是老二。我有过一个姐姐,可惜出生没多久就夭折了。听我妈说姐姐生下来,一点奶水也没有,只能喝白面糊糊,营养不良,得病后就死了。我妈讲起我姐姐就哭,瞬间泪流满面。我爸只字没有提过。或许姐姐是一个女孩的缘故吧。或者,是男人比女人的心硬。我说不太清楚。”
“你相信幸运数字吗?”
“从来不信。那很无聊。”
“可你不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吗?”
“其实,在我看来,你才是命运的宠儿。”
“一人四海为家的人会是命运的宠儿。你不觉得这样说很可笑吗?”
“难道你不认为漂泊也是人生的一种境界吗?你可以拥有自由的心,同时还拥有自由的身。自由的心可以人人都有,唯独自由之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的。我曾经向往一种漂泊的生活,我只属于我自己,按自己的方式生活。但是,我做不到。我总感觉是被囚禁在一个无形的类似大鱼缸的容器里面,与你所处的这个世界就像谬论与真理一样近,又是那样的不可跨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是吗?”
“我想那种苦是让我们对现实生活感到满足的一种苦。可有谁真正能做到对现实生活的满足呢?”
“好吧。还是说别的吧。我见不得一个大男人如此伤感。”
“仅仅是听,就挺让人伤感的。”
现在农村的孩子真幸福,可以和城里的孩子一样穿时髦的衣服、鞋袜。而那个时候,农村真的太苦了。农民的收入除了过年杀头猪卖掉一大部分,便只有卖粮食了。而他们却要支付生产的投入、一家人的零花钱和子女的费用,入不敷出,捉襟见肘呀。我的那些同学,大部分光着脚穿凉鞋和布鞋,个别人甚至到了冬天也不穿袜子。他们春、夏、秋三季穿的布鞋,村里人都叫它“懒汉鞋”,用麻绳纳的底子,黑条绒鞋面,鞋口两侧向前斜下方左右各镶着一块黑色的松紧布,乍看起来像是猫的两只耳朵。冬天,他们,当然,我也和他们一样穿行唐人称之为“瓮鞋”的布棉鞋。和“懒汉鞋”不同,“瓮鞋”没有松紧布,两层鞋面之间絮了一层自家种的棉花,外形胖墩墩的,状如一个大个的黑面包。他们穿的裤子,两条裤腿上没有用电熨斗熨出来的两条笔直的缝线。因此,在衣着上,面对他们,我会不由地生出一种优越感。
赵建平是女生中唯一可以称得上穿得漂漂亮亮的人。而这只因为她的母亲在口头的那家国营旅馆工作。报到那天,她穿了一条长裙,的确良布,白底,印满了像干枝梅的那种碎红花。她走起路来,特别是小碎步跑起来的时候,裙角就会飞起来,那些碎红花就像一群围在她身边翩翩起舞的红蝴蝶,给情窦初开的我留下一种很特别的印象。至今想起来,都如在眼前。
有一段时间,曾让单纯且幼稚的我在心里极大地感觉难以接受的是,在众同学面前,她张扬着一种让我都感觉自卑的优越感。因为她有着一副好身材和漂亮的脸蛋。是的,漂亮的脸蛋和优美的身段的确会让一个女生脆弱且虚荣的心发生微妙的变化,产生比高贵的出身和时髦的衣着更加坚不可摧的心理优势。我不知道是否在那个年代,女生们已经深谙了漂亮的脸蛋和优美的身段可以改变一个女生的命运的“真理”。不过,在我眼里,赵建平的最终归宿并不尽如她意。
长得漂亮,穿得动人的赵建平,在入学时间不长就收到了六个男生的纸条。同一天下午,六个男生分别约她,而约会的地点却出人意料的一致,就是大坝南面的鱼塘。
她当然没有去。去了,她也就不是赵建平了。试想一只骄傲的白天鹅怎么会甘心与一只黑鸭子为伍呢。
事情过去了几天后,她问我是否看到有人朝她的桌兜里放纸条了,但又不明说。
“看见谁在我桌兜里放过什么东西?”
“放什么了?”
我认真地履行着一个班长的职责。当时,我也是蒙在鼓里的,并不知道同时有六个男生在同一天给她写了纸条。
“反正是在我桌兜里放东西了。”
她坐在我对面,微仰着美丽的下巴,展现给我她白天鹅的脖子。
“你先告诉我放什么了?”
我得暗自得意,想一定是有男生给她放了从树上掉下来的毛毛虫,或者从山上捡来的蛇皮之类的、让女生们看了即会发出一声惊叫的东西,

“还能有什么?”
“反正不是我。”我想说没有看见,但在她灼灼的目光注视下,说错了话。
“做贼心虚。”
“你说我?”
“我说你了吗?妈的,别让我抓住了。”
说完,赵建平白我一眼,起身离座而去。
我隐隐觉得赵建平是一个厉害的角色,是我所惹不起的。我这样想的时候,一方面是在她面前我并没有在其它同学面前的那种优越感,相反,她在我面前却有着一种优越感;另一方面,就是她骂人的方式。
那时,学校是严禁学生谈恋爱的,班主任也会在每次班会上向我们灌输它的危害。或许正是学校禁止和班班主任反对,就是这样一件事,被其它男生看到了,回到宿舍里,都问我是否在和赵建平谈恋爱。我说没有。他们不信。我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百口莫辨,急了,骂道谁和赵建平谈恋爱就如何如何。众人缄口,你看我,我看你,气氛尴尬至极,随之悄然离去。一连几天,没有人和我说话,我也不主动和谁说话,生起无名业火,舌头上就长出来许多米粒一样的小白点,喝凉水都疼。
一个星期之后,课间有人暗中做手脚,张冠李戴,把我的钢笔帽和赵建平的互换了。我记得接下来正好是自习课,上课钟响过,教室里刚安静下来,赵建平首先发现了。
“谁换了我的钢笔帽?”
不甘被捉弄的赵建平站起来,面有怒色,一双美目在教室里扫来扫去,等待着有人回话。没有人答腔。她接着又说:
“不说我可要骂人了。”
我下意识地拿出自己的钢笔看,发现钢笔上戴得笔帽不是自己的,脸唰一下子红了,心里紧张得不得了,趁同桌不注意,把钢笔夹在了两腿之间,扎下头看书,不敢去看赵建平。
赵建平没有骂人,而是对全班除她之外的三十九个人开始了挨个的搜查。我双腿**了自己的钢笔,随着她的走近,脸上冒出汗来。我想那些平时厉害的男生一定有人不让她看自己的钢笔,一定会和她吵起来,想不到他们一个个都乖乖地把自己的钢笔拿出来让她看,而且一声不吭。她看过我同桌的钢笔,还给他,站在原地有六十秒的时间,不说要看我的钢笔,也不走开。她一定在看我,而我的狼狈相也一定逃不过心智聪慧的她的眼睛。出乎我的意料,她没有说要看我的钢笔,而是走向了其它同学。最终她没有找到自己的钢笔帽,一声不吭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竟嘤嘤地哭了。又过了一会儿,她站起来,一脚踢开座位,走出了教室。我心有余悸地抬起头来,只看到了她气呼呼离开的背影。
整节课赵建平都没有再回来。下课铃响,我去厕所,顺手把她的钢笔帽扔进了汪着像墨汁一样黑乎乎臭水的茅坑里。扔进去了又有些后悔,但已经晚了。中午,我去供销社门市部买了一支新钢笔。路过国营旅馆门口的时候,我是快步跑过去的,头向另一侧拧着,很怕赵建平看到我,喊我的名字。归根结底,是怕和她单独相处。
接下来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始终有意识地躲避她。如果教室里只有她一个人,我就不会呆在教室里。如果我一个人在教室里,她进来了,我就会装做有什么事的样子主动地离开。她是物理课代表,每次交作业,我都把作业本给同桌,由他代交。由教室回宿舍或者由宿舍去教室,或者去校外散步,我都找伴儿。我总感觉她就在某个地方等着我,就像一个守株待兔的猎人,一旦我一个人的时候,她就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与其像只兔子一样逃之夭夭,还不如不给她机会。让一个女生吓得像一只兔子一样逃跑,也太丢人了吧。我不担心她要我赔她一支新钢笔,怕得是她只要我还给她那个旧的钢笔帽,纠缠不清。我总不至于跳进男厕所的茅坑里去把那个钢笔帽给她捞上来吧。还不如让她杀了我。我至今也说不清当初为什么会怕她。
这样平静地过了一段时间后,在校外散步,或者是走在教室和宿舍之间的路上,又开始东张西望,寻找她的身影,似乎是渴望她的出现,渴望她的挑战了。看不到她,或者是看到她和几个女生走在一起,开心的样子象是早把心中的不快忘得一干二净,我在内心又感到莫名的落寞和沮丧。有时就冲动起来,想她一定在某个地方散步,决定一个人去那里碰她,还自己给自己鼓气,说怕她什么呢,于是勇气倍增,信心十足,然而走到半途又返回来了,一个人回到宿舍里,躺在床上闷闷不乐,自己生自己的气。
第一个学期期末考试,我是全班第一,全年级第一。学校放假,我回到家里欢天喜地地向父母汇报成绩。
“下学期咱们还得是全年级第一。”爸爸说。
“争取吧。”我说。
“不是争取,而是必须。”妈妈说。
我点点头,狼吞虎咽着妈妈挟到我碗里的菜。
那个假期里,我过得像个皇帝一样,一切不快的事都忘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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