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汉畛域——不能回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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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乃马上立国,靠枪靠马靠杀人建立强权政治。这些从山海关外奔驰呼啸而来的“野蛮人”,开国之初,创设了不少民族歧视政策,且一直沿续下来,一直到清末——第一,官职分满汉;同职官称,满官大于汉官;重要职衔,汉人不能染指。第二,对待满汉采取不同的法律;满汉发生纠纷,偏向满人。第三,满汉不准通婚(不准旗女嫁汉人,默认汉女嫁旗人)。第四,满人不从事生产,只可作职业军人,他们的生活,全由政府包办。
自清初到清中叶,军事压力强大,“盛世”呼声高,满汉人民似乎对这些不公正的政策习以为常,没多少人出来重视这个问题。
但是,清末十年间,满汉矛盾愈演愈烈,达到“太平天国”起事以来的最高点。革命党人煽动起义,也常常拿满汉矛盾当大题目来加以发挥。
戊戌年间,总理衙门章京张元济就直言上书,请将宗室以外的满蒙各旗人民编入民籍,直归地方官管辖。他还请求允许满汉通婚,任许旗民自谋衣食,允许旗民转徙居地。
本来,光绪帝已同意计划,准许八旗计口授田,取消了旗人的许多特权。但是,随着戊戌变法的迅速失败,一切皆不得施行。
义和团事件及八国联军侵华之后,中国社会的愤懑情绪爆涨。汉人对满人的特权,尤其憎恨。1903年,经张之洞力请,慈禧已经同意将军、都统等昔日满人专任的职位,可由汉人充任。而且,她还下懿旨,表示朝廷对驻防旗人犯罪的处置,也与汉人等同。
时至彼时,清廷光靠镇压,根本不能消解矛盾,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政府的政治改革和让步。
对此,端方出洋后的《请平满汉畛域密折》讲得最恰肯:
“……举行满汉一家之实,而定国本……欲绝内讧之根株,惟有使诸族相忘,混成一体……(近来)不逞之徒(指革命党),竟敢乘此时机,造为满汉异族权力不均之说,恣其鼓簧,思以渎皇室之尊严,偿叛逆之异志。加以多数少年(人),识短气盛,既刺激于时局,忧愤失度。(他们)复偶涉西史,见百年来欧洲二、三国之革命事业,误认今世文明,谓皆由革命来,不审利害,惟尚感情……”
面对此种情况,泯平满汉畛域,势在必行。“今日杜绝乱源,惟有解散乱党;欲解散乱党,则惟有政治上寻以新希望,而于种族上杜其所借口。”(《端方奏折》)
对于清朝强硬派以军事手段大力镇压的主张,端方大不以为然:革命党人大多居于国外,鞭长莫及,皆年少气盛之徒。一味镇压,只能反而增加革命党的力量。而国内的革命党,隐藏多多,诛不胜诛。“多戮一人,则彼辈多一煽动之口实,一逆党戮而百逆党生。”
1907年7月6日,安徽巡抚恩铭被徐锡麟刺杀后,清廷上层更加着慌,加快了立宪的步伐,平泯满汉畛域的力度更大。

7月10日,慈禧下旨,表示要官员立刻上奏全行化除满汉畛域的方法。
早在1902年2月1日,慈禧已经下旨准许满汉通婚。满汉官员纷纷带头联婚,比如袁世凯与端方结为亲家,庆亲王奕劻与山东巡抚孙宝琦结为亲家,等等。
化除满汉畛域最主要的内容,主要还是取消旗人特权,任官不分满汉,司法同一。至辛亥革命前,清廷推行任官不分满汉的举措,施行最力。以东三省为例,当时总督、巡抚、民政使、道员等36人中,只有总督赵尔巽(汉军旗)和两个副都统是旗人,其余均为汉人。
1909年,清廷还下令,官员不论满汉,一律丁忧三年。先前丁忧制度,只对汉人,实际是对汉官的一种限制。
至于旗民编入民籍和旗民生计问题,进展维艰。因为,生计问题不解决,旗民还需要政府花巨款养活。如果按照清廷购田分给旗民的政策,计口授田,仅京旗一项,就要一亿两白银。
如此巨款,哪里去找。
被削特权后,旗民不满,汉人更不满——购田授旗,钱从何出?肯定要削剥汉人。
泯除满汉矛盾的有些举措,最终更致猜疑。
另有一种权宜之计,即挑选精壮旗丁,编入新军或选为警察。这些人在军中或警察队伍中,不似汉人易受革命党影响,又能解决其生计,似乎一举两得。
但新军只是募兵制,非为昔日八旗那种世袭的兵制,所以成效并不大。
取消旗制以及取消旗兵驻防,最后要停发钱粮。宁可无了有,不可有了无。这种工作最难办,弄不好旗人因怨而起,会导致清朝后院起火。
因此,清廷一直拖拖拉拉没有真正施行。直到清朝灭亡,除东三省以外,其它任何一省的旗人驻防也没有取消,大批旗人仍没有被编入民籍。
由于八旗子弟二百多年来一直处于“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不兵不民”的状态,游手好闲之风,深入骨髓。直到解放初期,旗人仍是政府一大心病,不少人依靠救济为生。
消除满汉畛域的改革,在各省进行得还算有起色,而在北京的中央政府则无甚改观。改革前与改革后,在军机大臣与各部尚书中,还是满人人数占优(1907年,军机大臣及尚书中,汉人7人,满人11人)。到了1911年,所谓的“责任内阁”中,有满族9人,汉人仅4人,其中皇族竟占5人,故被时人讥为“皇族内阁”。
对于清末满汉矛盾,端方一直忧心忡忡。作为新洋务派官员,他很想在大清朝实现不流血的立宪。
可惜的是,历史没有给端方这些人从容改革的机会。
武昌一声枪响,一切都要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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