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经略安抚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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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略使”初起于唐朝。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说:“唐初,于沿边诸军有置经略使者。肃宗时,贺兰进明除岭南五府经略兼节度使,此后虽有置观察使者,仍兼经略使。……宋代则自仁宗时对西夏用兵,始命陕西沿边大将皆兼经略,此后多以经略安抚使为总辖军民之方面重臣。”唐代最后灭亡,是由于大大小小的节度使踞地称雄,不买皇帝的账。这些节度使实际上是一些手握军、政、民、财大权的土皇帝。宋太祖建国后,接受唐朝灭亡的教训,夺了地方官的军权,所以北宋初地方官手中没有军队。宋仁宗宝元(公元1038年至1040年)年间,西夏的李元昊向宋朝发难,其后,北方的契丹也对宋朝虎视耽耽,所以朝廷在河东、陕西、河北设置了三个经略安抚使司,任命帅臣一人主管一路军政,并兼管民政。皇佑年间,广南侬智高起义,于是,朝廷又在广南、湖南设置了两个经略安抚使司。这些安抚使司初设确是在边境地区,但后来为了统管内地,从仁宗末年到神宗年间,陆陆续续在内地各路中也都设置了经略安抚使司。
这些经略安抚大使一般兼任所驻州府的最高长官,形式上与唐朝的方镇差不多,不过他们的权力比唐朝的节度使小得多,一是他们只有管兵而没有发兵的权力,又要受其他官吏的监察和制约;二是宋朝各路中还设有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和提点常平司,主管一路中除兵、民两政之外的其他事务。北宋一朝前后共设置了二十六个经略安抚使司(有的路称马步军都总管),它们是:京东东路(兼知青州,今山东青州市),京东西路(兼知郓州,今山东东平县),京西北路(兼知许州,今河南许昌市),京西南路(兼知邓州,今河南邓州市),大名府路(兼知大名府,今河北大名市),高阳关路(兼知瀛州,今河北河间市),定州路(兼知定州,今河北定州市),成德军路(兼知镇州,今河北正定县),河东路(兼知太原府,今山西太原市),永兴军路(兼知京兆府,今陕西西安市),延路(兼知延州,今陕西延安市),泾原路(兼知渭州,今甘肃平凉市),环庆路(兼知庆州,今甘肃庆阳市),秦凤路(兼知秦州,今甘肃天水市),熙河路(兼知熙州,今甘肃临洮市),两浙路(兼知杭州,今浙江杭州市),江南东路(兼知升州,今江苏南京市),江南西路(兼知洪州,今江西南昌市),淮南东路(兼知扬州,今江苏扬州市),淮南西路(兼知庐州,今安徽合肥市),福建路(兼知福州,今福建福州市),荆湖北路(兼知荆南府,今湖北江陵市),荆湖南路(兼知潭州,今湖南长沙市),成都府路(兼知成都府,今四川成都市),广南东路(兼知广州,今广东广州市),广南西路(兼知桂州,今广西桂林市)。

北宋的“经略”就不仅仅是“掌管边疆军民大事”的官儿,而是设在全国各路长官兵民之政的长官。特别是北宋末期,此时的路分得很多,各路都选派官品高、忠于皇室而有干略的人充任经略安抚大使。这个官很难用后来的官职比况,因为它颇具特色:它既主管一路数州的兵民之政,又无权过问本路的财赋、刑狱、漕运、仓储、学事等事。
书中,王泽以天章阁直学士京西北路都转运使,是毋庸置疑的,但皇后建言王泽以都转运使兼领京西北路经略安抚使,这一点上和北宋制度有点不符。北宋时代,帅司、漕司相互平行,互不相同、不能相互兼领。所以改为权守主管京西北路经略安抚司公事领京西北路马步军都总管,是为剧情发展的需要,实际上即使降低规格,兼领两大司的情况也是不太可能出现的。
至于经略安抚使兼领驻泊兵马都总管,文臣典掌地方驻泊禁军,武官往往担任副都总管,在北宋时代是普遍的例制。
路帅兼领宣抚使,在宋代官制体系中是有可能成立的,文臣以方伯领节臣,宋代比比皆是,但仅仅文臣,武官另当别论,有旨可以制置使兼领宣抚副使或宣抚司勾当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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