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奔猪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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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罗娜发觉,自从有依纱与格兰纳同行,罗巴克即使油腔滑调的时候,也会变得有点内涵。
就像她听说依欧迪斯与罗巴克,还有眼前这对夫妇,都出自略有名气的黄昏佣兵团,甚至连希亚王子都想在战争期间,招募他们参战,便开始对佣兵团这种组织产生兴趣。
她问:“佣兵团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
“这个答案嘛……”
“你就告诉她那个比喻好了,”依纱掩着嘴,像是回忆起极为有趣的事情,“那是我听过的最经典的说法。”
坐在马上的人们谈笑风生,赶狗的大汉吸引了路人的目光。一路上,格兰纳赶着五条猎犬徒步而行,老婆则舒舒服服地坐马。不过当丈夫的脸上,没有半分醋意,相反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的兴奋满足。
“那是因为你对狗太痴迷,甚至要嫁给它们。”
“喂,我在后面听着呢!”格兰纳脑袋远比方形的脸圆滑,立即听出老朋友在拐弯抹角地损人。
“呐,我个人觉得,佣兵团,其实就是一伙假装信义却行为利是图之能事的野狗团。”
假装信义却为利是图?野狗?
注意到少女的目光往自己五只昂贵的猎猪犬身上瞄,依纱赶紧解释:“他说的野狗,在奥玛森语里应该是野生的豺狗才对,不是指我们平时看到的狗。”
“我不清楚奥玛森是否也有同样的野狗团----培利亚土狼之名,你也熟悉吧?”
听到罗巴克提起“土狼”的名号,依纱眼角一抬,似乎对这个培利亚土匪头子也略有所闻。
这令丝罗娜有点沾光感。
“培利亚土狼”与“野狗”一样,是分指两种形状像狗却又不是狗的野生群猎动物。
“不管是土狼还是野狗,都是丑陋却实用的动物。‘土狼’用这个名字形容自己带领着一堆贪婪、残忍的机会主义者,到处打家劫舍、不劳而获。既然盗贼们能自称“土狼”,那我就用野狗形容佣兵。”
帝国公主估计是无法想象他嘴里的两种动物,空瞪着漂亮的眼睛专心听着。
“好吧,我详细点说。土狼呢,个头比狮子略小点,生腐肉不拒。他们会组成小型的团体集体行动,但偶尔也会单独行动;野狗则比我们后面的几头狗都要小,但却是绝对的集体主义,它们的合作甚至跨越领地之间的族群,并且死皮赖脸,对锁定的猎物能不惜代价地纠缠到底。与野狗团强悍而周密的协作能力相比,土狼就像温和派----你见过哪种动物直接在捕猎过程里就分吃还站着的猎物吗?”
丝罗娜毛孔一寒,摇头。
罗巴克故意阴沉着语调:“当几十只野狗一起出没时,只会崇尚女人的土狼群也会非常恐慌,此时就像盗贼团伙遭遇上奉命缫杀他们的佣兵团……算了,其实我现在觉得土狼与野狗根本不相伯仲。就像黄昏团,还有‘佣兵中的盗贼’这样的名声呢。”
“你刚才说什么崇尚女人?”
“是啊,野狗群与狼群一样,是夫妻档当首领;但土狼群是绝对的女人当家,公的都得跟在母的**后面跑。”
依纱也忍俊不及:“所以说别小看女人。就像猎狗,其实母的比公的好。母猎狗很勤劳,能够一直保持比较好的状态。而公猎狗发挥好的时候就非常好,但状态不稳定,经常偷懒,在它不卖力的时候会气死你。”
丝罗娜喃喃道:“啊,我明白她为什么自称土狼了。”
“什么?”
“没什么,请继续说!”她摸着宽大衣领光滑的毛皮,掩饰自己正守着秘密。突然才想起,女子身份是华尔素不欲外人知的秘密,虽然没有帮对方保密的理由,但丝罗娜不知为何却愿意守口如瓶。
“所以哟,我会把军队比作雄踞地盘的狮群----奥玛森人也喜欢狮子吧?它们相貌堂堂,威风凛凛,总是被君王们所喜爱。其实狮子最无耻了,行王者之名,却经常在捕不到猎物饿肚子时,跑去抢劫土狼群的食物,腐肉都不放过。这不正像军队经常趁盗贼打劫完良民,才跑过去借清剿名义洗掠一番吗?当然,狮群也会掠夺野狗群的战利品,只是庞大的野狗团反击更有组织,更凶狠彻底,因而狮子也相当头痛,干脆平时便相安无事,各在地盘觅食。”
依纱发现罗巴克又在自己的野狗佣兵论上增添不少新观点,笑得如花乱颠。
丝罗娜忽闪着晶刺般的睫毛,努力消化才听到的东西。能够为这个大陆上最庞大的帝国之公主讲解野生动物知识,然后引申哲理,罗巴克当然甚感自豪。他单方面理解公主正神往刚才的故事,于是想起另一句老话:在落单的狮子面前,有时候,野狗也有那么一点的王者风范。
“佣兵团应该是与客人建立雇佣关系后,严格遵守合同,讲究信义的组织团体吧?为什么你会说它假装信义却为利是图?”
“这家伙最喜欢说些涉渎神灵的话,你就随便听听得了。”
“依莎,佣兵与冒险家的守护神甚至不能称为神,说说又有什么要紧?”罗巴克摘下脖子里的项链,递给丝罗娜。那是一条银质的链子,链坠是个长型的小方牌,正面镂着一头狼。
坠子传递着灼热的男性体温,丝罗娜眯着眼,嘴角里挤出了一句模糊的读音:“斯诺尔……克布兰诺?”
双黑青年睁大眼睛:“你也知道它?”
“我只是会读这行字。”那是斯诺维娜遗迹门上刻画的开门咒文字。
“哦,那就不奇怪了。”他没有详细地知晓神树岛的事件,反正也是跟其它人一样,猜测高贵的公主在艰苦繁琐的宫廷课程上,一定是曾经学习过相关的知识,“除了佣兵与冒险家们,大概还有盗贼们会关注这行字所代表的意义吧?”
丝罗娜虚心耵听,愿闻其详。
“传说,在魔物横行的年代,野猪与野狗长得比狮子还巨大。它们牙齿锋利,力量庞大,数量也多,横行原野时凶猛无比。喜欢定居的人类不得安生,便想尽办法请神灵帮忙。”
“我听过这个故事,我们奥玛森说,古代的野猪被神灵呼出的气体所幻化的火焰独角兽烧了窝,愿意归顺人类的就变成了家猪,不愿意的就被变小了体型,六颗獠牙被拔了两颗,然后赶到森林的深处生活。”
“哈哈哈,这是奥玛森的版本么?也难怪的,在奥玛森的历史里,一切荣耀都属于大神巴鲁巴,即使是帕卡帕王之后,也不肯告诉他的民众,自己的邻居家住着一伙完全不信奉大神的家伙。”
依莎爽朗地笑着挖苦完,也拉开衣领掏出自己的铜质项链坠子,朝丝罗娜晃了晃。

“我也有哦,而且正是火焰独角兽,因为经常帮团里接猎野猪的任务,所以特别选了这个形象。”
罗巴克读出了少女的迷惑,补充说:“人类是从禁忌之岛叛逃出来的。而火焰独角兽传说是众神呼出的气体幻化成的神兽----不,准确的说,它因为是众神的呼吸,所以根本没有固定形体,当它需要什么力量,就会变化出拥有这种力量领域内最强的神兽形体。”
“嘶~”狼头坠子回到主人的手中。它离开人体后渐渐回复冰冷,重新带回时,心脏位置传来的凉意让双黑青年挤眉弄眼。
“斯诺尔克布兰诺不知为什么,被称为堕落的信誉守护神,而且因为堕落的信誉,行动的速度比思想快,从事冒险职业的人特别崇仰。它被请到野猪野狗的面前,把它们制伏,同意与人类和谈。但野狗狂妄自大、背信弃义,不顾和约想埋伏人类。神兽恼怒之下,化身独角兽,张扬着无坚不摧的火焰从天而降,把野狗的窝都烧了,并惩罚它们后代长得跟家狗差不多,在野外必须紧密依靠团体协作才生存得下去,不再具备单独狩猎的本领。”
“这跟我听到的传说没有冲突啊。”
“怎么没有?对于冒险家与佣兵而言,把斯诺尔克布兰诺供奉在工会的荣誉之墙上,甚至盗贼也悄悄膜拜,它是以‘堕落的信誉守护神’及‘荣誉缔结领主’、‘无序的巡礼者’这些名誉紧紧联系一起。佣兵们其实是最大利益追求者,可是他们不得不像野狗的先祖一样,不集体行动、不信守承诺就无法生存。在生命与利益面前不甘心又勇敢地死守着束缚它们的信用,紧抱着集体的名义跳到名为牺牲的悬崖之下。”
“我来柏斯前,读过的关于那段年代的历史,大概就只有《失落之印》及《大事记》了,你们提到的东西令我感觉新鲜。”帝国公主感叹着,“我只听过关于信誉、荣誉及惩戒背叛之人的三兄弟神,他们是大神权杖在人间的具体化身,代表大神意志守护这三种东西,被商人、军队刻画成权柄的形象配衬神象基座之下。”
汀娜应该与他们出身很不一样吧?至少在家庭教育上,应该与出身佣兵的他们有本质的不同。依纱抬眉吊梢,悄悄打量这个精致动人的茶发少女。
她在佣兵团里地位不算高,可见多识广。口音独特的少女,身上闪烁着不少矛盾特质。虽然活泼亲切,但时而冒出些动静体现她讲究的出身----例如在端杯子时,不经意地用小尾指顶着杯底。就像某些贵族礼仪课上,出身名贵的学员们不厌其烦地在藤条淫威下,重复一个又一个的细节练习。女人争相表现优雅时有句最喜欢引用的话:一个女人能使另一女人自卑之处,就在于放杯子的角度。放杯子的时候记得用小尾指缓冲一下。这也是贵族与平民的区别。
丝罗娜没有发现别人对她的探究。她被故事吸引心思,若非月光几乎与主人溶为一体,肯定要因为出神而坠马。旅游收获很多,人们的形为,就像撕破旧的历史画卷,在她面前重新绘展了另一幅天地。斯诺维娜女英雄首先冲击了大神信仰。这个在国内陌生而遥远的名字(所有嫁到奥玛森的女性无一例外必须转信大神教,而且各国摄于帝国威仪,几乎无人敢在境内随意提及异教名声),在此之前,甚至不曾随希亚与罗亚诺尼王子兄弟的游学,在她心里驻扎过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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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月露镇往北折回,很多地方丝罗娜是旧地重游,而且有热情的同伴解说,更加增长了见识。罗巴克一路上都在中等程度以上的冒险家工会租用消息传递渠道给后面跟进的依欧迪斯,有些小镇没有这样的工会,就必须跳跃到下一个,所以必须把跟随者耽误的日程也算进去。
又称糖城的别斯达拉达城,有大型的佣兵及冒险双工会会所。罗巴克原本打算带着丝罗娜直接安顿在糖城,一直等候依欧迪斯的到来,但城主蒙塔莎是银翼的亲戚这个消息,让他临时更改了停靠点。
“糖城到帽子镇那条路的中间,就是黄昏团的常驻点,我们在这里等两天,我留好消息便直接把您带到那里,一定很安全。”
丝罗娜一行人现在正身处名为“噗呼者之城”的小镇上。这个奇怪的小镇,位于糖城与帽子镇方向的必经之路上,行政上也归属糖城管理。“噗呼者”是人们对野猪的戏称,这个小镇四周有很多零散的小乡村,紧紧围绕着这个没有城墙的“镇”。历史上这里经常闹野猪害,传说路过的斯诺维娜给下建议,每年除了捕杀野猪当食物,甚至可以让野猪与家猪杂交培育出新的品种,这些特种野猪肉味奇香,很受有钱人的青睐。
四月爱神节选美并非单一活动,而拥有拉拉杂杂的诸多比赛。农民会有农家选美大赛,贵族会有百合女神选举,甚至冒险家工会与佣兵工会也曾联手举办过某些选美。罗巴克与依纱曾经打赌说各自邀请某届盗贼小姐和先生的获胜者约会,但最后都不了了之。总之,糖城附城“野猪镇”每两年就会举行一次向女英雄致敬的爱神节前瞻赛,纪念柏斯人不屈不挠的精神。
前瞻赛就是“奔猪节”。
以前胜基伦德柏列国的人喜欢骑在马背上狩猎野猪,帕卡帕大军入侵的时候,惩罚当地人不让他们骑马,把所有战马都夺去了,大家只好徒步带着猎犬,用短兵相接的办法刀猎野猪。
于是选美大会之前,举行奔猪节,让附近的村民狂欢,选出勇士,最英勇的人会获得一头活生生的成年雄野猪,一颗标准重(就是女子拳头大小)的雷电之实作为奖励。
“怎么样,罗巴克,敢接受挑战吗?每年的选美节原本就是我们三个打赌比赛的好机会,今年更逢两年一度的奔猪节,如果你参加比赛赢了,不管是什么奖金,我与老公掏腰包奖励你多一倍。”
“活生生的雄野猪非常难捉到吧?如果把它转卖给当地配育香猪的猪场主,那真是一笔可观的费用,何况还有双倍奖励!我参加!”
丝罗娜事先已经得知他俩的行程不会与节日地点产生冲突,当然也毫无异议。她天真地询问是否也能参加这种两年一度的狂欢节日。
依纱看看充满期待的少女,眉开眼笑地点头表示肯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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