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箭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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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挖坑掩埋鼠尸时,牛志信说肚子不舒服,捧着小腹跑入近两百米远的树丛里方便去。大家不以为然,任由他去。硝烟刚刚散去,我窃以为,方圆百里的怪鼠吓得不望风而逃,也该躲藏在洞**里直哆嗦。目前,这里是相对安全的。
大家埋头苦干,渐渐地把牛志信忘得一干二净。人多力量大,不一会儿,我们便把一个大坑挖好,抬起头时,才记起一去不复返的牛志信,忙使眼睛四下里寻觅。李豪拭一把汗,手搭凉棚,埋怨道:“都说懒人屎尿多,志信专挑集体劳动的时间去解手,坏得没治了。不过,也不用躲这么久呗!”
“救命,救命啊!”李豪的话音刚落,那边树丛就传来牛志信的呼救。随着呼救声,牛志信从树丛里跌跌撞撞地滚出来,他的后面跟着一只怪鼠。那只怪鼠凶猛异常,且志在必得,它长身腾起,一个虎扑,便将牛志信扑倒。
“不好。”我心知不妙,急忙从坑里跃起,抓起枪,朝怪鼠冲去。
时间就是生命,我要抢在怪鼠下牙前把它打跑或打死,从虎口中救人。因此,我边跑边端枪瞄准它的头部,但始终不敢扣动扳机。我的双脚在奔跑,带动双手在上下摇晃,而怪鼠的头部与牛志信的身子最为接近,迫使我不得不投鼠忌器。平时实弹训练时,即便空中的飞鸟,我都能一枪命中目标,可那是在一种心境清明的状态下完成的,现在不行。
苏仲平和韦一翰跟在我的身后,连连向天鸣枪示警,企图吓跑怪鼠,可是怪鼠像铁定心似的,不为枪声所动,抑或根本不知道枪的厉害。
听到枪响,我心下一动,打它的头部怕误伤牛志信,可对它巨大的身躯,我有十足的把握命中目标。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放缓步子,瞄准它的身躯,连连扣动扳机,朝它的脊背和腹部射进十多发子弹。枪声一过,弹头如泥入大海,却荡起几圈波纹。怪鼠身上有血水在弹孔里渗出来,霎时便形成几道小溪流,往身下的草丛流淌。它登时兽性大发,负痛仰天嚎叫,将满腔怒火洒向牛志信,前肢紧紧压着他,并低下头,咬向他的喉咙……
这一刻,我心如刀割,一咬牙,再也不顾及什么,迅速地向它的头部射出一枪。
“中了,中了。”随着人们的欢呼声,怪鼠轰然而倒,侧倒于牛志信的身边。
我们冲上去,把牛志信拖出来。他已昏迷过去,还好身上没有受伤。再查看怪鼠,我们都呆若木鸡,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怪鼠的头部并没有中弹,但又确实断了气,真教人百思不得其解。
楚开景分析道:“可能头儿一枪打过去,打进它的体内,打碎了它的胆囊或心脏,这也是致命的。”
我当然不相信。就是近距离对着怪鼠射击,子弹也只能深入它的肌肉两三厘米,而刚才我是远距离开枪,最多是划破它那层厚厚的表皮,与它的五脏六腑可以说是咫尺天涯。
苏仲平围着鼠尸转了两圈,对我摊摊手:“如果它不是心肌梗塞发作,就是惊吓过度而亡。看来,我真被弄糊涂了。”人的猝死有多种,而怪鼠不知与人相同否?
韦一翰道:“怪鼠倒地身亡是不争的事实。至于它的死因,无可置疑,定是被头儿最后一枪打死。先前,大家一致认为怪鼠的死**在头部,我想它应该像练铁布衫之类的硬功夫一样,还有个练门,那也是要害的部位,头儿一枪就是击中它的练门。”
练门在哪?鼠尸身上的弹孔清晰可数,瞧来瞧去,也瞧不出其中奥妙。
随后赶上来的杨柳得知原委,围着鼠尸转圈,亦毫无头绪。
我吩咐冯子修、刘鸣和李豪取来折叠铲,在鼠尸旁掘一个坑。然后,大家七手八脚地将鼠尸移到坑里,填上土,踏平,算是为它修一座坟墓。苏仲平放下手中铲,目光四顾,喃喃自语:“也该给它找块木片来刻墓铭志,让它死后留名,灵魂安息。”
杨柳蹲在鼠尸躺过的草地上,突然叫道:“朱队,苏警官,你们快来看。”
我和苏仲平急忙跑过去,不约而同地问:“什么事?”
“你们看,怪鼠的死因在这里。”她指着草丛中一只被怪鼠压成扁平的小动物说。
那是一只色彩鲜艳的小动物,样子像青蛙,却比青蛙小得多,仅有二指粗大,若非细看,很难注意到它。它大概是观赏性小动物,外表很讨人喜欢。可惜肠子流了一地,看来已和怪鼠结伴魂归地府了。
“可怜这只蛤蚧,无辜成为怪鼠的殉葬品,不知它妈妈有多伤心啊!”苏仲平故作感叹状。
“它爹现在就伤心了。”我挪揄道。
“皇上,它爹是你吗?”苏仲平反问道。
“恰恰相反。”
杨柳不理会我们的打闹,对着色彩斑斓的小青蛙端详良久,才缓缓地抬起头,语出惊人:“它不是蛤蚧,而是一只奇毒无比的动物。”
我和苏仲平大吃一惊,急问:“什么动物?”
“箭毒蛙。”
“箭毒蛙?”我从未听过这种动物,更不知一只色彩斑斓类似青蛙的动物因何与奇毒无比对上号。
杨柳并不因为我的孤陋寡闻而有所鄙视,她不厌其烦地为我们解释箭毒蛙的情况。箭毒蛙原产于拉丁美洲,因它是世界上毒性最大的动物,而受到举世瞩目。它拥有非常鲜艳的警戒色,是蛙类最漂亮的成员。它的皮肤内有许多腺体,能分泌出剧毒粘液,既可润滑皮肤,又能保护自己。它体型虽小,但毒性天下无双,取其毒液一克的十万分之一即可毒死一个人,五百万分之一克,可毒死一只老鼠,素有“毒霸”之称。

它生活在热带雨林中,所到之处,连最凶猛的野兽都闻风躲避,成为自然界的真正霸王。除了人类,它几乎没有别的敌人。不知谁将箭毒蛙漂洋过海带到伏龙山,让它们在这里“安家落户”。
杀死怪鼠的一定是这只箭毒蛙。也只有它才在怪鼠未伤害牛志信之前,而让怪鼠瞬间毙命。那么说来,牛志信的“救命恩人”就是这只箭毒蛙,可惜它毒死了怪鼠,怪鼠倒下时也把它压死,算是同归于尽。
能舍身救下我们的战友,它就是英雄,就值得我们尊敬。基于这点,苏仲平说要好好掩埋它。我却有不同的看法:“先不急于挖坑。杨小姐,既然箭毒蛙这么厉害,我们不如把它的毒液提取出来,用来对付怪鼠,也算物尽其用。”
“我也有此想法。蛙毒可以阻碍动物体内的离子交换,使神经细胞膜成为神经脉冲的不良导体,由神经中枢发出的指令就不能正常到达组织器官,最终导致心脏停止跳动。不过,蛙毒只能通过血液起作用,如果不把怪鼠的身体划破,毒液就不能见血封喉,怪鼠也不会死。”杨柳想了想,对我嫣然一笑,“除非你肯放下现代武器,像古人一样拿起弓箭,在箭头上涂上蛙毒,这才有效果。”
“好呗!皇上本来就是古代的人,让他重新拿起冷兵器,真是找对了人。”苏仲平笑道,并学着我的口气,“这也算才尽其用嘛!”
“苏爱卿,朕封你为骠骑将军,命你拿起弓箭,与怪鼠决一死战。”我笑对着他,调侃道。
“来真的了。嘿嘿!这骠骑将军不当也罢,要当我就当一字并肩王。”
“敢跟朕讨价还价,你有几多个脑袋?不过,如果你是猴子,我倒考虑封你一个齐天大圣。”我笑完后,从腰间抽出一把警用匕首,话题一转,“苏兄、杨小姐,我练过暗器,别的不敢说,像怪鼠这样的庞然大物,百步之内,我有把握命中目标。将几把匕首涂上蛙毒,遇到打不死的怪鼠,我便用飞刀对付它。”
苏仲平抢先点头肯定,正色道:“这是个好办法。在怪鼠出没的大山里,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如果我们遇到怪鼠的袭击而不得不近身肉搏时,涂上蛙毒的匕首可使我们的战士化险为夷。遗憾的是,大家随身只带一把匕首,不可能全抹上毒。”
我是个练武之人,知道飞刀有时候比手枪还管用。因此,执行任务时,我获准佩带三把匕首,这在刑警队里已不是秘密了。我将三把匕首拔出来,摊放在杨柳的面前:“在这三把匕首上涂上蛙毒,其他人的匕首不能带毒。”
杨柳瞧我一眼,二话没说,便从胡曼媛身上的背包里取出一副肉色的胶手套,套在白嫩的纤手上,不大不小,刚好合适。她在匕首的尖端上涂抹上蛙毒,然后放在草丛中晾干,再三叮嘱道:“朱队,你千万别动匕首的尖端。我提醒你,如果手上没弄破,沾上毒液,也会引起手指皮疹。”
“这么厉害,真吓人。”胡曼媛吐着舌头,关心溢于言表,“头儿,冷兵器时代过去了,还使用匕首干吗?怪鼠怕枪,我们就用枪对付它。”
胡曼媛挡在我的面前,不让我取匕首。我轻轻推开她,安慰道:“别担心,我会小心的。我练过飞刀,也接过飞刀,从没误拿过刀刃。”
苏仲平也帮声:“胡警花,明璋飞刀绝技神乎其神,的确没什么可担心的。”
我把涂上蛙毒的匕首别在腰间,以便随时可用。杨柳则从背包里掏出一个透明的塑胶证据袋,用镊子小心翼翼地夹起那只被压成扁平的箭毒蛙,装进证据袋里,以备后用。然后脱下手套,若有所思地看向莽莽丛林,不言不语。
在我们研究箭毒蛙的同时,韦一翰已带着牛志信、冯子修、刘鸣、李豪、楚开景回头把刚才打死的那六只怪鼠掩埋好。当我们陪着杨柳往回走时,便闻到一股烤肉的香气再度窜进鼻子。呵呵!这群家伙不待我吩咐便处理好手头上的事情,这般勤快原来是为了抓紧时间烤鼠肉。
怪鼠可算得上山珍,营养价值暂且不论,但味道却是天下无双。我们从没吃过如此美食,因而大伙儿像一群饿鬼,一下子风卷残云,将二十斤多重的怪鼠肉都吃进肚子里。其间,大家赞不绝口,七嘴八舌地说着如果对怪鼠肉烹、蒸、炒、炸,变着法儿吃,不知味道如何?
牛志信抹抹嘴,打着饱嗝说:“头儿,有条生财之道希望你考虑一下,以后打死怪鼠后,不再掩埋,拖出山外,卖给酒店,那绝对是条奔小康的捷径。”
“那是一条通向监狱的捷径。”我横扫他一眼,“以后这些话休再提了。”
牛志信扮一个鬼脸,不再说话。我也不理会他,只考虑着下步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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