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自卫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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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鼠肉的香气果然引起怪鼠的窥探。
在我的一声令下,牛志信、刘鸣、李豪和胡曼媛急忙丢掉手中的鼠肉串,提起冲锋枪,跃上大青石台,死盯住北方树林,严阵以待。
笼罩着北方密林的薄雾在阳光的照射下,基本散发掉,可见物也越来越清晰。密林里鼠头攒动,致使枝叶剧烈地摇动。一会儿,从密林里窜出十多只怪鼠,怯生生地四下环顾,仿佛面对着一个陌生的环境。成群结队的怪鼠集中在一起,摩肩接踵的,行动并不迅速,差不多是试探性地走路。离开那片树林时,它们停下脚步,伏在草丛中,扬起头朝我们张望,似乎已感觉到气氛有所不妥,顾虑重重。
韦一翰轻声问我:“头儿,打还是不打?”
我毫不犹豫地说:“未可。”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是一种谋略,眼下我们正需要的就是沉着。跟怪鼠打交道也有些时日了,我觉得它们的凝聚力不强,别看它们现在纠集在一块,亲密无间的模样,遇事便各顾各的。平素都是单鼠行动,大规模攻击人类却鲜有所闻。比如昨晚,我们明明看到黑暗中有数以千计的怪鼠,谁知真正胆敢攻击我们的却是寥寥四只,绝大多数只是虚张声势,甚至等到别的怪鼠行动后,其他的便闻风而逃。
在它们犹豫不决时,我们开枪也许会将它们吓跑,但怪鼠异常狡猾,也具有较高的判断能力,恐吓一二次大概能奏效,招式用老,便会不灵。它们甚至还会认为人类的枪炮也不过如此,与鞭炮效果无异,用不着害怕,使它们造成错误的判断,反而铤而走险,不再顾忌我们手中的枪。我窃以为,打,就得把它们打痛、打伤、打死,让它们知道人类是惹不得的。
怪鼠停步不前,或许是等待我们的反应,好教它们后发制人。就这样,人与鼠对峙着,谁也不敢轻举妄动。空气仿佛也呈胶着的状态,不再流动。
“它们想跟我们玩心理战。”苏仲平挨近我,拍拍我的肩膀,“皇上,你看它们那眼神,一会儿咄咄逼人,一会儿含情脉脉,真教人受不了。”
我心里暗暗好笑,这个苏仲平,往往能感觉到一些常人所感觉不到的东西——我们相隔约有二百米之遥,就算怪鼠的眼睛大如灯笼,由于距离太远,按照普通人的目力,是不可能清楚地看到它们的眼神的,即使看到,亦不可能分辨其中的爱恨情仇。我想他既然没有远距离纤毫毕现的本领,那定然是感觉到的。
我顺着他的意思笑道:“咄咄逼人的是雄鼠,含情脉脉的是雌鼠,唯独你感觉到,怕是雌鼠看上你了。”
“别说笑。”他故作神秘地把食指竖立在嘴唇边,示意我不出声,而他可以大谈特谈,“你仔细看看,一共十四只怪鼠,打头的那只特别肥大,也很威武,而其他的怪鼠时不时地瞅它一眼,似乎是等待它的指令。我判断它定是怪鼠头目。根据‘擒贼先擒王’那千古不变的战争理论,我们只须将头目打死,怪鼠队伍就群龙无首,不战自溃。”
我耸耸肩,拍着他的肩膀道:“有见地,你小子终于说了一句人话。可是,二百米的射程,谁敢保证一枪就令怪鼠头目毙命?”
“等,等待机会,等它们走近点,你这个神枪手可要表现一下呗!注意,九双眼睛都在热切地望着你,其中还有两双美女的明眸。”
“你小子看似是溜须拍马,实际是施行威胁,阴险,阴险。”我端起枪朝前瞄了瞄,“不管怎样,我也得试一试。”
与此同时,怪鼠头目向后甩一下头,它身后的怪鼠宛若接到命令般,排成两列,慢腾腾地向前推进。看来它们还有所顾忌,不敢贸然进攻。
“各就各位,瞄准怪鼠的头部或眼睛,听我号令。”我命令大家进入战斗状态。
突然,怪鼠的阵势一变,变成四列纵队,头目转到后面,成了殿后压阵。它的前面始终有两只怪鼠不离不弃地挡着,如此一来,就是百步穿杨的神枪手也徒呼奈何。都说老鼠听得懂人话,可能是头目听到我们商议先打它,因此临时改变阵势吧!
狡猾的怪鼠!
“在战斗中,不能身先士卒的头目,定然是贪生怕死之辈。”苏仲平咬牙切齿地盯着前方,“我们即便打死挡在头目前头的保镖,也能把头目吓得大病一场。”
这个苏仲平,时不时发惊人之语,常常弄得我啼笑皆非。不过,他的话也有几分道理,人们常说胆小如鼠,老鼠应该是最怕死的,如果开枪击毙它的同伴,可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其他鼠辈必定会吓得屁滚尿流。于是,我射击的目标不再锁定头目,而是对准挡在头目前面的所谓保镖。

群鼠走路绝不爽快,边走边东张西望,走走停停,小心谨慎。它们左嗅嗅,右嗅嗅,莫非寻找烤肉的香气,不得不像狗一样,使嗅觉高度运转。
二十分钟过去了,它们只走二十多米。如此走法,跟蜗牛爬行没有两样。
我转眼看看战士们,发现他们的额头都渗出汗珠。最夸张还是刘鸣,他单膝蹲着,枪托紧挨着脸颊,而脸颊上挂着大颗大颗的汗珠,比清晨草尖上的露珠还要大得多。我皱皱眉头,故作轻松地说:“大家别紧张,怪鼠只是比罪犯大一点,而罪犯有时还手持武器,怪鼠却是赤手空拳,没什么可怕的。刘鸣,你说是吗?”
“是,是……是啊!”刘鸣抬起头,腾出左手来拭了一把汗,惨笑一声,“不过,怪鼠与人不同,它是打不死的。”
正是这种思想弄得他们神经兮兮的。我心里有点怒火,一个经过专业训练的刑警,居然说出这种丧气话。我咬着嘴唇,努力克制住怒火,但遗憾的是,吐出口的却充满火药味:“什么打不死,它们是魔还是神?你刚才烤的是谁的肉?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些自欺欺人的话居然出自一个刑警之口。它们也不过是血肉之躯,也有着与其他动物一样的致命之处。如果你能命中它们的头部,将它们的脑浆打落,它还能不死吗?”
群鼠试探性地向前跨过二十多米,见到我们没有任何反应,于是胆子大了起来,不再缩头缩脑,走路也快多了。它们离我们越来越近,一百五十米,一百三十米、一百一十米……战士们以各种射击姿势端着枪,一动也不动地注视着前方。
我的心好像被提到喉咙口,怎么也抚平不了那狂跳的感觉。当刑警也有好几个年头,追贼抓贼,实属家常便饭,而面对嗜血成性的怪兽却是头一遭。怪鼠的凶残连虎狮也望尘莫及。至于它超强的生命力,也实属罕见。倘若没有打中其要害,身上中一百弹也不会倒下。而它们的灵活性和智能性又比任何野兽强,想击其要害亦是件难事。
只有打它们一个束手不及,才有可能将它们打趴。
我轻声再三叮嘱:“大家注意,一定瞄准要害部位。”
群鼠如赶集般,大摇大摆地行进,那目空一切的步伐简直是对我们手中枪械的极度藐视。约一百米,在它们进入我们的最佳射程之内时,我下令道:“打。”登时,枪声大作,震撼整座幽林。
在群鼠错愕的瞬间,我连连扣压扳机,分别打爆两只怪鼠的头,它们的脑浆迸裂飞溅,挣扎几下,便倒在血泊中一命呜呼。战士们仿佛是一场大屠杀的刽子手,面对手无寸铁的群鼠而疯狂地扫射。它们的阵势很快被打乱,一些受伤的怪鼠四散奔逃,不惜撞开或践踏同伴,各顾各的性格暴露无遗。
怪鼠的逃命速度简直令人匪夷所思,一眨眼工夫,便丢下六具鼠尸,逃得无影无踪了。
我们冲上去,草地上血迹斑斑,用手一摸,血还未冷却。查看六具鼠尸,它们都是被击中头部或眼睛而亡,脑浆流得满地皆是。在群鼠撞进我们的枪口而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未能将全部怪鼠消灭,我感到有点遗憾。当时,枪声一响,只倒下四具怪鼠,场面随之大乱,再想瞄准它们的头部委实困难。我的枪法在同行中是姣姣者,连续打死三只怪鼠后,便无甚作为,空将无数子弹嵌入它们厚厚的肉里,徒然增加它们身体的重量罢了。战士们尚且还在这种乱哄哄的情况下再添三具鼠尸,实在不易。
接下来是如何打扫战场?战士们将目光都投向我。
时序初夏,天气已热,各种细菌滋生,六具鼠尸横躺地上,如果不及时处理,势必会污染环境。我想了想,便道:“虽然怪鼠是我们的敌人,但总不能让它们抛尸荒野,那是极不人道的。”
苏仲平一甩手,将冲锋枪挂上肩膀,笑道:“埋葬它们可以,哪有这么大的棺材啊!”
牛志信踢一脚鼠尸:“不把它们剁成肉酱已算不错,还想要风光大葬,没门。”
韦一翰二话没说,带队员们回到大青石上取来折叠铲子,指着鼠尸旁问道:“头儿,在这挖坑吗?”
“对,就地掩埋。”
我只留下杨柳和胡曼媛充当哨兵,其余人都投入挖坑运动。牛志信偏偏这时候说肚子不舒服,嚷着要去大便。我估算一下,便同意了,只吩咐他不要走得太远。刚才一场战斗,枪声震林樾,怪鼠如惊弓之鸟,早已逃之夭夭,哪敢在四周逗留?我想这时候应该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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