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秃鹰贾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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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诩,字文和,但他的作为可是与“文”与“和”没什么关系。“一计可危邦,片言能乱国”,这正是对贾诩这位“假”文和的最好注释。
他曾厕身在杀人如麻的强盗身后,貌似蔼然文士,一面犯下滔天奇罪,一面又能成功地躲避千夫所指,这份能耐,孰能及之?他以一介游士的身份,时而避难乡间,时而闪身在某个诸侯的厅堂,类似流窜作案。出谋划策,甚至让“诡计多端”的曹操都甘拜下风;逮至晚年,竟又在曹丕的朝廷里充任太尉,权势蒸蒸日上,一派德高望重的模样。奇人乎?奸人乎?
他少时被人誉“有良、平之奇”,有时不得不佩服这些时人的评论,先不说那位评价“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许子将,就先说这里这位。什么叫“有良、平之奇”?为什么不说“有良、平之资”、“有良、平之才”?重点自然是在这“奇”字上。贾诩出生武威,这是大西北的一个重镇,西北民风剽悍,贾诩作为一介文士,多少行为中总带了点匪气。与豪爽武夫打交道,与土匪豪强相周旋,这份本领贾诩生而具备。贾诩的“奇”首先在这里得到了发挥。贾诩少年时有一次于道上遭遇强盗,同行的数十人被擒,强盗要活埋了他们。贾诩面不改色,镇定从容地对强盗说:“先别急着埋我,我是段太尉的外甥,太尉肯定会出重金来赎我,保你们赚一笔。”——诸位,这里的奥妙在于,若强盗当真等着段大人拿钱来换人,西洋镜准会被戳穿,因为太尉段颎并没有这样一个外甥。贾诩拿准了他们没这份胆量,当时,段颎在西北可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最强蛮的家伙都不敢贸然招惹。结果,贾诩在强盗们点头哈腰的欢送之中,骑马扬长而去。这次出“奇”,体现在一个“险”字上,骗人能骗到这个样子,我们也只能用“深不可测”来形容。
董卓伏诛,王允专权。眼看大汉从风雨飘摇中就要有了苟延残喘的机会,他贾诩又来“奇”一把了。王允对董卓手下仅存的两个势力最大的李傕、郭汜下达了追杀令,吓得李郭二人心惊胆战,卷了铺盖想要走人。同在军中的贾诩急了,拦住李郭,大义凛然地劝道:“若现在逃走,一亭长可执。横竖都会死,不如反上长安,为董卓报仇。那时输了再逃,也不迟啊!倘若胜了,我们还先来个‘挟天子已令诸侯’。”(当然这些都不是原话)李郭乐了,当即抱着“杀一个够本”的念头,挥军杀往了长安。贾诩此计“奇”在“赌”,我估计他也没有必胜的信心,甚至根本不看好此战,溜掉的念头都有过了。但他又赌胜了,此计不光是救了李郭性命,还差点让他当上了“尚书仆射”(“尚书”是谁?董胖子!)。不过他没有接受,不知道是心虚,还是为了逃避。“此救命之计,何功之有?”这是他的原话,至于话里说的是救谁的命,只有他清楚了,但是却让李郭深有“体会”:救命之恩,终生难报。是,李郭是活了,他贾诩也活了,但是汉朝的命却更加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了。顺着贾诩那番开导走下去,诸如“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之类强盗逻辑,在长安在大汉已无可避免。
“摧国不忘护国”,正可见贾诩本色。在挑动李傕、郭汜反上长安、又间接导致李、郭二人在长安城外自相残杀,京畿震荡之后,他又在皇帝面前扮演起护花使者的角色来,弄得皇帝对他又恨又爱,又嫌又忌。为了拉拢他人联合对付郭汜,无法无天的李傕曾对凶悍的凉州兵大言不惭地许诺:“一旦攻破郭汜,皇帝宫中的美女,可任意使用。”结果,这些莽汉便天天在长安城外高叫:“李将军答应的宫人美女在哪,快快送出来!”皇家威望,扫地无光。汉献帝可怜巴巴地看着贾诩,希望他能拿个主意,至少别让这些家伙再这么在城外乱叫了。好个贾诩,当即秘密地将强盗首领全部召来赴宴。不就是一些空洞许诺吗?区区李傕能许你宫廷美女,我受皇帝重托的贾诩,就不能许你更具诱惑力的高官厚禄?几桶美酒喝完,凉州兵当晚便奇迹般地撤离长安。李傕由此受到重创。

贾诩偷偷离开长安的时候,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呢?他处处以汉室忠臣自居,此前有人劝他离开,他还曾掷地有声地说道:“我深受国恩,义不可背。”后来当皇帝被迫逃离长安时,贾诩也颇有护驾之功。关于贾诩,在洛阳颓败的“杨安殿”里,皇帝也许会想到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故事,尽管有些不伦不类。萧何之败,无关乎皇朝兴替,贾诩之谋,实已致汉朝江山于万劫不复之境。
诚如伏波将军马援所言,“方今之世,不但君择臣,臣亦择君”,作为中国历史的后战国时代,三国士大夫的择主标准,与天下辐裂的先秦知识分子本无不同,故荀彧、郭嘉、董昭等谋士纷纷弃袁投曹,关羽义不背主,诸葛兄弟在东吴、蜀汉各事其主,俱忠诚不二。若此乃通例,贾诩便提供了一个例外:他先后投靠的段煨、刘表和张绣,竟然都是自己内心颇为鄙视的。贾诩之所以投奔张绣,不仅因为张绣的张臂欢迎,更在于这样一个判断:张绣,一个没脑袋的主儿。以贾诩的才华,在分明看出张绣没有远大前途的前提下,仍毅然委身于张绣帐下,明珠投暗,龙游沟壑,这里面便颇可揣测贾诩的真实用意。他喜欢谋略,他需要一个可以使自己的才华尽情驰骋的疆场。如果谋略是一种美,联系到他当年不可思议地替李傕、郭汜出的馊主意,则贾诩正好被我们理解成这样一个唯美主义者:只要自己的计谋有用武之地,他并不在乎江山变色。看出这一点,贾诩投靠张绣而不是曹操、袁绍,便是最为顺理成章的事了。他择主的这份“奇”,我们却只能以“怪”来评论。
所有人提到曹操平生所吃之败仗,都不会不提“宛城战张绣”之时,那也是曹操输得最为凄惨的一仗,曹昂(当然不是现在的曹昂)及贴心猛将典韦相继阵亡,自己所乘的大宛良马绝影,亦中箭而死,可说狼狈至极。毫无疑问,这一仗曹操其实是输给贾诩的。贾诩后来又赢了曹操一回合——曹军撤退了,张绣立功心切,急不可待地要领军追赶。贾诩在一边连连阻止,张绣不听,此时不乘胜追击,痛下杀手,更待何时。然而,不听谋士言,吃亏在眼前,没多久,张绣的追兵就被曹操殿后部队杀得大败亏输,狼狈逃回。张绣向贾诩道歉。贾诩却让张绣再追一次曹操。张绣当时的心情肯定古怪至极,不过他还是去追了,即使心里一百个不相信。
第二次追击,张绣果真赢了,还把曹操杀得溃不成军。
不仅曹操对自己的失败极为纳闷,张绣回营后见到贾诩,也要让贾诩说个明白。贾诩道:“曹公与将军作战,并没有占丝毫下风,突然撤退,肯定是后方有事。将军不察,误将曹公的主动退军视为不敌,盲目进击,必无胜算。曹公用兵何等精明,必有精兵良将为之殿后,以防追军。待将军败走,曹公因急着赶路,不再设防,便会调整步伍,将后军挪为前军。此时将军纵用败兵追击,亦必能奏效。”三国之所以多智,端赖贾诩者流出没其中,贾诩之“奇”,或为“神”。
贾诩身怀奇谋,胆识过人,阅历繁复,志节深沉。他的品质里也许有着种种别人难以企及之处,但就客观效果而论,东汉末年的天下大乱,他难辞其咎。当年陈寿撰《三国志》时,曾将贾诩与曹操手下最具威望的二荀(荀彧、荀攸)并列立传,引起了注家裴松之的不满。此事见仁见智,若撇开道德威望,先注重影响世事的深度,则贾诩与二荀并列,并无不当。
在贾诩投靠曹操之前,他先后为之献策的,多属造孽江湖的恶棍型军阀。虽然贾诩常以汉室忠臣自诩,也确曾有功于皇上,但他显然更热衷于放纵自己天赋的谋士才华,而较少计较千秋功名。在各路军阀此起彼伏的混战中,在汉献帝由长安到洛阳的奔命过程中,在新旧都城的喋血杀伐中,我们都能看到贾诩的智慧,像一只不祥的秃鹰,在累累尸骨上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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