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当……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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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之光转回。2007年,高三。
只要是体育课,我都会在学校到处游走。从教学楼前面的慧园到操场,再转到篮球场,最后上到五楼,在四五楼之间的楼道转口处吹风,这是我高一就形成的习惯。
操场上外班的几个女生在跳橡皮筋。小时候,雪儿花非常喜欢跳这个,写完作业,她就在屋前一直跳,直到黑的看不见。有时候,没有人陪她了,她就拉着我,把橡皮筋的一端栓在板凳上,我就站在另一段。雪儿花走到中间站好,抬起左脚,先点脚尖,后点脚跟,嘴里念道:“一,二。”这是起。然后她在两条皮筋间有节奏的来回跳着,不知累。边跳边唱:“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三五六、三五七、三八三九四十一……”
操场东边的看台其实就是一级级的大台阶,看台在最东端,所以看台的边端也是学校的角落。在晚自习,从那里看教学楼,一排排的大型窗户射出的白色灯光将周围的夜照得通亮,二年级前面的小草坪里的绿清晰可辨。在那个时候从那个角度看学校,它是最寂静的,死寂。许多个晚上,我都蹲在那个角落里,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畅想。有时我觉得,那里我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在操场转一圈,我就会出来。虽然草地上被几个班的同学划分为若干个场地踢着足球,我却不想多看一眼。不是我瞧不起,我不敢。因为我根本不懂,也不怎么喜欢。没喜欢足球,但我却无意中喜欢上了一个足球巨星。可是,不知该说幸运还是倒霉,我喜欢他的时候,他却退役了。06世界杯,法国队在小组赛饱受质疑,他们也是跌跌撞撞勉强出线。但后来,齐达内的表演开始了。他让全世界明白,齐达内老了,但他还是齐达内。也是这场比赛,我真正喜欢他,那时我并不知道他要在世界杯后退役。决赛第二天,我去买报纸,体育版的头条是大大的红字:齐达内“头球”。红牌,齐祖以一个全世界球迷都没想到的方式谢幕。当时我心里沉沉的,本以为法国队经过这么多艰难后,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西班牙、巴西、葡萄牙,他们击败了这三个足球大国,也许上帝认为这已经够了,年迈的雄鸡该结束这场惊艳的表演了。于是,也便有了一代中场大师的非完美谢幕。就在他退役的时候,都会有像我这样的球盲喜欢他,可见他的人格魅力。到现在,我都会时常在网上看看他的“马赛回旋”、“天外飞仙”,还有98年两个真正的头球,也许,这就是经典的影响。
转到篮球场,我会停留一会。我是比较喜欢篮球的,即使我并不打篮球。关于我喜欢的篮球明星,Joung是非常不赞同的。他说:“就算别人不了解我们,只要我们说出自己喜欢的NBA球星,别人就会大概猜出我们的性格特点。正所谓,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球星。也就你这样的‘冷人’喜欢什么麦迪、诺维茨基,真不明白你怎么想的。”我也很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科比我倒没什么意见,可詹姆斯那种浑身肌肉的暴力男,打球时一点美感也没有,居然他也崇拜?!关于麦迪,其实关注他最初的原因和广大国民一样,他是姚明的队友,但后来了解他后,开始崇拜他在魔术时期的孤单得分王,和马刺一役的奇迹。于是喜欢他不再与姚明有关,甚至有点宁愿他们拆伙的想法。某些爱国者也太不把姚的队友当人了,我总会见到许多过于偏激的歪批。不由想起一句话:“不是一个妈生的,也用不着这样啊!”而且好歹现在都是休斯顿人民养着啊。而对于诺维茨基,觉得他是一个很顺眼的白人,也是一个三分很不错的大个子。像我们家大姚就不行。至于小牛与火箭05年的七场大战,我是后来才知道,那是已不知如何取舍,便一直一起喜欢到现在。
我是一个压根就不喜欢运动的人,一般就喜欢懒懒的走。也许是少运动的关系,有时走路的时间长了一点就会觉得小腿酸痛。但不喜欢运动,没玩过篮球,并不能妨碍我喜欢NBA。就像,没学过音乐,不懂音符,也不能阻止我喜欢音乐。

在学校我还是最喜欢在顶楼发呆,或居高临下看着一堆一堆的人做各种各样的事。就好像我在看一台连遥控都不用的电视,主打是体育。虽然电视是无声的,可我可以自己配乐。眼睛疲劳了,就抬头看看天空,给每一朵白云一个臆想的定义。或者比闭上眼睛,想想雪儿花和妈妈。在那个高处,我可以肆意的释放我的孤独感,而又不会影响别人。
在高二的时候,Joung为了弄清我一个人在顶楼上到底干什么,特地花了整整一节体育课陪我傻站。开始我们在高一教学楼的顶楼站了十来分钟,但由于声音过大被一女老师善意地请走,我们便跑到高二这边来,继续侃,侃得入境之时,下课铃响了,也放了学。五楼上的同学们涌进楼道,我们一看这堵塞情况没个大几分钟缓解不了,不如等等。就扶着护栏继续侃,闲暇之中,我们向下俯视,只见百来米长五多米宽的主校道上黑压压的全是人头,像满地大群大群蠕动着的圆虫子,渺小而又壮观。而Joung居然跟我想的一样,他说:“哇,就算这些人全变成虫子,也得我们花好几个钟头踩吧。”我就想到小时候在孤儿院里,蹲在地上观察千足虫的情形,也不知是哪跟哪,竟会想到这档子上。
我从篮球场出来,又转到慧园里了,就干脆从里面穿行一次,回到一、三教学楼之间的楼道上五楼。在五楼之上还有一个阁楼,阁楼上与天台相同的铁门被封锁,那是我心情烦躁的时候最长去的地方。而曾今,在上面我自认为令人胆寒的一面被Shriley撞见,那时她对我而言只是个陌生人,所以当时我想她当我是疯子都没关系。而现在,她却成了Joung的女朋友,并用最实际的现实打破我关于Joung和Agnes和好的幻想。我开始承认,她虽不及Agnes吸引人眼球,却有一些Agnes永不会有的东西。好像她们除了漂亮外,其他的都是互补的,因此她们的美各有千秋。如果用神话一点的语言解释,她们都是女神,一个长于仙境,一个生于凡尘。换作童话语言就是,她们都是公主,一个出自帝宫,一个来自民间。
我刚上一楼的阶梯,就被慌张而下的Shriley撞个正着。令我没想到,两个算的上是情敌的女孩,竟然都尽力的为对方思量。难道应该将一句话改一下,美女也心心相惜?
如果是以前,我没准真会建议Shriley对Joung提出分手,但现在我明白,我没那个权利。我插足进去,那绝对是多管闲事的多管闲事。积极作用绝对没有,消极作用就看有多少。
我又何尝不知道Agnes仍旧喜欢着Joung。他们分手后,Agnes于我联系是最多的,大部分都在询问有关Joung的事情。而当我在Joung面前提Agnes的时候,他却马上扯开话题,甚至有一次对我大发雷霆。要知道,目前为止,我对他的咆哮是数不胜数,而他对我,只有那唯一的一次。对此,我也无能为力。即使我用人头担保分手是Joung的错。
如果,我不是现在的我,我也会喜欢Agnes。她绝对是我最欣赏的一个女孩,我所认为的一切女孩子的恶习在她身上都不会看到。有时我都怀疑,她会不会有一天在万众瞩目下,全身发出一圈金色光芒,化身神女,回归仙境,成为传说。嗯,我的想象也太过丰富了。
不过,Agnes绝对是全校众生追求的对象,据说就连老师都有喜欢她的。在高一第一天,居然有男老师上前与她搭讪,以为她是新来的老师。那是她确实已经很高,而且外表和气质都相当成熟。学校为她而群殴的战争当年层出不穷,Joung追她的时候,也曾被威胁,不过Agnes请她哥出来平息了这事。
在Joung追Shriley的时候,我还担心Agnes会对付Shriley。我试探性的问Agnes,她没立即回答我,后来才短信告诉我:“我观察了下她,貌似很不错,看又没机会认她做妹妹,然后帮Joung追她。”而后,Agnes真的当她作妹妹,并帮Joung追到她。
女人的心思,真不可琢磨,包括这个我眼里最简单的Agnes。
我又想到,如果雪儿花长到这么大,她会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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