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刻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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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为项英雄对爱情有完美的要求,十分过分。其实不然,那个要求过分的人一直不是别人而是鄙人自己。
他同老六的关系让我不安,他同老六不是没有什么的,那时侯他们暧昧的表情瞎子都看得出来。
曾经一次老六自约会回来兴高采烈,大谈什么叫舌吻,并说那种感觉如何**,此中高手不是别人正是项公子也!
老六的缺点一大堆,但伊惟独不会无端地造人谣言,那次听完他炫耀,我倒头就睡,心如倒绞一样可以倒头大睡。
可是现在不行,我耿耿在怀对项英雄不再自然。
看到他棱角分明的嘴唇立刻想到老六的烈艳红唇,心惊肉跳,不是因为自己会想入非非而是因为不好意思知道他们的私密。
因为我同项英雄死灰复燃,形势是他的朋友和我的朋友都对我们十分鄙视并完全否定,拒绝同情我们,他们同情老六,怀念头巾帅哥,把我们当罪人办。况且我也没有皮厚到可以再同老六姐妹相称。回宿舍的时间能少则少,也从不到他们学校去。
因为是罪人,背负承重的枷锁,心情沉重,谁都不可以轻松起来。
项英雄不是没有努力过,他给我拉过小提琴,每周到长风公园约会一次,每次都穿我送他的那件外衣,不是不费心的。
我也同样尽力,希望可以天长地久求一个安稳,我把自己往淑女里整。不仅努力穿裙子而且描眉毛画眼睛,不再高声说笑,认识我的人都讲不再认识这个假人了。
可是我没有想象中快乐,高中里那种两小无猜的无间关系已经不再了,我们都经营地太刻意太小心翼翼太顾忌对方。
那天我们约好去长风,因为到得太早我坐在车站上吃冰激凌。然后看见项英雄自对面的车上走下来,刚要叫他过来。自公车窗边伸出一只手拉住他的外套,一个烈艳红唇贴在他脸颊上,然后另一只手递给他一只苹果。
那只手柔软白皙,动作幽雅美丽,以前也同我牵手百次。
后来见到项英雄我只字未提,只是分手的时候我对他作提示。
“我们都是自由人,项头,如果不开心为什么还要在一起。”
说实话,我心里没有半点不高兴,甚至是有点如释重负的。
项英雄人一颤,手中的苹果掉出来,落在地上并很故意地滚到了湖里,“咕咚”一声消失,就如同我认为自己会永远不逝的对他的感情。
“早早,你看见殷殷送我来,对不对?完全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只是在看画展的时候遇见……”
哦,遇见这一说法哦,了解老六的人都知道她练过多次才可以遇见。
我微笑,这次老六果然还是老六,奋勇直前,一切都付出努力。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又很替老六开心,是因为对项英雄的爱已经不是从前了?或又因为他由一个完美的偶像跌落到我跟前成为平凡的人?还是我本身就是个贼胚,同老六以前一样,将他征服后不再珍惜,想要换人?
“项头,如果我同老六一起跌进湖里,你会救谁?”我学桌子给他出难题。
“当然救她,因为你会游泳,技术比我都好!”项英雄也学桌子的腔调回答问题。
“如果我同别人在这个湖里游船并亲亲热热,你怎么样?”我把桌子的问题,一一拿来复习。
“立时调转头走掉。”
“那要是看见老六同别人一起呢?”我是真的好奇。
“你有点过分了!”项英雄开始对我皱眉头。这让我想起那年同杜美人叫劲的时候,他讲同样一句话,一模一样的表情和动作。可是我却不如当时那样痛,只觉得很好笑。
我自己已经明明白白做错了事,完全不明白自己的感情,因为得不到就不愿意失去,可等到他回到我身边的时候其实大家都发生了变化,他心里有了老六的影子,而我……有了桌子。
很意外,很好笑,也很自然地,最后我同项头没有走在一起,当然最后他同老六会不会走在一起我并不知道,谁又会知道,世界天天在变,感情也是一样。

桌子一直没有在我的生命里再出现,他在那天我放开他袖子后就不知所踪,所有店的生意分给他表弟即嬉皮士打理。嬉皮士很有头脑地把“龙门客栈”发扬光大,并不遗余力地向大家推荐“菊花鱼球”的典故,他装修门面开新菜,“龙门客栈”成为一家生意火热的大众餐馆,不再是学生的第二食堂。
我们已经都毕业,每个人为找工作而苦恼,最后老二在一个德国公司作了销售。
老三同系上一个男生回了广东,并结婚修成正果。
老四在天津当起了老板娘,卖洁具,居然有四家分店。
老五嫁给了一个美籍华人,远嫁番邦,同泰山没能最后走到一起。
老六在上海的公司里不知干什么活,神神秘秘的。
项头也在五百强的公司里谋到了职位,和老六发展似乎很顺利。很久未见到他们,因为老六对我还有戒心,而项头对我似乎有歉意,刻意回避与我见面的机会。
唯一让我开心的事是猴子学成回国,千方百计寻到我,时时给我电话,常常请我吃饭。
我不是没有人追的,也曾经有个人在我咳嗽不止的时候给我送药。也曾经有人约我看电影喝咖啡,甚至老娘还出马逼我与她看中的男士约会、相亲,但始终没有人让我能动心的。
我自己心里知道在等一个人,即使已经过掉三年,也不知道心会变成什么样子,我都未能碰到比他好的男子。
真的不是刻意在等,只是没有碰到更好的而已。
忘了交待我自己。
我在家小公司里混个温饱。时常同老板吵架,还是因为脾气没有改掉,天山的脾气,一直余温犹在。
其实,很有可能桌子会拖家带口地出现在我面前,也有可能我不久就会遇上对眼的人,但我一直记得他那天对我说的那句话。
不时地一直将他放心上。
因为是在小公司,我总共只有一套西装很高雅地备着,平时只穿牛仔裤、波鞋,一不小心被人看到可能还以为我是微软的员工,或是哪个网络公司的老板。
今日因为要同一个重要客户见面,我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一番,我打深色眼影和腮红,穿上条纹棕色西装,再戴上眼镜,活脱脱一个师太笔下专业女性。
在外地一天赶东赶西赔笑脸已经累倒,一坐上飞机就打嗑睡。
梦里头发现,回去后老板开会对我表扬,并递过来一个厚厚的红包,直乐得笑到牙痛。有这样的红包至少可以轻轻松松地过日子,可以上上网聊聊MSN,写写无聊小说。
忽然飞机一阵地抖动,把我白日美梦惊醒。机身内已经有不少胆小的人开始尖叫,空姐出来讲话也稳定不了大家的慌张,因为伊自己说话也已经结结巴巴。这种小飞机是特别容易出事的那种,我不是不怕的,只是手脚冰冷冰冷,嘴里发苦,连叫的力气都没有而已。
戴呼吸面罩的一瞬,我后悔活着的时候没有好好孝敬父母,没有天天为自己开心而工作,没有做成一件让自己自豪的事,没有听老板的话省点钱坐火车。为什么接这种出差的活……
最后悔的是为什么从来没有告诉桌子,其实到了后来我心里只有他,为什么要让他有和别人结婚生子的机会,为什么三年都不会找他,非要等他来找我。
对啊,还没有同他亲吻过啊,难道就这样带着处子之身死去?太不值得了。
欠他那样多,让我还一点点好不好?要不然死掉会变成厉鬼出来吓人吓己,多不好。
下辈子,如果下辈子你还记得我,我化作那朵蝴蝶花胸针好了可以日日夜夜陪着你。
女孩子的心聪明又糊涂,其实已经不知不觉已经陷下去了,可非要到自己死前最后一刻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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