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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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绵密的铁轨声中,何琳靠在传志的肩膀上,朦朦胧胧入睡了。睡不实,兴奋,好奇,紧张和不安交织着,加上上厕所,喝水,后面的孩子哭,某人放屁,浑浑噩噩八小时,十月一日黎晨,终于从铁轨上走下来重见天日子。
然后又大包小包地在一个区级城市找长途公共汽车。何琳这才意识到小姨的交待有对的成份,路途遥远,拿东西多,太累!虽然大件都挂在了传志身上,只提两盒茶叶都觉得头晕眼花要一头栽地上了。
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下来后,又坐了半小时的蹦蹦车,那种凸凹不平的土路,把**都颠散架了。再一次昏头昏脑地抬头,如来佛主保佑,传志心中安静古朴的王家庄终于在一声芝麻开门声中轰然出现了。
眨眨疲劳过度的小眼睛,使劲看,没有想象的落后,也不象网络上说的那么邋遢肮脏,有一条尘土飞扬的宽土路与外界连接。土路左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部分微红或微黄的树叶在土黄背景的大地上十分鲜艳夺目,树林边缘有几只静默的黄牛和一群吃草的山羊,土路上处到都有家畜粪便;土路右边是一座村庄,暗红的砖墙中点缀着枣树和低矮麦垛;村庄后面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和红署地,沧茫辽远。至少看上去不是那么贫困的乡村。
里小街上稀稀拉拉的人,有人扛着锄头拿着镰刀,迎面走过来,惊奇地与传志打着招呼,过去了还回头看。何琳知道在看她,不由发窘。越走越深,要拐进一个胡同时,迎面一个半大孩子大叫一声:“来了来了!”回头就跑。
是报信吧。传志咧开嘴巴大笑。就见前面一个门里立刻涌出来好几个人,笑呵呵地等他们。一只灰不溜秋的京八从众人脚下钻出来狂吠不止。随着狗叫,胡同两边也三三两两站出了人,不是一般的热心啊,甚至有人吃着东西突然从墙头上冒出来,目送他们。
只见穿着一件蓝色碎花夹衣的小老太太从人群里笑嘻嘻地走上来,惊喜连连,“传志,俺的儿啊,坐了一夜火车,累不?”
仪表堂堂,穿戴整齐的王传志当着众人给他妈妈一个温暖的拥抱。在一片惊叹声中,何琳有点搞明白了在纯朴的乡村这种礼仪已属“前卫”、“电视上的”。然后传志介绍身后羞红着脸的女朋友,“何琳,一起来看你来了。”
老太太立刻抓住何琳的手,满脸核桃皮漾开了,“闺女,穿这么少啊,手都冰凉!快点回家喝点汤,别冻着了!”
由老太太招呼着,两边的邻居也都过来看“新媳妇上门”,都是毫不掩饰的好奇、艳羡的眼神,“这就是北京城里的孩子啊?”
“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没干过活没在太阳底下晒过的!”
“俊啊,又白,一白遮百丑!”
只有那只京八不够客气,在脚边蹿来蹿去,叫嚣着还蹿到何琳的脚边使绊,给传志他妈一脚踢到墙边去了。
王家有三间红砖正房,东边两间厢房,西边是厨房,南边是围墙;院子中间摆了一张刚洗过的饭桌,一道道的抠过的印痕清晰可见;桌上有暖壶,缺口茶杯,还有盖着盖子的半锅鸡蛋汤。进了院子,何琳、传志作为主角就在小桌子两边就坐了。有点滑稽的是,小桌子上象放了电影屏幕,前方站满了扇形的人,一起向这边观望。
这是村里走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从邻居们艳羡和敬服的脸上就能读到“神仙”和“奇迹”。这一刻何琳也很兴奋,有点裙带关系沾光的感觉,呵呵,还想到了**,那种仰视和高距离的崇拜——这个天才伟人在农村也是很有市场的。当然王传志有些得意,在北京的普通和平凡,在老家却找到了不是一般的尊重。
传志笑呵呵的,这个四年前的地区高考状元似乎早习惯了这一切,只不过何琳第一次当女一号,突然被当作偶像追捧,被当作稀有动物围观,有点不知怎么才好。
“哎,你在北京什么地方?能天天见到****不?”一个憨厚男人的好奇引来了周围人的附合。
何琳老实地回答:“不经常,离那里有些距离。”但声音太小,别人没听清。传志就热心地给众人解释,说她家在什么地方,离**有多远,倒几次车,花多少时间,语气中有点小小的不耐烦,同时也有点小小的炫耀成份。不过何琳不以为意,大家对她感兴趣呗。
“干净,瘦,干俊!”
“瘦?在婆家吃仨月的红薯就不瘦了。”
第一次听到邻居对她的评价和调侃,然后接过未来婆婆递过来的鸡蛋汤,喝了一口,咸;喝两口,太咸。刚放下碗,那只一直游荡在外围的哈巴狗又蹿过来了,不是贪吃,而是巨亲热地前爪搭在她膝盖上,狂蹭不已,很**兴奋的那种。
何琳吓死了,窘迫地要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么骚包的狗狗呀!公然——好在桌子一角挡住了众人的视线,用一只手悄无声息、坚决拨开了它。
忽然门外骚动,一个矮壮的黑脸膛男人笑咧咧地走进来。传志叫了声:“哥!”
婆婆马上介绍:“俺大儿子,王传祥,老实的很,不会说话。”
何琳不知该怎么招呼,只是忙点头示意了一下。
未来大伯哥嘴巴咧得更开了,“嘿嘿。”
老太太耿着语气问他:“你家里呢?赶紧过来搭把手揍饭啊,没眼色劲的!”
“这就去找她。”王传志的大哥嘀咕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邻居们朝未来婆婆起哄:“传志的娘,有了城里媳妇感觉就不一样了,腰板直了腿也壮了,将来还不跟着儿子享福去啊!”
老太太脸象一朵雏菊绽放开来,“还不赶紧攒钱让你孙子念大学,念出来也有福了!”
“孙子念中啥用?人家疼他娘去了,到头哪有咱老妈子什么事!隔一辈,远了,只有咱疼他,等到他能想到咱,黄土早淹到头顶了。”
半杯茶水下去,何琳想去厕所的念头更强烈了,但不知卫生间在哪里,不好意思开口,但脸憋不住了。王传志会意,和他母亲低语了几句,老太太便站起来赶人了:“坐了一夜火车累了,各位也回家歇歇吧,明后天我请大伙吃喜糖,散了吧散了吧。”
众人嘻嘻哈哈往外走。“传志娘,攀上了大城市里的亲家,得请喜酒啊!”
“新媳妇脸皮薄,不然现在就要酒喝!”
“这么喜庆的事,不能捂着呀,捂也捂不住啊!”
“把心放回肚子里吧,有摆桌子让你们掏份子的那一天!”
院子里逐渐安静了。何琳走传志指向的茅房,露天的,到肩部的围墙,刚进去,喝的茶水和蛋汤差点全吐出来,四四方方由砖头彻成的小凹坑里挤挤压压蠕动着巨大蛆虫,十月的天气虽还不太冷,这些小生物就爬出粪坑背着脊椎似的东西四处活动了,仔细看看,周围土里树叶上全是!

何琳给吓跑了,一会儿又回去了,憋不住了啊,臭气熏天都是小菜菜了,顾不得蹲位了,随便找了个插脚不伤蝼蚁命的地方,闭着眼,转过身,半蹲半就稀里哗啦解决完,连滚带爬跑出来了。长舒一口气,下定决心:少喝、少喝,一定少喝水!
三间正房,由一道墙把东边一间隔开,中间开了一个小门。老太太把儿子和未来儿媳当成了贵宾,让进了这个小单间。何琳刚转身就看到带来的礼物都打开了,保暖内衣扯成一团,茶叶盒也开了条缝,茶叶撒了一地,一瓶巧克力好象被抓走了少半。
老太太开口大骂:“妈个B的都是饿死鬼托生的,不能见人来,比狗鼻子都尖!到处翻、翻、翻!狗窝里可能搁得住油饼!什么都给你打开,不知她娘怎么教的!”
不知她娘怎么教的,大概是指不指她娘如何教养的吧。火车上一夜未睡好,何琳渐感周身疲乏,踢掉鞋子,爬到简陋的大床上,被子软软的还行。
“知道你们要来,俺晒了三天了,反过来正过来晒!”未来婆婆站在床前絮叨。这话让何琳感觉温暖,不得不说被人重视和呵护的感觉很好。
“哎呀,那上面什么?”忽然发现幽暗的墙上有一只大黑虫子在爬。
“夜狼蛛子。”未来婆婆不经意地说,“谁家没有几个夜狼珠子啊,益虫,旮旯神。”
传志还是上去用塑料袋套着手把它抓了下来,是一只何琳这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硕大蜘蛛。在捏死之前被他妈妈要走,要放生到东厢房旮旯角去,说弄死它会有报应的。
未来婆婆关门离开时,何琳发现男友留了下来,陌生环境有个熟人陪着固然不错,但还有点不对劲——大四那年一个兴奋的夏夜他们已经发生关系了,彼此都是处子处女之身,但两人以后还是规矩了许多,再没在一起。尤其是何琳,当教授的妈妈没少耳提面命大讲未婚同居的坏话,都是拿她的学生这种活生生的例子,一时快活,流产,心情抑郁,身心受伤害,尤其是女生,要自尊、自爱!
“你再找个床吧。”
传志还真听话,出去了。在外面和他母亲嘀咕了几句,没过三分钟又回来了,“没地方了,这就是我以前睡过的床。”然后嘻皮涎脸地爬了上来。
何琳突然想起姨对她说过的,睡觉之前锁上门,要传志去锁门。传志乐颠颠地把木门闩上了。
这一觉睡到天崩地裂,从浑沌初到浑沌末。再次睁开眼睛时,窗外的阳光强烈地刺激着眼球,耳朵轰轰作响,吸了吸鼻子,天啊,感冒了。刚探起头来,就看到一双黑黑的眸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是传志大哥的女儿,招弟。招弟扎着两只朝天辫,小脸红朴朴的,象看仙女一样盯着何琳看。
“花婶婶。”小姑娘忽然怯生生地叫了一声,露出缺齿的小乳牙。
“你几岁了?”
“8岁。”
“为什么叫我花婶婶?”
“奶奶叫叫的。”
“你为什么叫招弟?”
“要…要…招个弟弟来。”
“怎么招?”
“添。”
“花婶婶漂亮吗?”
“漂亮——衣裳好看……”
“人好看衣裳好看?”
“衣裳好看。”
“你花叔叔呢?”
“不知道——喝酒去了。”
“奶奶现在干嘛?”
“做饭,杀鸡呢。俺家的鸡。”
看着自己穿戴整齐,腰带都没动过,何琳知道昨晚传志没怎么着她。一看表快十一点了,不由羞愧,懒媳妇恐怕要落头上了,想想在火车上传志还求她,让她到家后勤快点,多少表现一下,给他面子。一想到这儿,这个城市姑娘赶紧下床,突然脚抽了回来,右鞋里怎么粘粘糊糊的?提起来,差点没恶心倒,两条狗屎棍正躺在鞋洞里。连忙反过来磕地板,总算抖搂出去了,掏出纸巾狠狠地擦!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穿上了,一天心情的基调就定下了,对那只京八的成见算是刻骨铭心了,不仅是色狼,还邋遢的要命。
“哪来的这狗?”
“二叔过寒假从北京抱回来的。”
“偷的?”
“偷抱人家的。”
哼,看不出来呀。
招弟这孩子就跑出去把新发现赶紧报告给正用热水冲洗脸盆上鸡毛的奶奶:“狗狗把巴巴拉到花婶婶的鞋里了!”一连说了两遍。她奶奶才反应过来,回了一句:“小狗见了生人新鲜!”
见何琳起了床,未来婆婆叫了声:“开饭!”掀开黑糊糊的大铁锅,热气腾腾盛了一大盘肉,递给一直在厨房洗涮的中年女子,“去,给他们当下酒菜。”
那女子估计是大嫂,篷着头发,通红的脸颊,犟强中不太安份的低眉顺目。听传志说过,很老实勤快的一个人,就是生不出男孩,让婆婆夜不能寝。大嫂端着盘子踢了一下狗,转身出去了,不知道送到哪里去了。
老太太又盛了一大盘,全是上等好肉,端到何琳面前,“吃吧,家里没啥好菜,自家养的鸡,不下蛋就吃肉。这就是家了,别腼腆,吃饱为原则(则:念作“贼”音,轻声)。”
招弟小姑娘很馋,马上拿筷子,但被老太太摁住了,非让何琳先夹第一块再放行。何琳心怀感激啊——所谓大户小户人家,也不过鸡头牛后的差别——夹了一小块放进嘴巴里,差点没扔掉筷子,不是一般咸啊!按照自己姨的话说:把卖盐的打死了。但硬着头皮往下咽。一会儿嫂子回来了,老太太又在锅里盛了一碗,白菜胡卜鸡头鸡爪鸡腚鸡脖子,往大媳妇面前一放,“骨头吐给狗。”
大嫂眼皮也没翻,蹲在桌子一角,拿着个馒头就着鸡爪啃。何琳觉得不好意思,从嫂子这个女人出现的那一瞬,就对她有天然的亲近和——敌对感,身份相同,都是王家媳妇,所以亲近;就因为身份相同,都是王家媳妇,不由自主又派生一种比较和竞争。当然后一种感觉很弱,隐隐的。在未来婆婆低头喂狗的一刹那,她若无其事把两只盘子拉近了一些,让大嫂也能够着这边的鸡肉,自己也能够着那边的萝卜和鸡爪。但婆婆抬起头,又若无其事把两个盘子拉开了,她和大媳妇吃鸡头鸡爪,何琳和招弟吃这边盘子里上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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