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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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返人间。
当我打开房门出来时,阿永、阿武正在客厅里坐着发着呆,整个房子感觉一种近乎冷清的沉静。
我站在他们面前。
他们看着我,看了两秒钟,才一起跳起来,扑过来与我拥抱。
阿武说:“你终于回来啦!”
我说:“我回来了。”
阿永说:“我们还以为你死了呢。”
我哈哈哈地笑了,我说:“我没有死,我不是又回来了吗?现在你们应该相信,我们到底是什么人了吧?”
他们都大笑起来:“哈哈哈哈……”
我说:“兄弟,生命有没有意义?”
他们说:“有!”
“要不要努力?”
“要!”
“要不要坚持?”
“要!”
“要不要自信?”
“要!”
“要不要庆祝一下?”
“要!”
阿永抱起了他的吉他,唱道:
我们都是那个文曲星~~~
大家哈哈笑过了,我看看家里怎么好像人变少了,我说:“还有人呢?”
阿永说:“没人了。”
我说:“小麦呢?”
阿武脸色略微沉下了,说:“别提那个破女人了!”
我说:“分手啦?”
阿武说:“分他妈个头!她未婚夫回来了,她说要回去结婚了,他妈的……”
我拍拍他的肩膀:“别生气,既然是个破女人,走就走呗。别忘了,我们现在是文曲星,文曲星怎么能要一个破女人?那不是自贬身价吗?”
阿武说:“对。所以别提她了,不值一提。”
我说:“那么说,现在就我们哥仨了?”
阿永说:“就我们哥仨了。”
我说:“也好,家里女人来来去去真麻烦,就我们三个,正好安心搞我们的艺术。”
阿永说:“说得好。我想好了,以后不搞女人了,没意思,以后要搞索性结婚好了,反正没劲,结了婚抱回家慢慢搞。”
我笑笑说:“搞个屁啊,还是搞艺术吧。至于女人的事情,月老会替我们安排的,我们就等着月老帮我们把老婆送过来就行了。”
阿武说:“吃饭去吧,边吃边聊,今天聊到天亮!我们正想听你说说神仙的事呢。我们这些神仙到底哪里来的?我们前世是谁呀?我们在天国都干吗呢?慢慢说给我们听……”
我说:“行啊,走。”
我们开门出去,我感到有点冷。我说:“怎么?秋天了吗?”
阿永说:“秋天了。你一觉睡了差不多两个月了。”
我说:“我要穿件衣服。唉,这凡人就是烦啊,又怕热又怕冷……”
我们又恢复了从前一起研究艺术,互相切磋探讨的生活。
阿永又天天在练琴了,每天家里面都飘荡着他优美的琴声。
阿武也天天练画了,每天客厅里的长桌上笔墨纸砚都在那放着,我们买纸的频率比以前高多了。
他们都说这两年来太荒废了,水平倒退了,以后一定要加倍努力把这两年追回来。
我也在准备我的下一部长篇小说,也就是年初计划当中的《琴剑河山》。
同时,我也开始试着写歌词,阿永觉得写得让他有感觉的他就帮我谱曲。
那天他在客厅把我们叫到一起,说是要给我们演唱他刚刚谱完曲的一首新歌。
我和阿武马上鼓掌。
他蹬掉鞋子,站在沙发上,说,家庭自娱自乐演唱会现在开始,首先给大家带来一首《烛光》,作词:阿震;作曲:阿永。演唱:阿永。伴奏:阿永。MTV表演:阿永……
我说你开始吧。
阿永摇头晃脑地弹起了吉他,弹了几句说,怎么样?这个前奏是不是有一种温情脉脉的感觉?
我们点头说,好。
阿永继续弹着,然后,唱:
点燃一支蜡烛
照亮整间屋
一点火光
把黑暗驱逐
轻轻说声爱你
彼此分担些苦
一个拥抱
将温暖留住
烛光照亮我心里的路
指引我向你靠近
一步一步
越走未来越清楚
你为我点亮这支蜡烛
告诉我你也在乎
我的脚步
你一直默默在数
还有多少路
不管还有多少路
这是我惟一旅途
音乐停住。我和阿武拼命鼓掌。
阿武说,你应该得音乐风云榜的最佳男歌手兼最佳作曲!阿震当然是最佳作词!
我说这只是试笔之作,以后我会写得更好。
阿永说其实我们可以和卓依婷合作,她与其唱别人的歌,不如我们写歌给她唱。
我说我正有此意,放心吧,以后一定会有合作的机会。
2006年的落叶又在风中飞舞了。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
我在上网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卓依婷的博客,才知道原来她到大陆来了,现在在北京。
我想这是不是说明我们在人间相逢的日子近了?
2006年是卓依婷出道二十周年。我想想她成名二十年了,我还是默默无闻。
昭君啊昭君,你真了不起,我真怕我赶不上你了。
我在她的博客当中看到许许多多网友的留言,有很多还是很铁杆的歌迷。
可是其中却也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比如说有个某某先生(我就不点他的名了)老是在那里发表一些恶心巴拉的话,非要让喜欢卓依婷的朋友感到不舒服。
有人受不了他,骂他了。
他还很老资格地说:我爱卓依婷十年了,你们算什么?
好小子,敢在我面前摆老资格!
我也上去发言了,我用的名字也姓卓,我叫卓越。
我说:我爱她两千年了!!!
我看了昭君,——不,应该叫她卓依婷,我看了她博客当中的所有文章,随时关注着她的情况,而且,我还发现,昭君——对不起,是卓依婷果然是那么善良,正如她曾经跟我说过的:要用美与善,来化解人间的丑恶之心。
她文章当中有句话说得好:
这个世界是美好的,
就因为
人性本善+人间有爱
昭君(依婷),你没有忘记来到人间的使命,——用你的美与善,化解人间丑恶之心!
冬天来了。
我的一个老朋友,叫做云霞,我在前面提到过她,大家还记得吗?现在,云霞也来了。
我在一个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听到门铃声去开门,云霞就站在门外,那么微笑地看着我!
我真的愣了。这是云霞吗?
当然是云霞,可是,比当年的云霞更漂亮了。
当年云霞是一个16岁的小女孩,如今四年不见,她已经是一个20岁的大女孩了!
真的变了,长高了,身材婀娜,曲线流畅,总之,比四年前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仍然没有变的,是她的脸总是红红的,还有她笑起来的嘴角,依然那么柔美与诱惑……
她先说话了:“不认识我了吗?”
我笑了:“我忘了自己也不能忘了你呀。”
她说:“那不让我进来坐吗?”
我连忙让她进屋来。
她说:“还是这个样子。这么多年过去,你还是住在这里……”
我说:“因为我知道你迟早会来找我,我怕我搬家了你找不到。”
云霞看到我们家里的吉他、笔墨、书画、围棋,她说还是和以前一样。
我说不一样了。
她说哪里不一样。
我说琴棋书画还是一样的琴棋书画,但是我们的水平已经更高了。
我抱起了吉他,我要给她弹唱一首我新写的歌,我说这首歌叫《单车》:
我喜欢骑着单车到处走
不问目的只要自由
一路上唱着我写给你的歌
想象中你就坐在车后
我喜欢骑着单车到处走
抛开烦恼抛开忧愁
一路上唱着只有我懂的歌
向前走微笑昂着头
我要骑着单车走遍世界
寻找属于我的爱情
它正在某个角落沉睡未醒
等我去发现
我要骑着单车走遍世界
寻找属于我的明天
你就在某个地方等我出现
我一定会来
共创我俩的世界
她拍手说太好了太好了!
我们聊起了当年的老同事们。她告诉我说,阿绍也回来了。
阿绍?
这是一个翩翩潇洒的小伙子,也画了一笔好画,当年在一起上班时,我们也经常交流,四年前他也辞职离开,从此没有联系。想不到,四年之后,又走到一块来了。
我说太好了,阿绍现在在哪?
她说他们住在一起的。
我大吃一惊。
她连忙说别误会,他们有十个人住在一套房里,有三个男生和七个女生。
我说我要去看他。
我说去就去了。
阿绍更帅了,看到我高兴得不得了,说他刚来没几天,正想来拜访我呢。我说我来拜访你也一样。
我们像以前一样到路边摊去喝酒。我问他这几年跑到哪里去了。他说跑了好几个地方。我说发财了没有啊?他说一无所有啊。
喝着酒,他向我讲述这几年的大致经过:
当年离开南州,我先去了河北,那边有金矿,我就到金矿去挖金去了。妈呀,这儿可真不是人待的地方啊。在金子面前,人的本性的丑恶与野蛮暴露无遗。每一个挖矿的工人,每天从矿里收工出来,就被扒光了衣服检查,看你有没有偷金子。在那个时候,真是什么人的尊严,全都丢粪坑里去了。如果挖矿的时候不在意有一些小小的金屑子掉在头发里,自己都没有发现,被他们看到了,也会说你是偷金子,一顿饱打。呀呀个呸啊,在这儿真的是没有人权,没有人道,没有道德,没有法律……有时候打得过分了,人被活活打死,老板最多拿个几十万摆平。说实话我害怕了,我愤怒了,我对这人性也失望了,对这个人类失望了。那天有一个人在我面前被打得死去活来,我实在忍不住说了一句:别打了。于是我也被打得死去活来。没有办法,我没有还手的余地,我一个人也不可能打得过他们,我也没有地方可以申诉,没有人可以替我们做主。这里没有人权,没有人道,没有道德,没有法律……我只有一条路,就是逃跑。我逃走了。我想我还年轻得很,我如果就死在这里了,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在这里死一个人就像死一条狗,甚至还不如一条狗,至少我还没有见过有哪一条狗被人活活打死,人活得还不如一条狗。真的,你没有去过你可能觉得这不太可能,现代是法制社会,好像不该发生这样的事。可是我刚刚说了,这儿没有人权,没有人道,没有道德,没有法律……这里只有人性的丑恶与野蛮。在那个地方待久了,真的会觉得人类没有前途,中国没有前途,人类根本没有什么文明可言……
离开金矿,我跑到天津,在那里我碰到一个朋友,他是盗版书商,自己做盗版书卖的,钱赚了许多。我知道这是犯法的,但是我刚刚从金矿出来,和金矿相比,做盗版书实在是太轻飘飘了,至少它不会打死人。如果说盗版书商要坐牢的话,那些金矿的老板真的应该拉出去毙了。其实我真的觉得很荒谬!金矿是天地自然生长的,怎么可以说它属于谁个人所有呢?如果说是什么承包的,可是凭什么承包给个人呀?凡是天地自然生长的东西,它应该属于全体人民所有,你政府凭什么自作主张把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金矿承包给个人?除非你能够把空气、阳光也承包给个人!退一万步说,就算承包给个人了,但是那些金矿老板把工人的生命看得比狗都不如,想打就打了,这还有人权没有?有法律没有?这跟野蛮社会有什么两样?你政府难道能说对此类事情一概不知吗?怎么可能不知?据我所知道的就有许多政府官员与金矿老板是穿一条裤子的,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呢?既然知道,凭什么让他们如此草菅人命?你说这政府还口口声声说它是代表人民的,你代表在哪里?你到底是代表人民还是代表那些狼心狗肺的资本家?真是都他妈的良心被狗吃了啊!

在天津待了大半年,后来那个盗版书商走了,他说他是经常转移地方,在全国各地不断地游击。他让我跟他一块走,我没答应,我想这事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它到底是个犯法的事,万一被抓去就全完了。别看那些大贪官和大奸商都逍遥法外的,小犯法的可是没这么大面子,那可是无情打击的。中国人最擅长的就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然后我南下,到了广东。有个老乡在那边鞋厂打工的,说工资不错,让我也去。我就去了。工资是听起来不错,也有个两千左右。但是他妈的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一年到头没有休息。他妈的这还有什么意义啊?难道我活着就是为了干活的吗?难道我工作的所有意义只是不断地给资本家创造利润?而我自己还是什么都没有。我在那边做了一年多,没有休息过一天,哪怕有点小伤小痛的也不准请假,不管你什么理由,请一天假扣一个星期的工资,那我这个月要是请个四天假我就全白干了,我要是请了五天假我就欠老板钱了。呀呀个呸啊,这是什么制度啊?吃人的制度啊!真他妈的资本主义初级阶段!
我离开了广东,又到了北京。我在一个地方做扛包的,每天工作四个小时。听起来每天只工作四个小时好像挺好的,其实他妈的真是要命啊,像你这种书生型的身体,到那干一天准没命。没办法,这活儿实在干不长。只好又走了。
就这么着,三年时光耗掉了,一事无成。我在北京这么转着,转着转着转到了北京大学,我就到里面去看看,跑到艺术系看他们上课。你知道,我也是喜欢画画的,正好,我就每天到北京大学艺术系去旁听,然后我也天天练着我的画,我想要是哪天我一幅画成名了,以后就OK了。就这么着,我每天学校、宿舍两点一线,除了艺术系之外,历史系、中文系我也去旁听,也读了不少的书。这段日子真是过得最充实了,我就想,这才是人的生活呀。马克思不是说吗:精神生活才是人的生活。如果人的工作占据了几乎全部时间,那人就异化为牲畜了。资本家就是把工人当牲畜啊。这个道理马克思早就揭示了。我十几岁时也读过《资本论》,实在看不下去。但是这几年下来,今年我再读《资本论》,真是拍案叫绝。马克思就好像活在当代中国一样,他描写的那些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与压榨,在当代中国每天都上演着。谁说马克思主义过时了呀?这种人不是瞎子就是白痴!最好请他到中国的那些工厂去看看,马克思过时了没有?
我在北京待了差不多一年,中间也打过一些工,送牛奶,送报纸,也在酒店做过保安,然后我离开了北京,我又回到南州来了。虽然这个酒店,也是他妈的没有法律的,劳动法在中国绝大多数企业都和一张废纸没什么两样。但是和金矿、鞋厂相比,我们酒店真他妈的应该得“模范企业奖”,应该中央电视台报道一下,说这个企业好啊,太讲人道主义了,太关心员工了,每个月还有两天假咧,——虽然劳动法规定的是每个星期两天假。我们老板真应该得个“最佳企业家”称号,号召全国企业家向他学习,让全国的老板都看看,这才是好企业家,要每个月给员工两天假,——虽然法律规定的是每个星期两天假。
如果所有的人都在杀人,那么杀人最少的那个就是最仁慈的大善人,这个人应该给他立个碑。告诉世界说,这就是仁慈啊!大家看啊,这就是仁慈!
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也骂了很多人。
因为有太多太多的人都太该死了。而可惜骂却骂不死他们,真可惜。
阿绍给我看了他最近的画,果然与四年前相比大大地进步了。我说继续努力,你很快就到专业水准了。
他经常找我交流艺术,我把他介绍给阿武,我说这位是专业画家,多请教。
所以阿绍的艺术水平与时俱进。
而且,过了一段时间,他又做起了诗人,他说要写诗填词。
我看了他的诗词,哀哀婉婉,缠绵悱恻,你看:
本是人间惆怅客
更逢秋雨添人愁
我说你小子是不是身陷情网了?
他说不瞒你说,确实如此。
我说是哪位小姐有如此幸运?
他说她叫丹。
在我的一再要求下,阿绍让我认识了丹。
我悄悄说,有眼光!
他说,不知道她也有眼光吗?
我说,有自信就有希望。
过了几天阿绍又说,你看丹到底怎么样啊?
我说,就像十年前的卓依婷,一个字:纯!如果她跟了你,你真的要好好待她,决不能辜负,这么纯的女孩子都要辜负的话,你就真该死了。
他说,如果丹肯跟我,我一定爱到底!
然后有一天阿绍拿了一幅画过来给我看,画的是一个飘逸潇洒的诗人,而这个诗人的相貌,就是阿绍自己。
我看了看,又看了看,我说:“画得好!”
他说:“我准备把这幅画送给丹,你看行吗?”
我说:“可以呀,画得这么好。”
他说:“如果你帮我在上面题首诗,就更好了。”
我说:“你自己也是诗人呀。”
他说:“在你面前我哪敢称诗人?”
我说:“既然你这么说,我好像就不该再谦虚了。”
我拿起了笔,我说:“那我写啦?”
他伸手说:“请。”
我挥动毛笔,从右到左刷刷刷刷就写了四个字:
我爱你丹
阿绍大惊,说:“啊?这样写?”
我说:“这不就是你想对她说的话吗?”
他说:“可是这也太……”
我说:“直截了当岂不爽快?”
他说:“这个,我怕……这……我想含蓄点,这一上来就是‘我爱你’的,我怕吓着她。”
我笑了,我说:“行啊,那就改一改。”
他说:“怎么改?”
我说:“你看。”
我挥笔写道:
我是翩翩少年郎
爱读诗书写文章
你看我诗可潇洒
丹青是否更飞扬
阿绍读了一遍,拊掌而笑:“妙!妙!”
我说:“好了,祝你成功。”
2006年的圣诞节,阿绍把这幅画给了丹。他想人逢喜事精神爽,在愉快的节日里,也许成功率会高一点。
然而……
很遗憾。
阿绍单身一人走过2006,走到了2007。
我说:“不必忧伤,2007一定会有好运。”
他说:“我过年就23岁了,还不知道爱情是何滋味呢。”
我说:“兄弟,我过年27岁了……”
他说:“云霞喜欢你的……”
我跳了起来。
他自觉说漏了,连忙想把话岔开。
我说:“你把话说说清楚,我心脏不太好,不能太激动。”
他说:“我是说我感觉云霞喜欢你,不过我不敢保证哦,你别问我了,你自己去问云霞吧。”
云霞喜欢我?
喜欢?
不喜欢?
这是我2007年的第一个问题。
在前面我就已经说过了,当年云霞只是一个16岁的小女孩的时候,我就是挺喜欢她的,也许那时候那个“喜欢”还不是爱情,但是如果当时她愿意与我拍拖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地跟她在一起。
但是可惜,那时候她选择了一个小帅哥。
当然我不怪她,一个十几岁的小女生,你叫她不爱帅哥爱谁呢?
这一次,云霞重新出现在我身边,真的长大了,也更漂亮了。
我把我的小说《扯淡》给了她一份。
她看了之后说,写得太好了,太佩服了。
我说,你看得懂?
她红着脸说,你什么意思嘛?
我说当年你看我的小说可是喊着看不懂呀。你说我的小说对话太多了,什么你说我说大家一起说的,不知道说什么。
云霞红着脸笑着……
她那笑着又好像不好意思笑的样子,真的是太迷人了。
我忍不住说,云霞,你太美了!
她的脸更红了。
我又唱起了当年常常唱的歌:
趁着云霞红于火
且爱一场
在过年的时候,云霞邀请我到他们家去,她说他们家的室友都看了我的《扯淡》,都很想和作者交流交流。
我当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我在他们家受到隆重欢迎,而且我感觉大家把我看作是云霞的男朋友候选人。
我心里真有点“且喜且哀”。
喜是因为,我感觉到了云霞给我的温暖,哀的是,如今我已不是四年前的我了。
四年前如果云霞愿意跟我,那将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而四年后,我已经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我已经知道了昭君,你叫我还能把你怎么样呢?
可是我真的矛盾。
也许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虽然我是神仙,但是我现在有凡人的身体。
平心而论,云霞确实太美了!在我们身边的交往的圈子里,确实云霞是数一数二了,何况她的气质又是那么清纯与可爱。如果要打个比方的话,我把她比为“蜕变”时代的卓依婷。
如果我不知道我的特殊身份,那么我现在一定已经是冲向云霞了。
当初我提出要保留我的记忆,包拯就提醒我保留记忆只会让我更痛苦。现在我真有点后悔了。
有时候“不知道”真是一种幸运。
然而我现在不可能硬把知道当作不知道。
所以我矛盾。
我想装着一副心如止水的样子,偏偏又装不出来。可能我在家里一个人练习的时候我可以摆得酷酷的,但是云霞真的站在我面前时,我实在是难以掩饰我对她的喜欢。
这个问题伴着我到了2007年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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