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马上集市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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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是秋收农忙时节,四乡里两家财主人手不够,不愿意请人工,便同往常一样租借哨所的军马。草料场养了十八匹军马,两家各租个十匹八匹马用。一匹马租用半个月花费三两银子,还不用管三顿饭,比请人工划算。这一到时间两家忙不迭派人来租马,迟恐生变。这两家人由小小卒领着往草料场来,才一进大门,这些人就楞住了。草料场一扫以往颓废之气,清爽了许多。腐烂的草料被叉到外边烧了,早前房屋马棚坍塌后留下的乱石烂瓦也被清理干净,那些摇摇晃晃的危房撑着一跟跟柱子,加固得不错。尤其是草料场里头的卫生,几乎闻不到牲畜粪便的臭味。
小卒找到武隶,将租马的事说了,让家丁们写下字据,自去牵马。武隶这些日子本着将功赎罪的精神,见天的把马拉出去溜,吃新鲜的牧草,洗刷鬃毛,这群马个个养得膘肥体壮、油光锃亮的。这些牵马的人见了,也忍不住赞一声。十八匹马,给牵走了十六匹,剩下两匹老马,一匹公的一匹母的,干不了重活,人家也不要,便留下了。那小卒沿着草场走了一圈,完事儿着实夸奖了武隶一番,也屁颠屁颠的走了。
这些壮马一走,武隶立刻清闲下来。草料场整理工程完成了,没有别的事,武隶成天牵着两匹老马往外边跑,每天晚上坐在诺大的场子里,一个人认星星,一刮风就等着漫天黄沙遮天蔽日。半个月后,忙完农活的军马陆续收回,一个个瘦得皮包骨似的,这些租马的人简直就是把牲口往死里压榨啊。武隶悉心照料了一个多月,秋风萧瑟的时候,十六匹壮年军马又长得膘肥体壮。武隶干脆天天的领着马群,过起了弼马温的生活。
日头一天天过,眨眼就到了年底。年关将近,百户长王文林四处巡视一番,才好安心过年。许是先前到草料场的小卒说起过这边的情况,百户这日巡视到了这里。四下查看一番之后,很是高兴。许是到了年底,给武隶发了些过年的银钱。又准了他几天假。其实准假也没什么意义,这地方偏僻,十天半月也没个人来。要不是每个月初要去哨所拿补给,他就要跟这个世界隔绝了。
“天启四年底了,明年会发生什么事情?”武隶躺在干草垛上思索。可惜一点也想不起来,大约记得天启只做了七年皇帝,具体细节一点也想不起来。不过有一点,天启无后,遗诏传位信王朱由检,只是自己一番闹腾,至少原本要死掉的裕妃活下来了,要是生下的是个男孩,信王就不可能做皇帝了。都说十月怀胎,算算日子,应该生了有两个月吧?照例皇帝第一个儿子,应该诏告天下,大赦囚犯,现今一点消息都没有,难道生的是女儿?唉,都是命啊!掂量着手里碎银子,算了,明天一早去集市玩一天罢。
先到仓库里寻出一副鞍马辔头,打出两桶水,仔细地洗拨干净,趁着日头晾晒起来。西北的空气不比北京,干燥之极,皮具要不了一天就干了。东挪挪西动动,好容易无聊的混到夕阳西下,吃完晚饭,早早的上床睡觉。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起,天色灰青,晨风阵阵。武隶胡乱吃了些东西,找出一套最象样的衣裤穿上。到马厩里挑马可难坏了武隶,这群马里头最好看的倒是那两匹老马,这些青壮可能由于长期被租用于干农活,无论是站立还是奔跑的姿态都很难看。武隶费了老大劲,才挑出马群青壮里较顺眼的一匹。好好的洗刷梳理一番之后,安上昨夜挑出来的旧鞍辔,牵着马出来草料场,锁好大门,翻身上马一溜小跑往集市去了。

武隶原本不会骑马,侍弄马群这么久,日子又过得无聊,无意中就掌握了简单的骑术。相较而言,在汉人中算是个会骑马的人。草料场里十几匹马,要讲驾乘舒适,得推两匹老马,可惜忒老了点。剩下的马都一个德行虽然耐力、速度都相当可观,就是姿势难看,同时导致上下颠簸过于剧烈。骑马倒有些象是斗牛。
起先武隶随着马儿性子跑,哪知这马越跑越快,出去了七八里地一点都不喘大气,那颠簸得武隶快散架似的,赶忙拉住辔头,想让马儿慢慢小跑。然而这马半生都在陇亩之间劳作,犁田载重,春耕秋种。哪曾这般驰骋过?一时之间竟跑出了性子,任平武隶拉得双手生疼也不慢下来,反而愈来愈快,等武隶重新夺回控制权时,一抬头,已经到集市了。
“这破马!惹毛了老子,把你宰了炖着吃!”武隶软手软脚的从马背上爬下来,心脏差点从嘴里跳出来。这一路风驰电掣,太刺激了!即刺激,又难受。下马在集市外招找块干净的大石头,休息片刻。此时天色大亮,集市里人越来越多,汉人蒙古人混杂,辨不清你我。这集市半就在边境上,因在一个大的风口边上,就给取了个“大风口”的名字。武隶牵着马往集市里去,盐茶小贩随处可见。而小吃更杂,汉家的糕点,蒙古的奶茶,空气里飘散着奇异的香味。而因为年关就在眼前,汉人的年货也大行其道,卖的红火。
身上有些钱,又考虑到吃了半年的盐拌粗粮,营养不良,他决定忍痛吃喝一番。武隶找到一家鞑旦人的小吃摊,将马拴在摊边的木桩上。这家小吃摊的女主人立刻热情的迎上来,用她颇生涩的汉语官话打招呼。“客人,您要啥好吃的?”
“一条烤羊腿,先倒一碗马奶酒。”武隶原本是不喝酒的,然而时移世易,在这个自然环境颇为严酷的地方,由不得你不想喝。那老板娘笑盈盈的取来一条肥羊腿,放在武隶面前的长条形小炭炉上。酒缸里打出一海碗芳香浓郁的美酒,搁在他右手边。武隶拿起餐刀,切下一片羊腿肉,大口咀嚼。端过海碗豪饮。爽啊!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武隶原本没有这样的豪情,现在却也能领略这种草原民族的感觉。
“客人你的马是哪里买的?”忙碌之余,老板娘不时看看拴在木桩上的马。蒙古人乃是马背上的民族,对马匹天生的敏感。老板娘瞧着这马,仿佛是天生良驹的骨血,劣马的姿态。一时间也拿捏不定,便询问武隶。她丈夫听到她的话,特意跑出去看,摸马的骨骼架子。
武隶笑道,“这马不好,是哨所的军马,平常出租给农民耕地用的,入不了你们蒙古人的眼。”老板听武隶这么说,究竟淡了。马匹再好的血统,要是圈养了来耕地载重,也算不得什么良驹。老板两人更不会放下手头生意去相马了。
武隶继续吃肉喝酒。不一会,一个半老老头领着十几匹马打北边来到集市。老板一家人立刻热情的迎接上去,老板娘更咯咯笑道,“扎木合大叔,您怎么舍得把牧场里的宝贝领到集市上来的?”
那老头下马坐到摊上,喝了一碗马奶酒,摇头叹道,“今年我们部落被攻击,很多牛羊和马匹被抢了,我儿子在战斗中受伤,请汉人的大夫给看病花了很多钱,这不是卖了马贴补家用么!”
老头边说边喝酒,突然眼睛瞟到武隶骑来的军马,原本迷成一条缝的眼睛突然爆出一小撮精光,双眼象被磁铁吸引了一般,嘴里囔囔道,“这是谁的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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