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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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纱惊喜万分地道:“那太好了,贾大姊,那就麻烦你传个话过去,了却小姐的心愿吧。”
贾仙儿却摇了摇头:“可是我不能这么做。”
浣纱为之一怔道:“为什么?难道你也怕小姐的病会过给爷吗?这是不可能的。”
贾仙儿道:“不!可能的,痨病都是从别人那儿过来的,而且这种病的情况很讨厌,当时过上了并无感觉,也不会立刻发作,可以潜留十几年,因为别的一点小病,就会乘虚发作起来。”
“可是小姐在刚刚发病时,爷还跟小姐在一起,要过的话,早就过上了。”
“浣纱,话不是这么说,这种病染人是在不知不觉中,十郎也许染而未发,也许是没有染上,但是多一次接触,就多一次染上的可能,这倒是不能不防。”
浣纱有点生气了,但是不便发作,只有委惋地求道:“贾大姊,小姐已经快不行了。”
贾仙见长叹了口气:“我看得出,这一次我看她的情形非常糟,比那一次都严重,正因为如此,我方觉得不应该让他们见面,因为痨病在这段时间,最容易传过给别人,否则李老夫人也不会提出这种近乎残忍的要求了。”
“贾大姊!爷是你的朋友,小姐也是你的朋友,你难道忍心看着小姐临去之前的一点愿望都落空吗?”
贾仙儿长叹了一声:“浣纱!你是个明理的人,怎么也会说出这种话呢?我对他们两个人都是一样的,但是我要讲道理,如果没有李老夫人的那一番话。我会自己骑了我的黑卫,昼夜不停地赶了去把十郎接来让他们见面。但是李老夫人有了话,我就不能那么做了,我不能叫十郎成为一个违母命的不孝之子。”
这一说,连浣纱也默然了,贾仙儿道:“老夫人如果提出一个不近情理的要求,我也可以酌情而为,但是李老夫人要求在情在理,连小玉自己也承认了。”
“是啊!所以小姐要在李老夫人的信还没见到爷之前,把请求传到爷那儿去,就是要避免爷违背母命。”
贾仙儿正色道:“浣纱,情可通而理不可达,你我都知道了李老夫人的要求了?我们就不能故陷十郎于不孝之罪!”
浣纱生气了道:“老夫人的说话虽然有理,但是心里面的主意却着实叫人不服,她说是来接我们可是最后连面都不让见,她说要等小姐的病好,再送我们上爷那儿去,这完全是骗人的话,小姐生的是痨病,会好得了吗?”
“浣纱,不许胡说,老夫人没说这个话!”这是霍小玉的叱声,她已坐起在榻上。
两个人都吓了一跳,霍小玉的脸色铁青,挣扎着想下来,贾仙儿连忙上去扶住她:“妹子,你别下来,有话好说,别动气……”
霍小玉脸上泛着怒色道:“大姊!我最痛恨的就是在背后妄加口舌是非,无中生有地诋毁别人,当年我们母女在王府,不知受了多少冤枉气,浣纱她应该知道,现在她自己居然也这么着了……”
浣纱低下头来,不敢再说了,贾仙儿道:“她也没说什么。”
“怎么没说什么,她说老夫人是存心想诓我们,那就是最该死的话,老夫人并不知道我的病有多重,她的确是来看看我们,要接我们去的,看见我的病状,才要我安心养病,她的要求,都是十分近情近理的。”
贾仙儿只得道:“是啊!我也在跟浣纱解说这一点,我相信你是个明理的人,你也不会怪我不肯帮这个忙,要是李老夫人同意你们见面,我立刻飞马把十郎带到你面前……”
霍小玉垂泪道:“大姊!不必了,我已经想通了,生死离合都是缘,没有这种缘份,强求一见是不可能的。老夫人不相信我活不过二十一岁的生日,所以对我要求诀别认为是胡闹无稽,这是命,我也不再强求了。”
贾仙儿反倒默然了,霍小玉道:“老夫人虽然没有把我接过去,可是她已经叫我孩子,等于也承认了我的名份,把我看作李家的人了,因此我为刚才的想法惭愧,大姊说得对,不但你不能陷十郎于不孝之罪,我既是李家的人,对老夫人的话,也不能在违抗之心,所以,浣纱!你的话就更不该了,你那种态度,简直是无尊无卑,没上没下,我跟娘从小就教你学道理,你怎么一点都没学会,真叫人失望……”
浣纱只有走到她面前跪下,低着头,忍受着她的责备,霍小玉又说了一阵,才叹口气道:“老夫人非常喜欢你,问了你半天,也夸了你半天,她自己并没有见过你,这都是爷跟李升说的,她说你是一个温文勤劳、忠厚老诚的好孩于,不管我将来能不能够去,你是一定能到爷那儿去的,所以你必须要学得懂事一点,尤其是说话,更要特别慎重,千万不能妄加黑白,爷最讨厌这件事,我这都是为了你好。浣纱,你懂吧!”
浣纱忍不住哭了起来:“我不懂!小姐,我只知道跟着你,你上那儿,我也上那儿。”
“傻丫头。我要是死了呢?”
“我也一起跟了去,到地下侍候小姐去。”
这绝不是信口的一句话,浣纱的态度是万分认真的,霍小玉只好把她拉了起来,连连叫道:“傻丫头……傻丫头……”
这情景是十分动人的,贾仙儿悄悄地抹了抹眼泪,正想悄悄地离去。霍小玉却把她叫住了:“贾大姊,我这有一件事求你,你放心,这次不是要你去请十郎来看我了。”
贾仙儿道:“其实十郎也应该来看你,只是我不主张瞒着他的母亲,我去见李老夫人……”
霍小玉笑了笑:“那也不必了,她如信了,不待人去请求也会叫十郎来的,她如不信,反而会认为我娇揉做作,那又何苦呢?”
贾仙儿诧然地望着她,霍小玉道:“贾大姊,我在蒙胧中听见了你的话,才深自感悟,连你都不赞成十郎来看我,可见我的病容一定十分的难看了,或者是难看得吓了人,我突然想起了汉代李夫人垂死都不让皇帝一见的故事,真正体会了她的用心,此情一见,只会增加十郎对我的厌恶之感,把生前对他的恩情反而淡了,倒不如就此永诀,消息传到了他的耳中时,还能在他心中常留相思,日后做梦时,会多梦见我几次,那不比断肠一晤好得多吗?”
这番话的确是合情合理,而且十分冷静,使得听的人听在耳中,却又是另一种心情,贾仙儿哽咽着说:“妹子,这又是何苦呢……”
霍小玉恻然道:“大姊,你别以为我迷信宿命,其实我比谁都不愿意相信,才二十一岁,我实在不想死,不舍得死啊!这个世界多美,这些人多美好,我怎么舍得分开吧?现在我在世上只有我爱的人,爱我的人,却没有一个仇我恨我的人,我是多么地希望能多留片刻,可是不行,人是争不过命去的……”
贾仙儿道:“没有的事儿,妹子,命由心做,相由心改,只要你心中坚定活下去的意志,谁也夺不走你的的命,就怕你自己绝了生念,那样就是没病没痛,也能要了你的命。”
霍小玉淡然一笑:“是的,谢谢你,大姊,刚才我蒙胧一寐,并没有真睡着,闭上眼睛却把往事从头经历了一遍。我发现我这生已经很丰富了,由王侯之女到茕然弱息,尽历了人世的荣枯冷暖,由锦衣肉食到典质以偿债,也算是经历了富贵贫困的极端滋味了……”
“什么?典质偿债?妹子,你典质了什么?”
“刚刚在今天,我叫浣纱把那一对祖传的紫玉钗,拿去典质了十几万银才能度过年关。”
贾仙儿一怔:“什么?你的境遇居然困乏至此,那十郎就太不应该了,怎么对此也不闻不问,叫你们受这个苦。”
这次却是浣纱开口了:“大姊,这倒怪不得爷,他半年前还着人送了二十千贯来,在寻常人家,过两三年也要不了这么多,因此他不会想到我们这么快会断钱的,而且我们原本是还有钱,都是那个二……”
霍小玉笑道:“是我二姊拿去了,浣纱,你别这么小器,老把这件事耿耿于怀,我也知道二姊最贪,她从小就这样,我有一点好东西,她都要想尽办法弄了去,出嫁后也是拚命的贪货,可是你看看她又能抓住了多少,我们什么都不争不求,又缺了甚么?”
浣纱不说了,霍小玉笑道:“这一瞬间,我是真正地想开了,我有一个心所倾慕的郎君,许多好朋友,有你这样忠心的姊妹,我什么都不缺了……”
她显得有点累,但仍然很兴奋地说下去:“多少人就是活到八十岁也不见得能像我这么美满过,生命中像我这么变化多端,因此我虽然死了,也没有什么遗憾了,人生不满百,而怀千古忧,活着并不是很快乐的事,可是在我短短的二十年中,我的快乐比忧愁多,应该是走得了无遗憾的……”
贾仙儿见她又有些氧促之状,急忙道:“妹子,你只要能这样达观,放宽了心胸,你就不会死,好了,咱们不谈这些。快说,你要我这老姊姊为你做些什么?”
霍小玉道:“我想辛苦你一趟……”
贾仙儿道:“你是要传什么讯息给十郎,那不必我跑,交付给我的朋友们,比我还快,十郎此刻正在西上长安的路上,也必须要我沿途的朋友才能找到他……”
她怕小玉不懂,又加以解释道:“近年来我们跟十郎虽少接触,但是对他的作为跟他的行踪,我倒是一直没断过,不管他到那儿,我都请江湖上朋友就地照顾。”
“啊,大姊,你对十郎实在太好了。”
“没什么,一则我们是朋友,而且也算是谈得来的朋友。二则十郎的行事值得人钦敬,他虽是个文人,但是他能安邦定国,拯济民生疾苦,在他主持修城浚河的那一段时间,每一处的老百姓对他莫不感恩戴德,称赞不止,这样一个好官,值得钦佩,所以我的那些江湖朋友,都是心甘情愿地护卫他的。”
“真有这回事,十郎真能如此得人心,怎么可能呢?他才这么年轻。”
贾仙儿道:“这与年龄无关,要紧的是才干,以前取士论官。把品德放在第一,认为不苛不贪就是好官了,其实那是不够的,我认为做官当首重才华,察察为明,这样才不会为奸人宵小所蒙蔽,光是有廉介方正,有时也会误事,而被人所利用,像前一阵子才罢去的刑部堂官骆少卿就是个例子,他是刚正,嫉恶如仇,审理案子时,铁面无私,遇见有人想贿赂打通关节者,一定量重用刑,结果这习惯被人探知了,在一件案子审理时,甲造故意冒了另方乙造的名,送了份礼给他,他大为发怒,把礼物丢了出来,然后就不问青红皂白,把那个他以为行贿的乙造屈打成招,结果自己也丢了官。”
霍小玉忙道:“他不会问问清楚?而且别的人也可提醒他一声。”
“人家是告诉过他了,可是他已有先入为主的看法,认为别人是受了人情来向他说项,所以一概不理,而且还判得特别重,他所持的理由是乙造如果是理直气壮,自认清白,就不必送礼行贿,所以尽管一切证据凿凿,他还是硬判了乙造的罪,那是个文弱的书生,受屈含辱,在狱中自缢而死,留下的遗书只为了一个大‘冤’字,事情传到我的耳中,暗地调查清楚了,在皇帝那儿告了他一状,才把那个书呆子罢了官!”
“哦!原来这是大姊的功劳。”
贾仙儿叹了口气:“本来我是不管这些烂帐的,也是十郎请求过我,他说我行侠济世,有时固可惩强梁,但往往也容易犯了见事不明的错误,为德不卒,倒不如拾取一些道听途说,加以左证后,惩治一些不法官吏,豪强劣绅!”
霍小玉感到很惊讶地道:“大姊!这些事都是十郎请你去做的?”
“是的!也可以说是我为十郎做的,他自从在河西并掉了史仲义之后,颇受朝廷重视,他也希望真正抱为国为民尽一分心力。假使托人梢了封信给我,希望我在行侠之便,利用跟皇帝的一点渊源多做些整顿吏风的事,他已经看出为害地方最烈的莫过于贪官暴吏,一个恶霸为祸乡里,最多只能欺凌几个人,一州之牧,如果贪暴不仁,受害的就是一州之民,小吏之所以贪,为的是有大员们在后撑腰,恶霸强梁之所以横行乡里,也多半是跟官府有所勾结,他看出了乱病之源,觉得从根本着手整顿才是治平之道,我做了几件事,果然大有成果……”
霍小玉道:“十郎是个很有为的人!”
贾仙儿道:“不错!以前我只是为他的诗文才华与豪侠心胸而跟他结交,现在则是真正的钦佩他了,他的才华不仅是诗文而已,可以说是无所不能,无所不通,他如不走正途,可以成为巨奸大恶,但是他把他的才华用于正途,却是圣贤之流了……”
霍小玉笑了道:“大姊把他说得太好了吧,十郎的才华是值得钦佩示,但若说近乎圣贤,则还有一段距离……”
贾仙儿道:“不然,你也跟一般人那样,用世俗的标准去看他,认为太深于城府,太工于心计,有时心太狠,有时手段太狠,不是儒家仁恕之道,而偏近于法家的苛法严则……”
霍小玉道:“不止于此,他还兼及纵横家的权术。”
“不错!黄大哥也是这么说,认为他急功而求利有失忠厚,但是我却不赞同,我认为这正是一个大丈夫立身处世的手段,要想行吾之道,必须要握有全权,导天下于正,必须要精明,才不为小人所愚……最近我们夫妇为了十郎的事争得很厉害,结果是各行其道,他行他的侠,我做我的事。”
霍小玉微微一怔:“大姊,你跟黄大哥闹翻了?”
贾仙儿道:“可以这么说,黄衫客是游侠,他的事业是仗三尺剑除人间不平,独行无羁,我跟哥哥则不同,我们是有着一批江湖弟兄闯天下的,他是随兴之所至,我们行事则要顾全到利害,在根本思想上就不同,婚后没多久,我们的意见就有了分歧,他要我解散水寨,跟他并肩江湖,我尝访过一段时间,发觉很难丢开从前的那批弟兄,所以最近这一年来,我们就各做各的……”
霍小玉默然片刻才道:“大姊!你跟十郎所从事的都是济世救民的伟大使命,我觉得以儿女私情去绾羁住十郎,实在太自私了。”
“那倒也不是这么说,除了天下之外,人还应该为自己而活,只要不相违就是了。”
霍小玉想想道:“我只有一个愿望,请你上趟终南山,把我娘接下来,我很想见见她老人家。”
“那太简单了,我叫个人……”
“不!恐怕要你自己走一趟。”
“为什么呢?我可以在这儿照护你呀。”
“大姊!我还好,这会儿我心里已经想通了,觉得精神也振作多了,倒是我娘那儿,恐怕还非得你自己去一趟不可,因为那儿是座谢绝人世的尼庵,等闲不准男客进去,也不容人前去探亲,大姊的朋友可能在门外就被挡了回来,普通就是家人女客前去,也不一定能见到面,在那庵里修行的人,都是在佛前立誓,断绝世情,一意虔修……”
“那我前去能见得到吗?”
霍小玉道:“前一次我曾经跟主持的那位妙善师太谈过,她对大姊倒还有个耳闻,可能也是大姊以前的朋友。”
“哦,这个我倒不知道,我的朋友中没有女尼呀。”
“也许是大姊以前的朋友,后来才出家的。”
“这倒可能,她以前也是江湖中人了。”
“不知道,我没有详问,也没人知道,不过看样子她是练过武功的,不管多冷的天,她始终是一件单薄的袈裟,而且在山路上行走,健步如飞,终南山很荒僻,有时三五歹徒,看见庵中都是女流之辈好欺,半夜逾垣而入,意图胡作非为,结果都被一颗颗的钢弹丸打伤了膝盖,受伤不起,结果还是庵中的人救了他们。”
“是那庵主发弹的吗?”
“据娘说庵里其它人都不清楚,贼人来的时候,大家都在殿里做夜课,只有庵主一人在她自己的静室中,再也找不到别人了,大殿中的人都没动,不可能发弹,这是菩萨保佑,显灵退贼。”
贾仙儿笑道:“这倒妙,那位庵主很有意思,纵使她自己没有放射弹丸,也很可能是别的过路的江湖侠士,路见不平而帮助她们呀,她居然就一口咬定是菩萨显灵了,可见她根本是知道弹丸何由何而来,故托神助而已。”
霍小玉点点头道:“是的,所以我必须要大姊亲去一趟,如果在门上不获见面。大姊还得辛苦一下,跳墙进去找到我娘,无论如何接她下来一趟。”
贾仙儿想了一下道:“善用弹丸的江湖女杰,早年是有一个神弹子章五姑,这几年突然失去了音讯,不知那庵主是不是她,如果是她,我倒是真该去见上一面,因为我们以前情逾姊妹,最是莫逆,这些年来我一直也在找她的人呢,想不到她倒出家了。”
说着她又安抚了霍小玉一阵道:“我这就动身,天亮前后就赶到终南山,找到了伯母,我背着她下来,要是够运气的话,明天夜间,我就能陪着伯母上你这儿了。”
霍小玉道:“那有这么快的?”
“不过才几百里路,我的黑卫追风代足一半,我再拔脚飞踪一半的路,比什么都快,而且这也没什么了不起,我们练了几年的武功,高来高去,直上千寻,也只是一口气的事儿,一座终南山算得了什么,只希望老天爷别刮风下雪,那对我没影响,回程时,怕因此耽误了伯母,我总不能背着她在大风雪里猛赶吧!”
霍小玉道:“辛苦你了,大姊,慢慢地走好了,两三天都没关系,可别太累着你了。”
贾仙儿笑道:“别再呕人了,这就叫累了,跟你们家那位魔王挑我的事儿好多了,有时候他得了消息,请我去截阻一封京师发出的文书,书上有一位大员的亲笔供状,只要得到那封信,就可以攀倒那位大员,我得到了消息,已经晚了两天,送信的信差是骑用官方的驿马,几乎也是日夜不停的在飞驰,我足足化了三天三夜,追下三十多里去,总算及时地截下了那封信,如果再晚个片刻,那封信送到了目的地,对方阅后一烧,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一次才叫奔命呢,只差没把心从腔子里跳出来,结果事后那位魔王连谢都没谢一个字儿,倒好象我是应该的。”
浣纱道:“大姊!我家的魔王是谁?”
贾仙儿道:“就是十郎,他专会找人麻烦,支着我跑东跑西,连黄衫客都说我着了魔。”
浣纱道:“爷是太不应该了,大姊既不在官,又不吃俸,没理由管这些事的。”
霍小玉笑笑道:“这当然也只有大姊才办得了,何况每办一件事,不知要造惠多少百姓,比行侠除一个恶人功德大上不知多少倍,十郎知道大姊是非常人,心情思想与常人不同,才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事相烦,要是说声谢谢,反倒俗气了。”
贾仙儿高兴地道:“妹子,瞧你那张嘴,简直跟十郎是一个论调,说到我心里去了,为了你这一番知己之情,老姊姊也要为你卖上一次命,好了!我走了!”
不速而来,说走就走,影子一飘,就不见了人,浣纱道:“贾大姊这一身本事实在叫人钦佩,这副热心也着实叫人感动,她到底是个侠客……”
霍小玉轻笑一声道:“不错!她是个女豪杰,只可惜早生了几年,比爷大上了十几二十岁,否则的话,那位黄大侠也轮不上这个福气,娶到这位女飞卫了。”
浣纱一怔道:“小姐,你说什么呀?”
“傻丫头,我说的又不是胡人的番话,你难道听不懂?”
“我懂是懂,可是又感到迷糊,小姐,你的意思是贾大姊对我们爷也有情,那怎么会呢?”

“怎么不可能,贾大姊是个心高气傲的女人,雄心万丈,就跟男子汉一样,以前心目中只看得起一个黄衫客,委委屈屈地嫁过去做个侧室,黄大侠要她放弃一切,老老实实在家,那是她最无法忍受的,这是一。黄大侠生性恬淡,不近功利,那是合不来的第二个原因……”
“贾大姊也不是冀求富贵的人呀!”
霍小玉笑道:“江湖游侠,不为荣利所动,却免不了受名缰所羁,贾大姊是值不甘于平淡的人,她要是别人的尊仰祟拜,十郎摸准了她的心,投其所好,专挑一些她喜欢的事让她去做,她怎不引为知己呢!”
“那可不是什么男女之情呀!”
“男人跟男人,知己之情可以舍命以赴,尤其是江湖侠士,为朋友拋头颅,洒热血是常有的事,至于男人与女人之间D就更微妙了,她对十郎的感情说不上是男女之情,但也不全是朋友,这一份情在彼此心里……。”
浣纱道:“小姐,你越说我越胡涂了,既不长情人,又不是朋友,到底是什么呢?”
霍小玉苦笑道:“我也不知该怎么说才好,这份情在若有似无间,虽然不会假男女之情以表示,却比男欢女爱更为恒久有力,任何人若是伤害了十郎,她都会去拚命。任何艰危她都在所不辞,但是她本人对十郎却一无所求,只要能为十郎做点事,尽点心,就是她最大的满足了!”
浣纱的确难以理解这种感情的,但霍小玉却是深深地了解到,这是人间的一种至情,也是最崇高最珍贵的一种奉献的感情,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有这样的一个人在照顾十郎,我撒手离去也放心了否则我真有点悬心,十郎他的年纪太轻,发迹太早,锋芒太露,在他未来的岁月中,不知将会开罪多少人,树下多少的仇敌,假如没有一个有本事的人去照料他,实在是太危险了……”
“小姐,你自己病成这个样子,还要为别人去操心。”
霍小玉的脸色一沉:“浣纱,十郎不是别人,是你我的一切,将来我死了,他就是你的一切,一个像十郎这样的男人,是值得我们为他如此的,像贾大姊那样的人都能为他贡献出自己,更何况是你我,以后不许这么说了。”
浣纱没有再分辩,她的心中也建立不起这样一份情操,因为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无法像贾仙儿那样去激赏李益的优点,更因为她的一份感情都贯注在霍小玉的身上,再也无法匀出第二份来给李益了。
虽然她的心中称李益为爷,但也是为李益是霍小玉的男人而已。
虽然李益也曾跟她有过肌肤之亲,虽然她曾经侍候过李益,但是在她而言,那都是为了霍小玉而做的,在她与李益之间,始终无法建起直接的连系的感情。
不过李益倒是欣赏她这种性情的,他此刻在重重护卫下,兼程疾进,赶回长安的途中。
而李益心中所想的几个女人中,却是浣纱的比重占得最多,这种心理连他自己都感到难以理会。
这个少年得意的年轻人,现在踌躇满志了。功名事业,无不得心应手,在感情上,他更是个无往而不利的成功者,他相与的女人,没一个不是人间绝色,而他却毫不费心地手到擒来,这还不说,他更值得骄傲的是他征服的女人,每一个对他都是忠心耿耿,矢志不移的。
像霍小玉。像卢闰英,那一个不是艳冠长安,即使是他最初相与,年纪比他大上一截的鲍十一娘也都是红袖翘楚,平康里巷的花中魁首。
可就是这个小女人,似乎对李益这样一个不平凡的男人无动于衷,假如她是别人的妻子。心已有所属,倒也罢了,而浣纱偏偏是李益收在身边的侍儿,在她的生命里,李益是第一个男人,也可能是唯一的男人了。
在这种条件下,李益居然无法征服这个小女人的感情;对李益的骄傲而言,那是一项挑战。
一路上,李益突在想着,这次回到长安,可能就此安定下来,不会再外调了,他该想个什么方法把这个小女人对霍小玉的感情虔诚与执着,转移到自己身上来。
一面想,一面感到困惑,因为李益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可以特别打动浣纱的地方。
那不是他的长处太少,李益曾经很客观地分析过自己而再与别的男人再作一番比较。
才华盖世,无人能及,这是李益可以自信的,他的诗文并不比人逊色,而他的事功,极少有人能做得到,品貌英俊,人物潇洒,这也是可以自信的,他是个美男子,这也是大家一致承认的。
有的男人斯文而近乎怯弱,也有些男人魁伟而粗鄙,而李益却是俊美的伟丈夫。
他的性情温和,言语趣味,很了解女人,既能给人以最大的快乐,也能令她们刻骨相思。
他的事业得意,富贵在握,而且更还有了权势。
凡此种种,一切能令女人动心的条件,他几乎都具备了,为什么?为什么就是打动不了浣纱那颗麻木的心呢?
这个问题一直盘萦在李益的心里,使他赶路更急,一心想回到长安去看看阔别一年多的这个小女人,是否还对他那么的满不在乎。
李益的消息很灵,而他判断极准,刘学镛还没有呈上辞表,只是拿了那封警告函,入宫诉状,碰了皇帝一鼻子灰,限令他自动请致的消息传出来,李益已经打点动身了,所以当刘学镛的辞章当廷奏准时,李益已经在路上两天了,再等霍小玉她们知道他已启程回长安时,李益实际上已经是离都门百里远近的地方了。
如果加紧赶一阵,换过驿马,他可以在两个时辰内到达长安,可是他没有那样子赶,反而在驿馆里住下来。
因为他想到了上一次途过都门,为形势所逼,悄然绕道就任那回事,虽然无损以他的体面,但是毕竟有点窝囊。
这一次他可以称是衣锦荣归了,不能再像上次那么丢人了,至少要让长安的人知道一下,我李君虞回来了。
他要在扈从簇拥下,堂而皇之地,风光地回到长安,要在长安的权贵迎迓下进入长安城。
住下后,他已先遣急足,通知了长安,高晖自然是第一个要通知的,此外如郭氏兄弟,翼国公的世子秦朗,这些人平时跟他已有交往,而现在李益所担任的职务,与他们更有直接的休戚相关,他们应该来接一下。
还有一些人,无论是辈份也好,官位也好。都比他高出很多,虽然不敢惊动他们,但是礼貌上应该先循个请安的帖子,告诉他们自己回来了,想他们也应该出来应酬一下的,有几个人李益预料他们还不敢不来。
把这些工作做完后,他遣出第二批的急足,同时也把致赠的馈仪,随同帖子一起叫人送去,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否则自己还没入都门,没理由就先去告诉人象的。
他睡了一个很舒适的觉,第二天还刻意地修饰一下,才从容轻装启程,以悠闲的速度,缓缓地上道。他计算过距离,也计算好时间,恰好是在未申之交到达长安,那些人应该都接到了自己的帖子,也来得及赶到城门口来的。
他的计算很精确,在他到长安的场面是很壮丽的,老远就看见了车骑罗列,公人们已经把道路清了出来。
他预计的人都来了,甚至于他没有估计到的人也来了,而且他还见到很多执金吾的禁军卫士,心中一动,也才明白那些人何以未曾迎出来而只是列队以候了。
照情形看,必然是东宫太子也来到了,以千岁之尊,没有迎出都门的道理。
太子不出来。其余的那些官儿们自然也不能越列而出,李益心中一阵猛跳,这当然是一个殊荣,固然自己也当得起,因为自己替这位日后的皇帝出的力相当大,使他能够逐一地排除障碍,日后登基时,也不必太操心,舒舒服服地当太平皇帝了。
可是李益也有点不安,这毕竟是太招摇,太轰动了,树大招风,以他一个六品的外员身份,回京述职,居然惊动了大小的文武百官不说,还要劳动太子亲迎,这固然是光采,可是让那些反对他的人看在眼中,就更不是滋味,又多了一桩攻击他的理由了。
时间已不容他多作考虑,都门接近,太子的左右伴着郭氏兄弟,再后则跟着高晖跟秦朗,从正门走了出来,两列的金吾卫士则同声发喊肃立,城楼上鼓号齐鸣,声势很惊人,李益却不在乎了。
因为他在河西时,几度征战,都是降重的军礼相迎送,胆气磨壮了,倒是跟在后面的一些文官儿感到有点心惊胆摇。
太子他们是步行的,李益也不敢骑马了,老远就下了马,快步行前,离着好几丈,就捺衣下跪,口中朗宣着:“臣李君虞叩见殿下千岁……”
他没能真正地跪下去,太子动作也真快,他才把这几个字念完的工夫,太子已经来到他的面前,伸手托住了他的胳膊:“十郎!起来,别行大礼了,你也是,多洒脱的一个人也未能免俗,我是来迎接一个老朋友的,特别关照不摆仪仗,微服相见,你看,我们都是穿了便服的,来!来!我们好好谈谈……”
不由分说,挽着李益的手向城门走去,李益没有办法,只好跟着,心中充满了感激,这时他才发现,每一个来接他了的人,都是穿了便服。
郭威向他挤了挤眼睛,笑着道:“十郎,你的人缘还真不错,我们来到城门时,已经先有不少人在等着了,而且不久之前,还因为你闹过一阵不少的乱子。”
李益心中又是一阵惊,忙问道:“世子,是怎么回事?”
高晖笑道:“本来大家都是冠袍盛服而来的,因为殿下着了便服,他们着了慌,才忙着又赶去换了便衣来,有人家住得远的,取衣不及,只有就地取材,临时买上一件,城里估衣店里的青衫儒衣,立刻被抢购一空,后去的人,只好买旧衣服,连破了带补钉的都成了奇货可居。”
李益看了过去,果然两边排着的人中,虽然脑满肠肥,穿著却很滑稽,有的因为衣服太紧,勉强套了上去,绷得紧紧的,连腰都不敢深弯,怕一动会崩裂了衣服。
还有人的大脑袋上,罩了一顶小方巾,也只是勉强地扣在上面,一动就会掉下来。
形相煞是好笑,可是李益却笑不出来,他的心中猛跳,额上开始流下了汗,因为他突然想起,自已做了一件最荒唐的事,不该为了虚荣好面子,预先通知了他们。
假如自己位居极品,倒也没什么,这些人不是同僚就是所属,衣冠相迎而不失礼仪。
问题在自己的官衔品级太低了,几乎每个人都比自己高,朝廷明颁九品中正法章典制,定了官序服制,就是要明乎上下尊卑之分而维持一个朝廷的礼制。
而自己差一点就破坏了那个体制,要不是太子来上这么一下,很可能御史老爷们又有了一个攻击自己的理由了。
太子挽着李益的手,很自然地前行着,一面不断地向两列的人点头含笑招呼,谢谢他们前来,好象他们来迎接的是太子而不是李益。
李益这时心中已充满了感激,更知道太子这么做的用意是在维护自己,替自己推卸责任,万一有人要参劾他张扬招摇,势必语侵太子而有所顾忌,同时也给别的人一个借口,他们可以说是随侍太子前来,而不是为迎接他李益而来的。
进了城门,太子已经笑着道:“十郎,今天我为你设了一个很别开生面的洗尘宴,这倒要考考你了,你想想看,席设在什么地方最为合式?”
李益道:“这个微臣从何设想起呢?”
太子道:“就是要考考你,这样吧,我可以让你问一个问题,作为提示,可是你不能问及直接的谜底。”
李益想想道:“微臣只想知道就宴的有多少人?”
太子道:“这些人都是来接你的,而且不是你的长辈们就是你的同僚,无论如何也不能隔了那一个,自然是每一个人都参与的。”
李益笑道:“那一定是在城堞上。”
高晖笑道:“殿下,臣说的如何,十郎天纵之资,这种小问题还能难得了他吗?臣还低估了他,说是三次之内他必能猜到,其实他一猜就中了。”
太子似乎不信地道:“十郎,一定是有人给你暗通消息,否则你又不是神仙,怎么一猜就中?”
郭威在旁笑道:“殿下要测试十郎的才情,臣等怎敢预泄天机,殿下太冤枉臣等了。”
太子道:“不是你们弟兄,孤就是怕你们为友心切,暗泄机密,一直在注意着你们。”
秦朗道:“知道这件事的只有臣等四人。高大人跟殿下还设有赌注,想来不会泄机,郭家兄弟又没有预泄,就只有臣一人了。”
太子道:“也不会是你,孤如输了赌注,你也有一半的份,所以十郎,你倒是说个道理看,为什么你一口就说是城堞上,说出道理来,孤才认输。”
李益笑笑道:“微臣曾询问过与宴的人数,若是尽数都包容。这儿附近没有更为宽敞的地方,只有城堞上可以容下这么多的人。”
“那也不一定,这大路上也一样可以设宴的。”
“那就要阻塞道路,不让人通行了,殿下一向仁民爱物,不会为一宴之欢而致万民于不便的。再者殿下为他日之君,亦不致路边就食而作乞见状,何况只有在城堞上,山河在望,江山尽收眼底,与臣民同欢共乐,才是帝王胸襟。微臣据此三者,根本就不曾想到还有第二个处所。”
太子十分高兴,大笑道:“说得好,说得好,十郎,孤虽然输了东道,却输得十分高兴,得卿如此,那百十人的酒菜又算得了什么,来来来,我们上去吧。”
他握着李益的手,十分亲昵地举步登上石级,郭氏兄弟也很高兴地跟着,只有高晖的脸上微微有点异状。
他的确是要担心的,因为这个年轻人实在太聪明了,太突出了,只要有李益的地方,一定是锋芒毕露,使别的人全没有了光采。
不过高晖绝不是嫉妒,而是为李益担心,一个年轻人如此地受到重视绝非好现象,这会招来嫉妒的怨恨,也会招来许多恶意的中伤,但是他高晖却没有这个心,他们高氏一族,世代忠贞,在皇帝心中已经建立了牢不可破的信任,因此他的地位也不会被人所代替。所以高晖与李益之间,已经没有利害关系。
而且李益的存在对他只有邦助……很大的帮助。
要想建立大唐帝国皇室的权威,要想从割据为雄的那些藩镇手中把军权收回来,这实在是很困难的事,似乎只有李益才能办得到。因此李益对他的重要性,简直可以说是无可比拟,也因此,高晖不能让任何人在这段时间内来伤害李益。
当然,他也知道李益不是盏省油灯,不知有多少人想跟他过不去,结果往往是把自己赔了进去。
那些人都是很有地位,很有潜势力的,李益对保护自己做得很密,对打击敌人更是毫不容情,要他高晖操心的地方实在不多。
但是无可否认,高晖对李益的关心,远甚于李益对他自己的关心,步上城堞后,值勤的军士已经把城堞上铺好了毯子,在宽容驷乘的跑道上两两对席,长长地排出一列去,朔风凛然,天有雪意,这实在不是一个野宴的好天气,可是的确如李益所言的,江河在望,在烟云迷蒙中,此情此景,把酒凭望,更能激起人胸中的豪情。
只可惜这种豪情只在几个人心中才能激发共鸣,大部份的人却在肚子里叫苦连天。
宴席是太子府里备妥带来的,连侍宴的乐伎也是太子府里携来的,可见这位未来的人君心中对李益的重视。
由于这是一次露天野宴,菜肴自是以干果风猎野味为主,鱼肉全是冷的。
对一些早有准备,身御重裘的达官贵族而言,那不当一回事,他们背倚着城堞避风,开怀畅饮,十分高与,对一些临时在这儿换上便衣的官儿,却苦不堪言,他们为了抓一件衣服来穿上,也不管厚薄,有人只是抓了件单袷,穿上身上已经够凉的了,再加上冷肴,冷酒,喝在口中,冷得格格直抖,苦不堪言。
可是太子意兴甚豪,跟李益并席而坐,大口地喝着酒,畅谈着别后的一些情状,显得十分高兴。
欢宴将残,太子首先告辞道:“十郎,你旅途劳顿,应该早点歇息,再者,食堂老夫人也到了长安,倚闾盼望,思子心切,你也该早点去看看老人家,我们改日再作欢聚吧。”
他带了一部份侍从走了,李益才有功夫到每一席去应酬一下。然后他回家见到了母亲,母子两人才有工夫说了一阵家常,李老夫人也谈到了霍小玉的事,言下颇为婉惜。
“那么好的一个孩子,却得了那种病,实在叫人看了难过,我去看过她,也跟她交谈清楚了,她在你最窘困的时候帮助过你,我们不能负人,我答应把她接回来,也认了她的名份,不过,最近,我倒不希望你去看她。”
“为什么,母亲?”
“为她的病,那是会过人的,君儿,你父亲当年就是那种病死的,想必你也记得,在他病重的时候,我就不让你去看你父亲。”
李益只有答应着,却又道:“娘!小孩子是容易传上,**了就不太要紧了。”
“只是不太要紧,却不是绝对地不要紧,君儿,我们李家只有你这一根苗,我不能要你去冒任何的险!”
李益迟疑地道:“娘!我只是去看看她。”
“不可以,当年你父亲临终时,你就在跟前,我也不让你去见一面,为的就是爱惜你,难道一个女人会比你父亲更重要,她要是一直这样沉重,我绝对禁止你们见面,违抗我的话,就是不孝!”
尽管李益在外面叱咤风云,但是在母亲面前,他却是不敢多说一句话,李老夫人叹了口气:“君儿,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更不是不通情的那种固执,要知道现在你的身体不是属于你自己的,你我都还有责任,光宗耀祖的事不能强求,但延续香烟,传宗接代,却是为人君子者不可推却的责任,如果这一个责任没尽到,你我都难以见到地下的祖宗。”
李益见母亲的脸色凝重了,连忙道:“母亲说的是,儿子听从就是了,您老人家千万别动气。”
“我没有动气,你不放心她,我会经常替你去看看她,只要她略略好一点,我立刻就把她接回家来,目前,你还是忙着去迎亲吧,你那表妹倒是个多子宜男之相,等你们成了亲,过个一两个月,等你媳妇有了身孕,李家的后继有人,你再去干什么,我都不管你了。”
李益道:“亲是要迎的,娘年纪大了,应该有个人在身边侍候着,至于其它的,未免言之过早,有了身孕,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那里就算是有后了!”
李老夫人也笑了道:“我是盼系心切了,不过,我说的话也并非空谈,我一生没做过坏事,你祖父,你父亲,累世书香,普行善事,照理也不该绝后的,所以我也不希望你负人,小玉这个孩子太命苦,人又这么好,你更不该负她,让她等几个月,只要你媳妇有了喜讯,我立刻就把她接过来,让你们好好地聚聚,在这段时间内,我会去看她,把我的意思告诉她,我想她是个明白的孩子,应该体谅你的。”
听母亲这么一说,李益倒是不能再说要去看霍小玉了,事实上他也是真忙,根本无瑕分身。
日里,他要开始筹划各种的事务,有时要忙到深夜,边防的军务,兵部的密探事务,都要他着手整顿策划,虽然在年中,别处衙门都不理事了,他却比别人更忙。
而且他处理事情的手法很特别,有许多事是他一手居间巧妙地运用,不能假诸文字,每件事都必须要他面授机宜,也必须要他当面听取报告,然后当机立断,决定应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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