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中永生之此间乐-老妇聊发少年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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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幸福时光很多,有一次她让我帮她挑衣服,走遍商场也没有选到中意的,而我却看中了一套,她看我穿上效果不错,就毅然决然地为我买下。三年后的去年,我们向灾区捐衣物,我把那套衣服拿出来看了好久,最终又放回箱子。
这件事此后又令我感动了两年,两年后,我连续和她一起去了九寨沟和云贵。
到九寨沟时,我买了很多披肩,还有一对灯笼,因为带的钱都花光了,她很不
情愿地借了我500元钱,我又买了特产。很快钱又花光了,此时的她竟然偷偷地
告诉我认识的两个好朋友,不让他们借钱给我。当带着些许遗憾回来时,我和她
躺在列车上铺无所事事,都拿出自己买的东西摆显,她其实也没买什么,就买了
十袋枸杞子(回来后发现商场很多,又便宜),就把我的灯笼抢去一个。
2005年春,丽江之夜,我们一帮人走散了,只剩下几个人狂欢,她一个人走在丽江的街上,找不到我们又不会喝酒,就不停地给家里的熟人打电话,一下子打了几百块钱。很巧,我们回来时又都是上铺,她拿出一条披肩来,很漂亮,当时我也想买了,只是口袋里只剩下200块钱,买了它就没有钱买啤酒了。她说是给我买的,我当时心潮起伏,因为她自己只买了一条15元钱的披肩随意披着,当时心想发誓,不管以后她做什么让我生恨的事我都会原谅她。

到成都时,我们转完了旅游点,我又看中了一副水晶眼镜,她不让我买,说连云港都是水晶,我想想也只好算了,因为她已给我了一个披肩,不能再向她借钱了。但心里真是恋恋不舍,正是四月的天气,以后戴眼镜的时候多着呢。我们走到车门口,还有的人没有回来,她想想,好像是下了天大的决心,说,算了,我给你把眼镜买了吧。我当时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又怕她后悔变卦,就说算我借你的,谢谢啊!
当我俩回来的时候,一起兴高采烈,我得到了喜欢的眼镜,她呢,把价钱从580讲到360元,也很得意。
想想,书上说“愿得无罪而赏谪居之月”,前后算算我俩正好一个月的时间,云贵也罢,巴山蜀水也罢,也全都是从前充军发配的地方,个中滋味难以忘怀。
我与刘凤莺文章相似,其他地方不太一样。某个暮春时节,她发来短信说,想你这个大文物了。我知道她不小心把人物写成了文物,到现在这条信息我还保留着。2007年6月12日,我到她那里,当面对她说我写写她,她很开心,非要留我吃饭,回来后她想想不对劲,也可能是心虚,又发来一个短信说,抗议:我还这么年轻千万别写我,写些年老经历丰富的,要写,必须蘸糖。其实往事在每个人的心里都很甜蜜,包括曾经的伤害和失败,我很开心过去的日子里有这么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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