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中永生___歌者已在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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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歌手的时候,我正爱得热火朝天,永恒呀永远呀都是我们每天必说的话,那时认为只有我的爱才是真正又伟大又纯洁,别人的爱情哪里能相比。
1995年初我们一起参加一个商业集团的庆典,最后这个歌手上台。他是唱美声的,不像其他的歌手那样要掌声,或者说些讨人喜欢的话,他只是在那里唱,一脸的不俗,我情不自禁地把手举过头顶,给他喝彩。
不一会儿,我一转身,看见这个歌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在我身后,我赶紧站起来说,我崇拜你。说完不由吐了吐舌头,觉得这句话太肉麻了。
那一次,歌手说,我不要改变,我们5年以后还在一起喝酒。
我郑重地碰了杯。
5年转眼就过去了,我再也没有看见这个歌手,虽然我们住在一个城市,这5年的变化太大了,很多歌手都四处钻营,以能在舞厅和夜总会演唱为荣,就是那些全国闻名的歌星也到处走**,为钱而奔忙,我想他也不会幸免吧。

昨天晚上,我参加一个同事的婚礼,在热闹之余我们大吃大喝,就在要走的时候,一个男子穿着灰色的衬衣站到了台上,他梳着齐刷刷的平头,袖口高高地挽着。他的声音一出口,我猛地站了起来,他也因此认出了我,向我微微一笑,我的心里立刻涌上一股暖流。他唱的是《大中国》。
他唱罢,我迫不及待地问他,你这几年干什么去了?
我去进修了,后来参加了全省歌手大奖赛,得了一等奖,说罢他斟上一杯葡萄酒举起来,你看我没有变吧,你呢?
我告诉他,我现在还在写作,虽然别人认为我是一个“无聊”文人,但我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他站起来,说我再唱一首《牵挂》送给你,我们都是你的朋友。从那时起我不再叫他歌手,而是叫他歌者.
想想只是短短的5年,人生就变了这么多,可我当初说永远永远的声音还回响在耳边。而这位歌者,现在已在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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