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徐老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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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文已提到徐老弟,他是三月七日傍晚被三个男人搬进来的,他们是随车一起从南县来的,其中两个是他的朋友,另一个是他的妹夫。和他同来的还有他的妻子——一个高高的瘦瘦的性格极温和的女人。当时,我丈夫还未赶来,病房里只有我一个女病人啦,我感到有点不高兴。不过,没有多久,我的担忧便烟消云散,我丈夫打电话说,他和我嫂子一起赶来了。于是我急忙搭电梯下楼,和他们一起到院外的小餐馆吃晚饭。饭后,我们从车里拿出日常用品一起上楼。这晚上,病房里够拥挤的,小小的病房里挤着七个人,他们那两对以及我和我嫂子都是两两挤在病床上,只有我丈夫睡在租来的沙发床上。

晚上,只听得徐老弟对他妻子说:“怎么得了哟?”他妻子幽幽地说:“不得了也没办法呀,反正来了,不想这么多了。”我不知他们为什么这么说,直到第二天,才慢慢弄清楚:他是南县一个收购农副产品的生意人。去年,他收购了好多棉花,因为价格不好,囤积在家里。正月初八,他把堆放在家的棉花送到临湘的厂家去,自己坐在装运棉花的后车厢里。半路上另一辆车子和他乘坐的汽车相撞,他被摔下车来,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捡回了一条命,但右腿不仅摔断了当面骨,而且踝关节处是粉碎性骨折。据他自己说,他的命大,当时打120,临湘县的急救车由于跑得太快,连续撞翻了六七个骑摩托车的,他的妹妹妹夫骑摩托车赶来看出事的他,车子跑快了,摔倒在地,妹妹的膝盖摔破了,被缝了四针,最后是南县人民医院的救护车救的他。他在南县人民医院,打了绑,住了一个多月,用掉了一万多元,不见一点起色,才私自从那里出来,租车来长沙的。他来长沙时,还不知交警队是怎样处理的,该由哪一方负主要责任,对方只出了南县医院的那点钱,这里的医疗费暂时全得自己出呢,所以晚上忧心忡忡的。

三月十日,在我做完手术的第二天,他也做了手术。术前签字,由他自己授意,他妻子执笔。医生说,他要用两块钢板,为了省钱,他们决定用国产的,价格为四千元左右,也如我一样,需要植骨,因为耽误的时间太长了,一包骨头二千七百元八十二点五元。据估计,手术费用一万三千元应该可以了吧。手术做的时间较长,他回病房时已是下午一两点啦,进来时脸色苍白,对我们的问候置之不理,呻吟着叫痛,原来他未生病时,每天至少喝八两高浓度白酒,所以麻药对他不起多大作用,做手术时只得由五大三高的汉子坐在他的身上,用力抓着他的四肢,才做完手术。进病房后,他一个劲地叫痛,医生没办法,叫家属在他喊痛时按压镇痛棒,减轻痛苦。痛苦稍微减轻了,但那一晚他不是要这就是要那的,害得我也陪着他基本上没睡。他术后第二天,镇痛棒撤了,按理他该好些了吧,然而他又象喝醉了酒的人一样,不能吃东西,呕吐不停,我就睡在他旁边,动弹不得,只得陪着干呕。


他身体稍微舒服的时候,医院的帐单来了,他植骨的材料费高达八千多元,他又急得眼前发黑,忙要他妻子找护士长,又打电话找骨科主任,他们解释说,弄错了,原计划用一包骨头,做手术时发现少了,又拿了两包骨头,一共只用了两包,但帐上记了三包。于是,减去了两千七百八十二点五元。我们以为这下没问题了。但事情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在小邓他们回去两三天后,徐老弟的帐单上又追加了一笔六千多元的材料费,最后院方的解释是,他用了两块进口钢板,而不是术前签字时讲定的国产钢板,而且用了两包骨头,所以医院的帐单并没有错。我至今也弄不明白这笔糊涂帐,难道医院需要改用材料,家属就在手术室的门外,院方不该通知一下吗?法律上不是规定患者和家属有知情权吗?另外,后来我去我们县人民医院复查,我们县人民医院的医生说,我用的钢板并不是我要求用的进口钢板,而是我第一次手术时用的那种重建钢板,我现在都是将信将疑的,毕竟我不是内行,我该信谁的呢?我出的可是进口钢板的钱呀!但愿如后来秀打电话告诉我的那样,我的第一次手术只是钢板放的位置不当而导致的失败,而钢板没有问题。要是那种钢板有问题,而我用的又是原来那种钢板的话,我可真是惨透了!

徐老弟因为只带了三万元,而医疗费用远远超出了他的估算,他只得找长沙的朋友借钱,并要南县的朋友为他送钱来,最后还是用不起高级的抗生素,另外因医生手术时一块碎皮没有处理好,出院的时候伤口没有愈合,手术个多月后,他的伤口仍然没有愈合,反而露出了骨头,连我都替他着急呢。幸运的是,现在他的伤口终于愈合了,感谢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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