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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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大学里的生活,人与人之间没有太多的机心,同学之间的关系是最干净的,因为没有什么利益的冲突。
我申请了助学贷款,又到肯德基快餐店找了个双休日站柜台的活,加上偶尔找到的一些短期英语家教,生活费大致也能解决了。
学习,打工,学习,打工,生活就这么无波无澜地过着。
打工的肯德基店在云海市的银泰百货商厦的二楼。有一天下了班,我路过一个女装柜台,看到一条连衣裙,洁白如雪,修长飘逸,静静地挂在角落。
我顿时被吸引了,走过去,抚摸了很久,只是它的价格令我却步。
二百块,对于很多其他的学生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但是对我而言,却已是天价,意味着一个多月的生活费,或者站十个周末的柜台,或者给那个刁钻古怪的小男孩苦口婆心地讲授二十个小时的英语。
我终于还是买下了这条连衣裙,因为夏天来了,我憧憬了很久能够穿着它感受海风的吹拂。
当海风吹起裙摆,感受那一刻的裙裾飞扬,我渴望这种飞的感觉。
为此,我喝了两个月的免费青菜汤。但我不后悔,因为我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十年来,我第一次拥有了一件完全属于自己的衣服。
我喜欢在劳累了一天之后,洗了澡,换上这身白色的连衣裙,携一本书,来到云江边,看船来船往,观潮起潮落。
当最后一抹晚霞将西天染红,瑟瑟云江倒映着似水流淌的火云,叶叶扁舟满载着渔家平凡的幸福静静地归航,微咸的江风轻轻翻动手中的书页,我坐在岸边的大青石上,默默地感受着这一切,宁静而安详。远离了尘世的烦嚣,更看不到人世间的尔虞我诈。
那天下午,我带着那本刚从图书馆借的《平凡的世界》来到云江边。
雍容的云江依旧静静流淌,我却被小说作者路遥对于苦难生活的体悟所深深吸引,沉浸其中。
小说中,一个贫寒农家的孩子,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城市的边缘挣扎。最终以自己的勤劳与不屈,赢得了尊重,也赢得了幸福,虽然生活有太多的不如意,虽然人生有太多的磨难,但是,只要理想不死,就永远不会绝望。
我被路遥对土地深沉的爱所深深感动着,为其中的许多情节堕泪,不可自拔。
不知不觉间,红日西沉,当我从书中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了一幅绝美的图画。
太阳只剩了半个脸庞在那远山之巅窥视,脸蛋挣得通红通红。
无数的小白蝶在岸边的芦苇上嬉戏翻飞,捕捉最后一丝光热。修长的白鹭优雅地掠过水面,漾起阵阵涟漪。
宁静的云江载着归航的渔舟,轻轻拍打着堤岸,温柔而慈祥,一如母亲的手轻扶着摇篮,摇篮中的孩子正静静酣睡。
被这一刻的温馨牵扯,我不禁站了起来。一群白蝶飞过来,在我的上空翩跹起舞。清风扬起我的裙摆,我欢快地追逐着这群不知疲倦的蝶,融入这一幅美丽的图画。
随着顽皮的白蝶的骤然转向,我一个轻旋,洁白的连衣裙一展而收,做一个轻盈的舞。
一个清瘦的男生秉着一本画架,站在我的面前,无语凝眸,仿佛亘古以来就在那里静静地等待。
当目光与目光相遇,瞬间成为了永恒。
男孩微微地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轻轻地说:“我等你很久了……”
在这个夏日的黄昏,当西天最后一抹余辉静静挥洒在我俩的肩上,洁净的目光俘获了彼此。
就这么静静地对视,时光穿越了千百万年。
云江的风轻轻吹拂着岸边的芦苇,沙沙作响。
男孩将手中的画夹缓缓转过来,太阳将它最后一个顽皮的眨眼投射在那幅素描画上:一个身着百褶连衣裙的女孩,踮着脚尖,欢快地追逐着天上翩跹的白蝶,风轻扬起那一头黑亮的长发,似水流淌,缥缈如天边的那一片流云。
他说,他是美院的学生,经常来云江写生,已经看到我好几次了。因为我总是一个人坐在大青石上静静地看书或者发呆,他一直觉得很好奇,可是怕我觉得太突兀,所以没有跟我打招呼。其实今天他早就来了,只是我看小说太投入,没有注意到他。他本来正在画云江的落日,却被我追逐蝴蝶的举动吸引,忍不住将我画了进去。
他向我讲述他对于画画的热爱,他的絮叨的父母,他那宠溺的爷爷奶奶,他童年的冒险,他的理想,他的憧憬……
虽然我有着不幸的过去,但我并不嫉妒别人有快乐的童年。
平生第一次,我跟一个男生聊了很久,而且是一个陌生男生。
其实绝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讲,我在一旁微笑着静静地听。
不经意地,他问到了我的父母。
“不在了”,沉默半晌之后,我轻轻地回答。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不知道……”他有些慌乱。
我微微一笑,道:“没关系,很久以前的事了。”
……
江风渐冷,如纱的雾气四处弥漫,将云江轻轻拢在怀里,瑟瑟的芦苇躲进了昏黄的混沌之中。一个个灯塔上的光亮顽强地刺破灰暗的天穹,与渐显的星辰遥相辉映,指引着晚归的渔船。远处的教学楼已经一片灯火通明,云江村的民居里也次第亮起灯光,星星点点弥散开来。
每一盏昏黄的灯光下,都该有着一个温馨的家庭,一个平凡但美丽的故事。
爸爸在叫写作业的女儿先过来吃饭;母亲在喊看动画片的儿子赶紧洗澡;一对老年夫妇正戴着老花眼镜,在翻看一本发黄的相册,不时小声感慨着过往的从前;一对年青的情侣含情脉脉看着对方,诉说着不离不弃,相约着来世今生……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当我们不得不离开云江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
我走在前面,他走在后面,在经过一条田垄的时候,因为光线太暗,没有看清,我脚下一滑,差点掉到畦沟里。
一双有力的手适时地拉住了我的手。
我有些慌乱地将手抽了出来,心却不受控制地“怦怦”直跳,幸亏天暗,看不到我烧红的脸庞。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送凉的晚风却捎来了彼此的心跳。尴尬下有着一丝隐隐的甜蜜。
无言地继续走到有灯光的地方。
在**但却不甚明亮的路灯光下停下,低着头,相对而立,欲说还休。
几只娇小的蝇虫在光晕下无序地飞舞。
过了很久,他终于鼓足勇气,抬起头,定定地看着我,用轻若蚊蚁的声音问:“可以做个朋友吗?”
虽然用了“朋友”这样一个通用的遁词。我还是能感觉到血液“汩汩”地涌上脸庞,将耳根烧得辣辣地疼。
因了童年的遭遇,我对所有人都怀着本能的戒心,所以虽然已经上了快一年的大学了,跟其他同学基本上还是没有什么接触。可是不知为什么,虽然才是刚刚认识,我对他却有着莫可名状的信赖。也许是受他那充满阳光的气息的感染,也许是其他的原因。
在这世上,有些事情,本来就说不清,道不明,最终归结为一个“缘”字。不论是福缘,还是孽缘,总之是前世的注定,逃不开,也躲不掉。
“嗯……”我的声音也许只有我自己能够听到,头垂得更低了。
他却听得一清二楚,欣喜若狂地叫起来:“太好了!太好了!我太开心了!”,说着,情不自禁地抓住了我的手。
我下意识地想将手抽回来。
可是这一次,他却固执地抓着我的手,没有放开。
我又羞又急,有些哀求地道:“你放手好吗?我,我不习惯。”
他不但没有松手,反而握得更紧了,眼睛直直地看着我,嘴角却有着一丝狡黠的笑意,说道:“以后慢慢就会习惯的,你已经是我的朋友了,我有权利牵你的手。”
听出了他话里的一丝轻浮,我有些生气了,抬起了头,脸色紧锁地看着他,声音也冷了下来,一字一顿地说道:“请、你、放、手。”
我的声音虽然不大,他还是感受到了我情绪的巨大变化,无奈地松开了我的手,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一边讪讪地道歉:“实在对不起,我只是开个玩笑,你不要生气,没想到你这么严肃。”说到这里,他悄悄吐了下舌头。
看到他这么诚惶诚恐的样子,我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一脸的严肃顿时守也守不住了。
他看着我的笑容,渐渐地,目光有些呆滞起来。
我觉得有些奇怪,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问道:“你怎么了?变傻啦?”
他却只是呆呆地看着我,缓缓地说道:“你笑起来真美。我希望你一辈子都能这么开心地笑着。我更希望自己能这么看着你开心地笑着,一辈子。”
我不再笑了,心里暖暖的。十多年来的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几乎让我对这冷漠的世界完全绝望。而今天这个清瘦的男孩子的话,却让我感受到了难得的感动。一股幸福的暖流流过全身,涌上心头,我想说些什么,却找不到言词,便只是感激地看着他。
“真的。一辈子。我会努力的。”他定定地盯着我的眼眸,轻声但却坚定地说。
他再一次握起了我的手。这一次,我没有拒绝,一任他紧紧地将我的双手握在他的手心。
一弯娥眉新月悄悄探出了头,**了一眼人世间的幸福,便又溜回了轻薄如纱的云层后面,散发着淡淡的清光,将这夏夜的天空衬染得洁净而温馨。
第二天中午,我正在水房洗衣服,一个舍友跑过来叫我,说是有电话找我。
我觉得很奇怪,因为几乎从来没有人打电话给我过。
会是谁呢?难道是表姑打来的吗?应该不会啊,自从我来到云海大学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我也从没有想过以后会回去。

我冲洗了一下手上的肥皂泡沫,来到宿舍,拿起了搁在桌上的电话,疑惑地问道:“喂,你是那位?”
“是我啊。”电话里传来他的声音。
“是你?”我一愣,昨天我是告诉了他我的名字和班级,可是并没有告诉他宿舍电话啊,便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宿舍的电话?有事吗?”
“嘿嘿,”他得意地笑了笑,说道:“我掐指一算就知道了呗,嘿嘿,我在你们宿舍楼旁边的电话亭里打的电话,你现在能不能下来一下?”
“哦,”我应道,然后放下了电话,下意识地瞟了一眼舍友,看到对方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不禁脸上一红,冲她解释道:“昨天遇到的一个普通同学。”
“噢……”舍友意味深长地应了一声,便不再言语了,可是那挤眉弄眼的表情却甚于千言万语。
我知道这个时候如果解释只会越描越黑,只好无奈地出了宿舍。
等我来到楼下,看到他正在大门外等待,不时焦急地往门里看。
女生宿舍楼前这一小块空地历来是校园一景,经常有不少男生在这里等他的女朋友。而女生的动作总是比较慢的,尤其是要见男朋友的时候,所以这里总是有一批男生在那里焦急地张望。
以前的时候,我是十分反感这样的场景的,觉得他们简直在浪费生命。其实也许在内心深处,自己也是希望能有一个人这样等待自己的吧。平时的鄙夷其实正是内心失衡的一种表现吧。可是今天却有个才认识一天的男生在这里等我。
他发现了我,高兴地冲我挥手。
我有些不自然地走到他的面前。
还没等我开口问他,他已经把一个小塑料袋拎到了我的面前,往我手里一塞。
入手冰凉,我有些奇怪地将袋子打开,里面是一根已经有些融化的奶油巧克力雪糕。
“我打电话前刚买的,可是天太热,融化得太快了。”他挠挠了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嘿嘿”傻笑着。
只是一支雪糕而已,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否则就显得有些不近人情,或者过分矫情了。
我提着塑料袋,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两个人就这么傻傻地站着,看着对方,有些尴尬地傻笑。
半晌,他忽然想起来什么,说道:“你赶紧回宿舍吧,免得把你晒坏了。还有,赶紧把它吃了,免得都化没了。”说完,他就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回过头看到我还站在原地,便又说道:“对了,你宿舍的电话我是从学工办那里问来的,嘿嘿。”
看着他的影子消失在不远的拐弯处,我将手中的雪糕取出来,放入口中,一股甜腻而清凉的味道顺着舌头滑入喉中。
雪糕的味道,真的很美。
此后,他经常会打电话给我,约我一起去云江散步。
我跟他的关系发展得很快。
那些日子,真的过得很快乐,时间飞驰而过,转眼便冬天了。
那年的圣诞,他约我出来,我们俩在云江边牵着手,漫无目的地走着。静默的云江绵延无际,我希望就这样依偎着他,走到永远。
这里,是梦开始的地方。
后来,他拿出一把小烟火,用打火机点燃,分给我一半,然后在夜色中挥舞,星星点点的火的精灵在黑暗中跳跃涌动。
我用它画了一个美丽的心形,在他的面前。
当烟花燃尽的时候,在这空寂无人的云江边,他牵着我的手,冲着云江大声喊:“我爱你。”江风将他的声音送出好远好远。云江的水拍打着堤岸轻声应和着。
这三个用得最滥的字,却有着永恒的魔力,它的生命力经久不绝,一代又一代,无数年来,多少人曾这么或轻轻地,或大声地,或声嘶力竭地喊出这三个字啊。
我们终于在云江边紧紧相拥。
他的火热的唇重重地压了过来。
我无力地扭头想避开,可是不知道是因为自己潜意识里就不愿躲闪,还是因为他的手劲太大,我没能避开。
在窒息般的慌乱中,我的初吻在这个圣诞夜的云江边放飞。
远处市区的灯光将半边星空映照得彤红,不时有美丽的烟花在空中次第燃放,交相辉映,生命燃尽的同时,将最美的童话绽放在天空中,印刻在人心里。
黑沉沉的云江边,我在他的怀里幸福地沉睡。
我愿意,也以为会这样永远地在他的怀里沉睡,无论春夏秋冬,无论沧海桑田。
那时候,我真的相信永恒。
此后的日子里,我们的关系突飞猛进。
每个双休日的晚上,他都会来市区的肯德基店等我下班。
我站在柜台上,他总是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支着个画夹画我。
一开始,我觉得不好意思,让他不要在这里画,就算是画也不要画我。可是他很固执,就是不听,仍是用他的画笔画个不停,还不时冲我做鬼脸。我只好无奈地顺着他了。
等我下了班,他就带我去别的餐馆里吃夜宵。
其实吃夜宵的钱差不多就够得上我站一晚上柜台的报酬了。
我曾让他不要花那么多钱。可是他却狡黠地说,如果不吃夜宵的话,我也不要去肯德基站柜台,干脆由他把本来用来吃夜宵的钱给我,我就不用辛苦地去站柜台了。
我没有答应,因为,我不愿这样,我希望跟他的关系间没有任何金钱的影子。
所以最终,他没有说服我不去站柜台,我也没有说服他不去吃夜宵。
平时没有课的时候,我们经常一起在教室里自习。他总是扭过头来看我的侧影。我能感受到他的目光。和我一起自习,他总是看不进书,没过一会就用书轻轻敲敲我的桌面,让我和他一起出去,我故作生气,却总是在他的软磨硬泡下离开教室。
我喜欢和他一起坐在校园的草坪上,静静地伏在他的膝盖上,看着身前教学楼上的灯火通明。在黑暗中,我们幸福地相拥。
我没有自行车,以前都是自己走路的,现在每个晚自习结束后,他都会送我回宿舍。
他骑着自行车,我坐在后座,双手轻环着他的腰,脸庞贴着他的背脊,倾听他的心跳。自行车的轱辘“吱呀、吱呀”地呻吟着,穿梭在菁菁校园,年轻的心感受青春的哨音随着夜风的吹拂翩翩起舞。
到了女生宿舍楼下,我们总是舍不得分手,总是在楼长阿姨疑惑不解的目光中,一步一回头。
那般恋恋不舍,将男女生宿舍楼不到五十米的距离演绎成了天涯海角,将晨昏之间不到十个小时的短暂分别演绎成了生离死别。
由于他的出现,曾经因为童年的变故而变得沉默寡言的我重新恢复了开朗的天性。
他说我的笑声比百灵还动听,他愿意用一辈子的努力来换取我片刻的欢愉。
快乐的日子,总是逃去如飞,我们肆无忌惮地挥霍着幸福,因为我们以为我们的幸福是永远的。
终于有一天,在他将我送到女生宿舍楼之后,他欲言又止,犹豫了好久,才吞吞吐吐地把话说了出来:“我们……住到……住到外面可以吗?”说完,就把头低了下去。
我知道住到校外意味着什么,我也知道现在很多学生情侣都住到了校外。
虽然我也很想能够每天每时每刻跟他在一起。可是,本能的羞涩还是让我断然拒绝了他的提议。
他耷拉着脑袋,神色黯然。
我看着他无精打采的样子,心里很难受,可是我该答应他吗?应该吗?我无助地问自己。
“你是不是不爱我。”他忽然问道。
“爱,当然爱,”我有些慌乱地回答。
“那你为什么不答应呢?”他道。
“我……”我哑言了,说不出话来。
在楼主阿姨的催促下,我带着复杂的心情进了已经熄灯的宿舍楼,回过头来,看到他双手扶着自行车,呆立在夜色中,一动不动,显得那般的落寞。心猛地一痛。“我愿意!”我忽然情不自禁地冲着他大声喊道,把楼主阿婆吓了一跳,莫名其妙地瞪着我。
他听到了我的话,顿时活跃起来,吹着欢快的口哨,冲我用力挥了挥手,骑上车子往男生宿舍楼飞快地驶去。
看到他欣喜若狂的样子,我对自己说,他将来就是自己的丈夫,我们已经约好了毕业后就结婚,既然我们相爱,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只要他喜欢。
几天之后,我们就找到了一个住处,就是这里。
当我们一看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里。
喜欢这堵略带沧桑的围墙,喜欢这个院落清幽淡雅的布局。它给人一种简单朴素却又醇厚弥远的味道。
而让我们喜欢上这里的最主要原因是房子的主人。
阿公阿婆不但人好,而且很有学问,分析问题总是透彻明了,有着通透世事的睿智,相较而言,课堂上的之乎者也,则不免过于教条或故作深沉。我们俩和他们很有共同语言,总是聊得很开心。
那段日子很是舒心惬意,我们俩总是在一起规划我们两个人的未来。
我小时候弹过电子琴,很喜欢乐器,尤其喜欢古筝,虽然我一直没有机会真正弹上一回,可是我喜欢古筝的那股幽远古朴的旋律,总憧憬着有一天能拥有一架属于自己的古筝。
他说他希望能在一个竹叶青青的地方,为我们俩修葺一座小屋,门前溪水湍湍,屋后白菜数畦。在一片青绿的草地上,摆放一架斑驳的古筝,我身着一袭白色连衣裙,罗袖微拢,轻拨起琴弦,千年的岁月从指尖滑落。……
那时,我们觉得幸福就在我们的手心,我们的未来也在我们的手心。
直到那一天,她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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