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Ⅹ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十)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四莫须有的“九宗罪”(五)
二说“断不敢诱奴入犯蓟、辽”。
这是袁崇焕为人诟病的第二句“大话”,却是取自蒙古人因荒旱缺粮难以度日而求高台堡通市活命时、向袁崇焕所作的保证,见于《明清史料》兵部行《督师袁崇焕题》稿【86】:
查得哈喇慎三十六家原在蓟、辽抚赏,仇于虎而未与奴通。自去年虎酋攻伯彥黄台吉,据其故**,彦死之而我不能为各夷之依,夷遂依奴以自固。且夷地荒旱,粒食无资,人俱相食,且将为变。夫辽已能抗奴,夷即变奚为?惟蓟门陵京肩背,而兵力不加。万一夷为向导通奴入犯,祸有不可知者臣以是招之来,许其关外高台堡通市度命,但只许布米易换柴薪,如违禁之物,俱肃法严禁。业责其无与奴通。各夷共谓:室如悬罄,不市卖一二布帛于东,何由藉其利而糊口?宁愿以妻子为质,断不敢诱奴入犯蓟、辽。哀求备至,各置妻子于高台堡边外,历历也。臣亲出谕之,见其穷迫所为,若绝其活命之方,则立毙之也。夷肯坐以待毙乎?即饥之窘之,可空其类乎?不可空则不必府怨而驱其与奴合。况我天启二年败回,关内外告饥,督臣王象乾行臣赏三十六家,令其驮米粮来市卖,每日百车数十车,军民利之。我歉曾因其食,彼歉我屯其膏,于义未惬。不如因而树德,存数种于外,他夷入犯,我得藉作藩篱。总在驾驭有法,若能戢其暴而柔其心,彼将为我用之不暇,宁有他心?今诸夷指天说誓,必不忘中国。此夷受抚多年,一向相信,即今一冬以来,未尝生事。此时兵马盔甲未备,只合笼络,俟修饬即周,且驱诸夷而用之,如不为我用,另有法以处,何敢以虏遗君父而贻衅封疆也?事属军情,不敢发抄,再三计度,合词奏闻等因。
显然,对喀喇慎三十六家首领来说,以妻、子为质指天说誓,是在其族群饥窘之际的“穷迫所为”,所作的保证未必骗人,何况又是袁崇焕的亲历亲见;对袁崇焕而言,在已知喀喇慎三十六家“遂依奴以自固”之后,为力挽已经逆转的形势,他不想放过这个最后拉一把的机会。而对袁崇焕提出“此时兵马盔甲未备,只合笼络”的主张,崇祯皇帝虽同意“计口量许换米”,但仍然严辞斥责,先后的两道旨意并无不同之处。
可见,对一脚踏两船的喀喇慎三十六家的态度,袁崇焕只是想拉其一把而为己所用,崇祯皇帝则因其“依奴”而干脆将其划到了“东夷”一边——他们并没有因为蒙古人一句“断不敢诱奴入犯蓟、辽”的保证就忘掉了其“依奴”的现实,更没有因此而改变各自的做法,也就是说这一句话并不能左右他们的决策:一个依旧在坚持“抚西以拒东”,一个则认定“非友即敌”而从不考虑辽东形势逆转的原由及其后果。
袁崇焕拉一把的做法最终还是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抚西以拒东”的主张错误,且与崇祯皇帝“非友即敌”一推再推的做法不无关系。当然,促成失败的原因不会只是单方面的。而由此借蒙古人的一句话给袁崇焕加上“专恃欺隐”的罪名,却又说明崇祯皇帝既不愿正视已经逆转了的辽东形势,又不愿亡羊补牢积极推行“抚西以拒东”的正确主张,以至于任由皇太极得寸进尺一步步地控制了漠南蒙古诸部落,甚至只能眼看着丢失自蓟、辽至宣、大数千里屏藩而无所作为。
孰重孰轻,谁对谁错,不是给袁崇焕加一条“专恃欺隐”的罪名所能混淆的:后金兵先后五次的破口入关已经给了人们明确的答案了。
三说“必不令(敌)越蓟西一步”。
“必不令(敌)越蓟西一步”【87】,是袁崇焕为人诟病的第三句“大话”,也是三句“大话”当中似乎惟一能被抓住把柄的——笔者在前面说崇祯皇帝加给袁崇焕“托付不效”“专恃欺隐”两大“罪名”似在务虚,就是指它们总显得空而无形,是长是短、是方是圆,都全凭皇上一张嘴去说道。比如,“五年复辽”毕竟有一个期限未到的问题,“断不敢诱奴入犯蓟、辽”又是蒙古人说出来的,唯独“必不令(敌)越蓟西一步”这一句,因为袁崇焕没能在蓟州堵住皇太极,甚或皇太极大军长驱又到了北京城下——这不是吹牛皮说大话欺骗皇上吗?
相信在八个半月对袁崇焕的审讯中,审判官一定问过袁崇焕许多遍,但袁崇焕的回答也一定是“不是”这两个字。
这不是在狡赖吗?
不!袁崇焕并没有狡赖,而是审判官没有搞清问题的关键。
那问题的关键在哪?
笔者认为:关键就在“蓟州之战”。
很明显,袁崇焕想在蓟州背城与皇太极一战,从而拖住他、緾住他,再等待援军四集围歼他。而且已经作了充分的准备:在“辽卒哨至马伸桥,与奴遇,大败之,斩获酋长,军声大振”之后,部将建议敌“‘大队定在后,我当速为之计’公遂同诸镇将宿城东楼以待。”“十三日,侵晨,报奴全军过石门驿,公令马步兵尽出城列营。”【88】

兵部也急欲袁崇焕“以一枝劲兵,间道趋蓟,为各路援兵之倡,冀可收夹击之功。”在关宁援兵抵蓟门后,又道:“第东向邀截之策,尚有大商略,愿督师与诸将,更深计而慎行之也。”【89】兵部在这里所说的“邀截之策”“大商略”及“可收夹击之功”,与袁崇焕在蓟州一战而拖住、緾住皇太极进而待援军四集围歼之的想法,应该也是一致的。
崇祯皇帝更抱着极大的期望等待袁崇焕的“全胜”捷报:“卿……分兵戌蓟,早见周防。既统兵前来,其一意调度,务收全胜”【90】。
(在网上论坛里,不少朋友在谈到袁崇焕进驻蓟州、以及皇太极兵锋直向蓟州时,大都冠以“蓟州之战”“蓟州保卫战”“蓟州防御战”“蓟西保卫战”等等,可见对此“战”的关注与重视程度之高)
然而,“蓟州之战”并没有发生!
袁崇焕失望了,兵部失望了,崇祯皇帝也失望了。(从网上的讨论看,许多网友也都失望了。不过,有的从失望中看到了袁崇焕的失误、看到了可惜,有的则从失望中搜寻到了袁崇焕的“大话误国”甚至“通敌卖国”)而崇祯皇帝的失望终于化成了最后的愤怒,就因为袁崇焕的一句“必不令(敌)越蓟西一步”话,给他加上了“专恃欺隐”的“罪名”。
表面上看,这“罪名”不大不小合情合理,其实却大有商榷之处:明廷上下期待着袁崇焕在蓟州一战,袁崇焕也判断与皇太极在蓟州必有一战,“必不令(敌)越蓟西一步”也只是袁崇焕在蓟州临战前向皇上表示的决心——战之能胜,这一句必然作为豪言壮语留在畿东战史上;打了败仗,它自然要被看成吹牛皮说大话而遗羞于世。可是,大战根本就没有发生,这句话是该看作豪言壮语呢?还是该视为吹牛皮说大话的标志呢?因为评判的参照物并不存在,显然二者都不是,而毫无根据的“专恃欺隐”就只能是妄加的罪名而已!
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面。它的另一面,也许就是有人要问的:“蓟州之战”为什么没有发生——是袁崇焕因为怯战而避战?还是他与皇太极有什么“密约”【91】而拱手相送后金大军长驱西去?再对照“必不令(敌)越蓟西一步”这一句,如果是前者,袁崇焕自然跑不掉“专恃欺隐”之嫌;如果是后者,那袁崇焕又岂止是“专恃欺隐”一罪?
正是因为有问题的这一面,所以笔者将“‘蓟州之战’为什么没有发生?”放在“五辨‘纵敌长驱’”一节里具体讨论。
四说袁崇焕的所谓隐瞒行为。
有论者说,袁崇焕在谋款、斩帅以及喀喇慎三十六家依附后金等问题上,对明廷和崇祯皇帝都有隐瞒。
这都不值一驳。笔者将它们分别放在“三辨‘以市米则资盗’”和“四辨‘以谋款则斩帅’”中分析。
注:
【71】《明清史料》兵部行《督师袁崇焕题》稿(甲编第八本第七零七页)
【72】《崇祯长编》卷二十八,崇祯二年十一月丙申
【73】《国榷》卷九十,崇祯二年六月壬申
【74】《内阁大库史料》卷十五,七六九页—七七零页
【75】《明熹宗实录》卷八十四,天启七年五月甲申
【76】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十七,天启七年六月
【77】周文郁:《边事小纪》辽西复守纪事
【78】樊树志:《崇祯传》第八十八页
【79】《内阁大库史料》卷十五,七六九页—七七零页
【80】王鸿绪:《明史稿》卷二百三十五《钱龙锡传》
【81】《明史》卷一百三十四,列传第二十二《叶旺马云传》
【82】《崇祯长编》卷二十五,崇祯二年八月庚午
【83】《国榷》卷一百一十,崇祯十七年壬申
【84】杨士聪:《甲申核真略》
【85】晁中辰:《景山游魂——崇祯帝》三百七十页
【86】《明清史料》兵部行《督师袁崇焕题》稿
【87】《崇祯长编》卷二十八,崇祯二年十一月丙申
【88】周文郁:《边事小纪》辽师入卫纪事
【89】《崇祯长编》卷二十八,崇祯二年十一月丙申
【90】《崇祯长编》卷二十八,崇祯二年十一月戊戌
【91】《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六,东兵入口;《国榷》卷九十,崇祯二年
十一月丙申;樊树志:《崇祯传》九十三页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