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一对非失恋者(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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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洪娟对徐娜娜以守为攻:“徐女士好像已经爱上你了,你现在就该履行诺言吧?”
徐娜娜愤怒地说:“爱上又怎样?你再说,我们就另招一名会说话的厨师。”
我温和地答道:“徐娜娜是否爱上我那是她的权利。不过,我现在没有权利去爱她,因为爱是要有经济基础的。所以,我们四个工作人员应当一心一意,让餐厅尽快盈利,对大家的收入都有好处。如果那时徐娜娜仍然爱我,我当然会尊重大家的意见转让给另一个失恋者的。”
我慷慨激昂的话感动了黄记者,他说:“明天我就在我们报纸及网站帮你们宣传。”刚说完话,黄记者好像想起了什么:“老板,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呢?”
我说:“我叫巢爱牛。”本来还想把我名字的含义告诉他,可是餐饮业离高科技毕竟有一定距离,所以我就不解释了。我和黄记者交换了名片。
黄记者:“能不能借一个桌子用一下。”
我说:“白蓉,擦干净一张桌子。”
黄记者在一张已经干净了的桌子上面展开笔记本电脑,把照片传上去,双手像闪电一样打字,然后修改,就传向了他们报纸的网站,直接发表了。进行了QQ对话,要求明天一定把这篇报道放到纸版报纸的重要位置。
我和娜娜在自个儿餐厅吃了中午和下午的混合餐,洪娟和白蓉则吃了提前的晚餐,我点燃鞭炮,正是开业了!
遇到的第一个顾客就扯皮。他是一个律师,他的事务所是个夫妻店,就在我餐厅旁边,想和妻子吃点东西去办事。他对妻子说:“门口有方便实惠的餐厅真好。”

他妻子说:“服务员,怎么不拿菜单过来呢?”
白蓉上前说道:“先生,您看了店门外的牌子了吧?我们餐厅只接待失恋者。”
律师面如冰霜:“看见了又怎样?为什么没有失恋的人就不能在这里吃饭?”
白蓉:“这是我们餐厅的规定”
律师:“规定也要看是否合理、合法?”
徐娜娜见白蓉在与一个顾客争吵,就从里屋出来对律师道:“我们开的餐厅,当然可以规定什么样的顾客可以来就餐啰。”
律师:“如果是你家里的厨房当然可以规定你家里的失恋者客人才能就餐,但现在是公众餐厅,不能这样规定。”
徐娜娜:“我们犯了什么法规了?”
律师:“侵犯了公民的人权,也就是在公共餐厅的就餐权。”
徐娜娜是第一次听说“就餐权”,一时不知道如何应答。
这时我正好从外面买点东西回来。徐娜娜把事情的原委告诉我。律师见我是老板,就说:“老板,她们不让我就餐。”
我知道如果一提店门外的牌子,肯定会吵起来。和气生财嘛!我于是说道:“我们是贷款小本经营,必须在一个月内盈利,否则就会关门,所以我们被迫实行差异化经营。就是只让失恋者就餐。”
律师见我那么说,就答道:“我可以理解。可是就数你们餐厅近,我们却被迫走一段路才能就餐,太不方便了,你们也得为我们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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