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丛飞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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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有事去深圳布吉镇,事情办完了天色还早,就去了沙湾的吉田墓园,目的很简单,想去看看丛飞墓。
很惭愧,来去匆匆,没来得及买鲜花。当我怀着微微内疚的心情远远看到墓碑上的“张丛飞”三个大字时,心里禁不住暗暗责备自己的唐突与冒昧。
墓碑后有块黑色大理石屏风,上除了刻有丛飞头像,两列行楷文字“爱星乘风归去,爱心永驻人间”,还有一枝横过半空的苍松,连松针都刻得十分清晰。
苍松的比拟对于丛飞来说是当之无愧的,只是那个“爱星”的提法,我倒真有些不以为然。
丛飞是个歌手,是演艺圈里的一员,以“星”冠名似乎也正常。现如今演艺圈里明星荟萃,星光灿烂,混个脸熟的都可以加颗星,难道丛飞就不能称“星”吗?然而我觉得,用已经为演艺圈所庸俗化的“星”字来为丛飞冠名,正是对丛飞的亵渎。把丛飞降低到与那些“大众文化工业”的流水生产线上制造出来的“明星”们比肩的程度,岂不是对他的不尊重吗?

在这个浮躁而功利的社会里,一颗无私奉献的爱心在功利的放大镜下变成了“爱星”,这,难道是丛飞的初衷吗?
静静地在墓前站了许久,我留下了一首七律诗——
我来粤海鹏城市,
巷陌谁人不识君!
济世一生难自救,
留名万古竟成仁。
国多弊病思贤士,
地有流亡愧官绅。
莫笑今无屠狗辈,
扪心自问可施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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