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红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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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里堆放着剑背猪的尸体,这种猪的肉质很好,是一些上层贵族的可口佳肴,价格几个金币一公斤,这里算起来有几百公斤的猪肉了,至于猪长长的獠牙还可以打造一些短剑,匕首之类的武器,猪的鬃毛坚硬无比,可以拿来打磨,作暗器使用。
格兰特?梅索斯是倚在稍微空闲的死猪旁边睡的,虽然跟猪在同一个地方很不光彩,可格兰特?梅索斯一点儿也不在乎什么魔法师等于贵族的身份,地位之类的,在他眼里,哪怕一个帝国的皇帝和奴隶市场的奴隶的地位也是相等的,众生平等!
这一点儿倒让佣兵团的人很惊讶,毕竟一个中级魔法师,就是城主见了,也得客客气气的打招呼,怎么会屈就于一个运货的马车呢?更离奇的是,这是一个运送尸体的马车,把一个地位尊贵的魔法师和一些死猪的尸体联系起来,这叫什么事呀!
总有一些目光若有如无的瞟向那辆运送剑背猪尸体的马车,或许是监视,或许是好奇,但马车里毫无动静,格兰特?梅索斯睡的很安静,没有打呼的恶习。
路正长,夜也正长。
一行人默默的前行,由于经验的老到,总能避过那些群居的魔兽,比如说森林中的火蚁,这种微小的魔兽,虽然每一个单体都只是一级的魔兽,但是胜在数量,数以万计的火蚁,就算是高级魔兽也不敢小觑,还有就是群居的蜘蛛,蛇类,绝对会让你终生难忘,或者直接抱憾终生的埋在魔兽森林,成为地下魔兽的食物。
格兰特?梅索斯醒过来的时候,马车已经停下了,到了休息的时间,由于雇主的身份,领头汉子里奥斯?雷隆请他到了中心地带,生了几堆火,据说魔兽或者野兽,对火都有一种天然的恐惧心理,生火主要的并不是为了驱赶魔兽或者野兽,最重要的是烤肉和熬汤,要么吃干粮,要么吃烤肉。
“格兰特?梅索斯先生,至于您的来历,鄙人也不想详细过问,再过一天就到红叶镇了,希望我们就在红叶镇就比别过!”里奥斯?雷隆拿着酒囊,灌了一口烈酒直言不讳的道,“鄙人是个粗人,所以不会文绉绉的拐弯抹角,所以希望先生不要见怪。”
格兰特?梅索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经过一天的安睡,精神好了很多,可续心绪依旧不宁,昨夜又听见那个呼唤声,似乎更加急切了。
“魔法师先生,吃点吧!”一个二十来岁腰系长剑的英俊男子,微笑着,递给格兰特?梅索斯一块烤肉和一份肉汤。
“谢谢。”格兰特?梅索斯毫不客气的接过来,就大口大口的狼吞虎咽,毕竟老吃干粮让人的口味都淡出个鸟来,所以一闻到肉味鲜美的烤肉和热气腾腾的肉汤,口水立刻就往外涌了。
里奥斯?雷隆一楞,转而大笑道:“阁下一点儿都不像那些文绉绉,假斯文的魔法师,要不是阁下身上的淡淡死灵之气,鄙人还以为是个粗犷的战士呢!来,喝一口!”里奥斯,雷隆递过了酒囊。
格兰特?梅索斯见里奥斯?雷隆这么直爽,毫不犹豫的灌了一大口,立刻被辛辣的酒水呛住了,喉咙就像火在烧一样,不过随即全身暖洋洋的感觉。
水越喝越凉,酒越喝越暖。
“你给我留点儿!”旁边的英俊男子抢过酒囊道,“好酒,可不是怎么喝的,得慢慢品。”然后,英俊男子缓缓的喝了一小口,露出满意的笑容。
“你弟弟?”格兰特?梅索斯笑着问里奥斯?雷隆。
里奥斯?雷隆点了点头道:“费斯?雷隆,五级剑士。”
“自顾英雄出少年!这样英俊的公子哥儿,一定招女人喜欢!”格兰特?梅索斯打量了一下喝酒的英俊男子缓缓的道。
“过奖了。”费斯?雷隆将酒囊丢给了自己老哥,然后笑了笑,离开了。
“你也不差,魔法师可是现在大众情人。”里奥斯?雷隆大笑一声,拍了拍格兰特?梅索斯的肩膀道,“要是你不是黑暗魔法师,而是另外任何系的魔法师,我一定拉你入伙!毕竟,想你这样直爽的魔法师真的很难找了。”
格兰特?梅索斯淡淡的笑了笑,毕竟黑暗魔法师是一个很另类,很阴暗的职业,为大多数人所不喜,而且黑暗魔法师随时都有可能转变成邪恶的亡灵法师,那就是大陆公敌了。
酒饱饭足之后,众人又开始了行程,不过现在对格兰特?梅索斯的目光友善了许多,往马车看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毕竟铁血佣兵团的团长里奥斯?雷隆已经认可了格兰特?梅索斯的存在,虽然还不是很熟,但那种淡淡的敌意和戒心,已经逐渐冰释了。
翌日。
红叶镇。
红叶镇位于飓风帝国东南部克普多尔省诺德城五十里外的一个小镇,小镇唯一出名的就是秋天十分的红叶而出名,香山红叶落满天的千古佳句就来自闻名遐迩的红叶镇了,就算是一个小镇,人口的流动数量也毫不逊色一座城市,毕竟红叶镇依附着魔兽森林而建立,每天都会有大量的魔兽晶核,毛皮,肉质流入或者流出,再加上往来佣兵团的频繁,造就了这个小镇的人口已经达到一个城市几十万的人口,而且红叶镇人丁兴旺,也就造就了各种行业的开展,而红叶镇最有名的就是飘香妓院和福来赌馆,毕竟色情业和博彩业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极其受欢迎的,况且天高皇帝远,红叶镇已经自成了一个体系,所谓的帝国法令和诺德城的城主手令到了红叶镇都成了一纸空文。
格兰特?梅索斯作别了铁血佣兵团的里奥斯雷隆,大步踏入了红叶镇。穿梭于人群之中,格兰特?梅索斯尽量内敛了黑暗法师的死灵气息,除非比他等级高的武士或者魔法师才能发现,否则别人只能认为他是武士,因为普通人是不可能在魔兽森林讨生活的,在魔兽森林讨生活的只有佣兵。而就算佣兵团的伙夫,也不可能是个毫无武技的普通人。

因为小镇的偏远,造就了各色人种的鱼龙混杂,高大粗犷的兽人,矮小憨直的矮人,比比皆是,在红叶镇只有实力的地位比较,没有所谓的种族歧视,这里,是实力说话的,拳头硬才硬道理。
鬼使神差的,格兰特?梅索斯居然来到了武器店,而他买的不是魔杖,而是下意识的挑了一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几个银币的青钢剑。
“老板,多少钱?”格兰特?梅索斯随口一问。
老板连眼皮也懒得抬,见是个衣服破破烂烂的穷酸小子,便随口道:“三个银币,不带讲价的。”
对于这种狗眼看人低的眼光,格兰特?梅索斯毫不在意的丢了三个银币在柜台,然后转身便走,世道就是这样,如果你衣着光鲜,带了几个仆人,丫鬟来购买武器,立刻武器店的老板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大献殷勤,奉承话,马屁犹如过江之鲫一般的涌来。
格兰特?梅索斯不会跟这种人势力小人计较,他的原则是如果你被狗吠了几声,难道你一定要把狗杀了,炖了吃狗肉?或者说,你被狗咬了一口,难道你非要去咬狗一口?那人跟狗又有什么区别?
逛了武器店,又去裁缝店买了些普通的衣服,他习惯了低调,所以那些衣着光鲜的贵族老爷们穿的衣服他是从来不穿的,人就要甘于平凡,如果老是认为自己天下第一,或者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的话,走出去不被雷给劈死也会被人群给淹死。
数了数身上的金币,还有17个金币,28个银币,还能凑合着过一段时间,看来得给自己找个谋生的生路,不然被饿死了,那笑话可就闹大了。
格兰特?梅索斯低着头,在人群匆匆的行着,这时,忽然有人撞了他一下,他触不及防倒地,然后撞他的人,带着诚挚的笑脸扶起了他,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真对不住。”
格兰特?梅索斯冲那人一笑,伸手抓住那人的手,淡淡的道,“你的演技很差,把我的钱袋还我,我就不追究了!”
那人明显一楞,知道自己踢到铁板了,想转身就跑,可是对方死死的抓住他的手不放,只有板起脸,冷冷的道,“你的意思就是我偷了你的钱袋?”
格兰特?梅索斯没有说话,只是手上用力,那人立刻吃痛了,不过依然咬着牙坚持不肯承认偷了他的钱袋。
格兰特?梅索斯见人群渐渐在关注这里了,于是扯过那人到一个无人的巷弄,然后一手持着剑柄,一手抓着那人的手腕,那人的额上已经见汗了。
仔细了打量了一番,单薄的身体,修长的身形,标致的五官,怎么越开越像女人???仔细往咽喉一看,居然没有喉结,格兰特?梅索斯立刻撒了手,居然是女扮男装,是个女贼!虽然,长的还算标致,但再标致,你偷了我的钱袋,我怎么活下去?
“我再重复一次,把我的钱袋还给我,否则——”格兰特?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拔出了青钢剑,三尺清锋在幽暗的巷弄显得特别明亮。
“还你就是了。”那人揉了揉隐隐作痛的手腕,从怀里摸出一个钱袋丢给了格兰特?梅索斯,气愤的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格兰特?梅索斯伸手结果钱袋,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是石头,他淡淡的笑,“我可不是什么大侠,英雄之类的傻缺,金币呢?少跟我耍小阴谋。”
那人是彻底的服气了,从怀里摸出了第二个钱袋,不过口袋不是格兰特?梅索斯的那个,将钱袋拿在手里掂了掂,里面的钱却是17个金币,28个银币。格兰特?梅索斯已经不需要数,只需要用耳朵听金币或者银币相互的撞击声,就能清楚数量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拥有这种感觉,而且当他经过福来赌馆的时候,他的心跳会加速,心里有一种萌动的感觉,就是进去赌一把,过过手瘾。
格兰特?梅索斯赞许的点了点头,一笑,“手脚挺快的,知道掉包这种手法!”
“同行?高手?前辈?”那人疑惑的看着格兰特?梅索斯,因为只有小偷里面的高手,才可以不用看数目,直接靠手感就能说出金币或者银币的数量,而显然她面前这个其貌不扬的男子就是高手中的高手,普通而平凡的样貌,过眼即忘,得手之后,在人群之中就算站在失主的面前也认不出来,因为太平凡了,随便一块砖头砸到一堆人,十个八个都是这样的普通人。而更出奇的是,那手法的快速和高明的眼力,还有识别力都是同行中的佼佼者所不能披靡的。
格兰特?梅索斯眼神一亮,刚刚正在为生活的出路想法子,就算实在不行,客串几次小偷也是可以的,大丈夫能屈能伸嘛!玩几次劫富济贫的大侠情景,也不是挺有趣么?
想到这里,格兰特?梅索斯不再搭理这个女贼,径直离开了巷弄。
“前辈,等一等。”女贼赶紧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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