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平一八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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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的一声巨响,在一片漆黑的‘时空号’里,秦御风浑身酸痛,五脏六腑好像移位了一般气闷难受。他甩了甩头,摸索着解开安全器,看了看左手腕表上的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了。
他按动腕表上开门的按钮,‘哧哧’几声,舱门打了开来,阳光直射入内,伸手遮住刺眼地阳光,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
他仰躺在‘时空号’座位上,眼睛慢慢适应了阳光。
四周的泥土因为高速的摩擦还冒着缕缕的水雾热气,看了看篮球场大的天空,这‘时空号’深深陷在地里,大约有二十来米,力量之大可想而知。
头脑发晕,他休息了一下便关上舱门。手脚并用,敏捷地爬出大坑,翻身躺在松软的草地上,努力平息着自己的心情,回到古代,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事,只有小说里才出现的玄幻事件,经过人类几百年的努力,就成了现实。
人类从最初的飞天到星际移民,都慢慢实现了,那接下来又会是什么呢??
呼出口气,他顺眼望去,四周长满几百年的大树,树桠上缠满粗大的藤蔓,像古老传说中龙的须髯。就近攀上一棵大树,视野内,一缕缕白云从山腰飘过,就像微风吹拂着一位慈祥老人的银须,乳白色的云纱飘浮山腰。像仙娥在轻轻起舞,抬头望天,湛蓝色的天空显得那么广大和开阔,云朵如一幅巨大绸缎面上织就的几朵白色小花,白云冉冉飘舞,千奇百怪,朵朵白蓝相见,比那任何景色都要好看。
一尘不染的天空,呼吸间,空气清晰,一副美丽绝伦的山水画,看来人类成功的同时也付出了代价,伤害了养育自己的大自然母亲。
他默默凝视着这一切,原本如钢铁一般没有颜色没有变化的心,因为眼前美丽的自然风光,竟泛起了一种久违的感动以及淡淡的色彩。
对这个古代世界,他有了一丝憧憬,低下头,嘴角荡起了温暖的笑意,若说女人的笑如百花绽放,妩媚多情,那他这笑便让人如浴春风,暖暖的触手可及。
跃下大树,他探头看了看面前的大洞,取出自己随身携带的高合金特战匕首,砍下一根碗口大的树枝,削尖,铲动泥土,将‘时空号’掩盖起来。
走了十多分钟,来到山壁处,他手搭凉棚,极目远暸,视野内一片翠绿,山野起伏,百灵鸟美妙的歌声如同天籁,在耳边缠绕,清澈的天空雄鹰展翅翱翔,直冲云巅。
隐隐间能看见远处飘荡的几缕炊烟,仙境中增添了一抹人间的色彩。
过丛林山道,是他的强项,在林中摸索着,朝着远在延绵不绝的山区外的城市进发。
走在泥泞的小路上,道路两旁不时会在山间看见泥巴墙面的茅草房子,和自己在非洲执行维和任务时在山村里看见的差不多。一个古代妇女手提一个小木桶从屋子里走出来,头发用布巾随意的绑起,穿着蓝色的及地麻裙,简洁干练,口里学着家禽的叫声,挥洒着玉米粒。三五个孩子穿着缝有补丁的衣服围着母亲身边无忧无虑的嬉闹追逐。
田地里,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挽着袖子,拿着锄头赶着农活,不时大声互相说着话,面朝黄土背朝天,擦干汗水,斑驳的脸上露出淳朴的笑容,简单而满足。
车轱辘擦地的声音在后方响起,原来是赶集的骡车,载了几头黑山羊。车上一老一少两个农民模样的汉子,甩着鞭子,与秦御风错身而过时,都惊异地打量威武高大的秦御风。
打个招呼吧,秦御风手刚举到一半,那两个汉子惊异地对视一眼,只听“啪”的一声,其中一个狠狠甩动马鞭,快速超过秦御风,还不时回头查探。
望着远去地骡车,秦御风无奈一笑,收回手,现在他与这个时代的人格格不入,衣服他到是可以换,但这头发可不是一两天就能长出来的。
越接近集市,路上的人也愈多了起来,或推着单头木车,或挑着扁担,大家都是一个目的地,赶往集市做买卖,其中交易的物品不乏老虎肉,熊掌、豹皮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随着人群向前走,半个时辰后,终于到了集市。
几十幢泥屋、茅寮、石屋不规则的排作两行,形成了一条宽阔的街道。各种农作物和牲囗、买卖的人们,挤满了整条长达半里的泥街,吆喝声不断,充满了节日喜庆似的气氛。
秦御风大感不自在,走到哪里,都是那些古人瞩目的焦点,他现在才知道自己有多高大,这些农民大多面黄肌瘦,营养不良,身材矮小,女子亦皮肤粗糙。

经过一阵观察,秦御风多少可以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了,扬州庐江郡,应该是在今安徽省内。
勉强穿过这条还算街的大路,他一时有些迷茫,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吗,但总要吃饭吧!身上虽有几张人头钞票,但显然在这里是行不通的,看来要找一个找个活计来糊口了。
一群十来个一看便知是地方流氓的彪形汉子,在一间泥屋前或坐或站,个个身上都配有刀剑,其中一个眼里闪过贼光,擦了擦眼,用手肘撞了撞自己地同伴,道:“你看,那奇怪小子肩上的饰物是何物。”
同伴疑惑地抬眼望去,顿时惊喜道:“好像是金子,今趟我们发了。”一群人围在一起合计一番,偷偷跟了上去。
秦御风虽是身材高大威武,但毕竟是孤身一人,一群大汉十来个人,自然是不会怕了他。
在小城中左右闲逛,秦御风漫不经心地向后瞄了一眼,心里有数,但艺高人胆大,他转身拐入一条小巷深处,猛然转身喝道:“你们跟着我干什么?”
十几个流氓先是一愣,接着其中一个大胡子流氓指着秦御风哈哈大笑道:“小子,打劫,乖乖将你肩上的金子交给你爷爷,便可饶你一条狗命!”
秦御风瞄了一眼肩章,慢条斯理道:“你们就不怕王法吗?”
大胡子流氓挥了一下手,一群人便向前压上,大胡子流氓狠笑道:“王法,老子天不怕地不怕,还会怕王法,再说,这王法也要逮到你大爷那才有效,小子,老子今天心情好,你主动把金子交出来,便放你一条生路。”
秦御风手按在腰间匕首处,脸色渐渐的冰冷下来,在墙壁的阴影下,默默无语,只是紧紧盯着大胡子流氓。
气氛压抑,大胡子流氓有些莫名慌乱,不耐烦地大声喝道:“想好了没有,交出金子,饶你不死!”
秦御风左右环顾一眼,拔出十寸匕首把玩着邪笑道:“靠,想要精子,叫你老婆来,大爷自会射给她。”
大胡子虽不知他说的什么意思,但却明白,这小子是不肯将金子交出来了,大胡子拔出腰间地长剑,冷笑道:“小子,拿出一把小刀便以为反抗得了吗,今日便要你瞧瞧我们的厉害,兄弟们,上!”
两名大汉爆喝一声,率先往他冲来,举剑分左右猛劈过来。
秦御风冷笑一声,右手一动,匕首挥出,如疾驰的闪电。
在他近十年的严格军事训练里,虽然搞军事现代化,大都使用现代化武器,但他所在的帝国特种大队里,根据科学技术设计,每个人都学有完美的格斗技巧,他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眼前这两人虽是好勇斗狠之徒,但落在秦御风眼中根本不算一回事,即管空手都可轻易把他们击倒,何况还是现代合金刀对他们的古代青铜剑。
‘当当’两声,长剑荡开,秦御风箭步抢前,手中匕首眼看着就要刺入流氓脖颈时,甩了一个旋花儿,调头击打在流氓大动脉,左拳重轰在其面门处,接着一个横移,一脚飞踢在另一人下阴处。
两人应声倒地,长剑脱手掉下,其中一人一阵痉挛,晕了过去。
秦御风转动着匕首,潇洒从容地站立在原地,向脸露惊容的众人挑衅笑道:“来呀!”
众人虽是亡命之徒,却始终没有人敢带头扑出,这般敏捷狠辣的打法,他们连想都没有想过,况且先前那一下,这人明显是手下留情了,不然就不是晕倒那么简单了。
秦御风一声长笑,猛虎般扑了出去,匕首反转飞劈,与那十多人战作一团。
他迅速移动,叫敌人不能形成合围之势。
秦御风手、脚、头、能用的都不落下,不片刻他们倒满一地,不是给他的铁拳击中要害,便是中了他的脚踢膝撞。
大胡子流氓一直躲在后面,现在还保留着战斗力。
他吞了口唾液,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打颤地双脚步步后退,今早出门踩到狗屎,还以为要发一笔,没想到遇到煞神了,他后悔不迭!!
秦御风冷狠地瞪着大胡子流氓,步步紧逼间猛然加速,挥动铁拳大叫着向大胡子流氓轰去。
大胡子流氓‘啊!’的惊叫一声,背靠在墙壁上,盯着近在咫尺的拳头,白眼一翻,长剑‘叮当’一声,掉在地上,已是吓得晕了过去。
秦御风不屑地摇头哼了一声,弯腰在大胡子流氓怀中摸索一番,找出几个中间有孔的‘硬币’,这就是东汉的钞票了。
(小生欢喜大家支持,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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