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篇 第一章 黑色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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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黑色序曲
当时针和分针构成一个完美的平角时,夜晚便挑逗地宣告属于她的魅人时刻正式开始。
覆盖着暗红晚霞的天色并丝毫没有转黑迹象,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人群和车流喧闹的噪音把原本就不甚干净的夜空填的密不透风,在拥挤的街上到处飘着香气与俗气的味道。
在城市的一偶,某个露天阳台的角落搭盖着一间同时违反了人道主义和城市规划条列的"笼子"。对这种由石棉瓦和廉价帆布搭成的不规则长方体我实在是想不到比这更适合它的称谓了,而且这是光从外表看就不能让人联想到任何正派事物的简陋"笼子"。不需要更多的看它的外观,因为实在是可以用四个字很贴切的形容——不堪入目。让我们再来看看笼子里面的情况吧。
实话说这笼子是不宜让人类甚至灵长类动物居住的,但这里又分明是某种类人生物的巢**,遍地的空瓶子和杂物更是证明了这一论点。窄小的玄关(这一点让我很诧异,这样的笼子居然也会有玄关)仿佛是通往异次元怪兽洞**的恐怖通道一般。
洞,不不,房间里燃烧着鬼火般的过期蜡烛,超过正常使用期限的蜡烛抗议似的忽闪着放射出微绿光芒。在这样的环境里即使出现了牛头人身或是人头牛身的怪物恐怕也不会令人感到奇怪。奇怪的倒是在这个垃圾站一样的空间里居然有一张堪称豪华的单人沙发,看来这张沙发也是整个空间里唯一值钱的东西了。在沙发上坐着一个着上身的年轻人。
这还未能肯定是人的类人生物看来正在因饿着肚子而陷入到冥想与发呆的双重境界之中。笼子里,不不,房间里散发出因为饥饿感而产生的强大怨念。如果这个景象还不能称之为可怕的话,那我只能说出事实的真相了:那个人就是区区在下,前天刚把全副家当输个一干二净的乐天派,一头披着狼皮的羊。
"啊……好可怕的环境那!"我看着这种凄惨的景象不自觉的叹了口气。
对面墙上的烂镜子在忠实地把我的苦笑分成不平均的几何形状时顺便也签下了自己的死亡证书。我对着自己用力吐出了口水,倘若镜中的我有意识的话想当然也会做出和我同样的举动

随着"哗啦啦"的声音响起,我成功的把自己杀了大于等于一百次,形式上为自己那冤枉致死的可爱钞票抱了血海深仇。
为了让懒惰的助手有事可作,我点了点连老鼠也要摇头咋舌的地面示意大脑机能恐怕还没进化到公元时期的助手小红应该干点她理所当然应该做的事情。
看着除了会穿低胸装之外什么也不会干而且也干不好的女人满脸写着"不乐意",我心想:"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助手,这样的职业者……唉……怎么可能会有生意找上门来啊?"回想起父亲的老相似人称老宋的那个小老头昨天信誓旦旦的嘴脸,当时我差点相信连英女王碰上麻烦事都会找我解决……
一股被害妄想症的情绪慢慢溢出胸口。
"活该……"小红的声音发出不合时宜的评述,但是我不能反驳。不过我会让她因为这句话得到教训。所以今天晚上,她,没有饭吃,和我一样。
我打开牙签盒子,取出一根永远不会剔出食物残渣的牙签,一边用门牙均匀地把这可怜的东西咬开若干段一边开始幻想它是某种四蹄兽的排骨……
虽然我的头脑已经接受或者说希望接受这一催眠,可是喉咙显然没有如此高的觉悟。所以我被含恨而死的牙签尸体噎住了。
好不容易把不适合肉食类动物吞下的食物咳出来,因饥饿而愈发灵敏的听觉发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后楼梯哪儿传来缓慢的不规则的脚步声。
一个肥胖的中年男人,一个还算年青的女人。我坐在残旧的被自己称作笼子的办公室里心中默默念着,从细碎和沉重相交的步伐声很容易就能够听得出来,更何况我现在五感出奇的敏锐。半刻后,门开了,我猜对了。
男人的西服领子已经湿透,领带也已经扯歪,女人因为穿着较少而没这么狼狈。的确,在亚热带地区的夜晚这样正式装扮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更不要说来到这样狭隘闷热的办公室来谈生意了。可见那男的是一个很死板固执的欧几桑,他们应该是有着很重要的事需要解决,解决一些平常人解决不了的问题。
这也就是我的行业存在的理由,因为我有着平常人无法理喻的力量。甚至于父母亲都因为害怕而离我远去。前者说那是恶魔的力量,后者说那是渎神的能力,而我则显然更倾向于那堕落的事物而称它为地狱之力。我喜欢当救世主,可我知道我不是。
不断流汗的男人用狐疑的眼神前后打量光着上身的我,虽然我的胸肌很健硕腹部也很平坦,突出的二头肌显示着我的性别无庸置疑。可是让这个老大不小的男人这样仔细的观察,我不禁有了一点是不是需要脸红的念头。
整个局面变得很僵,双方都没有要先开口的意思。我用两天没洗的臭脚丫捅了捅打扮的像个妓女似的助手小红,这个懒婆娘才如梦初醒似的问好、端茶递水,热情的就好像有了客人上门的职业女性。
是不是收到反效果了呢?我发现两位来者比刚才更加尴尬。果然,找这些笨女人当助手是一件很她妈的事情。怎么能够拿桌子上的茶杯给客人用呢!这样一来那一大堆甲壳质不请自来的宠物不就没地方睡觉了嘛!
回想起老宋皮笑肉不笑的把他三姑父的二表姐的大侄子他乡下表妹硬塞到我这里,很有那种:人我交给你了,你以后可要和她好好过日子。 即惨无人道又无视动物虐待条款等铭文法律的感觉。如若不是试用期免费的关系我还不如找个吹气娃娃更好呢。
为了不至于被客人把我这儿当成不入流的妓院,虽然我是肯定不至于被当成马夫。但是为安全起见还是亲自开口比较稳妥。
"两位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需要解决的啊?"我说完了,可他们仍然没有开口。我琢磨着他们那方面的误会是不是更深了?
我挥挥手示意小红出去听信,可她除了端茶递水穿低胸装以外,大脑的机能基本上就等同于一只雌性的猴子,而且不是家养只能算是野生的猴子!非要我对着她来那么一下她才懂得一步一扭的走出去。到门口还给我"哼"那么一声,真是欠揍!
"嗯,你就是东南亚出名的解决麻烦专家杨十一?"看到他终于说话,我从心里叹了口气:看来不是上门收钱的债主,否则我到可以拿小红给他们顶债的。(人权?嘛玩意?没听说过。)
我形式上的点了点头,随着我头部的第二次抬起,那位穿着打扮都很入时的少妇一步冲到我面前,泪眼汪汪地看着我。而我却只注意到她诱人的乳沟。
大概有83到84吧,不算丰满,还好我讨厌大胸部的女人……哦,趁人家老公没开始注意,我暂时收回视线,清了清嗓子:"这位夫人请坐下来慢慢说,我以专家的身份保证,只要你们的委托在人力所及的范围以内我都会圆满的帮你们解决麻烦。"女人没有更正我的话,看来他们很明显是夫妻的关系。
也许是我练习许久的台词的确比较有说服力,也许是他们再也没有办法可想,所以只有依靠眼前这个看起来一点也不值得相信的小伙子吧?总之他们到底是在不到十平方且堆满杂物和空瓶子的办公室里坐下了,我也能够更仔细的欣赏夫人那保持的很好的身材。
"请问您尊姓?"过了好半天,在客人的耐性用尽之前我尽量礼貌客气的问道。
"姓洪。"回答很简短、有力。我猜这男人大概是公司经理一类比较有钱的人。为什么说比较有钱而不是很有钱呢?显而易见,真正的富翁又怎么会亲自跑到这样鹾龌的难民营里来?
从他们紧张的表情可以看出两人心情十分激动,不过却不是他们自己的切身事情。否则的话人们应该表现出害怕不安而不是激动。大概是他们的儿女身上有一些非比寻常的事件发生吧。我这样想道。
这到底算是一种讽刺还是一种悲哀?这些事业有成的中年人平常十分相信法制的力量,法律就是物质社会立足的根本,而他们却又明白世界上不是每件事都能靠权利和虚伪的法律来解决的。每每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斥之于各种怪异无聊的玩艺,就像现在这样。
是他们儿女的生命受到威胁吗?从他们的某些细小举动看来,答案是肯定的。而男人在某种程度上比他妻子更加神经质,"你们的千金有什么麻烦吧?"我相信一语道破人们心中所想总是能够带给他们以极大的冲击性,事实证明:我又对了。
"老公!老公!他说对了呢!我就知道来找他是找对了的!你开始还说不要不要的,看看、看看!如果不来的话我们的颖颖就没救了!虽然这小伙子长的不怎么样吊儿郎当的还吃软饭,不过、不过他真的很厉害了啦!老宋不会骗我们的!"女人一口气说了那么多,好不容易喘过气来,又接着说:"先生,先生!您行行好,帮我们救救女儿吧!"
哎……真是的,都三十多岁女儿都有的人了,居然还能随便在人前对老公撒娇,随便批评陌生人,而且是需要借重他力量的陌生人。看来这个女人头脑不会好到哪去,只要看小红的样子就知道胆敢要吃她软饭的男人大概会饿死两只手的手指加起来那么多次。她的女儿大概也像她吧?这是我心里的感慨。
还没肯定或者否定那夫人的说法,洪先生已经先发制人的出手了。到底是在生意场上打滚几十年的家伙啊,出手就是大方!随着很爽的"乓"声,一大捆数量和质量都不容小看的纸钞砸在破烂的办公桌上,面额都是1000港币,大概有五十万上下的样子。厚厚的现金,比起薄薄的支票更具有冲击力,看来对方也是深允此道的老油子。
是先付一半吗?那就是说总数一百万咯,对这个价钱我应该很满意。可洪先生那自信满满的圆脸却让我不高兴,很不高兴。
相对与金钱来说,我其实更喜欢绝对的支配权。因为大多数时间我都没有这个机会,一旦碰上机会就不会放过。
对那些有事求我的人,我不喜欢他们说"雇佣"这个词,个人认为帮他们解决麻烦,他们给钱这种行为纯粹是一种供奉。对了,就是对救世主的供奉。虽然我知道自己不是……所以我的嘴巴说出来的是言不由衷的话。
"是先付一成吗?那就是说剩下的90%等事成之后付清罗?"我并非没有恻隐之心,但是对于轻易拿出五十万当首期的家伙来说一百万和五百万的差距也就是一楼到二楼的样子而已。固然这个差距的确有点贵,但在他们倾家荡产之前就应该会意识到我的工作绝对值这个价钱,或者不,谁知道呢?
想不到竟然被人笑眯眯的顺理成章敲诈。胖胖的大头中年男子好像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因为慢了半拍竟然要多掏出四百万!头脑越是精明的人对这种事情就越是不忿,年纪大了以后就更甚。这就是著名的麻烦专家,或者说是著名的解决麻烦专家--杨十一生意不好的原因之一。
很多帮衬过的客人表示:杨那家伙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麻烦专家,可惜他同时也是一个更好的制造麻烦专家!一般人在他报出价码之时就已经落荒而逃,更不用说在事情办妥之前为他支付各种各样的大额账单。可以这样说:打算请他办事的人如果有一百个,而真的雇佣他只有十个。而到了事情办妥前还没有辞退他的应该只剩下一个了。
还好这一次的客人是属于少数派的, 经过激烈短暂、刺刀见红的讨价还价后,立场坚定如我还是要在老练的生意人面前败下阵来。"那个究竟是不是他的亲女儿?!竟然还要砍价,真不是东西!"我恨恨地想,看我先把那小妮子搞到手再说。
最后,价钱回到了初始值的两倍,二百万。和胖子洪签下和约,我仿佛觉得这看似简单案子的背后有一丝不详的暗光流动。
老洪两夫妇很配合的把他们独生女儿近来所发生的状况一一道出,开始的时候在我这个局外人听来不过是很一般的反叛少女离家出走而已。可是听到后来事情的发展有了一些微妙的起伏,原因是男主角出场了:一个高大英俊的长发男子。照母亲一方的说法是:比孩子她爹帅多了!言下之意大概是哪怕我也会跟他私奔的!

有着不可小看吸引力的男子大概二十五到三十岁的样子,自从他出现后少女的行径就更加变本加厉。当看到少女的照片后我眼前一亮,幸好女孩完全没有继承老洪那大头鱼一样的面孔,像极了母亲的娇小容颜会引起绝大多数男人的保护和其他一些不太好说的免费赠送品。
夜不归家的少女,昼夜颠倒的习惯,饮食的反常,还要加上神秘的男人……这等等平常的事情使本人得出一个为正常人所不齿的答案。用了那么多的"的"字总结,为了不把这条胖胖的大头鱼吓跑,事情办好后再说才是上策。
大头鱼夫妇带着不太放心的表情告辞之后,我看着他们略显老态的背影,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很坏的主意,至于能不能够实现则要看我自己的努力了。可是呢,现在最要紧的事情就是--今天晚上得好好的乐一乐。要知道像个苦行僧一样的生活已经过了两个月了,整整两个月,我都要不知道"肉"味了。
趁着手里有钱,苦日子也就到头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当。"这是我数不胜数的人生教条其中之一。飞快换好衣服,半小时后以截然不同的光鲜形象出现在麦高路赌场大酒店的顶层餐厅。看着镜中帅气的家伙,我对自己准备的计划更倍感信心。
对于前天在这里输掉全部积蓄的事我依然耿耿于怀。而接下来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对于麦高路赌场来说都将是一种打击。
"胸部很大的奶牛小姐,麻烦来一个顶级龙虾套餐。"大刺刺的在餐厅中心坐下后,我毫不掩饰自己对异性的喜恶,而跟手递上的三千元小费更换取了大胸服务生妩媚露骨的笑容。
嘿嘿,有钱的感觉真好。现在我到有点感谢把我大部分生意抢走的武藏丸,那个无趣的日本傻瓜。只有真实的失去过一样东西,事后才会感觉到它的珍贵。钱和女人这两样东西更是绝对如此。
我最喜欢的水生物是龙虾,可惜这玩艺价格贼贵,我又不屑去吃便宜的小虾。弄得没钱的日子里碰上个瞎子都没好心情,顺带也对戴墨镜的人不顺眼(本人除外)。而此刻对面的吧台上就坐着一个带紫色墨镜的长发凯子,更令人火大的是他身边居然有七八个惹火的暴露女郎!
此人身材高大宛如东欧人种,气质粗犷中有着说不出的柔美。他不留痕迹很巧妙地在举手投足那贵族般的高雅中揉合着野性与感性,散发着挑逗气息(至少在女性眼中是这样),那无形的带有魔性的魅力悄悄地向周围空间散发着。
"非人!"直觉这样告诉我,而且从他身上可以找到麻烦的源头。可现在其他人看来我也并不像个正常人。大概是因为故意不用工具就把那可怜龙虾厚达5的甲壳咬穿所形成的声音太恐怖,当场一位老人休克,三个小孩吓哭,五只宠物上窜下跳,场面几近失控。
被定为目标的男人从鼻孔哼了一声,虽然场面嘈杂,还是能听到他那轻蔑的声音说着:"低等动物。"或者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想法,可是不管如何总算制造了一个找碴的好借口。
那高大的男子抱着身边两个美女好像已经融化掉的腰肢很拽的步向电梯。
在他经过最后一张桌子只差一步就要到达目的地时,那顶看起来很名贵的帽子上多出一些东西。黄黄的酱汁盛满了帽子中心地带,遵循着牛顿定理淌过帽檐,然后一滴滴落在地上,形成一个小池塘。
他慢慢的侧过头来,看着蹲在桌子上手里拿着大号灌汤黄鱼盘子的人,说了一句土的掉渣的废话:"小子,你找死?"
"没错!我正是找死,不过是找你去死。因为你对长辈态度不恭!"我顺着他话尾说道。那男子面无表情向后退出一大步,突然双手同时发力把那两个女人玩具般扔过来。正当众人以为他要逃跑时那如同长刀般的高踢已在瞬间接近,清脆地把十二人的大号红木圆桌像塑料泡沫一样拆散。
那些一秒钟前还站在周围等着看热闹的无聊人们发出表示恐惧的惊叫,纷纷退避到远远的墙边继续眼巴巴地等着下一个回合,甚至还有几个无视危机的笨蛋掏出大把的钞票作起庄来:"买啊!买啊!买定离手啊!长毛1赔1,沙滩小子1赔3啊!庄家收两成,快买快买!下注无上限!"
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有时候人真的不懂得怎样去保护自己,对于某些动物和非人生物来说,"人"们有时候真的只能够充当食物或者娱乐品。就好像那几个坐庄的家伙(怎么能够把像我这样的帅哥称作沙滩boy呢?有眼无珠啊!怎么也该称作沙滩王子嘛。)。
"咻!"锐利的物体破空而出之声吹响了刺耳的号角。
"哇啊!救……"临死前的惨叫接二连三响起。餐厅华贵的壁面被画上了殷红的前卫派图画。
"啊!杀人啦!杀人啦!"被一大块木片统统削去半个头颅的几个庄家为了短暂的优越感而贯彻了赌徒原则(万物皆可赌,到了最后甚至可以赌上自己的性命),继而无谓的断送了性命。一群正在掏钱下注的各色男女发出了混合着因为惊惧而感到无上刺激的声音,是否太过兴奋了?真是些无可救药的人们。难道他们活着只是为了看别人的不幸或者等待自己的不幸来刺激那几近麻痹的神经?满足自己那卑劣和一无所有的空虚灵魂吗?
"哼!我只值1赔1?你们这些个蠢货真的在找死啊?!对付那种小蹩三本男爵一只脚就够用了。"这一次爆头的刺激对无聊人们带来的震撼不是刚才杂耍般踢烂桌子可以比拟的,除了被脑浆溅到而吓晕掉的几个外,所有有知觉的人不要命的往楼下逃去,同时警铃大作。
在此我不排除他们之中在警察到场后会有人冒死再次上来观看,因为有时候人会被好奇心驱使而变得大胆或是说变得愚蠢。不过现在我没有为其他人着想的空闲了,因为我很愤怒,虽然还没到出离的地步。那个废人居然胆敢说只用一只脚对付我,班门弄斧这句成语在这时很适用。因为这句话一直都是我的专用台词,如今被这个自称男爵的"人"侵权了!侵权的代价就是--他的生命。
"用一只爪子对付我吗?你说真的?"我态度轻佻的丢出那不加掩饰的陷阱,有时候陷阱越是显而易见却更容易令人上当。
"没错!既然你迫不及待的送死,身为一位绅士我当然很乐意为您效劳。对死者说的话是不能反悔的哟。"他那快要溢出的自信建立在非人与人的差别上。
在我没使用地狱之力前横看竖看都不过是一个较为健壮的青年而已,这是我最好的伪装。不管他是暗族还是新类人,我的地狱之力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过使用无效的时候。
"看来力量这玩艺没有保鲜期限呢,对我来说。"我为对方迟迟没有发动进攻感到十分的无聊,看来那家伙不是我想象中那样无谋啊。
"如何?还不开始吗?我可要回家罗。"
我那无趣的对手似乎认为自己确定的站在猎手一边,对猎物也就是我没有一点作为猎物的自觉这种情况十分的不满。我不禁要以为他是否考虑在开打之前开一个猎物速成班什么的对我教育一下。
对值得尊敬的对手就要用全力将他击倒,否则就是对他的侮辱。这是一位著名拳手的台词。而对我来说,所谓值得尊敬的对手似乎还从来没有出现,那是因为对手们绝大部分是来自黑暗世界的居民。
也许我的有生之年永远不会忘记自己第一次放过的那只荒魂,虽然它的地位很低,能力也非常一般,是些不入流的小角色。但它哀求时的可怜巴巴和复仇时的凶残都留给我很深很深的印象,坏印象。它那无声无息的潜伏并成功偷袭得手的例子伴随着右脸上深深的疤痕时刻在提醒我:我的对手不是人,若非地狱之力的保护 ,我应该早已死了。
从此,我对"非人"再也没有哪怕一丁点的慈悲。当每次微笑着将它们丑陋卑下的实体碾成芥粉,我全身都会感到很舒服,沐浴在纯纯的黑暗气息中的快感;这就是我于生俱来的地狱之力……
" 在黑暗中蠕行涌动的各位啊,虔诚的忏悔吧,虔诚的惊恐吧!当你们那肮脏的灵魂升天的一瞬,不需要疑惑不需要羞愧。你们将看到云端的大神降临到满目疮痍的地上,用无边的血与火宣泄他那震怒!"我逐渐高亢地吟诵着《神之手》的篇章,这将是我为他们准备的安魂曲。
地狱的力量在一瞬间爆发,纯黑的气息笼罩着我,对付这种程度的小角色并不需要变成非人类所恐惧的黑衣大将,而且我也十分不爽另一个我占据身体后的感觉,总觉得自己是一只被陌生人赶出家门的流浪狗。
电光火石的一闪过后,男爵手脚先后呈现出手斯鸡的惨状后离开了它们的固定位置,我陶醉的感受着手指撕裂对手肌肤与骨骼的触感。
随着惨叫声,溅起的乌黑血液弄脏了我的华服。如果我愿意,一下子他就该完蛋了。
轻敌是败北的主要原因之一,更何况是轻视比自己强大许多的对手。
"噢……哦……"男爵似乎无法相信人类能够徒手折断自己的四肢,更无法相信自己已收到了死神宴会的请柬。"你是谁?人是不能够杀死非人的,这是错误的……"从黑血咕咕流出的口里忌讳的说出令人生气的字眼。
"是吗?身为人就不能够杀死非人吗?对不起啊,真是对不起。我和你一样不是人,可惜不同的是:我是神!"放肆的口出狂言后,我顺手拿起吧台上一把叉子。
不愧是这个物欲城市里最豪华的酒店,所有的餐具都是银制的,叉子当然也不例外。
惨叫声刺耳地响起,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无可言喻的难闻味道。我拿着染污的叉子仔细观察插在上面那还在冒烟且逐渐熔化的肉块,如同鉴赏一件难得的艺术品。
用餐叉杀死一个男爵,这样的机会毕竟不是时时都能够遇上的呢。
"你这可恶的渺小人类!快些杀了我吧!假如你不怕我族人的话……"看着对方满是怒气立场坚定的脸,我定下了目标:三分钟之内让他哭着求饶!
"已经说过了的,我是神!你妈妈没有教你对上位者要加以尊称吗?我不想再重复第二遍……"又一股黑烟升起,精致的餐叉这一次挖起了男爵的左眼。想不到今晚的肉味居然如此难顶!我本来不是想要这种肉味的啊!
"神,神啊!请您放过我……"20秒!他妈的!立场可转的真快!可是我不喜欢见风驶柁的人,更不喜欢见风驶柁的吸血男爵。
"你说什么?大声一点,我听不见。"这一次被叉子看中的是右耳。
"放、放过我吧!我、我不想死!"很遗憾的,这是很有女人缘的男爵留在世上最后的一句话,因为话音刚落他那从某程度上来说太过灵巧的舌头就被一个渺小的人类粗暴扯下。
"难道只有你一个不想死吗?"当失去了非人的能力后,魔物们也不过是丑陋的肉块,有着比人类更不堪的软弱和卑小。"你会否想起那些被你杀死的人们临死前绝望的呼喊?当他们苦苦哀求你饶他们一命时,你又作何反应。是笑着把他们最后一滴血吸干?还是任凭手下的人狼撕裂他们的身体?或者你们有更龊龌的勾当?说啊,说啊,你为什么不说话?无话可说了是吗?"我像阿瑟王举起宝剑似的拿起叉子,发出了最后通告:"这样的话,请你痛苦的去死吧!"
……
大概在警察到场后会认为这是史上最残忍的餐具杀人案。遗憾的是他们永远找不到凶手,这个升职好机会牵扯到非人的话,说到底也不过是一个泡影罢了。
我一脚蹬开餐厅的水晶玻璃,飞身投向夜空,如同一只孤傲的黑色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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