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地下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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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暮楚点点头,记住了余威的忠告。
演出终于开始了,第一个乐队的主唱的鸡冠头十分夸张,足有三十公分长!秦暮楚很诧异,这么长的头发还能立起来,得浪费多少强力胶水啊!
“我们是‘TNND’乐队,我们是一支朋克乐队……”主唱介绍着自己乐队的名称和风格,其实不用过多介绍,一看他那束夸张的鸡冠头就知道这一定是朋克。琴声响起,人们马上进入了亢奋的状态,在酒吧有限的空间里跳跃或者Pogo。
“Pogo”是一个名词,是一种看摇滚乐演出时观众特有的举动,具体表现就是用身体撞击周围的人,看似激烈但没有什么危险。当然有人愿意把“Pogo”理解为动词也可以。
秦暮楚虽然听说过摇滚演出的种种行为,但当他第一次看到“Pogo”那人仰马翻的场面时还是捏了一把汗,这么玩命撞真的不会受伤吗?
朋克的歌一般都很短,二、三分钟就结束了,台下似乎意犹未尽,有人呼喊着下一首。
那主唱却不慌不忙地介绍起自己的乐队来,这是我们的贝斯手XXX,这是我们的鼓手XXX,在介绍自己的时候,他着重了一下语气:“我是胡朋,朋克的朋!”
台下一片欢呼,随着欢呼声节奏再次响起,人们再次人仰马翻。
秦暮楚看出来了,这是一支典型OLDSCHOOL风格的朋克乐队,只有三个人组成,而节奏也非常简单,很好地贯彻了“朋克就是三和弦音乐”的理念。
半个小时后,“TNND”下去了,马上上来下一支乐队调音。
这也是地下演出的特点之一:拼盘演出。一场演出由四五支甚至十几支乐队共同完成,演出前抽签决定演出次序。秦暮楚对这支乐队的水平不好评价,但主唱胡朋那一束夸张的鸡冠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秦暮楚记住了胡朋这个人。
第二支乐队名叫“地狱火”,是一只典型的金属乐队,主唱长发披肩,嗓音高亢,但模仿的痕迹很重,缺乏自己的特点。没听完一首歌三人就去买酒喝,正好看到张景陶和他乐队的几个朋友在一旁有说有笑地聊着什么。
张景陶的乐队名为“鞑虏”乐队,一听名字就有一种重金属的感觉。该乐队具体的风格为旋律黑金属,这种风格对吉他手要求颇高,不但要弹出行云流水般的旋律,还要有比较充沛的体力和一个怎么甩动都不会脱臼的脖子,因为一面摇头一面弹琴是一种很辛苦的劳动,虽然这看起来很有“范儿”。
“张哥!”周翔热情地打着招呼。
张景陶事先并不知道他们回来,因为他一整天都在与乐队排练。所以张景陶有些意外地问道:“你怎么来了,还有小楚,余哥也来了。”
余威笑眯眯地说:“我们特地给你捧场来了,第几个上台啊?”
“哈哈,老板捧伙计的场,看来我的面子太大啦。下一个就是我们上,一定让你们看到一个不一样的张哥。”后半句是对秦周二人说的。
台上那个乐队没有掀起多大动静,很快就下去了,张景陶和其他几个人拿着乐器上台调音。
十多分钟后,随着主唱一声嘶吼,猛烈的乐曲再次回响在酒吧里,人们更加兴奋了,纷纷POGO、甩头、跳跃,甚至喷洒啤酒,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出他们心中所有的不快。
秦暮楚没有参与到人群当中,他冷静地在一旁听着,认为这支乐队比上一支乐队水平高出很多,基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而乐队的灵魂人物非张景陶莫属。秦暮楚想象不到,一个平时温文尔雅的生意人,为何一到台上就变成了野兽。
“好!”“再来一个!”当“鞑虏”乐队演出完毕后,台下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掌声和欢呼声。
张景陶满头大汗地下了台,很多人都上前祝贺。
“哥们儿,今天演出不错啊!”“大哥,今天你琴弹得太牛了!”张景陶含笑着一一回敬。
走到吧台前,四个没有演出任务在身的金属青年肆意喝起酒来,期间余威不失时机地把自己带来的两个孩子引荐给众乐手,特别是向这个乐队的鼓手重点介绍了周翔这个人。
“胖子,叫‘鼓哥’,这是我的一个好朋友。”
周翔不明就里,但还是恭敬地打了声招呼。
余威对那个被称之为‘鼓哥’的人说道:“这是我一个小朋友,叫周翔,也可以称呼他为胖子,他的乐感和节奏感都很好,我看这孩子不错,有兴趣收个徒弟么?”

这时下一支乐队登台了,酒吧内显得更加吵闹,余威请“鼓哥”到酒吧外详谈,当然带上了周翔。
“鼓哥”原名谷戈,因为鼓技出众被人尊称为“鼓哥”。(汗!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嘛?)此人入行三年,有着过硬的鼓技和丰富的演出经验。谷戈今年二十五岁,平日里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行,做摇滚乐纯属个人娱乐而已。
酒吧外安静了许多,余威对周翔说:“胖子,经过这几天我对你的观察,认为你确实不适合做一名琴手,而且也不打算继续教授你,因为这只会浪费我们大家的时间。不过你别灰心,我有一个问题需要你的回答:你愿意学习打鼓吗?现在有一个不错的机会,我已经说通‘鼓哥’收你为开山弟子!”
“打鼓?”周翔一愣:“我能学打鼓吗?以前从没有想过。”
余威顿了一会,更加语重心长地说:“能!通过我对你的观察以及我以往的经验来看,随不敢说你的鼓技能达到多么高深的层次,但一定会学有所成。相反地,如果你一味地追求对你来说并不适合的吉他或者贝斯的话,很肯不会取得很大的成就。这是我的肺腑之言,如果你执意继续学习吉他的话,请你另某良师,余某道行太浅,没有把你这块烂泥扶上墙的本领。如果你想好了改学打鼓,我可以把你的学费转到‘鼓哥’的名下,从明天开始由他教导你打鼓。”
周翔不敢接受这个现实,虽然他身宽体胖但自认为风度翩翩,理应是聚光灯下万人着迷的主唱兼吉他手或者贝斯手,而非躲在暗处挥汗如雨默默无闻的鼓手,想到这,周翔有些犹豫了。
秦暮楚在背后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忍不住插嘴:“胖子你怎么想不开呢,不管你选择吉他、贝斯还是鼓,不都是在玩摇滚乐、享受摇滚乐吗?既然是在玩摇滚,何不选择适合你的乐器呢?我认为你很适合打鼓的!”
“连你也这么认为?”周翔把心一横:“好吧,‘鼓哥’我以后就跟着你了!”
谷戈爽朗一笑:“你可是我的开山大弟子啊,今后一定要给为师争气!”
就这样,年仅二十五岁的谷戈第一次尝试教导别人打鼓,而周翔就这样半清不明地改当了鼓手。事实证明,周翔确实是一名出色的鼓手,当然这是后话。
众人看到周翔转变得不慢,很是开心,随即再次来到酒吧的舞台前继续享受摇滚乐带来的快乐。
舞台上灯光暗淡,看样子第四支乐队已经下去了,现在是第五支乐队调音的时间。秦暮楚等人一面聊天一面等待演出的开始。
几分钟后,灯光打开,舞台上站着几张熟悉的面孔。
这不是第一支乐队那几个人么,秦暮楚很纳闷,但仔细一看台上的还多了一个人,背着琴占据着主唱的位置,说出了另一个所谓的乐队名字,而原来的主唱胡朋却扮演起吉他手的角色。当音乐响起时,风格也与刚才完全不同,为比较硬朗的硬核朋克。
“这是怎么回事?”秦暮楚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张景陶看出了秦暮楚心中的疑问,解释道:“这不是刚才那支乐队,是另一支全新的乐队,地下乐队有时就是这样,一个人同时加入好几只乐队。”
谷戈赶忙打岔道:“这不算什么,我曾经见过四个人组了三个乐队,还是三种不同风格的乐队。还有我也曾参加过另外两支乐队,并在一个双主唱的乐队里担任过副唱的角色,这些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秦暮楚点了点头,但他还是没有想明白其中的道理。
果不其然,当这支乐队演出完毕的时候,胡朋和贝斯手下了台,而这时的主唱接过贝斯,又请上一个长头发的背着吉他的人,简单调音后,开始玩起了“EMO”。
(作者注:“EMO”取自英文Emotional的前三个字母,Emotional的原意是“情绪化的”,“EMO”在这里代表一种由“硬核朋克”演变而来的音乐风格,这种风格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基本摆脱了朋克的影子,变得更加狂躁,更加情绪化。也称作“情绪化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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