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封建经济与军事实力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注:封地——也就是领地和采邑,早先,只要是贵族就有不同的分封权利,但随着历史的演变——主要是王权力量的崛起,到如今,对于各国来说,只有君主和上中位贵族级别才有分封权利,下位贵族和低级贵族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也因此,中上位贵族被称呼为诸侯。
而且上中位贵族也仅仅具有分封下2级贵族的权力,即公爵可以分封伯爵及其以下爵位,侯爵可以分封子爵及其以下爵位,伯爵仅可以分封男爵和骑士,而只要是世袭爵位贵族就可以分封骑士。勋爵只能由君主册封。
而一旦分封,则要给封臣合乎大陆规定的采邑或领地,并且要上报给最高级别的君主予以备案注册登记,再按规定交纳一笔册封金(册封金多少由传统法规约定好,按照级别不同收取不同数额。)给君主,得到君主的书面认可法令后,才可以册封。
(通常该认可法令都是会得到的,毕竟此举一方面会给君主增加财富,同时也会削弱封主的力量——封主册封的采邑或土地必须是法律上已经属于封主自己的土地,否则视为无效。但是如果是在对外战争时,封主将尚未占领的敌对国土地作为自己的土地予以册封给下属,也是一种暂时的办法,常常能鼓舞下属的士气。但如果该封主或封臣最终没有得到该土地,则封臣的爵位和头衔仅仅是一个笑话,封主的威信也将大为损失。)
否则是不会被国家以及世俗认可,从而限制了贵族的分封权利以确保不会出现太多的贵族数目。君主则不受限制,但如果乱来的话,将不得不面对贵族们的压力和国内的传统保守势力的压力。
早先时候,领地的授予,都是按照行政规划来给予土地的,如我安威家族当初受封的约尔郡正北区的安威乡。但随着王权的扩大,特别是社会文明对土地开发利用程度的提高,早先时代的那些看上去没有什么价值的土地在如今都被开发出其中蕴涵着的一些财富,所以君主越来越注重对国家土地的占有,在分封领地或采邑时,很少以行政区域为版图,而是从其中分出一块块具备一定价值的土地出来,再分封给封臣。
所以,现如今册封领地时,一般而言,通常都是以某城镇村庄所在及其周边多少面积的土地为封地,而封地以外的大片缺乏开发的土地,并不是领地所在,而是由国家君主所有,由君主派来的官员加以管理监督,防止地方豪强(包括贵族、领主和士绅阶层甚至平民、奴隶)和名门望族私自占用、窃取、毁坏国家土地,不过这些未开发的土地也可以买卖,且价格相对居民区和农田地来说要便宜不少。
所以在和平或者一般的没有动摇国家统治的战争或混乱时期,领主的领地面积也十分有限。而从国家法律方面来说,任何人侵吞国家土地和财富的行为都是非法和被禁止的,行为严重者可以被视为对君主的最严重罪行——谋逆。
而对于那些能赚大钱的各种矿产资源则会按照土地主人7成,国家3成的比例分享利润(国家坐享3成利润,而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买卖都是交由土地主人进行,国家只需派遣税务官监察收入情况就行了。不过,对于金、银、铜三种类型的矿产和某些稀有或重要矿产如玄铁、黑铁、各种宝石、魔晶等具有重大军事或经济利益的,则需由国家接手开发和保护,而矿产所在土地的原主人及其后代继承人则可以坐享半成~1成的利润,并获得爵位、土地等其它方面的补偿和加入该矿产相关企业运行的优先参与权,如组织商会优先获得矿产货物、卖给矿上人员饮食工具等必需物资,可以优先购买该矿产制成的产品等等。矿产的发现者也可以在其有生之年得到0.1%~1%的利润分成和其它相关权利)。
而像一般的铁矿产,国家倒是没有进行垄断,不过其中的那些数量较少的矿脉丰富的大矿山或者地理位置比较重要的矿产则是归国家所有的,而大多数的中小型铁矿产则是交由当地贵族领主或商人特别是大中型商会势力进行开发的。
只有国家中央王权失去对地方的统治和威慑力时,才会出现地方诸豪强为争夺地方统治权而战争,肆意侵吞国家或其它豪强和平民的土地,以保护者或胜利者的名义加以统治,从而形成一个个的地方割据势力。
早先封地大小是根据领地能产粮食数目来算的,后来随着大陆政局的稳定,经济贸易和工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商业城市的兴起,粮食产量和人口出现了大幅增加,光看粮食产量并不能说明领地大小和领主实力,所以到了近代,王权国家除了继续按粮食产量来衡量领地情况,还渐渐以经济收入为参考,来总体衡量。国王会在你的领地上或者所在上级行政单位派有税务监查官员,专门核实你的收入开支情况。
再按照世袭领地贵族(包括王/皇室和公爵到准爵的各级领地爵位)每年总产出的1~10%数目(名义上领地贵族是不用上缴税金的,但各种节日庆典以及战争时的各种物资捐助或盾牌税等还是要上交,所以折合下来的每年平均标准为10%)
——对比采邑贵族的10~30%(此类贵族法定上除了交纳15%的税金,像节日庆典、物资捐助等等还是同领地贵族一样要交的甚至交的更多,所以综合下来,约为20~30%),
骑士和勋爵的15%(标准即为15%,但有时也需要像其他贵族那样上交节日庆典贺金等等,所以综合下来约为25~30%),
自耕农民(拥有自己土地的自由农民,小土地所有者)的20%(标准即为20%,加上上缴给教会的什一税10%,以及其他各种苛捐杂税的存在,所以综合下来约30~40%),
佃农或农奴(佃农为向国家或他人租种土地,自己没有土地或较少土地的无产者,而农奴则是被绑定在土地上的劳动者,他们拥有自己的土地,但却是以人身受限制的方式拥有这些土地,虽然有人身安全和土地私产等权利,不能像奴隶那样被主人任意买卖或杀死,但却可以随土地被转让或买卖,从而保证土地有人耕种,也保证耕种该土地的人能存活。
而且农奴的日常行为和人身自由也受到限制,不能远离土地,必须以照顾土地为主要工作,不像佃农那样,只要你到时缴纳齐了佃租,随便你平时做些什么,也随便你将农田做什么使用)的40~50%(佃农标准为35%,但加上教会什一税则达45%。农奴标准为50%,不用交纳什一税。要注意的是,由于佃农和农奴因为缺乏对土地的占有权而缺乏完整的独立自主权,所以他们交纳税金的对象是他们耕种土地的所有主——地主,而不是国家和教会。
这也是为什么在乱世时,大批自耕农不得不成为佃农或农奴而依附于当地豪强以逃脱国家因为**、战争等原因而针对社会的底层——自由民阶层征收的越来越重的税金或者避免大土地主进行土地兼并而施加的沉重生存压力。但事实上,尽管国家不能直接获得佃农和农奴的税金,但通过对地主的剥削仍然能得到部分税金作为补偿——不过这些税金相对直接自由农来说少了许多。而教会也能通过地主的献金得到部分补偿。
举例来说,农户甲是个自由农家庭,原本年收入2000千克粮食,除去法定税金20%即400千克,种子400千克,教会什一税200千克,生存用粮食即口粮800千克,剩余200千克,这剩余的200千克便可以用来交纳苛捐杂税和购买生活必需物品后剩余几枚银币自由支配。但由于国家吏治崩坏,出现各种针对自由农阶层的苛捐杂税,那么自由农甲家庭发展下去可能会食不裹腹。
但如果是佃农乙家庭,生产出来的2000千克,因为租金的缘故,要交给地主3.5成即700千克后余下1300千克都归自己。而地主——假设为骑士,其收获的700千克,仅仅要上缴给国家2000*15%=300千克,剩下的400千克即是自己净赚的。如果地主租金减少的话,比如3成,那么净赚300千克,而佃农能多保留100千克。
所以可以看出,地主通过自己的身份特权,从而在国家与农民之间赚取了差价。而因为佃农乙没有自己的土地,而国家的税有很多依附于土地这一农业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所以佃农的税金就会减少许多。那么相对甲来说,乙可能还能勉强活下去。而如果乙成为农奴的话,那乙跟国家的关系就更少了。),
工商的30~50%或更多(标准为40%),流民和乞丐是不用上交税收的,但生活之窘迫和生存之危险也是很大的,而教士也是不被征税的(虽然随着教权在与王权斗争中的失败,教会的权力已经减少许多,但教会“不得被征税”的特权还是被保留下来,并被世俗认可)。
——但实际上,真要这样彻查收入情况,在这种时代是不可能的事情,操作起来也很不切实际。所以现实中,国王派来的税务监察官员除了征收法定数量较为固定的农业税、人头税,其他的商业税和杂税等等都是具有很大弹性的,实际情况也就因此复杂无比。

但有一点可以相信,无论是直接上交税金给国家的自由民、自耕农,还是依附于贵族豪强的佃农、农奴。经过国家政府官员与地方豪强的层层盘剥,国王要求征收的即使是最轻的赋税也会迅速扩大膨胀成为压在平民阶层身上沉重的巨石,令人窒息而难以忍受
也就是说,以上各个阶层所要交纳的税金主要还是依据农业收入而形成的标准,对于工商业收入的税金则比较混乱和复杂。
而国民互相之间,比如自耕农甲由于自己的土地不足向采邑贵族乙租种土地,甲交给乙的租金也是没有法定比例的,由双方协商和当地习俗决定,国家几乎没有干涉——按照年金的方式上交给国库表示对皇室的效忠以及你享有领地诸项权利和国家对你保护的代价,遇到特殊情况还要交纳其它比较固定的款项,比如遗产继承税,结婚金,君主登基贺金,各种庆典捐款以及战时君主和贵族上议会——也就是中上位贵族组成的议会——商议后征收某种特别税或附加税(有上议会,自然有下议会了,下议会由下位贵族和各郡的士绅代表以及自由城市的市民代表组成,负责监督政府政策条令的执行情况和提请上议会立法、允许某征税权等事项。他们往往代表着地方的利益,由于参议的人员众多,所以也被称为大议会。)。
以及最能体现领主高贵权利和义务的最重要的一项——在国家或者上级封主宣布对外战争时要按照领民总人口数量20/500的武装士兵即2/500人口的骑兵(多是中装骑士,也有可能是轻装骑士以及轻装骑兵甚至骑马的步兵,很少会是重装骑士,主要是联络通讯和侦察以及追击、侧面或背面袭击用的。)和10/500人口的步兵数量(每名步兵至少须配备1支2米以上的长矛和1把总长度不短于60厘米的短剑——一般的长剑总长度为80~90厘米左右,1只硬木制中型或大型盾牌。)和3/500人口的远程步兵数量(弓箭手或掷石手等远程兵种一般不得少于总步兵兵力的2/10,弓箭手所携箭筒中的箭支总数不得低于20支)以及5/500人口的武装民夫(装备木棍、镰刀、链枷等简易、农用武器,基本上没有配备防具,主要用于后勤方面)来承担战时的兵役,或者交纳盾牌钱代替兵役。
如果有立功心切的愿意带领更多私军出征,国家或上级封主也十分欢迎。
西方世界文明国家通行的常备正规军与民众人口比例标准为2/100,预备役比例标准为5/100,动员比例标准为10/100,即你领下有1000常住人口,便可以维持20人的终年全职训练的装备可以的常备正规军,30人的训练和生产交替的装备较差的民军作为合格的预备役部队(如果预备役也像全职训练的常备正规军那样完全训练而不生产的话,单纯靠普通的农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领主是没有那么多的资金和物资来维持的)。
需要时还可在影响生产程度不是很大的情况下再征召动员50人的平时以生产为主的、仅在闲时受过有限的一些训练的、装备低劣的农夫参加军队也就是战斗力弱小的农兵进行时间和距离不长的短期战争。
至于全面动员时,则可以将领地里没有受过什么训练的甚至连像样的武器装备都没有的青壮以至老人少年都武装起来,达到四、五百人的规模,不过这样一来,领地的生产等方面也会大受影响,装备也会受财力影响而极其低劣,军队的战斗力也会受训练程度和物资后勤供应影响的巨大压力而表现恶劣。
而通常情况下,为了节省开支以及锻炼民军,除了常备正规军以外,民军也会轮换着担负一定的军事工作,成为常备军中的常备民军——即警备兵。所以算下来,1000人口的领地,其实际的可以随时使用的常备军部队为30人(其中的10人为警备兵——即常备的民兵,他们虽然装备普通,战斗力较一般,难以经受激烈战争的考验,但也不容小觑。另外20人则是真正的职业化的常备军人,战斗力强劲,装备齐全),
需要时间反应的小动员一线预备役——民兵为20人(一线预备役即是领主私军中较为常见的组成,具有一定的战斗力,同警备兵差不多——但装备可能差上一些,能够在骑士等职业军官的统率下执行常规的作战任务,但同样经受不住激烈战争的考验。),
需要下达动员令和小段时间来集结的大动员二线预备役——农兵为50人(二线预备役往往会被征召,仅受过一般简单的训练。其中,有部分担任军队的后勤运输工作,也就是所谓的民夫。其他部分则突击训练一段时间,简单武装后成为农兵,组成战场最低级的兵种——轻装步兵,充当着战场炮灰、消耗敌军体力和军备物资等辅助常备军人作战的作用。他们常常随同警备兵或正规军一齐出征,但哪怕是普通程度的战争,指挥官们也要做好因为战事不顺造成农兵们可能败退乃至崩溃的准备),
需要全面动员才能集结的战斗力低下的总动员三线预备役——全部男性领民中13岁~60岁之间的二、三百人(三线预备役通常是生产方面的主要劳力,基本上没有受过多少军事训练,且往往身体不够健壮。一旦动用,将很影响生产活动,除非生死关头或特殊需要,一般是绝不会被动用的。而且,这种类型的部队其能力也基本上是靠不住,不值得信赖的)。
加上武器装备、马匹、训练、教育、培养、财力等的影响,设定20人的常备正规军中仅有1/5的人也就是4人可以作为战力强劲的骑士而存在,其余的16人则具备次一级的战斗能力,但也是军队的主要作战力量,他们虽然也可以骑乘战斗,但受到军备状况的限制,多半还是不得不徒步战斗。
所以,平时维持的常备军与人口比例实际为3/100,其中1/100的战力普通,承担次要的军事工作,是不会被看重的对手,通常是作为地方政府部队维持治安的主力——警备部队;1.6/100为精锐,承担主要的军事工作,是需要正视的对手——正规军(4/5)军士;0.4/100为精英,承担重要的军事工作,是需要重视的对手——正规军中的精锐(1/5)骑士。
此外,还有2/100的合格的一线预备役部队能随时武装起来补充常备军的消耗或者轮流替代常备军的普通战力在地方政府部队中服役,同地方领主私军一起构成地方部队的来源,另有5/100的二线预备役部队在动员时进行征召。而以常备军为总量,则骑士为其中的0.4/3=2/15,军士为其中的1.6/3=8/15,列兵为其中的1/3=5/15。
出于安全的考虑和兵力集中使用的原则,常备军和一线预备役往往会被集中到领主的城堡和附近相邻的村庄里,作为亲卫使用(他们的存在身份即是侍从骑士、扈从、侍从以及卫兵,还有经常往来城堡和自己土地的扈从骑士以及他们的武装随从),随时可以集结、编制和出征。
而在城堡以外的诸多乡镇的安全工作,则以当地的预备役民军和农兵自己组织为主要力量,由少数派遣过来的常备军加以领导负责,组成战斗力较弱的地方治安部队——警备兵。更有许多乡村,则是完全由自己组织治安保卫力量,由半农民半骑士的田篱骑士和效忠于领主的堡主对民军进行领导。
所以无形中则使得常备军的比例加大,质量下降,影响了生产,加重了村民的负担,再加上安逸享受懒惰等人性或环境的原因,使得大多数常备军的战斗力也不会很强的。
不过对于君主来说,由于实行的是封建制度,领主会上交给君主不少的赋税分担君主的军费压力,同时君主自己为了保证对领主军事力量占据优势,所以君主维持的常备正规军队——政府军通常在君主控制地(包括君主直辖地和采邑贵族的采邑)人口的2/100左右,同时,君主还可以维持几乎同正规军一般规模的地方政府部队来保证治安问题。从而使得君主常备军的比例可以达到4/100左右,高于领主的3/100。
不过,考虑到君主的政府机构的运行耗费和国家公共事务等开销,所以君主常备正规军的比例还是2/100左右,不过其军队的装备训练通常要比一般领主的私军更加精良有素,特别是参加大规模战争的经验是中小领主率领的私军所无法拥有的。
所以,说下来,就是说无论是领主还是君主,其常备军比例均为所管辖常驻人口的3/100,不过装备训练等有所差异而已。而且,国家常备军中的1/3通常是作为战斗力较为弱小的地方警备部队存在的,主要由预备役的民军轮流参与构成,真正的战斗力较为强大的常备正规军仅有君主控制地人口的2/100,而领地贵族的军队情况也是同样如此的类似情况。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