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地精最喜欢抢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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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地精最喜欢抢劫了
我不知道什么是忠诚徽章,但是我看出他们怕我了,否则的话怎么可能向后退呢?那个可怕的魔法师竟然吐血了,他一定是因为害怕我而导致心脏跳动加速,把血管给挤爆了。
早知道我一激动,额头上的那个印记就会发光,印记一发光,人类就会害怕,我在市场的时候就激动了,那样的话我们不但不会损失几头牛,老洛克的铁锅也不会丢掉。
那可是巨龙留在我额头上的印记啊,以前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普兰达和爱德华飞快的交换了几个眼神,然后他们做出一串令我震惊的事情。他们飞快的收回手中的武器,双双跳下战马,深深地对我鞠躬,那个普兰达还用一种十分恭敬地语气说道:“五级人类火系魔法师普兰达•墨菲,向尊敬的地精大首领大人,伟大的地精龙骑士大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不知道我能否有幸知道您伟大而又高贵的名字?”
我头脑一阵发懵,有一种将要晕倒的迹象。
我一定是在做梦了,高贵的人类怎么可能对地精使用如此尊敬的语言?他们以前称呼我们的时候,只有“喂,臭地精”之类的词句啊。我听到了什么?他竟然在说向我致以最崇高的敬意,说我是尊敬的,伟大的和高贵的!
同胞们也感觉到了气愤的不同,他们纷纷站立起来。等到他们确信那两个人不会杀死他们了之后,他们就哈哈大笑起来:“胆小鬼,人类;神,大首领!”
我挺直了腰板,因为我是尊敬的;我昂起头颅,眼睛斜向上观察天空的云,因为我是伟大的;我背起双手,因为我是高贵的。“柯克卜•棒子,大首领,地精的!”我的声音庄严而又肃穆,因为有一口痰在喉咙里,所以略带一股沧桑感:“尊敬的,伟大的,高贵的,柯克卜•棒子!”
用人类的话怎么说来着?那就是酷毙了,帅呆了!
在我尊敬,高贵而又伟大的柯克卜•棒子面前,普兰达的表情更恭敬了:“尊敬的,高贵的,伟大的柯克卜•棒子大人,我是一个卑微的魔法师,我最崇拜的就是能够驾驭巨龙的强者,因此我恳求您,让我看一看您的巨龙可以吗?我保证,我只看一眼!”
这个人类一定是搞错了,我不是什么龙骑士,我也不可能驾驭巨龙。事实上,那头可怕的巨龙曾经驾驭过我,那种感觉太可怕了,至今想一想我都不寒而栗。不过,他想看一看巨龙,我的确可以满足他。
于是,我跳上驴车,从草堆里面拿出那枚龙牙:“牙齿,巨龙的;宝贝,我的。金币,一千个,卖掉!”如果他出价一千个金币购买这颗龙牙,我会更高兴。
“神啊,这不是真的!”我听到了普兰达的呻吟声,他就像喝醉了酒一样,身子剧烈摇晃起来。虽然他努力想要站稳,但还是瘫倒了:“龙骑士吃了自己的龙!爱德华,我……我不是做梦吧?”
我用力掐了一下大腿:“做梦的,不是。大腿,不疼。”
刚刚爬起一半的普兰达再次摔倒了,他的嘴巴张得好大,就像吃了一百只苍蝇一样。
“原来是一头将要老死的巨龙,难怪会这样。”爱德华的身体逐渐挺直,高傲的眼神又重新回来了:“普兰达大师,一头垂死的巨龙,碰巧被一个无耻的地精给糊弄了。巨龙死了,地精就吃它的肉,卖它的骨头,一定是这样的。”
“住嘴,爱德华!只有巨龙最尊敬的强者,才会拥有巨龙用生命箴言镂刻的忠诚徽章,这一点是任何诡计和巧合都不可能做到的。”普兰达的嘴角又开始流血了,他终于挣扎着站立起来,再次对我施礼道:“尊敬的,伟大的,高贵的柯克卜•棒子大人,我能问一下,您的巨龙是怎么死的吗?”
这个普兰达一定在搞什么鬼花样,明明爱德华猜测的很正确,他却说不对。
“巨龙,我杀了,我,尊敬的,伟大的,高贵的柯克卜•棒子,屠龙者!”虽然普兰达不诚实,但是我们地精却不能不诚实,我是三十五分之一个屠龙者,我必须用这个可怕的头衔吓唬住普兰达。
“噗!”一口鲜血喷薄而出,普兰达仰面朝天摔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普兰达大师!”爱德华紧张的扶起普兰达,仔细的检查了一下,然后他就愤怒的站了起来,他盯着我们,眼睛在喷射愤怒的火焰,浑身上下闪烁着斗气的光辉,他的剑缓缓拔出,一股无形的,磅礴的威压感席卷而来。

同胞们又开始撅,而我也开始了痛苦的挣扎——到底是撅起还是不撅起?
原来钱太多了并不是一件好事情啊,就象现在,同胞们可以自由自在的撅起,因为他们几乎一无所有,他们能够失去的只有生命和自由。可是我就不同,我是地精大富翁,我实在是舍不得那些亮晶晶的金币啊!
恐怖,绝望,焦急,一切不好的感情交织在一起,我的额头又开始发烫了,一股不亚于爱德华斗气的光芒开始在我的额头出现。
是忠诚徽章,我怎么把忠诚徽章给忘记了,人类害怕我的忠诚徽章啊!
爱德华的动作突然停顿下来,他望着我的额头,眼神中闪过一次迷茫和不安。我相信,如果刚才我没有激动的话,他的宝剑一定已经穿过我的咽喉了。忠诚徽章果然管用,这个强大的人类战士真的害怕我了。
“尊敬的,伟大的,高贵的,柯克卜•棒子!”我用力敲击着自己的胸膛:“忠诚徽章,厉害。你,仁慈吧!”
“你是说,让我逃走?”爱德华显然是愤怒了,他的手再次按在了剑柄上。
“咚咚咚……呜呜呜……”突然,一阵激昂的鼓声和牛角号声传来,一大群兽人钻出草丛,向我们走来。
爱德华的眼睛里终于显出恐慌,他飞快的抱起昏迷不醒的普兰达,跳上战马向远方的人类城镇奔去。
“尊敬的,伟大的,高贵的柯克卜•棒子大人,我们还会再见面的!”马蹄声中传来爱德华的声音。
他这是在对我发出邀请吗?
在大草原上,任何智慧生物遇到了一大群兽人,最本能的反应就是逃走,人类也不例外。不过对于我们地精来说,大可不必这样。因为我们的肉不好吃,我们也没有什么财产可以被抢,因此兽人根本就懒得搭理我们。
因此,虽然几百个兽人轰隆隆的跑过来,样子可以吓死龙,但是我们地精却一点也不惊慌,我们都跳上驴车,嘻嘻哈哈的对兽人指指点点,嘲笑他们长的比地精还要难看。
“喂,那个地精,原来你跑到这里来了?”突然,那个在市场里和穿一样衣服的人类打架的兽人来到我的驴车前,他举着他那把硕大的猎叉,很不满意的对我说:“我们为你打架,你却自己跑了,可恶的地精,背信弃义的地精!”
我们背信弃义吗?有人说我们脏,有人说我们丑,还从来没人说我们背信弃义过,因为我们的力量太弱小了,从来没有人委托我们做过事情。不过,这个兽人给我的印象很好,要不是他在市场里面打了一架,那一千四百个金币我就拿不到了。
因此我放下屠龙者的架子,很和蔼的问道:“兽人,很多,什么事,去做?”
“攻打人类的城镇!”这个兽人显得很激动:“他们打死了我的弟弟,还抓走了我们三个同伴。可恶的人类,竟然敢这样欺负我们兽人,我们已经向伟大的兽神发下毒誓,一定要血洗人类的城镇!”
刚才打架真的打死人了,这可真是一个不幸的消息。谁都知道,兽人是草原上脾气最暴躁的种族,他们的确会把一座城市的人类杀死。当然,前提是他们攻下人类的城镇。不过据我所知,几百年来,人类和草原诸部落发生过无数次战争,他们的城镇还从来没有失守过的记录。
“你们,也去和我们一起战斗!”那个兽人用命令的口吻对我说道:“你们有食人魔,可以算十个兽人战士。打仗的时候会死很多人,尸体吃不完。”
仅仅为了几具尸体就和强大的人类为敌,我这个聪明的地精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我连连摇头:“人类,强大,战斗,死了,不去!”
“战争是因为你们才发生的,你们怎么能不去!”兽人勃然大怒,举起猎叉对准我的胸口:“去了,攻下城镇你们可以自由抢劫。如果不去,我这就插死你们!”
可以抢劫吗?
我一下子来了精神。没有任何一个种族像地精这样,最热衷于趁火打劫的了。如果兽人真的成功了,一座人类的城镇就等着我们去抢劫呢。想一想,才十多个人类就给了我两千多枚金币,那么一个镇子的人类会有多少金币呢?
“出发,抢劫!”我拉动食人魔的缰绳,兴奋地大声呼喊:“战争,战争!金币,我的;尸体,食人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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