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忠诚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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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忠诚徽章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可以说是一团糟那五个穿一样衣服的人类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们一起殴打兽人,兽人被打得遍体鳞伤。兽人挨打,他的同伴们不干了,十多个兽人一拥而上,又把五个穿一样衣服的人类打得遍体鳞伤。然后市场内又跑出来几十个穿一样衣服的人类,和兽人打做一团。
不知道是谁碰翻了一个狂战士手中的饭碗,狂战士勃然大怒,跳起来兽人和穿一样衣服的人类一起打。
市场上大呼小叫生此起彼伏,有的往前挤,有的往后退。
而我却一直站在驴车上,目不转睛的望着大胖子身后那个拿着金币的随从。那个随从显然没有见到过这样的场面,被吓得脸色苍白,浑身颤抖。当一个兽人的猎叉差点刺中他的肩头之后,他尖叫一声,一弯腰竟然钻到我的驴车下面来了。
下面有一千四百枚金币,我只记得这些,至于人类那些税和费我早就忘的干干净净了。我命令阿大把那个人从驴车下面拉出来。阿大一只手掐着那个人的脖子,嘴巴低低的咆哮着,伸出一只汁水四溢的大舌头,在那个人的脸蛋上舔了一下。那个人就立刻口吐白沫,昏死过去了。
“洛克,赶牛。阿大,阿二,阿三,拉车!”这里太可怕了,我们必须显示仁慈。
当我们赶着牛,拉着车从市场中退出来的时候,核心区域的战斗也发生了大的变化。一团耀眼的白光把狂战士的身体完全包裹起来,他竟然进入到了狂化阶段。很快,惨叫声更加凄厉,看热闹的人开始四散奔逃。
一个人类尖叫道:“杀人了,杀人了!快去禀告镇长,派护卫队来!”
那个大胖子的声音也传过来:“比奇,你的钱袋呢,你的钱袋呢?”
一个穿一样衣服的人类骑着一匹战马离开市场,飞快的向城镇方向跑去。十多个伤痕累累的兽人也杀出重围,向草原深处逃窜。而我们更不必说,地精们都是仁慈的专家,我们跑的比战马还要快,不到十分钟我们的身影就淹没在大片的草地里。
“牛,牛,一个,没有了,再一个,没有了,再再一个,没有了!”突然,老洛克发出一声惊呼,扭头就要往回跑,因为,他发现我们少了三头牛。
牛少了没关系,关键是命还在,我一棒子把老洛克打昏,让食人魔放在驴车上。
因为有牛的关系,我们走的并不快,一连三个小时,才走了二十多里。我们都很累了,于是停下来休息。刚才因为打架,我们的炖牛肉没有了,连带着一口大锅也丢了。那口大锅是老洛克的,他哭哭啼啼,非要我赔偿一个银币给他。
没有了锅,我们只能烤肉吃。草原上很难找到合适的柴草,因此我决定拆了老洛克的驴车当柴烧。食人魔很高兴,因为我允许他们宰杀一头小牛,我们吃肉,肠子和牛头给他们吃。
熊熊篝火燃烧起来,扑鼻的烤肉香味弥漫起来,沙哑的《地精之歌》也开始在草原上飘荡起来。
牛肉的味道真香啊,这可是只有三个月大的小牛犊,一吃到嘴里就花了。我真的很困惑,牛肉明明比坚硬的龙肉好吃,价格为什么却比龙肉低几百倍?
“轰隆隆……”正当我们吃饱喝足,准备再次上路的时候,一阵剧烈的马蹄声音传来,那个大胖子爱德华•鲁德和另外一个身穿魔法师长袍的老头子追上来了。
“地精,是不是你拿了我的金币?”爱德华一勒马缰绳,怒气冲冲的对我说。
“金币,我没拿!”我用魔法师长袍擦拭嘴角的油污,很无辜的对爱德华耸耸肩头。
我们地精是最诚实的种族,我的确没有拿爱德华的金币,因为他的金币“拿”在驴车里。
“比奇说了,是你让食人魔把金币抢过去的。”爱德华用力挥舞自己的拳头。
“金币,是税费,我的,不是,你的,也不是。”这个人真奇怪,即便是我拿了那些金币,也是拿穿一样衣服人的金币,而不是大胖子的金币。
因为金币是我缴纳的税费,而税费是属于穿一样衣服的那些人的。
爱德华想要发怒,那个跟他一起来的老头子却挥了挥手,示意他不要动。

这个老头子自从来了之后,就一直盯着我的衣服看,他的目光很奇特,似乎很欣赏我的着装。被人欣赏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于是我挺直身子,整理了一下战士盔甲,重新系紧魔法师长袍的领口,调整了一下背后弓弩的位置,然后拿出魔法杖,用细的一头剔牙缝里的牛肉。
老头子的目光更奇怪了,好半天才问道:“你真的是地精?”
我点点头:“大首领,地精的;棒子城堡,主人,我。”
“你是战士?你是魔法师?你是弓箭手?”老头子连续问了我三个问题,我都摇头,最后他急了:“那你为什么穿这些衣服?”
“人类,死了,衣服,独吞了,大首领,不公平。”老洛克终于逮到机会,表达对我的不满。
“普兰达大师,我想我们不必再费口舌了。”爱德华的手轻轻按在剑柄上:“地精就是这样,他们经常从死人身上找衣服穿。这些地精拿了我的钱,我们再拿回来就是了。”
什么叫拿回去?难道他们要抢我的金币?
不会吧,就两个人类,敢想抢劫十个地精和三个食人魔?
“阿大,阿二,阿三,吼!”我用力一拉缰绳,我要让这两个人知道知道,我们这里有食人魔,如果他们敢抢劫我的话,他们就会成为食人魔口中的干粮。
然而我并没有在两个人类脸上看到一丝惊慌,他们也没有像我预期的那样表现人类的仁慈,相反,他们脸上显出轻蔑的笑容。一道寒光闪过,在我听到阿二痛苦的咆哮的同时,也看到爱德华剑尖上挑着的半只食人魔耳朵。爱德华冷冷的看着我们,他的身上有一团乳白色的光芒在不断的闪烁。
与此同时,那个叫做普兰达的老头子拿出一根很漂亮的魔法杖,对着我开始说一大断十分拗口,我听不懂的话。那些话似乎是唱出来的,不过比我们的《地精之歌》旋律要复杂得多。伴随着他的哼哼声,我感觉到空气中似乎有一种可怕的力量在向普兰达汇集。
“魔法师,大战士!”同胞们吓坏了,立刻趴在地上用力的撅:“做奴隶,做奴隶,主人!”他们之所以没有表现仁慈,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的两条腿仁慈不过战马的四条腿。
原来他们一个是人类魔法师,一个是会斗气的高级战士,难怪他们不在乎我们呢。
其实我也想撅,但是我实在不甘心。地精可以为了一个金币和野狼作战,可以为了五个金币和黑熊作战,可以为了三十个金币和大地蜥蜴作战。
如果是两千多个金币呢?我想地精完全可以向神发起攻击。
我的驴车上就有两千多枚金币,如果我崛起了,这些金币就变成别人的了。那是一笔多么巨大的财富啊,可以为我换来多少欢乐的时光,难道就这样没有了吗?
不,绝不!
我愤怒了,确切地说我是绝望的放声大哭起来。悲伤席卷了我的身体,我多么希望这是一个噩梦,当梦醒来的时候,这两个可怕的人类就不存在了啊!我体内的血液在翻腾,我的脑袋嗡嗡只叫。特别是我的额头,竟然有一股烧灼的感觉,就如同前几天巨龙用那种乳白色的光芒笼罩我的时候,疼死了。
“光,光!”一个正在努力撅的地精指着我的额头喊道:“发光了,坏了,脑袋,大首领的。”
“爱德华,快住手!咳咳!”突然,普兰达停止哼哼,开始剧烈的咳嗽起来,他拼命的拉拽马缰绳,一连倒退了十几步才稳住身形:“你……你!”他举起一只手,指着我的额头:“不可能,不可能,地精绝对不可能!”
“普兰达大师,这……”爱德华也拉着战马退过去,莫名其妙的看着普兰达:“为什么要终止释放魔法,您没有受伤吧?”
“忠诚徽章,那是忠诚徽章!咳咳!”普兰达咳出一口鲜血,他怎么受伤了?
“忠诚徽章!”爱德华尖叫起来,声音的高亢程度几乎可以和我在市场上的表现媲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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