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无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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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无鱼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张志和《渔歌子》
我的家乡是个美丽富饶的南国山村。春天新绿满眼,白鹭飞过梯田;夏天山花烂漫,雨后千山明艳;秋天果香如酒,枫叶也醉红了脸;冬天空旷的田野成了孩子们的游乐园,捉迷藏、掏蜂窝、偷鸟蛋。偶尔下一场大雪,大人小孩奔走相告,不为瑞雪兆丰年,只因老天降新鲜。雪化后不久,草色遥看近却无,春天又重来叙旧。
家家户户都有桃李罗堂前,果子常常熟透落地腐烂,卖不出好价钱,只好吃得肚皮滚圆,互相馈赠。学童们的书包半边装书本,半边装瓜果,书本被果汁染得色彩斑斓,课堂上常有瓜果滚出来捣蛋。
村里的沙土特别适合种西瓜,这里的“马兰瓜”是江西名产。最有意思的是,我们常能在人迹罕至的山涧林中发现野生的瓜果,这是过路人随手扔出的瓜籽果仁餐风饮露自然生长的山珍,绝对的纯天然无污染!
村里的父老乡亲基本上来自同一个祖先,所以互相都以叔伯兄弟相称,口渴了随手摘个瓜,主人往往视而不见,为了避免尴尬甚至闪身避让,给“偷瓜者”留足离开现场的时间。
蔬菜同样随种随生。有时客人不期而至,外婆难为无菜之炊。我从房前屋后的瓜棚李下变戏法般掏出几根丝瓜、瓠子,加上家里常备的辣椒、鸡蛋和腊肉,外婆很快就能做出几个色香味俱佳的农家小炒,佐以一壶清甜的米酒,宾主尽欢。“料峭春风吹酒醒,山头斜照却相迎”,城里人很难体会这样的意境。
故乡是典型的江南鱼米之乡。中国历史上由于天灾**,常常引发大规模的饥荒,百姓家破人亡,背井离乡。但这样的事情很少发生在我的家乡。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全国有数千万人饿死,家乡的地方官员打肿脸充胖子,虚报产量把大量粮食当作公粮运往外地,但依然没有发生这样的惨剧,
故乡少有以捕鱼为生的渔夫,但村村都有水性很好、鱼性很熟的捕鱼能手,江河湖塘也到处都是鱼虾,连水稻田里也有泥鳅安家。小时候,带上一个便携的渔网或竹箕,背上一个鱼篓出去捕鱼,是每一个男伢子的赏心乐事。首先,借口出去捉鱼就不用砍柴、放牛。放牛轻松一点,砍柴比较辛苦,最受不了的是天天重复;其次,平常大人怕有危险不让下河游泳,每次偷偷下水都得提防被发现,等头发干了才敢回家,有了捉鱼的借口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整天泡在水里玩耍;再次,捕鱼很少会空手而归,运气好的时候常有惊喜,比如捕获一条大鱼,或从洞里掏出一条长鳝,定睛一看却是水蛇,吓得大喊大叫落荒而逃!最后,捕鱼还会有额外收益。现在价钱昂贵的野生甲鱼,在我小时候司空见惯,那时候没觉得“裙边”有多好吃,最关心的是甲鱼壳的去向,因为可以用来换摇拨浪鼓的小货郎的姜汁糖。
最容易捕鱼的地方自然是池塘。这些池塘多半在村中心和梯田顶上近山处,实际上是一个个小型水库。钓鱼也是我们捕鱼的重要方式,杜甫诗中提到“稚子敲针作钓钩”,我们也用大头针自己做过鱼钩。我们从没觉得钓鱼是多么悠闲风雅的事情,后来看见很多城里人为钓鱼武装到牙齿,上山下乡不远千里,才明白原来我们一直生活在西塞山前、桃花源里。
钓鱼的乐趣决不在于某些人标榜的修身养性,而在鱼儿吞钩的激动人心。否则你也像姜太公一样不用鱼钩好了,何必不惜重金购买名贵渔具?姜太公是为了让文王上钩,当然得故弄玄虚。
除了常见的草鲢鲤鲫,最想捕捉的自然是甲鱼。大甲鱼一般都生活在深水塘里,我们小孩子只能捉到一斤不到赌气离家出走的小甲鱼。在我离开故乡前发生了一件趣事,有个村里汉子夜晚在莲湖边的晒谷场上乘凉,一只大如小茶几的甲鱼爷爷晚上出水散步,糊里胡涂把村里汉子的铺盖当作荫凉干燥的洞**,人鱼同榻而眠。第二天早上人先醒过来,结果可以想见。这条甲鱼给他换来一年的油盐。

最会捕甲鱼的是个老红军战士。他在反围剿时被缺德的白军打中命根子,没有参加长征。他领养了一个儿子,直到晚年才和邻村一个长得很清秀的中年女人成家。他是个奇人,比很多当代小说家虚构的人物还神奇,只是没有他们风流。他夏天从来都是光着膀子,一身肌肉黝黑发亮,不但不惧蚊虫盯咬,连我们最害怕的乌蜂、黄蜂他也毫不畏惧。我曾在夏天日正当午时看见他在路边砍柴,头上扎一条汗巾,身上大汗淋漓。家园被他破坏的黄蜂轮流向他俯冲攻击。行人都躲得远远的,他却若无其事。这种黄蜂毒性很强,有人曾被它们蜇死。我和小伙伴们在掏蜂窝时也遭到反击,被蜇得象番薯头蜡笔小新,脸完全变了形。其闪击速度之快、毒性之强使我至今心有余悸!
红军大爷不但不怕烈日毒蜂,水性也好得惊人。他隔三差五背着鱼叉网兜独自出门,有时要两三天才回家,这时网兜里一定装着七八条大甲鱼。那时候无人养殖甲鱼,自然是如假包换的野生。我偶尔看过他捉甲鱼。他能分辨水塘里不时冒出的无数气泡中甲鱼的谈吐,然后记住方位一个猛子扎下去,浮出水面时手里多半就是一条怒不可遏的鳖相公,很少落空。他的渔叉几乎无用武之地,基本上成了挑网兜的工具。大多数围观的人和我一样,永远看不出何谓甲鱼的气泡。我曾经当面向他请教,自以为得其要旨,憋足气潜入水中一阵狂摸乱捞,如获至宝抱出水面的指定是一块石头!
我的一个娘家舅舅也是捕鱼高手,他最擅长捕捉“沙鸽”,一种长不过四、五寸,通体透明,骨头很少肉质鲜美的小鱼。舅舅大不了我几岁,个头甚至还不如我高,我们经常一起玩闹。他读过高中,喜欢朗诵古文,昔日的翩翩少年如今在赣州以捡破烂为生,不知他捉“沙鸽”的巧手慧眼是否不减当年?
“沙鸽”顾名思义,喜欢生活在水中沙里。故乡村前有一条地图上叫梅江本地人却直呼为“河”的大河,除了梅雨季节或山洪爆发,这条河常年清澈见底,细砂如茵。两岸桃红柳绿,桃子成熟时在水中就能偷吃,所以主人防不胜防无计可施。
沙鸽往往趴在河床的表层,有时呆得久了,身上的细砂被流水拂去,它还浑然不知,这时候连我这样的庸手也能手到擒来。沙鸽特别老实懒散,只要被人发现,一般都束手就擒,即使偶尔移动,也必在一米之内重新卧倒休息。我常跟在舅舅身后看他捉鱼,有时舅舅把沙鸽藏身的地方指给我看,我却眼大无神目中无鱼,直到凑得太近把鱼惊起。
记得捕沙鸽多半是在向晚天气,清风徐来,水波微兴,只因近黄昏,夕阳无限好。那时候我纵然为赋新词,也无法强说忧愁。
当年就算是水塘里人工养殖的鱼,也没有人喂饲料,吃的都是水草,而水草没有被农药化肥污染,所以鱼特别鲜美。即使是下锅之前已经死了的鱼,只要放的时间不超过一天,味道和鲜鱼也相差不远。现在的鱼只要宰杀之前已死,最好把它扔了。我在北京教书时曾煮过一条半小时前还活蹦乱跳的鲶鱼,起先因为同一楼道的邻居鹰顾狼视,我曾担心僧多粥少,后来求人赏脸人家也浅尝辄止,最后连我自己也失去信心,趁人不注意偷偷毁尸灭迹。
过去我认为鱼是那种最鲜最美的食材,故意想做得难吃都不容易,现在大概只有浙江千岛湖、新疆喀纳斯和长白山天池这样的地方才留存了人对鱼的鲜美记忆。当年冯谖客孟尝君,因食无鱼弹铗而歌,要求提高待遇。有一天我们的餐桌也会无鱼,不是因为吃不上鱼,而是因为鱼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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