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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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当您翻开这本书,我建议最好是从头看起——我知道有一些读者是喜欢先翻后记的,我就是。所以我得提醒您,这篇后记会有一点剧透,或者说,会把文章中的一些隐晦的细节明朗化,如果您先看了这部分,那么也许,当您从头看文的时候,就会少了一点点乐趣——不过我想,大多数人是不在乎的,无非是个打发时间的小故事罢了。
花雕仔是我最喜爱的一个‘儿子’,因为他可爱。我是这样向别人介绍他的——从小没了娘,又被酗酒的父亲虐待,18岁那年正值青春年少时却因为一个瓶子死于非命,在阴曹地府一呆就是二十几年——甚至比他在阳世的时间还要长……很惨,是不是?
可是花雕自己不觉得惨,他活得很快乐,快乐得甚至不愿意去投胎。用‘活’这个字有点不合适,毕竟他已经死了20年,确切地说,他是一只快乐的小鬼。
就是这样一只身世悲惨的小鬼,有一点自私,有一点贪财,有一点小聪明小无赖小滑头,却有着让人意想不到的善良和热心——虽然他自己不承认……
花雕用自己的小聪明小无赖小滑头去帮助所有他认为值得帮助的人,即使是自己魂飞魄散也不在乎,
可惜的是我的写作水平实在糟糕,或者说,我没有足够用心去写这样一个故事,我以为生活是不需要童话的——哦,这真是一个糟糕的‘以为’!
所以这个故事写得很杂乱,我的思绪总是不断地跳动和停顿。停顿的时间非常长,第一章和最后一章之间隔了五年,完稿和正式出书又隔了将近两年。你看你看,简直就快八年抗战了,而我写文的历史,差不多也才八年。

八年里我写的东西并不多,这大概是因为我的懒惰,也或者是因为我过分地挑剔——我总是面对着电脑屏幕,发上十分钟的呆,写下一句,然后再发上十分钟的呆……如此往复,循环不已。这真不是个好习惯。
也所以,当我好不容易完结一个文,这真是件值得庆祝的事,哈!
《花雕》在某种意义上应算是《警察故事》的前传,这是我一个小小的恶趣味,我喜欢写一些互相之间有那么一点点小关系的文,也希望我的读者能为发现这些小关系而欣喜——这让我觉得温暖。
花雕,这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受了那么多的苦,所以,我才会希望他在来生能幸福平凡地生活。有读者评价我是包仁杰的‘亲妈’,其实不是,这只是我的一个私心而已,曾经那么可怜可爱的前生,修得后世的幸福,不是件容易的事。
至于那个‘死得冤’,汗,真是糟糕头顶的名字,也许有人已经看出了他的身份,嗯,可怜的……死得冤……
不管怎么说花雕终于还是得到了他想要的——他真正想要的,温暖的,美好的,阳光和爱。
这就已经足够了。
另外,番外里有个小bug,如果有细心的读者看出来了,就不用提了,俺懒得改了,汗~~~~~~~~?
烟狗
2007年11月2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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