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苇野草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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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月已斜西,映半壁清辉,凉如水的夜色。
床上的人已睡着了,鼻息轻轻。
飞身滑入屋内的苇摇头苦笑,伸出手,支起两个指头向那微动的鼻翼钳去,可惜离目标差一寸处被狠狠地握紧,下手不得。
“嘿嘿嘿,原来你醒着啊?我想你怎么睡得这么熟,被人砍了都不知呢。”苇悻悻地抽回狼爪,一副心有不甘的模样。
阿草睁开眼,随即瞪大了:“你的衣服怎么回事?”
苇一怔,低头一瞧,随即得意地转个身:“怎么样,不错吧,我觉得这样很凉快呢。”那衣衫早被“暴雨梨花”捅个网孔状,青衣上一点点煞是触目。阿草哭笑不得:“你遇对手了吧,被人捅成这样?”心里暗暗惊讶,从未看过苇与人交手后这么狼狈地回来过,看来人还是安然无恙,不由宽了心。
苇一笑:“对手还不至于,但是今天见识了一下江南暗器名技‘暴雨梨花’也算值了。”
“暴雨梨花?”阿草皱眉。
“这是已经从江湖上消失了的江南世家的镇山绝技,”苇解释道,“江南世家素以暗器立足武林,曾经被列为江湖的四大世家之一,但听说在数十年前被第一毒家十三娘用奇毒‘虚无’灭了全门。没有想到今天在我们屋顶上的人居然是江南世家的后人,还会使‘暴雨梨花’。”
“哦?他怎么会在屋顶上?”
“他现在是卓风亭的雪护卫,此番目的说是来试探,这人看来不似小人之辈,我没有多为难他。”苇淡淡道。
阿草沉思片刻,道:“看来卓风亭不仅知道‘阴门’的行动,而且对我们的行踪了如指掌,可能我们进了大漠也已经进了他的视线。”
“对,”苇点了点头,“卓风亭身为‘大漠日落’的副主,在这里必有势力,而此次虽说是‘大漠日落’发贴杀他,其中却是疑点颇多,‘阴门’的这次行动不知在里面唱着什么戏?”
阿草沉默。
“不管他们唱什么戏,我们照角演下去吧,扮得是将相还是贼盗还很难说,一切自有定数,看最后鹿死谁手?!”苇忽然冷笑道,一把扯下身上的百孔衣衫,一头倒在床上,轻叹一句:“睡觉吧,待明日再说。”
阿草望着身边的人,闭着眼,却一定是无法入眠得了的。他也躺下,侧身借着月光仔细瞧着这宽阔的额头,挺直的鼻梁,如月钩般微弯着的嘴型,总带着微微的笑容,而这笑容除了对自己以外,都有着讥讽的味道,不知在讥讽谁,或是他自己。
苇是有野心的,这种野心承自漠上王的精血。这片大漠在招唤他,他用一切借口来解释重返大漠的理由,包括用阿草,然,这是欺骗。
就算漠上王没有让他下那种誓言,他依旧会返回,这块噬血之地才是他真正的归宿。
“苇,如果有朝一日,你收回‘大漠日落’,那以后呢?”阿草低声问,眼睛看向窗外,那一轮似比别处更为冷冽的明月。
苇依旧闭着双眼,没有回答,似已睡去,稍许片刻,他一把握住阿草的手腕,紧紧的,就如十五岁时第一次握住他一样。
但,这次阿草无法象当初一样从心中涌起一股安心,毕竟他已经不是七岁了。
七岁的时候,他能为一块馒头空手和一只狗拼命,现在的他,拿着刀却不知道为谁在拼命。
七岁的时候,他认为苇是和自己一样的人物一样命运,现在的他,看着苇知道除了两人能躺在一张床上以外其它都不一样。
七岁的时候,他任苇握起手只以为这双手很温暖一直让他握下去也无妨,现在的他,手被握着却不知苇的体温是不是会如一的温暖下去。
承诺可比山重,也可比云轻,谁可知?
就如你能称得出人心重几何,它可思绪缜密,千丝万缕缠成一团压得人喘不气息,捧着也能让你活活累死,也可千疮百孔,内外交蚀,已经中空如羽,经不得风吹草动,便飘于千里之外,让你作摸不得。
阿草也不知自己心重几何,若不到被人洞穿见天光的那刻,他只得藏着,藏在这只握着自己手的主人身上,是轻是重任他背着。
好久。
“不管怎么样,这是我们两个人的江湖。”苇开了口,松了自己的手,没有睁开双眼,似是一句梦呓。
好狂妄的口气,阿草笑了。
几天几夜,马停的时候,是深夜。
当别人都可以好好睡觉的时候,狂沙却不得不醒了,当有人把你从马背上象扔袋死物一样掼于地上的时候,你不醒都不行,除非是死人。
这个地方也很容易让狂沙想到死人,而且是支离破碎的死人或成白骨的死人,自己也差点成为死人的地方,通常不会让人觉得很舒服。
狂沙不由叹气,看来自己非得葬身在此地,要不为什么老天爷三番几次要把她弄回这里呢?
这里的天黑得比别处的浓,这里的空气也比别处来得冷,这里的沙子也要比别处来得粗,这里的人也要比别处来得特别,因为这里的人都不是人的人,一般称之为鬼!
这里当然就是被称为“死镇”的青峰镇。
没有了罗生,没有了季幽,也没有狼,身边一匹马,一个人,她手脚被缚紧地伏在这人的肩上。什么时候?自己被交给这个人了,她不知。
这人是不是活人,她不敢肯定,托着自己的肩膀很有力量,却没有温度,他一步步走着,没有声息,只有随于身后的马蹄“得得得”地敲着单调的声音。
“你是谁?”
“……”
“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去?”
“……”
狂沙决定闭嘴,她现在不想浪费任何体力。
一进青峰镇,狂沙就不太肯定自己是否还活着,或许已经变成鬼类了,因为她看到青峰镇居然灯火辉煌,街上有很多开着门的店,那本应是残破的酒幌子现在却是光鲜的很,在红通通的灯笼下大大地招摇着一个“酒”字,迎风展开,猎猎作响。
狂沙睁着迷糊的双眼,看着周围的一切,不知自己倒底是死了还是在梦境中。死了的话至少她现在不应是被人扛在肩上,如果在梦境中的话,她的头不会痛得这么厉害。
所以,她还活着,那值得怀疑的是这个地方是不是青峰镇。
“青峰镇”客栈,字题得很不错,龙飞风舞。
门口一串长长的灯笼,映着崭新的招牌,只要识字应是不会认错。
狂沙心里陡的寒了起来,汗毛直竖,不是因为饥饿,也不是因为夜风,更不是因为自己现在被人囚着,而是这个地方的一种诡异气氛所致。
青峰镇是一个死镇,经是荒废了,但现在眼前的一切,似让狂沙倒退了数十年,回到了这个漠地重镇的繁荣时代。
街上很干净,沙尘不多,马屎狗粪干草纸片石块,该有的和不该有的都没有。
街旁的楼也很干净,窗是窗,门是门,墙是墙,阶是阶,该漆的地方都漆了,该刷的地方也哪儿都没有拉下,一片朱门白墙青石阶的好模样,使人恍然进了江南某地而忘了身处何地。
临街的店面也哪样都不少,招牌都一个个花枝招展,铜是铜铁是铁,名字也响当当,“凤华布铺”,“京城饴糖斋”,“花仿楼食府”,“张麻子铁铺”,“华佗药坊”等等,百行具全,想得到和想不到,这儿都不少。
可这儿就缺一样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这东西,这些都是无用之物。
人。
没有人,街很干净。
没有人,店都开着门,里面却空空如也。
没有人,这个镇还是个“死镇。”
而它现在却体面地撑起这片光鲜的场面,好象死人不穿尸衣却着活人的衣衫被强迫立在街边装活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狂沙不是个胆小的女人,但她现在却象个被吓坏的小女孩,眼惊恐地注视着这一切,只差没有尖喊出声了。
她没有力气喊。
(二十四)
也许不喊是明智的,谁知道会惊起些个什么东西出来!
狂沙勉强仰头,睁大着眼看四周光怪陆离的景物徐徐后退,身左侧还有一匹无精打采的马,被缰绳牵拉着紧随其后。
扛着她的人好似在扛一只猫,丝毫不见有因疲惫而稍乱的步调,一步一移有条理地走,足音被沙阻了去,只听马蹄敲地,有点沉闷。
此人很高,狂沙把目光落向地面,估算一下自己的头离地面的距离,不由咋舌。她还可看见一双穿着黑色油布沙靴绑着行军布的粗壮腿脚一前一后稳步行动,在有沙的地面留下一串脚印。
“咣当——”
有声音乍起!在这寂静的之处更显得无比响亮,如在狂沙耳边敲了一面大锣,让她心脏震动几乎为之停跳,可惜她无法看到前方,只得侧耳细听,却只剩下了马受惊吓后从喉咙里挤出的一两声嘶鸣。
心当然还在跳,只是快了点,停止的是扛着她的人的脚步。
两人都屏住气息。
她没有看到,有物什摆在他们前面不远处的街面,是一只尺把宽的圆形铜灯,造型怪异,正对着两人的是铜灯被铸成仰天驼头状的把手,驼头的上方有火焰跳动,而且是绿色的火焰,如取之幽冥地府。

灯当街燃烧,有微微的“滋滋”声响,阴森的绿火把四周半尺内的沙地镀了色,如平地长了一株奇特的植物,在风中不停摇摆着。
身侧的马不知为何忽然冲向前,踩着小碎步朝铜灯走去,它的主人静静看着,眼中凝着一股阴气。
马跑着,绕过了灯,然后继续向前跑去,没有作丝毫的停留。马不是人,马通常不会有太大的好奇心,因为那灯只是灯,而不是一棵真的植物,它没有停留的理由。
狂沙没有看到这一幕,她只知道在马蹄声远去后,身体又开始向前移动了。
接着,灯,她看到了灯,灯还在燃烧着。
接着,她的脸色也变了,不知是灯火的关系还是……
人过,灯灭,青烟起。
风吹,沙飞,血肉消。
有人在笑,笑得很柔美动听,如夜莺低吟,可以想象笑的人应该不会丑八怪,如果此地不是青峰镇,难免会使人想入非非起来。
“唉,如果这次没事,定是要去烧香了。”狂沙暗自叹了一口气后对自己说。
“狂沙,你这个样子真是不好看。”有人从旁边的一座脂粉铺里走出来,步履轻盈得象只蝴蝶攀枝,不,是只大蛾,肥硕的大蛾,绿丝衫,红头花,蓝绣鞋,装扮得也象只大花蛾。
用此活例就可以说声音和容貌是没有关系的。不过全身的肉都在往外涌的六十多老太婆能保持着如少女一般的纯洁笑容和轻盈姿态的话,她纵是不好看的却不会让人讨厌起来,最多有点恶心。
可狂沙现在的表情好象吞下了一大块白花花的大油肉。
“哈哈哈,灯婆婆好久不见啦,您老看着还是那么精神。”
灯婆婆娇笑着步步逼近,如此份量的身体竟不能在沙地留下半丝脚迹。
“狂沙的嘴真是甜哪,抹了蜜似的让我这老太婆喜欢,真想尝尝你那张漂亮的小嘴。”
狂沙平空打了个寒噤,干笑道:“婆婆怎么三更半夜在这里开店哪,这可不是个做生意的好地方。”
“谁说的,”灯婆婆抚了抚自己的脸,脸上有两抹鲜艳的腮红,使整张脸有点怪异,而那笑容也似腮红一样抹着上去的,“这儿可是个好地方,又热闹又干净,怎么会做不好生意呢,何况狂沙来了,自也会来照顾照顾婆婆的生意吧?”
“当然啦,可是狂沙现在身形不便,恐怕要辜负婆婆的心意了。”狂沙也笑着,落在灯婆婆手里恐怕比落在扛着自己的人手里更惨,不过两人先斗起来,自己就可寻机逃脱。
“这有何难?老身这就让这傻大个放你下来。”
灯婆婆轻描淡写一句后,臃肿的身体一扭,侧臂伸手如爪,疾速掠向一直站立着沉默不语任两人胡扯的“傻大个”,肉团直抖的身体丝毫不显累赘,灵活如水中游蛇一般。
可是这“傻大个”并没看上去那么傻,灯婆婆那利如鹰勾般的手指还未碰到他衣衫,已经退后五尺,躲开了一招,扛着狂沙,他避得一点儿不见吃力。
狂沙一惊,心中不由叫好。灯婆婆阴笑:“咯咯咯,想不到这伙子还挺会躲猫猫啊,待婆婆来抓你。”
“傻大个”蹙紧眉头,左手掌猛得握紧成拳,骨节“咔咔”作响。狂沙终于从这人的身体感到温度,一股热气冲出体外,如火般炽烫,看来此人内功非同小可,狂沙想着这回可真要坐看一场绝妙恶斗,不由喜忧参半,喜的是最后两败俱伤,逃脱的机会就大了些,忧是任谁赢自已总是阶下囚,不知得个什么下场。正思忖着,却忽觉自己的身体腾空而起,低眼一看,竟是“傻大个”的一只手托着自己的腰际高高举起。
狂沙确实很苗条,但也没有过被如玩物般被单手举起的经历,更没有被扔出去数十丈的经历,今天她都尝试到了,在“傻大个”低吼一声后,振臂一挥,她人就象梭子一样飞了出去,从阻在面前的灯婆婆头上越过,沉重却正确地跌落在那只跑前的马的背上,马后腿一折,险些被如此巨大的冲击力给压倒,幸好是良驹一匹,几个错步来回,硬是稳住身体,喷了几口气后转首回望着自己的主人。
“傻大个”吹了一声口哨,马就向前奔跑起来。
灯婆婆咬牙:“想跑?当老身是死人啊?!”提脚一蹬,肥壮的身体象颗球一样弹跳而起,一跃数丈,力量着实吓人,可惜并没有如愿冲向前就被“傻大个”一只手抓住脚踝,硬生生拖住身形。
“敢阻我?!”
绣花鞋一踢,两把寒碜碜的尖刀从鞋底甩出,直指向“傻大个”的喉咙,“傻大个”见状连忙罢手,使劲往地上一掼,灯婆婆屈紧身体一滚,随即又蹬足,人又飞出,这回更是势不可挡,挟力冲天,如饿虎向那奔跑的马扑去。
“傻大个”紧随其后。
狂沙的头痛得厉害,特别被扔出的时候,不过现在她觉得挺有趣,自己象个香饽饽一样被人抢着,不知他们抢来要干什么,难道是为了父亲狂鹰或为了“虚无”?
她觉得奇怪,本来应是认为“傻大个”和灯婆婆是一条路上的,看来不是这回事,“傻大个”带她到此地显然与灯婆婆无关。
那“傻大个”是谁?他明知这儿险恶,怎么还带她来这里?照他刚才的反应似也不知青峰镇有此番诡异的变故,想是一开始他来这里另有目的。
狂沙头更痛了,倒不是此番谜团她现在是猜不着,而是街前又多了很多人,他们好象刚从地里冒出来的鬼魂,悄声无息地出现在她面前。
“死镇”青峰镇现在真的很热闹,灯婆婆没说错。
苇此刻的表情也很容易让人想到一种鬼,色鬼。
至少阿草这样认为。
他们在吃早饭,“云来客栈”有上好的牛肉,上好的酒,也有上好的美人,别误会,这美人不是“云来客栈”的,他只是在这里吃饭,离苇他们不远,差两桌的距离。
“不想他竟在这里。”苇的眼不停瞄向那个正在啃一只包子的白衣客。
白衣客的吃相很斯文,挺符合一个美人应该有的礼仪,他把包子捭开,小小地咬了一口,不过马上皱着眉把它吐在桌上,瞪着眼看一会儿,接着十分悲壮地手中半个包子给塞进嘴里,又往连灌了三口酒,苍白脸上添了几分酡红色。
苇在看的时候,阿草也没有错过,事实上有很多人在看,男女老少都有,一个漂亮的男人招惹的目光有时不会比漂亮的女人少半分。
有些人已经认出了这位仁兄是谁了,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包括苇和阿草。
“如果昨天没有看到他的身手,实在不相信这家伙会那么厉害。”苇叹喟道。
阿草点头:“此人不象是本地人,不知为何逗留此处,希望与我们的事无关。”
“已经有关了,他救下了卓风亭的人,‘大漠日落’定会找他,不过我觉得他是故意去招惹那趟是非,想必也冲着‘大漠日落’去的。”
“如果交手的话,这人可是个劲敌。”阿草不无担心道。
“呵,难说,”苇一笑,“是敌是友也难定啊。”
“友?”阿草瞪了他一眼,“你当然希望是友啦。”
“天地良心,我没有啊,有你在,我怎么敢有二心。”苇一本正经道,眼睛里快溢出的笑意却没有掩饰,他喜欢看阿草无端吃醋的模样,比一天到晚面无表情要有趣得多。
阿草看着,也不由想笑但随即板起面孔,拿起一只包子扔过去:“快吃饭,少说话。”
“饭要吃,话当然也要说,老天爷给你一张嘴就要多多利用,以防到用不了的时候后悔莫及。”
语气很悠然,人已站在他们桌前,白衣客笑得象朵早晨见阳光就开的喇叭花,而且是朵很漂亮的喇叭花。
“有道理,”苇也笑,裂着嘴,呲着牙,“这位兄台有何见教啊?”
“不敢,一个人在外游玩,总想结交些看得上眼的朋友,譬如象阁下这样的人物。”白衣客自说自话地拉开一侧的凳子坐下,“唰——”的一展手中的纸扇摇了摇,还是一脸笑嘻嘻。
“哦?”苇瞥了阿草一眼,意为才说为友,人家自己就送上门来了,阿草只当没瞧见,大口地吞自己碗中的粥。
“看这位兄弟的面相,气和色润,眼明神清,中庭饱满,必是不俗之人,值得一交。”
“原来兄台是相士。”
“不不不,”白衣客笑道,“相士不敢称,看人倒向来是不差的,在下姓祝名奇,兄弟怎么称呼啊?”
“苇,叫他阿草就行啦。”苇淡淡道。
“原来是苇兄和草兄。”祝奇拱拱手揖了个礼,手放下时不经意碰触了一下桌边的包裹,阿草略抬了抬头。
那里面有他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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