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苇野草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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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狂沙舞千里,可以淹城。
红蝎自是明白这个道理。这个少主有狂沙之名,也有狂沙之势,单从这条如在天飞龙似的银鞭中就可以看出一二。
鞭抽直厉害不亚于刀剑,挡、扫、击、盘、截、拌、戳、拦招招绝不含糊,刚柔相济,拿捏得当,直逼对手每一处要害,不留余力。
狂沙也明白,红蝎是大漠中顶尖的高手,这种地位是用不知多少条惨死在他手下的人命换来的,对付这样的人,不得不用全力,除非觉得躺棺材很舒服。
两人对招已是不下百余多,谁都没有占得丝毫上风。招锋拂过,黄沙乱飞,两人缠打于一片迷蒙中,在夜色下如两只恶兽,拼个你死我活。
“喝——”
狂沙扭头避过了第五枚扑向额心的扇刺,卷鞭扫向红蝎的头颈,鞭身如绡纱,看似轻盈,实则暗藏内力,夹杂着嘶嘶低吼,被轻扫上既可血肉横飞。红蝎低身一沉,扭腕用扇身去格开鞭稍,鞭稍铁棱硬打在扇身,一时火星飞溅,“嗔嗔”作响。
鞭是被格开了,狂沙当然是不甘的,鞭身一抽,一沉,往回一钩,如翻身之龙,再次盘旋呼啸掠向那只执扇的手,收招出招灵活无比,后一招的力道并没因为变换而失掉半分,且借旋力直接绕向目标,更是疾速。
红蝎也不含糊,手松开扇子,向前一抓,扇柄后退,正好挡住了鞭子的缠绕,鞭身缠紧扇柄,一时两方不得撤招。
狂沙暗叹不妙。
果然,红蝎一裂嘴,冷笑:“看你撤不撤?!”
侧身疾转,一连数圈,鞭身几乎尽数绕在了扇身上,而人已伸另只手,屈指如钩,狠抓向狂沙。
此时,再不撤手武器,狂沙怕是难以逃命了。
可是,狂沙好象没有撤手的意思,只是用抬臂来挡。
红蝎哼声:好大胆子。
手爪已至,眼看要血溅五步。
惨呼声起,凄厉划破九霄。
这人不是狂沙?!
寒光一闪,没至柄,连血都还没有来得及流,又被用力向上拔出,一时间,血如瀑布飞溅而出,还夹杂着,红黄白等脂肪血水内脏。
只见红蝎翻身撤招,暴退三尺,屈身单膝伏地,鲜红的血沽沽直淌,没入沙子,霎间被吸干。
狂沙长吁一口气,手里握着一柄古怪的倒钩短剑,很小,只有鞭柄长度,它本来就是被**于鞭柄里。
倒钩****,再狠狠拔出,截断筋脉,**一大块血肉,能让再坚强的人都恨自己为什么会被生出来。
此次胜得不甚大方,但保得了命。
这件武器当真是阴毒,狂沙还没有想到它会被用上的一天,只到万不得已罢了,今天倒了真救了一命。
红蝎居然还笑得出,虽然笑得比哭还难看:“果然小瞧了你……咳咳,老头警告的不差,可惜……”痛得说不出话来了,脸色苍白,双手捂住伤口,身体已软倒向一边,委地不起。
狂沙捡起飞出去的银鞭,把短剑放在沙子上擦拭干净再**鞭柄。手中沾血,粘腻浓腥,不禁一阵恶心,掬一捧沙子使劲搓着。
红蝎抬头看着她,眼眸一眯,突然蜷紧身体,滚地尺半。狂沙一惊,银鞭再次出手,袭的不是人,而是物,但为时已晚,扇已被取在其手中。
也是同一个霎间,扇疾飞而出,如夜行惊蝠“哗----”一掠上半空,在月华下暴出万点红末,竟似烟花,闪闪发光,煞为艳丽夺目,如点点红梅绽放于天幕,又扩散直坠而下,一笼统罩向狂沙。
狂沙面色一凛,心知这点点红梅可切不能让它沾上衣丁点毫末,思未停顿身形挪移几丈之外,
那不知这细如尘土的毒最是避不开的,加之红蝎挥出时已用尽全力,再加上自个儿移身时**的风,哪有丁点儿不沾上的理?
一阵奇特的暗香涌向鼻尖,狂沙心底叹声糟糕,屏气敛息,却是体内气息乱腾,人飞出几丈,只见这红末入沙,“兹兹”白烟窜起,可知这毒有多厉害。
“好哇,”红蝎还在笑,笑得还是很得意,口中血沫直喷,“今天和狂大小姐同眠于这青峰镇也算是前世修来的缘份了。”
狂沙探指测脉,已是绪乱无比,这毒渗得极快,不由惊怒交加,迅速点了几个**道,止住了血气翻涌,把毒压制住,跑到红蝎旁,乱踢其身:“快给我解药,要不我现在就把你斩个稀巴烂!”
红蝎也不躲,狂笑不止,发青的面容在月光与鬼相似,而肚子上缺了一大块肉,裸露着内脏,断筋残皮,血流如注,浸透了一大片沙地:“七日之内,你必会全身溃烂而亡,等着吧,七日之内!哈哈哈…………真没有想到,我红蝎今晚会……会……咳咳咳……不甘哪……”
重咳三下,话未吐尽血已枯竭,人伏倒在地,没了声息。
天大地大,死人最大,任你去怨去怒,还是真去把它斩个稀巴烂,它都无所谓了。
可惜狂沙现在还是个活人,一个已被约下死贴的活人。
“七日之内……”狂沙恨恨地念着,伸手去掏红蝎的衣衫,翻出皮囊一个,里面尽是些小如玩物的瓷瓶瓷罐。
而这个数目众多的红红白白黑黑绿绿,粉粉末末颗颗粒粒,哪一个是解药?狂沙心焦,血气涌,不禁眼前一黑,腿一软坐倒在地,手中的东西全丢在了地上。想这红蝎是个弄毒大师,身边的东西除他自个儿外你哪能猜得它是毒还是药?!毒与药交错,万一吃错,或那怕是错嗅一点,保不准立即毙命。
七日之咒,红蝎死后依旧维持笑容,看着狂沙对着皮囊一筹莫展。
“混蛋!”狂沙急恨攻心,挥鞭对着尸体狂抽一番。
可是,有何用?
夜风拂过,冷如水,迎头泼向狂沙。
眼已花,手已软,力已尽,身已疲,人已满身是汗,只听耳畔夜风阴恻恻,回头顾盼四周,这青峰镇当真如沉寂如坟场一般。
“卟嗵——”狂沙直楞楞躺倒在沙地上,闭着眼,累极而动弹不得。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
有物体轻扯衣摆,狂沙一惊几欲蹦跳而起,睁开眼发现却是自己的马儿。这马倒也机灵得很,刚才在与红蝎缠斗时,它躲远了,回来却看见自个儿的主人在地上。
“马儿马儿,你真好,没有扔下我……”狂沙看着马儿温泽的大眼睛,忽然喉头哽咽,勉强站起身来,抱着马头厮磨着,“走吧,带我离开这儿,要死,我也不想死在这鬼地方……我要去找她,她应该快到了……”
她低身捡落散了一地的瓶罐装入皮囊塞入自己的口袋,爬上马背,趴在马身上,搂着马脖子,这马儿似也会意,轻扬蹄子,踏沙慢跑,沿路离开了青峰镇。
他们没有听到,青峰镇深处,轻踱着的狼步。
季幽看了看红蝎血肉模糊的尸体,如狼般呲了呲牙,浮一丝不屑的笑意,对着手下狼群打个手势。
群狼立即争先恐后地扑向地上的尸体。
大漠高手红蝎就在狼嘴里化为虚无,哪怕他曾经从未把这些狼放在眼里,可是怎会想到,他最后的归宿竟是狼腹。
果然难料,生死一线间。
一丝黄色锦线,轻轻抽出,束好的卷轴松开,洁白的纸面,上好绢宣,里面是一张画工精巧的脸,栩栩如生,令人赞叹的不仅是画者技巧的娴熟精妙,而是此人的威武气魄,似冲破纸面的束缚,蓬勃而发,直逼观者的眼睛。
苇皱眉,此人面目不俗,看来不象是能轻易折寿之辈。
人相下有小字数行,资料还算详细。
卓风亭。
男性。
四十有八。
‘大漠日落’副主。
在大漠里目前排名为第二,在江湖排名前十名。擅长内功、暗器及刀具,其中内功为最。
嗜好:酒,女人,赌。
弱点:不详。
目前下落不明,最近一次行踪在青峰镇附近。
手下四大护卫“风霜雪雨”,大漠中排名前二十名,江湖排名前五十名。
较适合的狙杀手段:暗杀。
这种人的确适合被暗杀。在江湖排名前十位,有几个人敢与他面对面一较高下?苇忽然觉得有些好笑,他举起自己的手仔细看了看,不知道这只手在江湖上能排名第几?想当初自己的父亲在江湖上能被排名为前三位,最后却死得身首异处,这种排名只能招惹暗刀。
莫大的江湖,藏龙卧虎,岂是单纯一个排名能囊括天下能士。
爱名者为名,喜利者为利,更有甚者想名利双收,不择手段,明枪暗刀,抛尽英雄头颅,洒干侠士血,却成了小人的口中肉,脚下土。
此乃为江湖,至死不变的循环。
无奈之无奈,无法躲避。
再来的儿女情长,柔情似水,会不会到头空掬一汪映水明月,触指即碎?
调头转向床铺。
声息轻轻。
本一直看着自己的阿草不知何时已经睡着,身边没有了刀,他已不愿抱着刀睡了。刀太冷,而他,已经不冷了。
苇放下手中的东西,走过去坐在床沿看着这张睡得天下太平的脸,不禁淡笑,随即又在眼边落下些许感叹之色,举手抚摸这张轮廓鲜明的俊秀面容,不由扪心自问:他为什么能如此单纯地信任自己?就因为一种从伙伴到情人的关系吗?还是几年来生死不离的依赖?生死相系的依赖。
问自己是毫无结果的,苇烦燥了又不由自责,已到如今,何必再多虑,自己几时变得如此的婆婆妈妈,大丈夫一个,敢做敢为,连天理都敢违背,还怕个什么。然而,最怕的是……眼前的人倒在自己的面前……
怕的是誓言和情人,终究会负一个,自己的手虽可穿金断玉,可,握得了明天的命吗?
情难堪,真是杀手的大忌啊。
“你在叹什么气?”
手被握住,手指缠绵,手边的人,眼睛清亮如一泓秋水。
“我服了你,只道你是个豁达之人,想不到尽是这样,早知如此是不是该保持以前的关系?”
阿草起身,冷笑。
苇也笑,有些无奈:“你想要我什么样子?”
“以前的样子,”阿草脱口而出,想了一下继续道,“无惧且自信,至少不会叹气,你在害怕什么?”
苇无语。
“我们是‘笑刀’,不管以后如何,这两个字在江湖上代表着的只有我们两个人,别忘了,两个人,少一个就什么也不是了。”
“这算是,承诺?”握着那只手,苇问。
“是!”
一字重如泰山。
别无所求。
听的人涌上的感觉,他人不会明了。
苇低头半刻,然后抬头,目光闪铄,闪烁着一种熟悉的东西。
自信,抑或是一种坚定,再或者是,勇气。
阿草笑了,这才是苇,几年来所认得的苇。
苇也笑,笑容一如往昔,有点不经意,带点无所谓,却又让人无比安心,薄薄的唇微微弯起,眼眸眯起,带着亲切无比的笑意,刹时神采飞扬,潇洒俊逸。
只是,这笑容还……带点邪意,认真仔细地打量遍阿草全身,捅一下他的胸膛:“嘿……你睡够了吧?”
“呃?!”阿草一时迷惑在他的笑容里,对此句话不得要领。
苇嘻嘻而笑,小羊呆呆正好填虎口。
脸已凑近,身体也压上,把那两只傻楞楞的手一把扣住,箝制于枕头两侧,只差口水没流下来了,俯嘴张牙直啃对方的衣襟。可怜的阿草总算反映过来了,扭身想挣扎:“他妈的,你这……色狼……说正经事呢你……”
“睡够了,就可以办事了!”
“唔……”
那正经事静静摆放于桌上,画面里的人须发皆竖,瞪着铜铃般的眼,一幅万夫莫开的样子。
青峰镇,等着再一次风云涌起。
钱师爷正站在孟梭的房内,手里攥着一张纸,皱紧眉头,仿佛上面的字个个重达千斤。“为什么你要亲自出马,有这必要吗?”
“老实说,”还是戴着银色面具的孟梭,“我也不知道,这件事没有以往那样简单,还关系到‘阴门’的将来,我不得不出马,否则,不安心哪。”
钱师爷沉吟半晌,问道:“既然如此,要不要通知‘笑刀’?”
“不必,”孟梭一挥手,“我不一定会掺和进去,视情况而定,被他们先知道,无益处,何况……”
忽然止住话头,停顿一下:“你拿着这张命令去通知老余,把他给我调几个人待用,以备不需。”
“是,”钱师爷一低头,“可是……门里的事?”
“你先代看着吧。”
“是,如没有事,属下先行告退。”钱师爷一揖,准备离开。
“等一下,”孟梭叫住他,“钱师爷,你对十二年前‘青峰镇’的事可有知晓?”
“呃,不是很清楚。”
“十年前‘阴门’插手的生意和那件事有关。这总知道吧?”
“这个自然,十年前‘阴门’接贴狙杀的正是‘青峰镇’中存下的几个人。”
“哦,”孟梭踱了几步,“你下去吧。”
“是。”
“此事,当真挺有趣。”孟梭在钱师爷走后,突然笑出声了。
(十八)
没有人会感到有趣,如果这个屋子里有一个名叫十三娘的女人存在。世事变幻,物是人非,而有些人想让人忘掉自己也难,十三娘就是其中一个。
十三娘在这四个黑衣客进门之前,已闻到了危险的味道,多年逃离奔波,她对于这种味道的灵敏程度不亚于一只饿得发狂的狼对于血肉的腥味。
她朝自己温热的酒杯中掸了几点雪白的粉末,粉末随即溶入酒液,如雪花溶入池塘,悄然无息。

谁都没有看到那黑纱下,淡淡绽放的笑容,也如雪花坠地,稍纵即逝,说是美貌不复当年,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虽是几年沉寂,并不意味着她已经不再是十三娘了,如枯木逢春,她忽然已经相信自己有东山再起,戏弄风云的能耐。
只因为一句话。
狂沙说:爹爹让你回去。六个字,很普通,如一句家常,只有当事人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去也一句话,来也一句话。
悲喜全凭一句话。
十三娘来了,一如她当初进入这里的时候,甚至连装扮都没有区别,只是和当初的逃避不同,现在她想让整个大漠的人都要知晓:十三娘,来了。
十三娘来了,虚无当然也来了。
四个黑衣客,实在是不该大意,他们应该知道不管睡了多久的狼,只要它没有死,再跳起来的时候就一样可以咬死人。
桌上的酒,始终淡淡地飘着缥缈的白烟,这酒,在寒冷的边城天气下,好象冷得很慢很慢。只可惜,没有人注意到。
只可惜,见识过虚无的活人实在是太少。
“她住在哪间房?”黑衣客问老头。
老头已经是面色苍白,当他听到那个女人居然叫十三娘的时候,他抖抖得指了指内屋的帘子,那是通向后屋的通道。
黑衣客点了点头,四个对视了一下,其中一人很客气地对老头道:“店家,你能不能出去散会儿步?”,老头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想这些人还真算是客气,连忙点头不迭,就往外走,连犹豫都没有,人老了却是更为怕死的。
黑衣人有两个手摸向口袋,掏出些什么东西捏在手中,揭着帘子往里走,还有两个却是移步到外头,纵身一跃,掠上的屋顶,如猫一样,不露半点声息。
老头看他们这般模样,用脚想都知道今天夜里怕是有血光之灾了,不知是谁的,只要不是自己这把老骨头就好。
不幸的是,他刚想完这点,就发觉自己的腿在发抖,想真是老了不中用了,年轻时也经历了不少血光场面,应是不至于吓到这样吧。他挪动了几步,想止住莫明其妙的颤抖,可是见效不大。
“真是奇怪。”他话刚完,忽听得“卟”一声,整个人倒在了地上,腿脚如被抽去力气一样,觉得软如泥团。
“咦?”老头脑袋还是很清楚的,已觉得不对,他想喊,可惜怎么也叫不出来,只听得自己在寒冷的夜风中“吱吱唔唔”地干吭气,当然无人会听得到。身体在被一种麻木感侵蚀,它慢慢地如水般地弥漫,由下至上,不一会儿,他的眼睛和脑袋都不听使唤了。
在眼合上的那一刻,他已看到自己的手上的皮肤在慢慢渗水,皮肉如腐烂的豆腐,随着这水一块块地淌到地上,但毫无痛感。
“这就是虚无?”这是他的脑子最后能总结出的一个结论,居然连害怕都没了时间。
该来的终会来,血光之灾不是凡人能避得了的。
“一,二,三。”
十三娘轻轻地数着,她已经躺在浴桶里,温度刚刚合适,水里还加了香花干,芬芳扑鼻,简朴的屋子里荡漾着温柔的熏香,人看起来舒服得很,没有对闯进来的两个大男人表示丝毫的介意,她淡笑着,笑容甜美,如酒般能醉人,她真的想渴酒。
小伙子已经替她去取酒了,当然,她知道那瓶酒,他应是永远取不到这里的,真是可惜。
身躯是美丽的,洁白晶莹,保养得相当不错,怎么看着都令人**,还好的是,黑衣客并没有忘掉这个浴桶里的女人姓什名谁。
“十三娘?”一个黑衣客问。
十三娘没有回答只是笑了笑,她还是在轻声数着数:“四,五,六。”捋了一掬水在自己的胸上,些许花瓣沾在皮肤,一时风情无限。
“不想回答也行,不过……,”黑衣客见她似听非听,也不觉气恼,,“你不该来这里,在江南不是挺不错,还回来干嘛,所以今天你死在这里,也不要怪我们,这是你自找的。”
“七,八,九。”
两个黑衣人出手了,四枚寒光齐唰唰扑向浴桶,速度极快,劲道十足。
“十!”
十三娘冷冷一笑,从桶中弹跳而起。
四枚碧绿的狼牙钉全扎在桶上,桶中的水也幽幽泛绿。
十三娘立在两个黑衣客面前,**裸,不过她一点也不介意,谁会介意将死之人的目光呢?
黑衣客倒在地上,就在他们发出暗器的那一霎间,同时也听得屋顶上撑茅草的杆子被压断的声音,“蓬蓬——”滚下来两把雪亮的单刀。
十三娘叹了口气,竟然好象有些不满:“真没想到你们居然能撑到‘十’,挺有能耐的,没了你们,卓风亭想必定会心疼得很。”
黑衣客的眼暴瞪着她,眼里尽是血丝。
十三娘扭着腰,愉快地拿起自己的衫子穿上,姿态优雅,步调轻盈,如一下子回复到十几年前了,她居然还转过头,冲着黑衣客挤了挤眼:“不要看啊,我会不好意思的。”
其实,人家早就不会再看任何东西了。
“真是班门弄斧,在我十三娘面弄毒,你们还得修上几世。”
最后,斜眼瞥了一下桶里那汪绿油油的毒水,十三娘皱眉,朝着已经化得差不多的那一堆汁水絮状物撇了撇嘴,阿娜多姿地转到里屋,她得好好休息一番,洗澡后总是有点累的。
只是,她好象没有料到,这个店里,还有一尾漏网之鱼。
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谨慎一点,太得意忘形的话,迟早会后悔。
风轻日暖倒是个出游的好天气,只是这个地方不是个出游的好地点,遥岑远目,寂寞黄沙岸,蜿蜒至天际,空空荡荡了无生机。
一人一马,缓缓地走,拖着被日光拉长的身影,一步一移,马瘦人乏,挣扎在生与死之间。
“马儿马儿,就要到了……”人有气无力地拍了拍马脖子,马轻轻摇晃了下头,疲惫地喷了两口气,难以苟同,一望无际,什么都没,目的地在何方?
马步伐混乱,看来难以支持,走了三天,没吃喝,它已耗尽全力。
“对不起啊,……本该回去的,只是现在怕已是有家难归了,”马背上的人伤感地叹了口气,“累你一起倒楣。”
马腿一软,不是被感动的,而是实在累极了。人一晃,滚下了马,躺倒在地上,面如死灰,她挣扎了几下,还是未能如愿站起,口中不禁在懊恼地念念有辞:“狂沙我难道真要死在这里……不要……不要……”
不管要不要,眼已闭起,敌不过涣散的神思,竟昏昏地睡了去,毒劳交加的身体只认休息一个理了。
从没有睡得这么沉过,因为她是狂沙,‘大漠日落’的少主,而不是一个小姐,一个女人,得时时防着不知从何处钻出来的暗刀,所以应在任何时候都得戒备警惕,防着该防的,或不该防的。而现在,她顾不得了,也没有精力去顾得了。
睡吧,她的身体对自己说,于是就沉沉地睡去了,甚至,还在梦中瞧见了一个人,脸上挂着淡淡的笑,亲切从容,神色落寂,眉头暗锁,不过,只是一会儿的事,他又神色开朗,旁边有一个削瘦的少年。
唉,她在梦中叹息。
好象过了许久许久。
神思游散,迷迷糊糊,似有人在握她的手,指头轻点,把着她的脉。“你是谁……”在梦中,她挣扎着轻问,却是怎么也无法清醒过来。
没有人回答,那人拿着一条冰凉且湿漉漉的帕子往她额上盖,散着一股味道,闻着相当的舒服,是药香,而且他(她)有着一双不错的手,手指纤长有力,移到她身体的几处**位,缓慢地用力揉捏着。
狂沙欲想推开那只手,有几个**道的位置不适合让陌生人碰触,毕竟她是个女人,这种与生俱来保护自己的**有时会变得不可理喻。
“别动,如果你不想死的话。”
声音不太客气,但很好听,低沉而有磁性,是个男子,而且听起来年纪不大。
狂沙更焦急了,她现在状态也只是个普通的少女,可能还不如,因为现在可是丁点反抗能力都没有,她开始明白作为女人最大悲哀是什么了,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恐慌漫上心头。
不过这一吓倒也帮了她的忙,迷糊的头脑清醒大半,暗提一口气,终于勉强地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袭雪白的袍子,略抬一下眼珠,就看到了这位老兄的面容,的确年轻,至多二十七八的模样,他没有理会狂沙的上下打量,长着过于夸张的脸走在大街上必要是适应这种礼遇的。
这张脸干嘛要生给一个大男人,这个时候,狂沙居然有点忿忿不平起来,就是看起来过白了点,好象没过晒过多少太阳,他的眼睛专注于手指上的功夫。
“你是谁?”狂沙问,撑起半个身体,抬臂挡住了他的手。
这人停止了,转眼看着她,平静地问:“你想不想死?”
狂沙无语,她并不是个傻女人,对方想做什么就不必费这种手脚了,思量再三,终于又躺下去了:“谢谢。”
她轻声说,狂沙毕竟是狂沙,有些事还是想开点比较合算,她一向不笨。
男人笑了,眼眯起,嘴角略略往上扬了扬,看起来有些单纯,他赞道:“聪明的女人,总是应该活得长一些。”重新干他的活。
看着他,狂沙心中在暗叹,她想起一个人,即是在梦中的也是在梦外的。
莫名又有些忿忿不平起来,女人的思想有时的确不可理喻。
“好了,这种毒很难解,但至少现在你没事了。”好一会儿,男人停手了,转身走到木几上的铜盘旁,一边洗手,一边对她说。
狂沙现在才发觉自己是躺在某家客栈的床上,周围的家具布置还告诉她这个客栈看来便宜得很,不过她还是觉得有必要问问清楚:“我现在哪儿?”
“蓬城云来客栈。”
“蓬城?”狂沙惊讶,“怎么会到这儿?”
男人拿着一方雪白的丝巾擦着手,淡然一笑:“你已经睡了十天了。”
“十天?”
“对,七天前我发现你躺在蓬城郊外的沙地上,还以为是个死人呢,只是你的马不停地在舔你的脸,所以我停下一看,你一息尚存,而且中的毒邪门得很,幸好是你的内功底子不错,竟保了这么天没有毒发。”
狂沙低头不语,想了想,必是自己迷糊之下走错路了,竟来到了蓬城地界,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只是眼前这个人,不知他的用意。
“大侠真是慈悲心肠,不知如何称呼?”
“大侠?”他好象对这个称呼觉得挺好玩,“我姓……祝,单名奇,只是会点小伎俩,在江湖上走动走动玩玩而已。”
这个名字可是陌生得很,但会解红蝎毒,这就不应是平庸之辈了,这位‘玩玩’的大侠不知是何方神圣?
狂沙少许思量,支起半个身体,双手一拱,慢慢道:“小女子狂沙,对祝大侠的救命之恩真是感激不尽。”
“狂沙?好妙的名字,”祝奇神色坦然,不改丝毫,淡淡道,“你还是先歇着吧,有什么事以后再说。”说完,随手搁下手中巾子,走到门口,掩门而去。
狂沙瞧着他的背影不禁怔怔,此人的举止气质中有种从容不迫的大度,实在不象是普通江湖中人,而祝奇这个名字绝对是没有什么名气的,一时难以猜测究竟是什么人,是奸是诈还是真正的侠士?
谁知?
熟悉。
熟悉是一种很妙的情感,即使你阔别人或地方多年,当再次邂逅或返回时,总有说不出思绪在左右思维,纵然这人或这地方已经面目全非,但就有那么一点点的东西,让你不自由地去把它挖掘出来,以便能填补情感上的需要,去与它亲近,即便这人或地方曾经让你不那么舒服。这就是一种很情感化的熟悉,不是对它了如指掌,而是头脑中的记忆在作祟。
苇现在感到这种力量的存在,自从一踏进这片土地,空气中发散着一种触动记忆的气味,干燥,充满热量,压迫肺腑。
涌动的人群,他们的装束,口音,说话的姿态,甚至门框边挂着的幌旗,堆积在地上的牲口粪便,都不自觉地在记忆深处拼凑着儿时的情象。
风沙起,大刀斩,马蹄踏沙,奔腾而驰,殷红的鲜血带着热气喷洒于地上,霎间被吮干,只留下浓重的腥味混杂着沙土的泥气扑向人的鼻腔,受不住的人可能会当场呕吐不止。
“回来了,终于回来了。”有个声音在心中一字一顿地对他说。
两匹马慢吞吞地走在这个边塞最大城市,蓬城热闹的街道上,一切都是平常且平静的。阿草显得颇为好奇,一路上虽是言语不发,眼睛却没有停过。
街上有许多种人,衣装颇为古怪,此地乃是外夷部落贸易通商的必经之地,繁华自不用说了,而且各族人混杂而居,绮丽景象非是久居中原之人能想象得出的。
有胡夷女人从他们身边而过,坦胸赤足,一身银铃叮当作响,摇曳着臀部,极具风情地朝他们回眸瞄了一眼,大大裂裂地露齿而笑。
阿草目光发怔,突然醒悟,“唰”的从脸红到脖子,赶忙回头。
旁边的人闷笑不止,也憋得脸通红,嘴里还要缺德一番:“好看吗?再看下去人家说不定会跟着咱走了呢。”
阿草决定咬着嘴唇不理睬,反正有的是时候报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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