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安家大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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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安家,在解放前那可是显赫一时的大家族,在关内关外都有许多的生意,当时主事的是安家老三安庆满,人称安三爷。这位安三爷虽说仍一介儒商,为人却是慷慨仗义,人又精明强干,在黑白两道都是非常吃得开的主儿。也正是因为这样,在那动乱的年代,无论是大小军阀,还是大盗土匪,对于安家倒也没动过什么非分之想,不但如此,有许多地方势力的头脑及各山头的瓢把子都与安三爷称兄道弟,互有来往。当然,那都是一些杀人不眨眼的魔王,他们与安庆满交往也大多是因为能从他那里得到好处的,比如军晌钱粮之类,安三爷也没少在他们身上出血,不过这血出的值,换来了整个家族的安生。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不能不提,那就是安家的庄丁数十人姑且不说,就安三爷本人来说,那也是使得一手好枪法。自古兵匪一家,这话虽然绝对了点儿,但用在战乱年代基本还是准确的,胡子不用说,那自是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全是一身的匪性,而那些所谓的“大帅”、“督军”们也大多出身江湖,虽然肩上扛起了两张牌牌,狗皮帽被大沿帽取代,本质来说根山大王也没什么两样,这种人虽然杀人越货、敲诈勒索无所不用其极,但最重的就是一个“义”字。
这个“义”字有许多的讲究,情义、道义那是自不必多说,还有一重就是英雄惺惺相惜,无论你是什么身份,如果手底下确实是有真章,人又是仗义得很,那在这些人当中是极有份量的,他们敬重这种人,因此别说招惹安三爷,甚至有时都会帮安三爷干一些见不人的勾当。
这倒不是说安本爷常用这些人来干伤天害理的事,一个人掌管了若大的产业,在商道中还是其它方面总有一些靠正常途径无法摆平的事,这时就需要他的那些把兄弟们出马了。评心而论,安庆满安三爷缺德的事也干过几回。
人生在世,很少有人敢说一生没做过违背良心的事。而安三爷平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在他年少的时候就逼走了同胞兄弟。
安家在他们这一辈男丁兄弟四人,分别是金、玉、满、堂。老大安庆金在去南方做生意时失踪,据同行的伙计说被胡子给掳去了,至些杳无音信,经过数年的打探也不知是死是活,想来是早已不在人间了。
老二安庆玉生性懦弱,身体又不好,是个十足十的纨绔子弟,抽大烟、逛窑子、赌烂钱……他是样样俱全,并乐此不疲,在不到三十岁时身体就被掏空了,造得象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后来安太爷见这个败家子挥霍无度,不管多么殷实的家业也经不住他这般折腾啊,索性一狠心就把他逐出了家门,至此也就没有了消息(此节后文会有所交待,其实安庆玉的被逐也与老三安庆满有着瓜葛)。
这样安家其实就剩下老三安庆满与老四安庆堂了。安庆满的为人我们已经了解了,再说安庆堂,这个安庆堂小时候就表现出了与众不同之处,他聪明机智、口齿伶俐,人也长得乖巧可爱,尤其在文学方面,八岁时就能吟诗作对,而且书法字画样样精通,较之同乡的一些举子秀才那也是不遑多让。
这样一个孩子谁又会不喜欢呢?因此他的父亲对于他就格外的痛爱,也许是老疙瘩的原故吧,安太爷对小四明显偏心了许多,只要是兄弟间一发生争执,不管对错,肯定是要护着小儿子的。这其实也是人之常情,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家中孩子多时,小的永远是处于弱势与被保护的地位。
许多家庭都是这样过来的,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不过有一点不同——常被老父责骂的是安庆满。
安庆满比安庆堂整整大了十岁,他那时已经是个懂事的少年了,也表现出了比同龄人成熟许多的一面,他开始帮助父亲打理生意,他年纪轻轻,却工于心计,办起事来也精明果敢,在外面赢得了不错的口碑。在大哥去逝后,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这若大的家业要落在自己的肩上,这个深沉的少年,他甚至都急不可奈地想大展拳脚了。
然而,欲速则不达,他急着要在老头子面前表现自己,处处挑风头、掀浪尖,这让安太爷心里不是很痛快,对于这个能干的三儿子他渐渐地冷漠起来——嘿!我还没老得不能动弹呢!这就准备效仿隋炀帝了?
在疏离三儿子的同时,安太爷对小儿子却人前人后交口称赞,并大有将来接管安氏产业者非此子莫属之意。
安庆满这时对老头子已产生了怀恨之心,那个小十岁的弟弟更是被他视为眼中钉。这个十八岁的少年开始处心积虚地筹划着怎样“篡权夺位”。
天遂人愿,一个偶然的机会,安庆满结识了名满四乡的“神算”冯半仙。这个冯半仙能掐会算,批八字占卜那是极灵验的,据说连奉天张大帅都时常向其询问“天机”。在关外提起“冯半仙”三字,几乎半拉东三省的人都听说过,更有甚者,有人说他是张天师下凡,能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
至于这个人是否真有神通,在这里我们不必细究,但是与他的结识却使安庆满想出个阴险的计划,他先是用钱买通了冯半仙,然后在一个设计好了的,看似偶然的时机让冯半仙与自己的父亲安太爷相识。安太爷是个虔诚的信徒,对于命运天数那是信得无以复加,他生活中的大小事情都要向人求卦,连生意上的事也不例外,而巧合的是,每次请人占卜,并按卦数来行事,生意总是有赚无亏,久而久之就使他形成了离开算卦先生就无法行事的地步。
这样一个人,对于冯半仙的大名自然不会没有耳闻,他几乎是把冯半仙当成了自己的“太公仲父”,事情无论巨细无不求教于冯先生,而冯先生也从没让他失望过,每次所卜之卦都是出极地准(他并不知道,这是因为自己的三儿子提前与冯先生做的结扣)。将近半年后,安太公完全地信任了冯半仙,他几乎已经离不开这位神通广大的“再世张天师”了。有时候他说出的话,做出的决定倒不如说是冯半仙的想法,或者可以说,就是他儿子安庆满的意愿。
到这时安庆满通过冯半仙已经控制了自己的父亲,但这还不是这个十八岁的少年的最终目的,他的目的是拔掉眼中钉!
有一次,安太公与冯半仙正在客厅品茶赏画时,安庆堂从私塾归来正好经过门口,安太公喊住了小儿子,他对这个小儿子那是疼爱的不得了,笑吟吟地拉着儿子的手,指着厅堂上悬挂的那幅画说:“来,庆堂,看看这幅画画得如何啊?”

这安太爷也是喜欢舞文弄墨之人,他得来这幅自认为绝世之作,又加上冯半仙的一通吹捧,此时兴致正高,大有在别人面前炫耀一下他安家后嗣不俗文采之意。而安庆堂却也没有令他失望(这个小儿子从没让他失望过),当下踮着小脚,昂着头仔细看了会儿画,随后不急不徐地说:“这画的是南宋诗人陆游与唐婉之间的爱情故事,画中所绘应是沈园送酒之事。从笔触看,作画人对景物的烘托非常到位,其中的芦池与鹤轩凄雾迷蒙,与阴霾的云天一起构成悲戚的色调。而那初春老梅将残未残,更平添了无限伤感,相反的,作者对于人物的表情描叙倒不是十分的刻意,他采用的是以景传神之法……总体而言,算是上乘之作。”
这个八岁的孩子侃侃而谈,大有名家宗师之风范,只把一旁的冯半仙说得拉长个脖子,目瞪口呆地不住点头,连手中的茶淌到了衣襟上犹是不觉。
安太爷得意地捋着胡子,用眼角瞟着失魂落魄的冯先生,心中非常得意,他见儿子说完了冯半仙犹未回过神来,就轻咳了一声。冯半仙这才回过神来,不由得对安庆堂称赞不已,他这些话倒确实是出自肺腑。无论谁,看到一个只有八岁的孩子却能谈出这番言论,都是无法不赞赏有加的。
安太爷作态客套了两句,还是觉得不够尽兴,就又对儿子说:“嗯,即然你说得如此全面,那就胡乱凑个小诗让冯先生替你斧正。”
“哎呀!岂敢岂敢,令郎真仍观光再世啊!老朽敬而瞻之,愿闻佳作,愿闻佳作。”冯半仙几乎要站起来给安庆堂让座了。
安庆堂倒也落落大方,完全没有普通孩子那种怯生的局促势,他说了声遵“谨遵父命”,就思忖起来,过了能有将近一刻钟的时间,童稚的声音吟道:“清明雨霁点新禾,何处箫声逐水箩。旧主相逢终一逝,最难执手沈园歌。”
“哎呀呀!”冯半仙站起了身子,鼓掌盛赞,“好诗,好诗,真仍不世之奇才啊!”
安太公微微一笑,随声应着:“先生谬赞了,小儿信口雌黄,一笑耳,一笑耳。还望先生多多点拔才是。”
两个人又是一番言辞往来的谦让,安太公这才挥手让儿子退了下去。冯半仙目送着安庆堂走出门廊,嘴里还在反复念叨着他刚才写的那首七绝,他越念眉头就锁得越紧,到最后竟然全身一震,面现惊惶之色。
安太公见他面色有异,心中不解,就问:“先生何以神色异常啊?”
“啊,啊,”冯半仙赶忙掩饰着端起茶杯呷了一口,嘴上敷衍着说:“没事,没事。”
他越是遮掩,安太公越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经他一再催问,冯半仙这才下了很大绝心似的捋着山羊胡说:“本来呢,此言不应提起,安公即然对我冯某人恩高德厚,若是不说也未勉有愧于心,但是说出来又怕安公见怪,实在是……实在是不好说啊……”
人都有一个心理,你若是听到别人说了一半的话,那下半句如不听来是极其的难受的,那种感觉就象渴极了时手中有一个水壶,刚向嘴里倒了几滴就发现壶嘴被堵住了,怎么倒也倒不出来,是非常难耐的一件事情。
安太公现在就是这样一种心情,他催促冯半仙还是别卖关子了,不妨直说,自己是绝不会怪罪他的。
冯半仙这才说道:“刚才令郎所作之诗确实不错,但是老朽细品之下,却发现这里面大有文章啊。”
他说着拿过纸笔,在上面写下了安庆堂刚才即兴所吟之诗,然后在上面把几个字圈了起来,指着让安太公看:“安公请看,这诗中四句每一句可是大有文章的。”
安太公凑到眼前看了下,见他圈起来的分别是第一句中的“雨霁、禾”,第二句中的“箫、水”;第三句中的“主、一逝”;以及第四句中的“手、园”。可是这几个字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啊!安太公还是不明就里,但是他对冯半仙,那是深信不疑的,见先生这么凝重,心中也是忐忑不已,就请先生祥细说明。
冯半仙又呷了口茶,这才侃侃而谈。
“这四句中的每一句,圈起来的这几个字都可以组成一个字。安公且看,这第一句中的雨霁点新禾,说的是雨后农家洒苗插秧的情景,意境倒是不错,但是雨霁即雨停云散,正是突出日照当空,而最后的禾字与日合起来便是个香字。
再看第二句‘何处箫声逐水箩’,此句由视觉转为听觉,在这清明雨后的田野中不知从哪里传来了悠扬的箫声,它随着水面上的浮萍飘渺无定。承的很好,自然流畅,然而箫字与水字合为一体便是消。
接下来我们看第三句‘旧主相逢终一逝’,说实话,此处转的过于突兀,衔接不是很好,但做为一个八岁的孩童,能写成这样已经难能可贵了。此中意境不言自明,是转向了陆放翁与唐婉之间的情感纠葛。令人难以想象啊!令郎用一句话就概括了陆唐二人之前的所有悲欢离合!这还不是最主要的,主要的是主,一逝,既主上的一点下沉,变成个玉字。
最后再看看‘最难执手沈园歌’,这是整篇结局的感叹了,不提,老朽要说的是手与园字,园即员,一手加一员,这岂非正是个损字?
由此,结合起来就是‘香消玉损’四字啊。”
安太公听冯半仙说完之后,又细品了一番,他觉得这种说法过于牵强,但见先生一副认真的样子也不好反驳,只是轻松一笑说:“先生抬爱了,犬子哪有此等慎密的思维,一个黄毛儒子,我看他那也是巧合而已……不过,听先生一番阐释,香消玉损,不是正如陆唐二人的情缘一般,很是入境吗?何以说出不敢细说之言啊?”
“非也,安公有所不知,正如您所言,令郎虽然聪慧过人,但是若说一个孩童能写出此等极具深意的诗词还是有强加之嫌,以老朽看来,此诗应是令郎无意中所泻之天机啊。”
这句话倒是大大出乎安太爷意料之外,同时他的心里也有一些不太舒服:怎的?我的娃娃就不能写出这么极具深意的文字?
冯半仙是何等样人?安老爷子的内心变化怎能逃出他的眼睛?他想:索性来个一不做二不休,再给添两把火。于是又说道:“令郎诗中所指乃是一段预言,它揭示着贵府将有一位女眷将不久于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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