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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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薇独自住在我的隔壁。她和我一样害怕寂寞,因为这个原因,她搬去和那群“不够美”的女人住在了一起。这不过是从我房间的左边搬到了我房间的右边,仍然住在我的隔壁。其实,采薇此举有违我的意志。我不希望她和那些“不够美”的女人有所往来。我怕那些女人对采薇讲,我是**大盗。
幸好平日里,我对那群女人没做出什么无理举动,她们看我,就如空气中飞扬的尘沙,漂浮不定,难以琢磨。她们猜不到我留她们在这客栈的理由。采薇和她们住在一起后,便向她们大肆宣扬我的“义举”,使得她们开始相信我是个侠士,而且对我还有所希冀:她们希望我送她们回家!她们的希望不高,但我现在,恐怕不能让她们如愿。采薇来到这家客栈后,这群女人已成多余,我再不期望她们来分担我的寂寞。那时侯,我想过要把她们送回家去。现在,采薇和她们在一起,情同姐妹,倘若此时将她们送走,采薇会很孤独的。我不希望采薇和我一样在孤独中挣扎。
采薇和那群女人住在一起后,心情好了很多。她常主动过来替我洗净穿脏的衣服。他很爽朗,常将故事毫无保留地告诉我。她说她是六年前随父亲从中原迁移过来的。这和李宣的说法有些出入。她还说,她很喜欢海棠,海棠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花。我说:“在很远的地方,有一座院落,院子前面有一棵海棠树。一百年前,那树上的花就开得很美。有个叫紫钰的女子喜欢倚着海棠树,看着满树的花朵发呆。现在那海棠树应该不会开花了。”
采薇问:“为什么,那海棠树为什么不开花了?”
我有些伤感地回答:“因为那个喜欢她的女子已经香销玉陨。采薇你知道吗,海棠很美,是为喜欢它的人而美的。那个喜欢它的人不在了,就算它艳绝百花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它干脆不开了。”
采薇看着我一脸的落寞,摇头自语:“它会开的,一定会再开的!”
“何必再开。”我失声道。
“你说过,海棠为喜欢她的人而美,我喜欢它,它为什么不肯为我美下去呢?它会开的!”采薇讲得很认真,闪烁的目光为她的话增添了一种无可辩驳的力量。
我不想再和她探讨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我的心很痛。我打趣道:“它如果开了,有机会我去采几朵送给你。”
采薇笑道:“我等你送花给我。我不会再让爹将海棠碾碎做药粉了。”
一提到李宣,采薇又悲从中来,她皱着眉头叹气道:“不知爹怎么样了,他现在定是焦急万分,四处寻我。”
我劝慰道:“采薇,你不要担心,常言道吉人天相,李掌柜不会有事的。我托人正在找他,只是现在还没有他的消息。如果明天还没有他的消息,我就亲自去找。”
采薇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失声道:“桑决大哥!”我没有说话,只点了点头。我知道,在采薇心目中,我的形象已像盈月山一样高大了。她不知道,我亲自去找李宣,不过是为了我的一己之私,我要找李宣治好我的头晕病。
天未放亮,我就起了床。我想带上馋鬼上路。在这大漠里。随时都可能碰到我的仇家。对我而言,没了刀,就等于雄鹰没了翅膀,幸好这个秘密没人知道。不知是这段时间疏于练习,还是为病所困,我感觉馋鬼有千斤重,舞动起来甚是吃力,带上馋鬼,只会给我加重负担,还不如徒手出门,来去逍遥轻松自在。我终于没有带馋鬼上路。
我的运气一向不太好,路上偏偏遇到了敌人酒糟鼻。他带着刀,我没带。不过我不怕他,我相信自己赤手空拳可以打赢他。想到我比他多一条手臂,便觉得这场即将到来的打斗很公平。酒糟鼻见了我,先是一愣,继而嬉皮笑脸道:“小子,我们又见面了,真是冤家路窄啊,想想在我的敌人中,你是活得最久的一个。从风过无痕到黑虎寨再到这敦煌大漠,我们见面的次数不少哇,可每次见面都是我残败而归。今天该让我赢一把了!这叫风水轮流转。”
我冷笑道:“真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几次让你侥幸逃脱,今天你没有这么幸运了。说吧,想怎么死?”
“我呸,江湖传说你是个很厉害的刀客,你还真以为你很厉害呀。我是死是活还轮不到你来做主。你还是想想怎样逃脱我的七毒银针吧。”酒糟鼻话音未落,但见他手上已捏着一把针。那针两寸余长,寒光闪闪。“你的破刀杀不了我,你的破针同样杀不了我!”我冷笑道。
见他拿针,我不敢掉以轻心。针这东西细小难防,在暗器谱上赫赫有名。酒糟鼻顺手一挥,先使出一个虚招,想引开我是注意,然后乘我不备,再将针扔向我来。他这招声东击西我见多了。不过我还是假装上当,目光随他的虚招扫了去,只是暗中警惕他的实招。果然不出我所料,酒糟鼻挥出虚招后,迅速一翻手把针向我抛来了。我早有准备,就在他抛针的那一刹,我急速向一侧闪去,随即猛撩衣襟,呼呼地扇起一片尘沙,阻隔了他的视线。待到尘埃落定,酒糟鼻见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一旁,甚是惊讶。其实,这时候我也很惊讶,我为七毒银针的威力而惊讶。我旁边,有几只黄色的蜥蜴,它们停止了爬行,颜色尽显墨黑,它们身上那一根根银针赫然在目。若非我躲闪及时,恐怕此刻也如这析疑般变成了黑碳。
酒糟鼻见我显露愕然神情,料想我正摄于毒针的威力,于是忙收敛了一脸的惊讶,故作镇定道:“怎么样,怕了吧。如果你想活着离开这里,就跪下来给我磕两个响头。”
“你算什么东西,胆敢让我朋友给你磕头?”达达的马蹄声伴着一声怒喝传入了我的耳朵。我扭头瞧去,见一青衣男子正策马而来,他一手抓着缰绳,一手摇着铁扇,样子极为潇洒。来人是我的一个朋友——铁匠白竹。见我“救兵”已到,酒糟鼻不免慌张。我趁机说:“酒糟鼻,你今天又得惨败而归了,风水永远不可能转到你那一方。”

“你敢骂我酒糟鼻,我他妈的宰了你!”酒糟鼻恼羞成怒,举起刀便向我劈来。我刚要躲闪,只闻得当当数声,便见一把飞舞的铁扇像长了眼睛似的,专攻其要害。不多时,酒糟鼻渐感力不从心,企图后退几个大步以避开铁扇,再伺机逃跑。由于他退得过急,致使脚跟未稳,终于一个踉跄仰面倒地。那铁扇还在飞旋,正呼呼地逼近酒糟鼻的眼前。酒糟鼻意欲反抗,却又来不及,只绝望地大叫了一声:“不——”
那铁扇并未取走酒糟鼻的性命,只刷刷地剃光了他那头不太整洁的青丝。白竹扬起手掌,一股强劲的龙卷风便从掌心发出。铁扇嗖地离开了酒糟鼻的头顶,盘旋着回到了白竹手上。
白竹轻摇铁扇,忍不住朝酒糟鼻笑道:“剃掉烦恼丝,看上去干净多了。我认识一个和尚,他叫林乾,你去拜他为师吧!”
酒糟鼻摸摸自己光秃秃的脑袋,又听到白竹子的冷嘲热讽,一口怨气实难下咽,一个骨碌怕起来就要给白竹还以颜色。他正要一个箭步直取白竹。白竹见此镇定自若,只轻轻将折扇收拢起来,给了酒糟鼻一个白眼,不过那白眼里确实藏有几分杀气。酒糟鼻终究是个孬种,他见白竹眼色不对,知道若再挥刀向前,无异于飞蛾扑火自寻死路。于是冲白竹勉强一笑,慌张地道了句:“今日不与你们计较。”话音未落,人已逃之夭夭。
我大笑道:“酒糟鼻,你今天又惨败而归了!”
“朋友,如果你想要他的头颅我这就去取来给你!”白竹对我淡淡地说。
“与其让你取来给我不如让我去取来给你。”我说。
白竹打开折扇,轻轻摇晃道:“为什么?”
我说:“因为那家伙是黑虎帮的人,我取他的头颅给你,可以从你身上赚十五两银子。若你取他的头颅给我,我什么也给不了你。何况,我并不喜欢吃人肉,把一个肉球带在身上,感觉很恶心。”
白竹笑道:“你变了,变精明了。但是我早就不收购黑虎帮的人头了。”
“怎么,囊中羞涩了吗?”
“笑话,这大漠里三分之一的财富都是我的。只是我觉得花钱卖人头不如我自己动手去取人头。我现在杀人,已无所顾忌了。我要亲自体验杀人的快感。”
我说:“那你就去体验杀人的快感吧,不过别把头颅送给我,我不会领情的。”
“既然如此,那杀人的快感我就留着以后体验。”白竹子说着已跳下马来,“朋友,那金牌你该还给我了吧。”
“金牌在我手上,不过我想再用它一次。”
白竹道:“这恐怕不行。”他的声音竟然有点冷。不过我觉得以朋友之名,他应该会帮我这一次的。我说:“我想凭这块金牌号令飞马帮的兄弟替我找一个人。”
“找谁?”白竹问。
我说:“李宣。”
“李宣?”白竹皱着眉头叨念着这个名字,他对这个名字感到很陌生。他不懂李宣这个人对我意味着什么。他更不懂李宣这个人对采薇意味着什么。他只知道李宣是一个卑微的生命,卑微得不值得为他所关注。他只淡淡地说:“去找一个名不见金传的小人物,需要金牌传令,未免小题大做。”
“你一向很大方,今天怎么变得如此小气,我就用这一次,最后一次!”
“朋友,你应该了解我的。你说我小气,我对你很失望。实不相瞒,我飞马帮现在人力紧缺,我若只顾及私情,任你传令,恐怕我苦心经营起来的飞马帮就要毁于一旦了。”
我觉得白竹有些危言耸听,于是随口扔出一句:“有这么严重吗?”
“有!”白竹回答得严肃认真而且斩钉截铁。我没想到我随便说出的这一句话能引起他这么大的反应。正想问个究竟,他却先开口了:“黑虎帮杀我兄弟,夺我地盘,已持续数年之久,我实在不堪忍受。近日查明,黑虎帮帮主沈振义乃是害死我义兄的真正仇人。新仇旧冤应该有个了结了。我要拿回金牌授给传令客,让他向众兄弟传令:准备剿灭沈振义及其黑虎帮。黑虎帮势力强大,不容小视,我若让你传令找人,那飞马帮力量势必分散。大批兄弟只顾找人,无暇顾及黑虎帮。如此,两帮交锋,那飞马帮岂不有被黑虎帮吞食的危险!所以朋友,我希望你明白我的难处。”
听说飞马帮要攻打黑虎帮,我有些兴奋。黑虎帮也是我的眼中钉肉中刺,若非我有病在身,定要向白竹请求,求他让我率领飞马帮冲锋陷阵,割下沈振义父子的人头。我捧着金牌,双手奉给白竹,失声道:“你的心意我懂了。寻找李宣就不必劳烦飞马帮兄弟了,我自己去找。”白竹有些感激地点了点头。他忽然道:“李宣是什么人,你找他做什么?”
我说:“李宣是一个卑微的人,我找他只是为了成全一颗孝心,了却一个女子的心愿。”说完这句话,我忽然感到自己好虚伪。明明是为了找李宣替我治病。我却把自己说得那么伟大,多么冠冕堂皇啊。
“原来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唉,到底是朋友不及女人重要哇。我托你办事,你得收取银两,而你所谓的女子,不见得会给你什么好处,你却甘愿为她效犬马之劳。”白竹的脸上露出坏笑,他喜欢跟我开这样的玩笑。在他心目中,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色鬼。他知道,我在当他伙计的时候就常出入风月楼。白竹好像也变了,我记得从前的他是不苟言笑的,现在他却喜欢说些俏皮话自娱自乐一番。白竹把我当成朋友,我也把他当成朋友,但是我并不十分了解他,尽管我和他在一起生活了六年之久。同样,他也是不了解我的。我希望这种状态维持下去,我不喜欢别人了解我太多。所以对白竹的这番调笑,我没有做任何解释,只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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