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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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个身体不是原装的,但我还是很羞于用它去裸奔,拉了些蔓藤叶子绑在腰间,算是给心理一些安慰。于是,便顺着小溪往下找丢了的小野猪了。
金色的阳光溶解在迷雾般的森林中,像是穿着透明薄纱少女般诱人深入,但我知道一旦进去就有意思了,不是被狗熊嘲笑就是被野狼恐吓,最好的结局就是像个疯子般逃命然后迷路,最差的么,隔上几天成为泥地里的一陀排泄物。
我小心翼翼地用石头在树皮上做着记号标记来路,告诫自己不要错了回路,否则衣服和食物都还在那里等着我回去呢。小溪慢慢没入黑暗笼罩的森林,而食神小猪却始终没见到,甚至连点踪迹都没有,我想,我应该是失去它了。
但就在我准备沿途返回的时候,我听见前面不远处传来了淅淅沥沥的水声。我知道前面应该是没入灌木丛后重见天日的小溪的某个支流或是别的暗流,所以应该是某个东西在哪里洗澡或是打滚。
为什么不去看看呢?我试图说服自己离开,也许是只野猪也许是老虎也许那里其他的危险可怕存在。但好奇心似乎更占上风,为什么不会是个美丽的妖精在洗澡呢,最好是个人类进森林采野味,然后洗澡,这样我不仅可以大饱眼福还能够跟着她离开这里。
果然,在山泉形成的池塘里沐浴的不是野兽,一头油黑亮丽的长发滴淌珍珠般的泉水,直直地垂到腰间,昏暗的光线让那个身影越发显得苗条妩媚。啊哈哈哈哈,快点转过来,转过来!我猴急地期待着。
在网上玩斗地主的时候,常常有人会不停地催促“我等到花儿都谢了”之类,我现在也是这样,斜靠在一棵胳膊粗细的矮灌木上,嘴里叼着一根稻草悠闲地等着美景的到来,实际上我决定如果她再不转身的话,我就要转换阵地学李逍遥和灵儿的初遇。
终于,在我失去耐心的那一刻,他转身了,而我激动的心也沉了下去。“Bull!死人妖。”心里骂着我第二会用的英文,还有我最习惯用的手势,中指。
头发是又长又黑,身材不是五大三粗,但有着一下巴浓密的络塞胡子,一看就不像个好人,不是土匪也是山贼之类。毫无疑问,这是只猴子,一只公猴子,一只该死讨厌让人冒火的,让人浪费无数寻找食物的宝贵时间的肮脏公猴子。
于是,我决定给他一点点小小的惩罚。虽然潜行我学的不怎么样,也就是在小学的时候与同学们在放学后避过门卫的眼线溜进空无一人的学校,玩一会儿学校新造好的各种体育器械。
不过,对付这个偏远地区的土包子似乎是足够了,这家伙似乎很爱清洁,把自己的衣服还有大堆的食物等杂物远远地放在了一块干净的岩石上。在那里我甚至发现了一件皮革甲和武器,有短剑、钉锤、弩箭、匕首各一把,看来还是个武士呢,惹起来不好对付。乘他闭气下水的间隔,我没客气,拿走了大部分,只给他留下了一件贴身的衣服还有皮甲,短剑和钉锤,还有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半块干面包,此外还扔下了一些动物的粪便,好混淆视线,虽然我也承认效果不会好。
其实在看见武器的时候,我是有下过杀了这个家伙然后夺取他的物品的,这样可以已绝后患,穿越到这个黄山老林,尤其是屡次遇险让我心中充满了愤恨,刚才甚至有过杀掉所有遇见的活物,为我本该美好的人生陪葬的想法。但最后理智和求生的制止了我毫无理性的疯狂。如果我要活下去,我需要他,如果我要离开这里,更需要他。
那人洗完澡,发现东西少了那么多,果然表现出很恼火的样子,只见他睁大了眼睛干瞪在那里,两只手懊恼地甩来甩去,就像是心情不好时仍然被朋友捉弄后的可怜虫一样。
看着他穿着短小的褶裤光着膀子穿皮甲,而坚硬磨皮的皮甲套在他看上去不怎么魁梧的身体上,那小丑的模样,我就差点忍不住要大笑。幸亏刚才没把他的贴身褶裤用匕首割成裆布,不然的话,我恐怕他也会和我一样,打算放火烧林了。

现在,我可以“美美”地享用那些面包和奶酪了,虽然这个奶酪和超市里买的相比要浓郁芳香很多,但吃不惯。面包也好硬,不蘸水根本咬不动。熏肉太咸,天晓得哪儿来那么多盐,在我的印象里不管古代中国还是欧洲,盐都是被称为白色黄金,可这家伙居然拿盐不当回事儿。
不过看在走出大森林都必须靠他的份上,这笔帐咱秋后再算。那个武士依然在原先放置衣物的岩石边转悠,也许是想找出蛛丝马迹来。这倒是让我有些心悸,如果这家伙打定主意要和我耗上的话,那可就麻烦了。
想我拿走他的食物除了为了果腹外,还有断他粮草的意图,而衣服、弩箭和匕首就是为了阻碍他通过打猎来获得食物,最终逼迫他赶紧返程,而不是依靠这些东西继续在森林里耗着,从哪儿来回哪儿去。而留下武器则是一点小小的心理暗示,告诉他我并不惧怕他的武力。当然,弩箭还有另一个目的,保命。虽然还不知道怎么使用弩,但我是什么人?弩就是我的祖先们发明的,我有十分的把握在很短的时间内掌握这个能快速把农夫变成猎杀游牧控弦者高手的武器。
但唯一的隐患就是万一他打算不惜一切代价揪出幕后黑手,这样可是会给我造成很大的困扰,听说最熟悉大山的猎人也不会在大山里乱闯,因为就是住在山里也不能保证不迷路。而这个家伙,万一也迷路了,我可就要赔进去了。
就在我千思万虑的时候,我发现我犯了一个致命的疏忽。这家伙不是一个人进山的。随着他的一声呼喊,另一个穿着皮质护胸的金发大胡子男人带着一条,呃,居然是一条灰狼,来到了这个黑长发男人的身边。
两个人一见面就躲进了附近的灌木丛里,令人惊讶的是处在逆风口的我居然能够听见他们在讲话,虽然听不懂他们叽哩咕噜地说了什么,但反正不是好事,九成九是对付我的讨伐词,这从他们慷慨激昂的语调就能够猜出来。
反正他们说啥我都不明白,不如自己先定个策略来应付他们可能发起的作战。首先我怕的是那只狼,虽说狼和狗一样都是色盲,但变态的嗅觉一定会让我的行踪变得一览无余,所以最好先解决狼的威胁。
不过必须注意,千万不能杀了狼,万一这个金发大胡子因为狼的死亡,和我不死不休,我就没明天了。再干掉他的话,那个黑发络塞胡子说不定也会和我不死不休,那我还活什么,我可没有足够的信心在一把到现在为止还不太明白怎么上矢的弩机帮助下干掉两个野蛮人大胡子,尤其一个看上去像是长期混老山的。给把现代武器还可以考虑考虑。
失策了,严重失策了。在我刚考虑好先伤狼,后伤人,最后慢慢跟踪的计划制定好,并把弩弦拉开,弩矢装上的时候,那只灰狼已经从我身边的灌木丛里窜了出来,弩机来不及发射就被缴械了。大个的灰狼压在我的身上,大嘴紧紧地咬着我的后颈,虽然没有更进一步的咬穿动脉血管,但其中威胁的含义不言而喻。
随后,两个大胡子不怀好意地站在一旁哈哈大笑,等我反抗的力气用得差不多了就手脚一捆像是牧羊人捆羊羔一样绑了扔在地上。在面对他们的时候,我恶狠狠地咒骂,“Fky!”虽然不能竖中指了。
这句话不知道他们是否听得懂,但是他们在看见我的样子后,果然也是一阵吃惊,尤其是那个金发大胡子,嘴巴张得能把小野猪塞进去。同样吃惊程度不亚于他的还有那个黑发大胡子,从他近乎呆滞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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