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未乱蜀先乱——四川保路运动及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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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题目,马上会有读者不屑:
赫连勃勃大王,你写辛亥革命,发生地是武昌,和四川有何干系?八杆子打不着的两个地方,扯得这么远,不是为了多增篇幅骗版税吧?
非也!没有四川保路运动的发生,还真就没有武昌新军的辛亥起义。至少,武汉的新军将士们,不会那么早就匆忙起义。
“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治蜀后治。”此语,出于明末清初的欧阳直(又名欧阳睿年)。这个人,就是描写张献忠屠蜀真相的《蜀警录》那位才子。欧阳直本人籍贯四川广安,大半生颠沛流离,上述二语,是他对生命和所处时代的感慨。
但他“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治蜀后治”两句话的最早因由,可能来自《北周书》上描写蜀人的一句话——“贪乱乐祸”,这意思,就完全是贬低了,原意是讲当地人刁蛮好乱。
对于欧阳直的两句话,郭沫若如此解释:“能够先乱,是说革命性丰富;必须后治,说建设性彻底。”
老郭一生,瞎话十箩筐,惟独这种解释很有见地。
如此,把蜀地之人先乱后治的态势,演义成富有竞争性的建设精神,正说明川地人民具有超出其它地区人民的开创性和超前意识。重庆、四川未分之前,巴人的冒险进取精神,蜀人追求稳定的完善主义,确实在历史上催生了一次又一次耀眼奇葩的盛开。
但是,清末的四川保路运动,与蜀人“好乱乐祸”的革命性根本不沾边。
清朝政府欺负老实人,强行把铁路收归“国有”,想让洋人趁机“抄底”。最终,才导致川地星星火,引发燎原焚。
尽是人民血汗钱
——四川路权纷争的由来
近代以来,铁路一直是一个国家的某种标志性的交通事业。大概在1864年,老牌帝国主义者、英国人斯蒂芬森,就已经拟定过在中国建设一个大型铁路网的计划。他以华中的汉口为出发点,西经四川、云南后直达印度,东达上海。
彼时,洋人已有自湖北修铁路入川的打算。
清朝末年,眼见中国这块大肥肉的潜在利益越来越大,各个列强一拥而上,纷纷争夺中国的铁路建筑权,并强加借款特权。
由于川汉铁路贯通长江中上游,地处中国富庶地区,富饶利多,引起各方垂涎。
自甲午战争后,清政府忽然对洋人变得乖得不能再乖,不敢再和洋人(东洋和西洋)直接干仗。因此,对于这个外交方面的“正常国家”,各列强很少再能找到打仗索赔款的借口。
为了弄钱占地方,洋人们就把黑手伸向了中国的铁路,借口修路,划立各处的势力范围。
军事入侵改为经济入侵,更能榨血吸髓。
老奸巨滑加上居心叵测,列强们谁也不闲着。
1897年和1898年两年间,英法两国取得了修筑滇缅、滇越铁路的特权后,得寸进尺,表示要把铁路延筑至四川成都和重庆两地,然后再与长江流域铁路对接。德国、美国自然想分肥,也向清廷提出“投资”要求。
更甚的是,未经允许,英国人自己就派人入川,勘查修路路线。
无论是“投资”还是“助建”,列强的目的只有一个,无非就是对中华大地展开裸的掠夺。
由于铁路关系到中国的主权和国家的兴盛,在四川人民强烈呼吁下,开明的四川总督锡良(不是铁良)于1903年上疏,力主要中国自办川汉铁路,不让外国人染指。
清廷觉得锡良所奏有理,1904年初,谕旨发下,在成都岳府街挂出了“官办四川省川汉铁路总公司”的牌子。到了1905年,官办改为“官绅合办”,又过两年,终于完全改为“商办”。
面对当时列强强索川汉铁路权利的情势,四川人民非常有危机感和紧迫感。几年来,他们含辛茹苦,一直推动修路救亡运动。前车有鉴,朝鲜、印度以及我国东北地区,当时皆因路权被洋人所夺,最终连带主权丧失。

四川人民强烈认识到:“(列强瓜分中国之诡计)其最坚牢而最惨败者,莫若铁路政策!”(《商办川汉铁路公司白话广告》)
川汉铁路的预定设计路线,自湖北汉口经宜昌,过四川夔州(今奉节)、万县、重庆、永川、内江、资阳,最后抵成都,终长1500公里左右。
1906年,川督锡良与湖广总督张之洞相约,川汉铁路宜昌段以下,连接京汉铁路干线在湖北境内的铁路,由湖北省负责修筑;宜昌以上湖北境内的铁路,由四川省修建。铁路修成后,经二十五年时间,再由湖北省政府备价赎回。而四川省的铁路,皆由四川省筹资修建。
由于鄂、蜀两地山川险峻,修筑如此长的铁路线,初步预算也要达5000万白银之巨。为此,四川人民出钱出力,倾其所有,积极认购股票,连在日的四川籍留学生,也踊跃筹款,四处号召集股修路,并带头认股。
根据锡良所定的《川汉铁路总公司集股章程》,川汉铁路的修建,只召中国人入股,既不借外债,也不招洋股。集资和股款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认购之股,乃官绅商民自愿以资金认购股票者;
第二,抽租之股,凡业田之家,收租十石以上者,按该年实收之数,抽取3%。照市价折合银两后作为铁路股款(各川县“酌情更改,起征点非常不同);
第三,官本之股,以国家资本投入公司作股本;
第四,公利之股,川汉铁路公司筹款办实业,收取余利,然后再投入,以作铁路股本的股份。
在上述四种股款中,抽租之股(租股)所占份额最大,以1911年集资银两的近1200万估算,租股占76%以上。也就是说,当时全川7000万人民,不论贫富贵贱,均因租股而与川汉铁路扯上了干系。
这样一来,川地铁路就关涉到四川全省中小地主以及广大劳苦农民(自耕农和佃农)的根本利益。“川路股款,独持人民租股为大宗”(《邮传部奏折》)。
六年间,租股征收总额达928万多两白银,相当于同时期四川省地白银税额总数的3倍,并超过以商股为主的浙江铁路实收股总额的925万两,多于湖南铁路和湖北铁路全部实收股款的864万两,甚至接近苏路、赣路、皖路、黑省、同蒲、洛潼等铁路相加在一起的全部实收总路款的1030万两。
可见,川路租股的征收额,为数甚巨,所牵涉在四川的经济利益,不可谓不大。
租股同“有去无回”的“封建”捐税相比,有着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因为,租股股票,乃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有价证券,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一旦路成,租股股票与购股股票具有同等价值,都可以分取红利。
作为垫支资本,租股在川汉铁路中发挥了极其重大的作用。
有人可能奇怪,既然修路有利可图,为何清政府没有深入“官办”呢?这是因为,当时清廷赔款压力巨大,而要举办的“新政”,也极费钱。
在令人喘息沉重的财政拮据状态下,清政府根本无力参与这项估款达五千万两白银(甚至更多)的工程。
川汉铁路自1906年就开始了勘路工作,1908年又聘主持京张铁路工程的詹天佑为总工程师。几万筑路工人加紧修建,至武昌起义前,已经修成铁路30多里,因桥洞未完工的未通车铁路也有80多里。
相较之下,湖北方面,由清廷聘请洋人为总工程师的宜昌以下段川汉铁路,没有丝毫进展,仅仅做了点象征性的测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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