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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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绝对要坚持住啊!”曹操在本阵之中紧紧咬着牙关,望着前方的战局。
第一波的万余吕布军,为后续的部队赢得了充分的集结时间。随着第二批的生力军加入了战斗之后,胜负的天平已经开始明显地向着吕布军的那一边倾斜。
虽然双方的兵力对比并不悬殊,但一开场便被陷阵营的突击打乱了阵脚的曹操军,此刻已经失去了严整的阵型,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击。每一次的调集兵力,都在陷阵营的冲突猛进之下失败。此刻的东门战场,已经彻底成为了一滩泥潭,吕布军,曹操军,混乱地搅成了一团。
“虎骑准备好了么?”
看见曹纯快步走来,曹操的眼睛骤然一亮,忙不迭地问道。
“已经披挂完毕,但……”曹纯的脸色有些为难:“现在我军与吕布军完全胶着在了一起,实在是找不到突破口啊……以虎骑的机动能力,也实在不适合做大范围的迂回……”
“不要管别的了!”必须在冲锋之前临时挂甲,是虎骑的最大弱点。尽管在吕布军刚发动进攻时,曹操便马上下达了虎骑备战的命令,但依然直到现在才完成了出击的准备:“无论路上有什么,向着高顺那里冲锋!”
“是……”曹纯的身子微微一颤,但还是忠实地接下了曹操的命令。他也知道,以如今的态势,若是再犹豫不决,只怕战局会更为不堪。
陷阵营,光从名字便足以看出,这是一支生来便以被包围为己任的部队。而他们方才的表现,更直观地说明了他们在混战之中的杀伤力。而以目前混乱的交战状况,已经不允许任何一方进行重整了。任由陷阵营在自己的部队中突破厮杀,如入无人之境,是曹操绝对无法承受的。
即便要付出一定的己方伤亡,即便损失一半以上的虎骑,也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终结陷阵营的肆虐。
不得不说,刘篌的布置近乎完美。纵然都是精锐,也因为配置的不同而拥有截然不同的作战风格与方式。同等数量的虎骑与陷阵营,在平地上的交战几乎没有任何悬念。无论三尖枪还是战刀,都不可能对虎骑那恐怖的铁甲造成破防。但一旦陷入了混战之后,陷阵营所能够造成的杀伤几乎是虎骑的十倍都不止。
而虎豹骑的另一支部队豹骑,同样也不适合投入数万人的大混战之中。无论战技有多精湛,不配备甲胄,又失去了速度的他们很容易在杂兵的团团包围中被乱刀乱枪分割歼灭。
可以说,刘篌所造成的目前这样混战的局面,已经几乎完全束缚住了虎豹骑的发挥。而要摆脱这样的局势,曹操唯有第一时间除掉陷阵营。
恐怖的蹄音,终于在长安战场的上空响起,每一下,都有如雷鸣一般叩打着战场中所有人的心房。尽管只是一支小小的千人队,但卷起的却是有如数万骑兵一同奔驰时的雷鸣。
自后阵出发的虎骑,遵照着曹操的命令,在曹纯的统领下完全不顾及其余的战友,只锁定着唯一的对手,陷阵营。
接近三百斤的全副铠甲,加上战马与骑士,总重量超过了一千斤。当这样的钢铁机器运转起来时,给人的感觉是——即便面前横亘着一堵城墙,也会在他们的冲锋之下崩坏,更不用说是横栏在路上的士兵了。
一条鲜血走廊,在混战的两军中飞快地出现。自高空看去,锋矢突击阵型的虎骑,是一枚尖锐的箭头。而在它的身后,是一杆正在不断延长着,笔直的腥红色箭杆。这支羽箭的目标,直直指向了前方那支依然在左冲右图的陷阵营。
长达三丈的铁矛,根本不需要任何挥舞。单是那密集的矛尖,便足以摧毁眼前的一切阻碍。与其说虎骑是一支重装骑兵,倒不如说他们是一支依靠战马推动的重步兵矛阵更妥当。即便是强横如斯的陷阵营,也不是这样的怪物军队的对手。
超出一倍长度的铁矛,远在陷阵营的三尖枪能够触及之前便深深地刺入了他们的身体,两军撞击的瞬间,陷阵营原本浑圆的阵型便突然出现了一块巨大的凹陷。最前排的士兵在一刹那间,便浑身多出了无数对穿的枪眼,而长矛在穿过了他们之后,依旧带着无可阻挡的冲击力,继续向前扎入下一具人体。
“不要停!继续前进!前进!把他们全部干掉!”
一马当先的曹纯挥舞着手中的长枪,扭过头向着身后高呼个不停。而此时,虎骑的铁蹄也已经临到了陷阵营的身前。
如同无数根甘蔗被同时折断般的声音在战场之上响起,相对于虎骑的马蹄,陷阵营的铠甲几乎无法为主人提供任何防护。在虎骑如同蛮兽的冲击力之前,他们唯一的结果就是被狠狠撞飞,再在落地后,于马蹄下爆出一蓬蓬的血雨。
然而曹纯惊讶地发现,自己与虎骑的速度,在接近了陷阵营之后,竟然在逐渐地减慢之中。那种感觉,就好象是无数根无形的绳索捆绑住了自己与胯下战马的身体,牢牢牵扯在了地下一般。
尽管巨大的重量带来的惯性,使得虎骑并没有马上便停下,但是已经不复原来的冲击速度了。这,是曹纯从来没有遇见过的情形。与此同时,伴随着自己的突进,原本浑圆的陷阵营阵势,也被挤压成了一弯新月。
如果虎骑依旧保持着原来的高速,这本不成为一种值得担忧的问题。但现在,却已经足以致命。
陷阵营的速度,竟然也要远比一般的士兵灵活许多,就仿佛他们身上的重铠完全没有重量一般,借着虎骑突入的势头绕向了背面。
没有任何甲胄防护的背面。
无论是曹纯,曹操,还是虎骑中的士兵都没有想到,有一天竟然会碰见这样的局面——冲锋中的骑兵,遭到了被作为目标的步兵来自背后的反击。
高速的陷阵营士兵,纷纷闪向虎骑冲锋路线的两侧,对着背面进行着迂回。尽管在这过程中依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定的伤亡,但至少并没有完全碾碎于虎骑的冲锋路线之前。
随后,又是一片血花飞溅,而这一次的主角,是虎骑。
人喊马嘶声在两军混战的战场中央响起。几乎等同于裸露的背部,是陷阵营手中三尖枪与战刀最好的标靶。绕到了背部之后,便飞身而上,将手中的武器狠狠地刺入毫无防护的敌人身体,然后再寻觅下一个目标。这种行动正变得越来越简单,因为虎骑的速度,依旧在缓慢而不可阻挡地减慢之中。
“不可能!”
曹纯在心中发狂般高叫个不停。如果是在持续冲击了数百丈的距离,碾压了几千人之后,虎骑因为体力的消耗而减慢,还可以理解。但……仅仅是几百陷阵营,居然可以拦下自己的虎骑,这几乎是见鬼了!
但事实却活生生地摆在眼前。甚至不光是冲击的速度,就连手中的长枪,此刻竟也变得比平日沉重了许多。
“高顺……干掉高顺就可以了!”曹纯咬着牙,一边挥动着长枪,刺入一名招架不及的陷阵营士兵身体,一边焦急地以目光四处寻觅着面前这支部队的统领。每个人都知道,与铁骑可以由吕布统领,也可以交由属下不同的是,高顺便是陷阵营的灵魂。这支部队自始至终,都只是效忠于他一个人的。而除掉了高顺,也就等于除掉了陷阵营。曹纯已经没有余暇去思考,自己究竟有没有那个能力,将高顺在这里干掉了。
“找到了!”
曹纯惊喜地在心中大呼了一声,在人群中发现了目标。尽管衣着打扮与身周的士兵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曹纯可以确信,那就是他要找的人。并不伟岸的身材,平凡无奇的面容,但双眼之中的气度,却是沉稳如海,坚毅如山。
“受死吧,高顺!”
身后虎骑的惨叫声还在不断传来,再也没有犹豫的余暇,曹纯厉喝一声,挺枪冲向了面前的那个男人。只要杀了他,陷阵营将会不攻自破。
随着曹纯的呼喝,数十名虎骑追随着他,微微拨动马头,调整了一下方向,向着高顺的方向冲去。尽管速度已经减缓了许多,但却还没有完全停止的脚步冲破前方的防御却是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如林的铁矛向前推动,直指高顺与他身周拱卫的士兵。尽管陷阵营的士兵以胸膛迎上了矛尖,但却还是无法阻挡那股前进的势头。
面对曹纯的攻击,高顺的表情依然如古井不波,微微躬下了身,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就在矛尖穿越了部下的胸膛,飞抵自己面前时,他动了。
左手战刀轻轻向前一拨,挡开了直指自己的两柄长矛,随后,躬下的身体突然绷得笔直,借助着一瞬间的弹力,高顺竟然高高地跃向了天空。
那,几乎不是人力所能达到的高度。此刻的高顺,竟然飞跃了数人之高,临抵了曹纯的头顶。尽管他的动作简单而并不花哨,但却充满了协调俐落之感。
“白痴,以为这样就能躲掉么?”
曹纯冷笑了起来,一声呼哨,身周的数十名虎骑齐刷刷地举起了手中的铁矛,直指向空中力道已尽,即将落下的高顺。下一刻,便将是他被数十柄铁矛穿透的结局。
但高顺的动作,却完全超出了曹纯的意料之外。仅仅是在空中扭动了一下身体,随后左手用以拨开铁矛的战刀便已如电般激射而下,穿过密集的矛林直指下方的曹纯。
“可恶!”虽然是虎豹骑的统领,但曹纯却并没有如虎骑一般人马具装。毕竟作为将领,不可能让自己被数百斤的盔甲束缚住手脚。而以高顺射出的这柄战刀速度来看,曹纯身上的铠甲绝对不可能挡住这一刀。
砰然火星四溅中,曹纯横栏的长枪堪堪挡住了高顺掷出的这一刀,但整个人也在马上被震得向后一歪。就在这时,高顺右手中的战刀再度脱手飞出。
“这不可能!”
曹纯几乎在心中吼了起来。高顺滞留在空中的时间,长得令他不敢置信。两柄战刀射出,竟然并没有落下多少距离,依旧离着地面上竖起的矛尖数丈之远。
方才的那一刀劲力之大,已经震得曹纯双手有些发麻。若是如今这第二刀仍是那样的威势的话,自己再举枪去挡,即便再度精准地挡住那柄战刀,只怕手中的长枪也会被磕开,任由刀锋刺入自己的胸膛吧。
“啊!!!!!”电光火石间,曹纯已经咬着牙做出了决定,当机立断地抛开了手中的长枪,双臂高举,横拦在了自己的身前。
嗤然血花飙飞,高顺的第二刀已经飞抵,但却没有如愿以偿地刺入曹纯的胸膛,而是扎在了双臂之中,被骨缝卡住,锋刃距离曹纯的心房,不过只有数寸的距离。
曹纯此刻的模样,凄惨之外还显得有些可笑。两只手臂横在胸前,被战刀牢牢钉在了一起,挣脱不开。尽管想要挣扎,但剧烈的疼痛却使得他无论如何也提不起力气。若是硬扯,结果只会是将两条手臂上的肌肉与臂骨一起彻底撕裂。
还未曾自惊惶中完全抽身出来,曹纯已经看见半空中的高顺做了一个令他绝望的动作。
背后的三尖枪,已经被高顺抽出,握在了掌中。
不过这一次,他的选择并不是再度掷向曹纯。
原本滞留在空中,下落的速度缓慢如同飘落羽毛的高顺,在抽出了三尖枪之后,竟然瞬间变成了一块石头般沉重,以完全违背常理的速度,向着地面猛坠下来。
他的双手紧紧倒握着三尖枪,锋刃向下,双目之中尽是杀意,死死锁住了身下的曹纯。
如林般指向天空的枪阵,根本来不及阻拦,便已经被高顺穿越而过。仿佛轰然坠地的陨石,高顺紧握着手中的三尖枪高举过头,随后带着无与伦比的威势重重地刺向身下的曹纯。
坠落的速度,挥动的力量,使得这一枪如同天空坠落的电光一般。骑在马背上的曹纯根本来不及躲开,所能做到的,也只是勉力在最后一刻,将自己的身体向后倾斜一个小小的角度,使得高顺原本直指自己头颅的那一枪偏离了目标而已。
但,躲得过头,躲不过身体。令人牙酸的入肉声中,三尖枪重重地刺入了曹纯的小腹,再穿越了马背,自上而下地将曹纯与身下的战马一同钉在了地上。
曹纯的惨叫,与身下战马的嘶嚎一同响起。
然而,高顺的杀招却还没有结束。
重重地轰在了地上的高顺,自单膝跪地的姿势瞬间弹起,右手已经以迅雷之势握住了横插在曹纯双臂之间的战刀刀柄。
顺抽,反绞,寒光闪过之时,曹纯的两只断臂已经高高地飞上了天空。
随后,便是一道耀眼得令人无法直视的横斩刀光。带着满脸的惊恐与不可思议,曹纯大张着嘴,上半身微微颤动了几下,随后斜斜向地面滑落,溅起了一片尘埃。
那一刀,已经将曹纯自腰腹之间,连同钉住他身躯的三尖枪枪柄一同斩断。
此刻,距离曹纯冲抵高顺身前,不过只有十息而已。
自始至终,高顺也没有开过一次口,吐出过一个字。而他的表情,也依旧如之前般淡然。但那张平凡的面孔,在虎骑的眼中,已经可怕如修罗。
……………………………………
“东面已经开打了好半天了啊……”
庞德以手搭着凉棚,尽管有着城墙的阻隔,根本不可能望见东门处的战况,但还是心痒地冲着那里张望个不停。
“那个叫孔明的小子,不会算错了吧……”庞德伸出一只脚,搓着地面,嘴里咕哝个不停:“跟我说铁骑会自南门出城,在这里都等了半天了,连个鬼影子也没看见……喂,萨利尤斯。”
一名副官打扮的战士自一旁站出,以手抚胸,行了一礼:“军团长大人。”
“你……去本阵那里问问吧。在这里等得骨头都要痒了。万一仗打完了还没有……”
庞德正皱着眉头,用大秦语对副官嘱咐着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远处细微的吱扭声。带着惊喜抬头望去时,庞德顿时仰天哈哈大笑了起来。
长安南门,终于在庞德漫长的等待中洞开。身披铁甲的黑色洪流,自其中滚滚而出。
“铁骑么?自从回到了汉土之后,就一直听他们说起这支强兵。今天终于能跟他们一较长短了啊!”
庞德的狂笑声中,身后的五千士兵也纷纷以手中的投枪叩打着盾面,发出了高亢的战吼之声。
“——掷电军团!”
庞德转过身,面对着身后的五千挺立如标枪的士兵,扯开了自己胸前的盔甲,露出了生满胸毛,宽广厚实如城墙般的胸膛。
“你们,是光荣的罗马共和国的第十二军团!你们手中的短剑与投枪,曾经插在帝国四处开拓的疆土之上!你们手中的投枪射出时,犹如闪电般锐利,所以——你们被命名为掷电!”
“但是,在亚美尼亚,你们的先辈被帕提亚王沃洛吉西斯击败,并签署了屈辱的合约。而在之后的犹太大起义中,你们的先辈不仅被赶出耶路撒冷,甚至连宝贵的,象征着军团荣誉的鹰旗也一度落入了起义犹太人的手中!”
“从那之后,这支军团便背负上了耻辱的名号!即便是在共和国成为了帝国之后,漫长的近百年间,第十二军团一直在众人的嘲讽与冷笑中度过,即便……现在的第十二军团战士,你们,早已不是当年悲惨地战败的那群人!先辈的耻辱,不应该延续到你们的身上!而其他军团对你们的鄙夷与冷落,从今之后也不会再度出现在你们耳中!”
“这,就是我庞飒?德西乌斯带领你们来到这片土地的原因!我希望带领着你们,在这片异乡上用自己的手与敌人的鲜血,重新铸就掷电军团的荣誉!”
伴随着庞德的话音,五千名士兵通通将手中的投枪指向了天空,自胸膛最深处发出了高亢无比的吼叫。

“现在,我们的敌人就在面前!他们和掷电军团的先辈所面对的帕提亚铁甲骑兵一样,是最最精锐的重装骑兵!他们的长矛,比帕提亚人更锋利!他们的人数,比我们的军团更多!但是——我坚信,掷电军团有能力打败敢于送到我们面前的任何敌人!掷电军团的传统,就是从来不问敌人有多少,只问——他们在哪里!”
“战斗吧,掷电军团!让我们的名声响彻这片大地!让我们飘扬的鹰旗成为所有敌人的噩梦!”
声嘶力竭的叫声,在庞德与麾下的士兵口中同时响起。所有人的眼睛都已经变得充满了血丝。
踏着沉重的步伐,五千人义无反顾地迎向了面前的铁骑部队。
“蛮族?”
遵照命令,率领铁骑阻击项逸军的张辽刚一出城,便惊讶地发现面前竟然并没有项逸的大军,而只有区区五千步卒。
方才庞德扯着嗓子的鼓动,也一字不落地听在了张辽的耳朵里,但却完全听不懂这种闻所未闻的古怪语言。
而那些士兵们深陷的眼窝,卷曲的头发,也表明了他们并非中土人士,而是来自西域的外族。
不过奇怪的是,这支部队与张辽印象中的蛮族却大不相同。他们并不像匈奴、林胡、娄烦、羌人那样,头戴皮帽,身穿皮袄,胯下骑着战马,手中握着弓箭,而是迈着整齐的步伐,以标准的步兵方阵向自己推进而来。他们的手中,是一根根前细后粗的短矛,与绑缚在手臂之上的盾牌。
在方阵之中,一面血红色的旗帜高高飘扬,并不似汉人那般,书写着主将的名号,而是绘着一只双翼大张,勾喙锐足的雄鹰。
“项逸从哪儿找来的这帮古怪蛮族?”张辽疑惑地在心中想着。不过……这样反倒更好一些。如果此刻面对的是羌人那样的弓骑兵,对于铁骑来说只怕还要更棘手一些。毕竟论起骑射的水准,汉人是远远比不上马背上成长的游牧民族的。
而面前这些部队手中的短矛,如果想要以之对抗骑兵,那简直是一个笑话。重骑兵唯一的天敌,就是结成了紧密枪阵,训练有素的重步兵。但以那些短矛尚不及人身高的长度,根本不可能组成什么像样的枪阵。无论他们的排列有多么紧密,张辽相信,只需要一个冲锋,就能够将他们的阵型完全摧垮。
“弓箭预备!”
张辽抬起了左手,呼唤身后的部属准备好远程打击力量。尽管面前的部队并没有放在他的眼里,但在冲锋前先洒下两轮箭雨,对于打击对方的士气与阵型有着极好的作用。
簌簌连响,飞蝗般的箭雨自空中以抛物线向着掷电军团覆盖而来。尽管铁骑的主要任务是冲锋突击,尽管他们并非以弓箭为专长,但在面对大批敌人时,根本就不需要精准度。简单的抛物线覆盖射击便足够了。
但是——结果却是张辽完全没有料想到的。在铁骑刚取下战弓之时,对面的部队便马上改换了阵型。原本便已经足够紧密的阵势向中心更加靠拢,而每一名士兵,都伸出了手中的盾牌,以一种训练有素的完美配合,组成了一片片盾墙。
此刻的掷电军团,看起来就像是一只收拢的盒子。正面,头顶,两侧,无数盾牌结合成了四面墙壁,将整支部队紧紧包裹在了其中。
笃笃连番响个不停的箭盾撞击声中,羽箭几乎没有对掷电军团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即便有几支穿过了缝隙,刺入了士兵的身体,也都因没有击中要害而仍旧可以继续作战。
临敌不过三发。在射出了两轮羽箭之后,铁骑已经收起了战弓,自马鞍上摘下了铁矛。
“无所谓……”张辽在心中暗自冷哼了一声。铁骑可不是靠弓箭吃饭的,接下来的冲击,才是真正的杀手锏。
铁骑手中的铁矛,长度几乎达到了面前敌人短矛的三倍。只需要短短的一瞬间接触,张辽便有绝对的信心,将对方以一次冲击摧垮。
但,信心十足的张辽再一次遭到了狠狠的打击。
在铁骑临近之前,对面的蛮族士兵骤然由原本紧紧锁成了一团的龟甲阵散开,而自密不透风的盾阵中,一波锐利的矛雨带着强劲无比的冲击力,划破烈空,激射向正加速到极致冲锋向前的铁骑。
“俯身!”
张辽只来得及喊出两个字,枪雨已经袭到了铁骑的面前。
掷电军团,或者说所有罗马士兵的制式标枪都是标准的,最利于投射的造型。自末端起的三分之二,由硬木制成,粗若茶杯。前端的三分之一处,则是精铁打造的枪尖。两者的结合部,是一枚用以配重的铁块,保证投枪在高速的飞行中保持稳定与精准。
开了血槽的投枪刺入人体之后所造成的伤口,保证了鲜血会不断地自其中流出,而使对手在不停的流血中逐渐丧失战斗力。而枪尖的倒刺使得任何人想要将投枪自身体中拔出时,都会带下碗口大的一块肉——这只是没有命中要害的情况。在实际作战中,大部分的牺牲者根本没有机会等到自己鲜血流干的那一刻。
尽管张辽及时地叫出了一声,但大部分的铁骑依旧没有来得及俯身躲过这一轮投枪的暴雨。三十步内,以罗马士兵强劲腕力投掷出的投枪连三寸厚的硬木盾牌也可以轻易洞穿。要抵挡这样的攻击,或许只有正面突击的虎骑才可以做到吧。
很明显,吕布铁骑的防御力比之虎骑还要差上了不止一筹。随着飞蝗般的标枪掷出,一片人喊马嘶声如浪潮般响起。身体中枪的铁骑被枪身带着的冲劲轻易扎穿,而胯下战马中枪的铁骑则是因为坐骑的突然倒地,而被甩出了马鞍,再被身后同袍的马蹄踏得不成人形。
因为距离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掷电军团士兵都在第一时间射出了手中的投枪。而在前排的士兵掷出之后,铁骑的队列已经冲入了后排士兵的射程范围之内。如同波浪一般,一排排的头抢以均匀的节奏连绵不绝地向前射出,没有空隙,没有间断。
风暴一般的投枪,在掷电军团的面前形成了一道无形的墙壁,携带着滚滚冲锋之势的铁骑,竟然硬生生地被这连绵不绝的枪雨挡在了之后,无法前进哪怕一步。
在第一波枪雨袭来的时候,张辽便几乎想要一头撞死在地上。那些蛮族士兵手中所拿着的短矛,根本不是用来战阵厮杀的肉搏兵器,而是用来投掷的标枪!
就因为这样的疏忽,铁骑在一瞬间便损失了近千的兵力。
西京事变之夜与近卫军的战斗,曹操兵出潼关之后的阻击战,铁骑的损失一直没有得到补充。跟随张辽出城的数量,不过只有六千余人而已。仅仅一个照面,便损失了一成半的兵力,这让高顺对自己的误判痛彻心肺。
然而,汉土之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支这样一支使用标枪投掷作战的部队。以他的学识,也不可能仅仅通过外观,便能够判断出掷电军团的作战方式。
不过心痛归心痛,张辽还是相信自己与麾下的铁骑,不会因为这一点挫折便遭到失败的打击。标枪不是羽箭,不可能有人在身上随随便便就带着数十根的。而在前后波动投掷了三轮之后,前方这群奇怪的的蛮族士兵已经投光了身上所携带的标枪。
但……方才的远端投射打击,已经成功地遏止了铁骑的冲锋势头。不仅是标枪本身,也包括了中枪倒下的人马尸体,对后方前进的骑兵的阻碍。控术精良的铁骑纷纷勒住了缰绳,在胯下战马的长嘶声中硬生生止住了前进的势头,只有寥寥数人没有及时停下前冲的脚步,连人带马被地上堆积的尸体绊倒,重重地摔落于地上。
而庞德,抓住了铁骑停下脚步的这稍纵即逝的机会。
呛啷清响声中,五千名罗马士兵齐刷刷自腰间的剑鞘中抽出了短剑。介于匕首与长剑之间的长度,有着优美的流线型弧度,自剑尖至剑柄呈细——粗——细的线条。在通常的角度看来,这样的武器所具备的攻击距离,根本无法与骑兵手中的长矛相提并论,而只有遭到屠杀一途。但……对于罗马的士兵来说,对抗骑兵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罗马的传统,便是用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步兵与骑兵对抗。哥特、日耳曼、塞琉古、本都、迦太基……这些都是罗马周边,拥有强大骑兵部队的势力。然而缺乏骑兵的罗马共和国,正是凭借着自己的步兵军团,用手中的投枪与短剑,将这些势力一一击败,扫平。
在铁骑还未来得及重新加速冲锋之前,掷电军团已经大声咆哮着冲到了他们的近前。肉搏,开始了。
面对骑兵手中的长矛,掷电军团的作战方式显得充满了技巧。冲锋时,左手上的盾牌始终横挡在自己的面前,在堪堪与长矛接触时,以一个倾斜的角度卸去矛尖上所挟带的力道,然后欺进铁骑的近身范围,将右手中的短剑狠狠刺入他们的小腹之中。
带有弧度的刀身,使得它们可以在刺入人体之后不至于被内压所吸住,而可以顺利地拔出,刺入下一个目标。尽管攻击距离远远不如铁骑的长矛,但在贴近了对方的身体之后,长矛的长度反而成为了一种阻碍。
格挡——刺杀!掷电军团的作战方式,出人意料地高效。完全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铁骑,在突然来临的一片混乱中惊恐地发现,他们所面对的对手并不像外表看来那般孱弱。尽管训练有素,尽管装备精良,但铁骑一样也是人,一样也会死。
庞德一马当先地冲在最前方。在觉醒了化歙的能力之后,他手中的武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原来的短剑与盾牌。熟练掌握之后的能力,使得他操控手中金属的速度越来越快,因而——武器的形状也不再是那么重要,材料才是至关重要的。数十名铁匠耗费百日时间,自二百斤生铁中锤炼而出的精华,粹去了杂质的最纯净精钢,成为了庞德的新伙伴。
幻铁。这是庞德给他的新武器起的名字。
平日里,那是以护臂的形式出现在庞德双臂之上的贴身防具,而一旦投入了战斗,则会马上随着庞德的心意变作适合的模样。
短剑,长剑,长矛,拳刺……每一次庞德出手,那一团银白色的精钢便会在瞬间软化,犹如拥有了生命一般在庞德的手中蠕动起来,在形成了合适的形状之后,定型,硬化,刺入敌人的身体之中。
“爽啊!真是太爽了!”
此前自凉州出发,抵达长安之前,虽然也攻下了两座吕布军的城池,但是那样强度的战斗对庞德来说完全无法尽兴。而如今面对着吕布麾下至强的铁骑部队时,庞德终于第一次体会到了使用能力战斗时的快感。
近身处的敌人,挥刀砍杀时飞溅出的血花洒在庞德身上,使得他的战意越发高昂。而时不时将手中的幻铁瞬间伸长,刺入数丈之外敌人的胸膛时,敌人眼中的震惊与骇然更是令庞德畅快无比。当团团包围在枕边的铁骑,数十柄长矛一同刺向庞德时,他甚至可以将手中的幻铁霎时化作一团密不透风的钢壳,将自己包围在其中而丝毫不受任何伤害。
“这简直就像是随身带着一具兵器架上战场啊!而且还是如此随心所欲,连更换武器都可以自动搞定。”庞德兴奋得几乎要掉下泪来。自己听了那个占星师所说的话,真是一生中最为正确的决定了。
尽管初期的投枪密集射击阻止了铁骑前进的步伐,而掷电军团随后的突击也使得他们一时间陷入了混乱之中,但是吕布麾下的最强军团称号,可不是浪得虚名的。最短的时间内,张辽便已经自慌乱中恢复了过来,呼喝着命令铁骑后撤。
丢下了数百具尸体之后,铁骑终于脱离了混战的局面。事实上,身为全能骑兵的铁骑,即便在肉搏战中也拥有相当强横的实力。方才只是因为掷电军团出其不意的打击,而陷入混乱的状态之中而已。张辽相信,自己绝不会给面前的敌人更多的机会了。
拉出了一定的空档,铁骑迅速地重整了队形,重新形成了标准的锋矢阵,并将队列之间的空隙进一步地减小,重新作出了冲锋的态势。
虽然铁骑具备弓箭的远程打击能力,一般的情况而言,面对陷阵营这样肉搏强悍,而又没有装备弓弩,无法在远距离进行反击的重步兵,使用弓箭消耗是最好的办法。在连绵不绝的箭雨将对方的士气打击到最低谷时再进行冲锋,无论原先多么强悍的士兵也只能任由鱼肉了。
但这一招,在面对面前的掷电军团时却完全不适用!那牢固如龟壳一般的盾阵,不知是经过了多长时间的完美配合训练,才能达到这般完美的防御效果。两轮箭雨,竟然只造成了几十处轻伤。这么看来,除非是调集上万的弓骑兵,携带超过标准数量十倍的弓箭,再花上超出常人耐性的时间,恐怕才有可能仅仅依靠弓箭将其击溃吧。
张辽没有那么多的人,没有那么多的箭,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吕布所交待的任务,是阻击有可能出现在南门的项逸军救援部队。而如果没有出现,就要尽快赶往曹操军阵地,自侧后方对其进行突击。
此刻,南门外却并没有项逸的主力,而是只有这样一支蛮族军队,明显是在等候着自己的铁骑到来。那么看来,项逸军的主力应该是取道城北了。如此,张辽便必须尽快地解决面前这支部队,赶往主力所在的战场,与时间赛跑,争取在项逸大军抵达之前击溃曹操军的部队。
理智地看,张辽目前最好的选择,并非留在这里继续与掷电军团纠缠下去。无论谁胜谁败,最后剩下的那一方都将付出惨痛无比的代价。而利用骑兵的机动性,迅速赶往东门,协助主力部队包夹曹操军,则很有可能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而在曹操军被干掉了以后,专心对付项逸一方,显然要比现在轻松得多。
但——无论是张辽,还是所有的铁骑士兵,都不可能容忍自己在刚一接触,便被迎头痛击,留下了一千多具尸体,付出四分之一损失的代价后,灰溜溜地夹着尾巴离开这片战场。这样的耻辱,是铁骑从来未曾经历过的。
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道理——身为男人,被揍了,就一定要找回场子来!
所以……就只有突击了!硬碰硬地突击,用铁骑最擅长的方式,将面前这支带给他们莫大耻辱的部队彻底撕裂!
张辽笔直地高举起了手中的大刀,随后缓缓地一点点下落,直到平指向了前方的那支蛮族军队。他们同样也自方才混战的局势中整肃好了队形,一边冲着自己这里用听不懂的语言发出挑衅的战吼,一边以整齐的节奏,将短剑在盾牌上敲击,叩打出震天的响声。
挽着缰绳转过头,长刀依然指着掷电军团的方向,张辽静静地望着身后的铁骑。
没有开口,但是他那燃烧着的目光已经足以说明一切。
沉默,铁骑也同样没有一个人开口,只是默默地用同样燃烧的目光回应着张辽。
——战吧,直到一方死绝为止!
三息后,张辽转过头,当先疾电般自原地射出,冲向了面前停止了前进,列好了阵型等待自己的蛮族军队。如雷般的啼声密集地响起,身后的铁骑以整齐划一的动作平举起长矛,催动胯下的战马开始了冲锋。
冲锋中的张辽,低下脑袋,只留一丝目光自头盔沿下,死死地盯着前方的蛮族步兵。手中的长刀紧紧握着,甚至因激动而有些颤抖。
“似乎……还是不得不用上那一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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