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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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边上,五个人乒乒乓乓打成一块,嘴里更是喋喋不休的相互叫骂着
我躲在一边,看个热闹,却不敢大摇大摆的走上去观赏。担心惹祸上身倒是其次,主要是身上没衣服,加上一个多月没能好好洗漱,满身泥土和血块,头发想来也跟鸡窝差不多了,还有一大把的络腮胡。前两天在水里面打了个滚,最多是把鲜血冲掉了,之前已经干硬的血块依旧牢牢的黏在身上。光出现在人前,如果大家都是坦诚相见还无所谓,可就我一个人光溜溜的,那心里平白无故就会觉得自己矮了一截。
一般来说,我认为如果打起架来,体力消耗就会很大,哪还有空去对骂。再看这两帮人打归打,身上什么伤口也没有,只是兵器相互碰撞,要不就是一劈下去,人闪开了,没一下实的,似乎比TV的武侠连续剧还要糟糕。
这是……演戏?
我冒出这个念头,也不敢肯定。毕竟在冷兵器战斗方面,我是没什么眼光的。或许事实上,战斗就应该是如此也说不定。我跟大地精的战斗大多是以命搏命,我是仗着不死,而大地精是迫不得已,是不能算作常态的。另外一次就是白蒙特他们几个护卫跟斗篷人之间的战斗了,不过那也是拼命,好像也不能用做参考。
金庸和古龙两位大师书里面倒是写有很多打斗的段子,里面经常有“虚招”之类的说法,骗人露出破绽,接着再使出致命一击。大概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两个人各自在空气中挥舞自己的武器,相互摆POSS,你来个白鹤展翅,我来个苍松迎客,你再出个开门揖盗,“哎呀”,我一下没想起来该换啥姿势,慢了那么零点几几秒,结果就被一剑捅了个透心凉。
总而言之,跟打斗地主差不多。
书里面还说,两个人决斗,相互挥舞武器,只用七分力气。按照我自己的感觉,七分力很难说是多少,我每次挥舞武器,都是恨不得把整个人都扔出去,唯恐力气不够大。只有用了更多的力量,攻击的速度才足够快,力度才足够强。不过,留三分力气的说法也很有道理。在跟大地精或者蜘蛛精实战的时候,我猛力攻击,结果被躲开,那么就会产生一定的停顿,这是由惯性决定的。有可能对方就会抓住这个机会进行反击。其实跟KOF里面差不多,你死命大拳大脚,打到人的话固然会很痛,但若是被人抓住机会放大招,你就要扣半桶血。假如我不是那么用力,小拳小脚的骚扰,威力固然小得多,停顿也会跟着会小,即使被打反击也来得及反应,并且我还可以随时变招,例如竖劈变横扫,或者立即后撤防御。所谓“招式用老”或许就是这么个意思。
但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打架的时候,你先想着一拳打出去会被人躲开,再想着该怎么应付,接着考虑几套变化,还一直能占据主动,那你就已经是超级高手了。是我的话,我更倾向于见招拆招,如同打羽毛球或者乒乓球,那边的球飞过来,我只想着怎么处理掉,全力反杀回去即可,不去想几拍子之后会出现什么情况。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叫“打提前量”的说法。例如那个人在心里想着往左边跳一下,还没来得及实施,你就已经发现,一剑挥往那个地方。如果他跳过去了,自然就直接撞到剑上,那么就是“看这剑速度不快,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没有丝毫办法”的意思。如果他没跳过去,那说不定会因为脑乱而停顿一下,从而露出破绽。可是,你这一剑已经递出去了,但他没往剑上跳,那么就意味着你的这一剑打在了空气里,让外行人看着就会觉得莫名其妙:你这啥眼神,出的剑离人也太远了点吧?
我猜测他们打斗指不定就是这种情况。
思想总是比行动快。我琢磨了那么久,场上也不过过了十来秒。几个人如同猴子一般跳来荡去,从马车下打到马车上,再从马车上打到马车下,只见“虚招”与“提前量”尽出,留三分力的变招无数,刀光剑影煞是好看。
这几个人没穿盔甲,都是各式的布甲皮甲,款式不一,大概也有各自的叫法,反正我是分辨不出来。人手一把剑,长长短短却是不同。
在这个世界晃荡了那么久,对武器多少也有点了解。剑是标准配置,我大概根据它们的体积分为短剑、长剑、巨剑。短剑接近人的手臂那么长,连柄带刃约半米多点,再短的就叫匕首了。长剑一米左右,出场率最高,至少我见过的人里大多是用长剑。巨剑就夸张了,一米半到两米的我都见过,一米半的是白蒙特他们用的,两米的在大地精手里,也不知它们从哪搞到的。巨剑非常重,舞起来横扫千军,拿来劈人就不太合适,而且携带起来碍手碍脚。所以我只留下了手上的铁剑,不到一米,属于长剑的类型。就算是长剑,用起来都要两只手,否则很容易脱手飞出去。

其中有一个人拿的剑很细,类似奥运会击剑比赛里面的那种剑,只能穿刺,不能劈砍。他应该是这群人里面实力最强的一个。他的年纪很轻,经验丰富,或者说身体很灵活,左格右档上窜下跳,被两个人围住依然游刃有余……前提是他们在真打。
那年轻人抓住一个机会,侧身躲开袭来的武器,手中的细剑如同毒蛇般刺出,一剑刺穿了薄薄的皮甲。一招得手,便抽身而退,并不追击。
而那中剑的路人甲踉跄着后退了两步,惨叫一声,手捂住胸口,却止不住鲜血从伤口中喷涌而出。
血……
看到那刺眼的鲜红,我暗道一声不好,还没来得及做出什么动作,瞬间便完全失控。
我之所以客串围观党,一方面是好奇心又起,另一方面是看看是不是能发一下死人财,捡两件衣服也好。反正他们与我无关,做鬼也找不到我身上,最多到时候我给念上几句阿弥陀佛,保佑耶稣大人接你去西天享福。再加上中午临近,顺手就把戒指取下了,刚才看得入神,一下子忘了这茬。
等我听到艾琳的呼唤,回过神来时,自己已经身在场中。
道路两侧树冠亭亭如盖,遮蔽了大部分阳光,地面上是碧绿的青草,星星点点散撒着红色蓝色紫色的花朵。鸟雀在林子深处高歌,更伴有知了的喧闹,一派生机盎然的仲夏时节。这种时候,最合适的莫过于郊游野炊或是在海边漫步了。听着海风的述说,嗅着空气中大海的气息,赤足走在细细的沙滩上,任凭海水的冲刷,那该是如何的美好……问题是,如果我现在在郊游,那状况是不是太糟糕了一点?
五个人中有三个倒在地上,创口很深,血流满地,眼见是不活了。幸存的两个人,一个是那个拿细剑的年轻人,他正跪倒在一个年老一些的人身边,拥着中年人的背部,满目赤红的看着我。还有一个络腮大汉表情显得有些惊恐,正缓缓向后退去。
如果是我见义勇为,帮了任何一边,那还就罢了。结果我发现,躺在的三个人中,有两个人是一伙的,另外一个是跟拿细剑的年轻人是一伙的。也就是说,两边人都被我砍了。
妈的这叫什么事。
我懊恼不已。自己当观众就算了,现在观众却自己冲上去,把台上两边的演员都撂倒了,自己来扮演超级大魔王。那不是属黄瓜的,欠拍吗?
肩膀上一阵钻心的痛,我才发现自己受的伤也不小,一条手臂被齐肩砍断,落在不远处。
我嚅嚅了几声,最后也没有吐出半个字来,在年轻人戒备的目光下,捡起手臂,退入林中。
拿细剑的年轻人最后的目光深深刺伤了我。我在他的眼睛里能看到悲伤、懊悔、绝望与无尽的仇恨。他强忍着眼里的泪水,嘴唇紧紧的抿着,死死的盯着我,像是要永远记住我的模样。
那被我杀害的中年人,一定是他的血亲,或者就是他的爸爸。
我把断掉的手臂按在肩膀上,忍耐着断口处的奇痒,豆大汗珠从额头上滑落。不多时,伤口已经愈合,手臂重新恢复了知觉。
我感到有些虚弱,背靠着树干坐了下来。
这与大地精的战斗不同。我从来就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祸害非人种族,我半点心里负担都没有。况且,在任何的书里面,或者游戏里面,我从没听说过不准杀地精的规定。类人种族,终究不是人类,只能归于有智力的怪物,跟《西游记》里的妖怪差不多。杀了就杀了,就算吃他们的肉,也只是稍微恶心一下而已,反正自己的肉也吃过,吃点地精又算得了什么。
可现在,死在我剑下的那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有家庭,有梦想,有自己的个性与思考。即使是他们的文明程度低一些,也只是环境使然,实质上,他们跟我没有什么不同。
谁没有自己的父母,谁没有自己的亲人。也许那三个人的妻子正在家里忙碌着家务,为迟归的丈夫一遍又一遍的热着锅里的饭食。也许他们的子女正站在院子门外焦急的等待着父亲的消息。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亲人死了,家里的顶梁柱塌了,会是如何?将心比心,如果是我,又会如何?
那个年轻人眼里透出的感情,就是答案。
而这些,却是我造成的。
我看着自己的双手,握拳,却软弱无力。
人没有权利妨碍另一个人的合法权利,更无权决定别人的生死。杀人,无论在任何地方,都是重罪,从无例外。
我戴上戒指,脑子里乱糟糟的,也记不清艾琳刚才说了些什么,强行中断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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