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浑水(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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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长篇小说如同跑马拉松,一开始作者老想跑快,但跑得太急,就心如鹿撞,气如牛喘,颇感竭蹶;倘若跑得太慢,同样不行,有一程没一段儿的,容易失速熄火,澌灭感觉。写长篇,节奏太重要了,这个节奏因人而异。我的节奏是快速——匀速——快速——匀速——快速,快速与匀速交替使用。写作不仅拼智力,也拼体能,体能好的人,著作等身也不会折寿,像歌德、雨果、老托尔斯泰、哈代、萧伯纳这样的文豪都活到了**十岁;反之,作家焚膏继晷,往往短命,这样短命的大师不胜枚举,莎士比亚、席勒、巴尔扎克、莫泊桑、陀斯妥耶夫斯基、普鲁斯特、契诃夫、鲁迅,有的只活到四十多岁,有的只活到五十多岁,充其量也就六十岁。试想,假如普鲁斯特体能充沛,不是病魔缠身,他那部七卷本的《追忆逝水年华》根本毋须写上十五年之久。在文学创作上,我没有多少雄心和野心,只能算是一个“著书只为稻粱谋”的职业写手,完全有别于那些衣食无忧的专业作家。我体质很棒,体能很足,智力这把砍柴刀也能天天磨一磨,写作确实苦,但我还能从中得些乐趣。
我那部长篇历史小说《桃木匕首》才起了个头,放在笔记本电脑中,捂了好几天,该给它透透气,接着往下续了,要是再放在那儿,它就会发霉,就会歇菜,就会掉链子。怎么着?范蠡该去找西施了?NO,NO,看样子,我手头还得悠着点儿。范蠡可不是愣头青,眼下他还有心理障碍,越王勾践得出面把他往死里逼迫一下才行。
越王勾践和文种找到范蠡,为的是“二十年沼吴”的复仇大计。范蠡原本是个潇洒的人,闲散的人,超脱的人,他对政治并不感兴趣,在他看来,用真金白银做生意远比用阴谋诡计搞政治强,做生意对人性的污损要小得多,对生命的威胁也要小得多,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容易斫伤别人,也容易砍伤自己。在乱世,明哲保身,悠游卒岁,已是万幸,自己偏要梗着肉脖子往刀口上去撞,那又何必?那又何苦?他不想蹚这趟浑水,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对越王勾践这人观感不佳。勾践长着一张颇为阴郁的刀条脸,脖子很长,双颊没二两精肉,一双黄蜂样的眼睛,凶霸霸的目光,仿佛能够螫人,一只鹰勾鼻,一张鸟喙样的凿嘴巴,五官竟是如此异常的配伍,在南方真是极为罕见,不仅显得刻薄寡恩,而且显得杀气腾腾。越王勾践为了报仇雪恨,平日食不甘味,寝不安席,居然卧薪尝胆,他亲自扶犁耕耘,王后也亲自缝纫纺绩。范蠡的直觉告诉他,越王勾践绝对是一个不祥之人,他的“二十年沼吴”的复仇大计只会带来下一轮的生灵涂炭,流血漂杵。黎民百姓祈求上天派来圣君贤王,都不知多少世代了,他们虔诚地祈求,可是从黄帝、炎帝、尧、舜、禹往下数,究竟数得出几个圣君贤王呢?不用十根手指就可以数尽啊!越王勾践心狠手辣,他就一定比吴王夫差更仁慈吗?未见得。
处世要智,也要勇,处乱世更是如此。“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知耻者勇”,没错,这话讲到点子上了。文种是个勇者,也是个智者,但他一叶障目,只知对越王忠心耿耿,对“二十年沼吴”的复仇大计极其执著,连自己的爱人郑旦都可以义无反顾地牺牲掉,他这样做,不是走火入魔,又是什么?勇气的表征因人而异,是有所不同的:怒而面赤,是血勇之人;怒而面青,是脉勇之人;怒而面白,是骨勇之人;怒而神色不变,是神勇之人。文种是血勇之人,越王勾践是脉勇之人,他们三人中,只有范蠡才堪称神勇之人。
其实,范蠡不提及西施,西施也早已被越王勾践列为美人计中最关键的棋子,他只不过一时没找到她。现在,越王勾践听说西施回到了西苎萝村,心头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他不禁喜形于色。可是光有这一百名美女还远远不够,她们只是山间的璞玉,还需要玉工精细的雕琢。这也就是说,还必须请高人去悉心调教她们,琴棋歌舞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必须对其中两位重点美女——西施和郑旦晓明大义,把复仇的种子深深播植于她们的心田,教她们把个人的种种计虑抛之脑后,心心念念就只想到两个字“沼吴”,为此,无论什么样的代价,她们都可以付出,连生命也可以毫不顾惜。
西施和郑旦都是美女,也都是村姑,她们没有读过书,没有学过艺,只会浣纱,只会刺绣,她们心地单纯,见识短浅,要出任“二十年沼吴”这一复仇大计中的关键棋子,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刻苦学习。把美女训练为美女蛇,这项艰巨的任务,越王勾践和文种不谋而合,他们都认为,放眼整个越国,只有范蠡能够胜任愉快。
帮大人物办事,是小人物的理想。现在是这样,古代更是这样。范蠡的心中却并没有这种理想。他不想入彀,他明白,开弓没有回头箭,一旦被越王勾践网罗到手,就将不可逆转、不可避免地成为他“二十年沼吴”这一复仇大计中的关键棋子,从此难以脱身。在越王勾践的心目中,早已没有男人和女人之分,越国的臣民一律成为了他手中的棋子,他不允许有一人自求多福,从他的手中遗漏出去。
“少禽,我看这事还是另请高明为佳,我才薄能鲜,别耽误了‘二十年沼吴’的大计!”
文种口水耗干,舌尖劝麻,范蠡不为所动,仍想搪塞,他坚决不肯出山,这令文种感到心里窝火,却又束手无策。越王勾践的那张刀条脸黑沉得像是一块烧残的紫檀木,他一声不吭,只恶狠狠地瞪了范蠡一眼,然后拂袖而去。

回到家,范蠡开始琢磨自己的出路和前途,“危邦不居,乱邦不入”,那就泛舟五湖,另谋生计吧,这是自己近年来最成熟的想法。他主意已定,父兄面前还得去告知一声。
范蠡的父亲精神矍铄,鹤发童颜,平日无所营求,家中大小事务统统交给儿辈去打理,他就像是闲云野鹤,悠哉游哉,钓钓鱼,下下棋,听听戏。在越国,比他更快活更无忧无虑的老人还真是少有。老爷子常对范蠡说:“天下事了也得了,不了也得了,多半是不了了之。”范蠡的性情受父亲影响很大,他天分极高,胆识超轶常人,但他敝屣尊荣,不喜欢受到外界强加的局囿和规范。他走过宅院里长长的回廊,在荷塘边的凉亭下找到了父亲,只见老爷子躺在竹床上,手中摇一把偌大的蒲扇,半寐半醒,口里还在轻轻地哼哼着什么。田田的荷叶挤满方塘,那些差不多大小的莲蓬在荷叶间探头探脑,宛若一群捉迷藏的顽童,莲子还很细嫩,风中渗透了夏荷的清香,沁人心脾,令人神爽。
“孩儿来给父亲大人请安。”范蠡怕父亲听不见,故意把声音说得比平常大些。
“小子,你大晴天打炸雷啊!老父的耳朵又不聋。”老爷子知道是小儿子范蠡来了,心里高兴,他睁开眼睛,轻轻地摇了两下蒲扇,然后慢悠悠地起身,“你今天回家这么早,那帮狐朋狗友肯放你走吗?听说,你在外面很得人望,很受人夸。你是盐梅,没有你,他们就感到日子过得没滋没味,是这样吗?”
“外人的话哪能尽信其有呢?我是什么料子,父亲最清楚啊!”
“哈哈,你是一匹好布,我就怕染错了颜色。”
“哪能呢?我一直怀有避世之心……”
范蠡的这句话还没讲完,范蠡的哥哥范管步点慌乱地蹿进了凉亭,他脸色铁青,不大好看。一母所生、一父所教的亲兄弟,也会大有差异。范管是个急性子,他处事精明,但对功利过于计较。范蠡遇事不慌,从容不迫,算度极高,却淡泊名利,两兄弟的性情竟完全不同。老爷子更喜欢范蠡,常夸道“此儿肖我”,这一点也不奇怪,谁都喜欢跟自己脾气、性格、智识相近相似的人。
“父亲大人,哦,弟弟也在这里,我正准备差人去找你回家!”
“出了什么事?大哥。”范蠡问道,老爷子也抬头望着范管。
“大王派了使者过来,说是迎接弟弟出去辅政,同意的话,则与文种同为大王的股肱之臣,若是不同意的话,大王就要封掉范家的生意,甚至要抄没范家的财产,可能连我等的性命都难以保全啊!”范管心情焦灼,说话的语速比平日要快得多,简直就像大颗大颗骤密的雨珠击打在圆圆的荷叶上。
“以我对大王的了解,他绝对说得出做得到。蠡儿,你有何打算?”老爷子泰然自若,气定神闲,他可是经过阵仗的,在晚辈面前一点也不慌张。
“我本想远离政治,泛舟五湖……”
“弟弟,这怎么行?我们范家的性命财产都操控在大王的手中,你不服从大王的命令,大王就会杀无赦!”范管怕范蠡孤行己意,独善其身,一个人偷偷地溜之大吉。
老爷子站起身来,绕凉亭转了一圈,然后停下步子,目光投向荷塘,他说:
“蠡儿,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你要孤行己意,独善其身,必须了无牵挂。现在看来,还没到时机。你去辅佐那鸟喙人吧,这是你逃不脱的宿命,等到功成名就之时,你一定要及时抽身,远走高飞。可惜我见不到那一天了。去吧,你好自为之!”
范管神色紧张地盯着范蠡,生怕弟弟会当场拒绝父亲的这个要求。
“好吧,父亲,大哥,既然大王挟巨石以迫危卵,我不服从也不行,那我就去为大王那个‘二十年沼吴’的复仇大计助一臂之力,泛舟五湖的夙愿能否得酬,我暂时不复计虑。”
范父转过身来,眼中噙满泪花,他把青筋突起的右手放在范蠡的肩头,对爱子叮嘱道:
“蠡儿,事可行则行,事当行则行,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你要切记老父今日此言!”
“父亲放心,小儿不才,凡事总会百倍谨慎,万分小心,三思而后行。”
范蠡给父兄行过敬礼,大步流星地走出凉亭,他深吸了一口渗透荷香的空气,抬头望天,湛蓝的天空上竟没有一丝游云。在这个晴光淑气的日子,他迫不得已,将身货与越王家了。
极端地看,作者写小说就是一种精神分裂的行为,甚至是一种人格分裂的行为。小说中有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物,有那么多事要做,有那么多话要讲,全靠作者去设计,去运筹,去驱遣,去布置,要唱做俱佳,该有多难!精神不分裂,人格不分裂,小说就会是单一的色调,人物就会是单一的类型,那就没什么好看的了。写小说真正好玩的地方,也最具挑战性的地方,恰恰就在这两处。道士要捉鬼,先要诱鬼上身,然后逼鬼现形,功夫正体现在这方面,不是他捉到鬼,就是他被鬼捉去。究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还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那就得看道士的修为深浅了。小说作者就是钟馗,弄不好,也容易走火入魔。这世间被文字的魔咒废掉活力和精神,废掉勇气和智慧的人,可不在少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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