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新“二十四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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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新“二十四孝”?
据“搜狐新闻”转:“时报讯, 一个初中女生用亲身经历写下一个帖子,近日发布在杭州某论坛中。每一个字都充满了对继母的恨。”
“这是个令人同情、令人担忧、令人心痛的女孩,看了她的帖子,许多网友都希望她不要继续生活在仇恨中,……”
据说,“网民的观点更多地是表达了对这个女生的担忧”:“这样的做法太不理智了。两败俱伤!”“别人不好过,自己心理扭曲,这个小姑娘生活在仇恨当中,何苦?”“过早地沉浸在仇恨里,是可怜,但更是可悲!”更有人奉劝:“一直让大人的感情纠葛缠在你充满仇恨的心中是不明智的。好好用你的聪明过好生活,好好孝敬你的继母和亲生父母。”
劝这个孩子别“扭曲”,可这种“舆论”本身就很“扭曲”。(我质疑这不是全部,或许是被编辑有选择地忽略了另一种声音,这是某些媒体的习惯做法。)尤其那种要求孩子逆来顺受,“好好孝敬你的继母”的说教,简直像是新的“二十四孝”。
我也说教一回,讲讲古老的“二十四孝”的故事:
南朝人刘义庆写《世说新语》,记载有王祥的故事。王祥是“二十四孝”中的“先进典型”之一:
“王祥事后母朱夫人甚谨。家有一李树,结子殊好,母恒使守之。时风雨忽至,祥抱树而泣。祥尝在别床眠,母自往暗斫(砍)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既还,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请死。母于是感悟,爱之如己子。”
大意是:继母爱吃李子,使王祥为其看守李子树,雨至不敢归;即便如此,继母还要用刀杀他,恰巧他起夜,仅砍到被子,于是王祥到继母面前下跪请死,感动了这个女人,终于“爱之如己子”。
唐代人编的《晋书》中,王祥的行为更有所提高:
“继母朱氏不慈,致失爱于父,母欲食鱼,王解衣卧冰,冰自解,双鲤跃出,持之以归。”
“不慈”的继母冬天想吃鱼,王祥便裸身卧冰;结果是“自杀”未遂,反而得了两条“自杀”的大鲤鱼。
这类故事,被鲁迅先生斥之为“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被柏杨先生斥之为:“作父母的种种奇怪恶行和作儿子的种种奇怪孝行”。 眼下,这类陈腐的说教又被一些“聪明人”冠之以“宽容”、“理解”、“理智”的美德堂而皇之的登场。

我也不希望小姑娘“生活在仇恨当中”。但“仇恨”的种子是大人播下的,大人们应当做些什么?那位不良的继母又应当做些什么?
请人们不妨看看1998年著名影星朱丽娅.罗伯茨主演的家庭伦理片《继母》(Stepmom)。朱丽娅.罗伯茨扮演一个不被丈夫的前妻和两个孩子所接受的继母,但她凭借爱心和宽容,不懈努力,终于以自己的真诚感化了孩子们。
人家是大人用爱心去宽容、感化孩子,而我们这儿是要求孩子以“孝顺”去宽容、感化大人。同样是人,这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古今中外有关继母的故事不少。面对恶毒的继母,格林童话中的“灰姑娘”和“白雪公主”就不必一忍再忍,不必“卧冰”,也不必“请死”,能够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人们喜欢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故事,就是因为这样的故事更合乎人性。
毕竟时代变了,即便王祥复生,谆谆教导:“小姑娘,你去请死,去卧冰,用孝顺去感化你的继母呀!” 真能管事儿吗?
继母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
据“南国早报”2005年3月1日报道,民政部公布数字, 2004年办理离婚登记的为161.3万对。比2003年增长了21.2%。
但按最保守估计,这160万对,即320万人,如果其中的二分之一再婚,加上丧偶再婚的,新组合的家庭也在二百万左右;那么这重组家庭中的孩子,按每家一个算,上溯十年,即便以前离婚率低,累计下来也不止千万;如向未来推五年,即便离婚率不增,累计下来也将达到千万。这样一个庞大的继父母﹑养子女群体,实在是不应忽略。
我们应当关注那些被家庭所冷漠,被社会所忽略,而且相对于继(父)母是弱势,没有话语权的未成年人群体。关注的方式不是对他们进行迂腐的说教,而是真正的人性关怀,这要从大人也就是继(父)母开始做起。
只要大人心中有爱,就不会在自己的孩子心里播下仇恨的种子;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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