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奔猪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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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猪节的开幕式在盛大的礼号声中正式开始。
最后一丝晨光在满天慕名赶至的百姓欢呼声里湮没。
城主巡游队据说先分批把零部件与成员拉到野猪镇的郊区驻扎,到了正日再缓缓开进,沿途热火无匹。
队伍分三层。第一层是奇装异服的开路歌舞队,长号手、鼓手和旗手分列两旁缓缓行进,夹着一支舞蹈队在中间。那舞蹈队清一色的彪形壮汉,初春犹寒的早晨,赤条条裸身而舞。他们腰部只着刚及膝的披甲,并没有长裤,是最耀眼的表演队伍。
这些光着身子的舞者腾挪纵跃、舞姿粗犷,肌肤相互拍击的声响,把身体化**形乐器,奏出清脆壮观的辟辟啪啪进行曲。
大部分百姓都染上了节日病毒,他们涌到街头,在巡游通道----巨型的木栅栏通道两旁也一起跺着脚,吹着笛,拍着自家的小鼓,击着掌节,招着彩帕,热烈地迎接着队伍。
迪墨提奥与黄昏团在当地商会会长提供的高楼上观看巡游。这是传统的私人场所,专为出得起价钱的有关系会员准备,宽畅的天台护拦上,跟所有双层民居一样,铺挂了几张五彩缤纷的织毯,当地人觉得这是一种美化墙壁的方式,也可以吸引众人的目光。
楼下慢慢传来震撼人心的声响。熟悉节日习俗的人们首先和应起来,拍掌声口哨声不绝于耳,依欧迪斯捅捅看得入神的金发同伴,暗示他快入乡随俗。
木栅栏的两边站满执戈士兵当人墙,因为城主被护卫团团守护,并且香喷喷的座辇就在第二层部队里。
说奢侈也不太正确,至少比起奥玛森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狮子车队来说,城主蒙塔莎的七头驯鹿队仍可称得上善良。
可跟那站在队伍全中列,阳光一照便浑身刺眼的金人儿比起来,奥玛森的君主们就太朴素了。
“她要是抖一抖,地上就落满金粉。”迪墨提奥差点被自己呛到。
“人们给城主每年巡游的花车改了个名字叫‘移动金库’。”依欧迪斯感嘅地解说着。
城主的花车应该在节前被重新修漆一番。金漆和百花图案满目生辉,扶手处也挂了花毯增色。车子外沿带吊着一束束初开的由百合与各式春花组成的彩球,在车子两旁又有若干侍者提着香笼,里面原本应该燃放着混制了多种香料的香气,但是今天却散发着悦鼻的薄荷与犀木清香,其中似乎还混了点珍贵的雷电之实,这种香气可解秽毒、振奋精神,让识货的闻香者无比兴奋。
四个巨大结实的木轮比**还高,金光闪闪的女人就居于其中,像站在移动的小屋上。过重的车座在巨大驯鹿的牵拉下仍旧移动缓慢,只好再增添人手跟在后面推动,保持队伍流畅性。
明显的,城主的装束仅仅是朝着“好看”的方向做到极致。她的面具造型优美,没有喜怒哀乐的表情,被仆人们打磨得润洁明亮,透着神秘的威仪;上身金甲反射下,雕刻的弧线就像流动的水纹,光芒万丈;高高耸起的华羽在脑壳后招摇;胸前挂着一圈十年以上成年野猪才拥有的獠牙项链;左右腰悬着箭袋和长剑,背后挂着一张长弓;臀甲与腰甲下方因为有拽地长裙而暂时看不出有没有腿甲,但红裙血般的纯正,且绣了工艺精湛的金丝花边,连迪墨提奥也知道,只有猩猩木花配出的稀有染料,配上珍贵的丝绸,才染得如此艳越。
高位者们会经常做些多此一举、华而无当的举动。就像奥玛森历史上曾有公主用百花扎成嫁车,结果招来巨型蜂团的骚扰。端正的红色是大贵族的用色,但用的人也少。爱美的蒙塔莎开始曾经仿效斯诺维娜想组建七头野猪队,却不知道野猪都讨厌鲜红,它们全部爆走,使她彻底改成了七头驯鹿队。这里的驯鹿四月份才脱角,所以现在它们华丽的角也被涂上金漆,威武堂堂。
突然,海涛般的欢呼又掀起一波**。

原来城主摘下了冰冷的面具,正向众人亲切地打招呼。
“你们城主是女的吧?真是英姿飒爽!”某位胜基伦商人向本地朋友赞叹道。
“谁会相信她四十了?与城主共进晚餐有价码吗?天,我要成为她的俘虏!”甚至有人这样问。
“那肯定,不过大人今年好像变得更年轻艳丽了,”某位身兼城主仰慕者与节日狂热者的商人自言自语,末了补充一句,“也许是错觉,总觉得她长高长壮了点。”
“你们的城主不会是男扮女装吧?谁眼睛好看看她胳肢窝里的毛?”依欧迪斯的雇主恶俗地开了个流氓玩笑,立即被人用眼神鄙视。
依欧迪斯小声窃笑:“男扮女装也容易,那套盔甲要剃的毛也只有那一处了。”
是挺结实的。迪墨提奥目光敏锐,他从肩甲与护臂之间仅露的肌肉判断着城主的体格,而且,目测也证明她拥有比一般女人结实宽厚的肩部。
不过话说回来,蒙塔莎城主应该是与奈苏美杜有一拼的美女吧。女性如她有一副深刻的五官,那么浓装艳抹只会更风情万种,保持这种程度的美貌,估计脱下戎装时也还是很有女人味的。
尽管没说刻薄话,奥玛森来的年青客人还是不厚道地心里暗忖:如果这位城主不是长得如此高挑挺拔,普通身型穿上这么夸张的盔甲,被她所仰慕的女英雄在外形上一定会沦为笑柄。
因此,站在发光体身边的男人,统统丧失了存在感,所有人都是在座辇快离开视线时,才隐约想起,城主大人的身边除了例行的两名护架大司祭外,似乎还多了个衣饰华丽的青年。
迪墨提奥一直保持视线清醒。因为声音太喧嚣,他假装继续稀疏地拍掌,凑到依欧迪斯的耳朵问:“那个方型胡子、站在城主身边的男人是?”
“我不认识。”
平民不认识那能理解。如果不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对方已成年有余,只怕相貌长着长着,也会模糊掉过多的印象。前亲卫骑兵队长把胡子的影响去掉后,便渐渐清晰地浮现出一个身份尊贵的男人形象。
“今年博达奇王子出席巡游了,刚才上面那个陌生男人就是他。”不需要再猜测,已经有人道出实情。
在场拥有王子情结的女眷们大呼失策。她们一生幻想王子,却见所未见,此时只恨街头太挤,娘生的腿太短,眼光又不够长。
苦于没办法冲到楼下补眼,众人纷纷望车兴叹。
第三层的队伍不消说,全是密密麻麻的护卫队,两边是武装到马腿的骑兵,反正也是一身盔甲,男女不分;倒是中间男女步兵组成的方阵,刀枪剑戟武器样样俱全,他们裸露的脸带着性别不同的美感,满足了城民指指点点的**。
“北边诸国的战事消息甚嚣尘上,还好这野猪节是两年一趟,否则明年是否得见也说不定呢。”商人的消息永远比平民来得迅速。
黄昏团的成员却沉默不语。依欧迪斯与其中的熟人聚旧时已听说,他们接过胜其伦王子的邀请信。可是博达奇、柏斯的储君居然也出现在这里,就不知他是否也会跟黄昏团有些必要的来往了。
迪墨提奥拧紧眉头,平静的脸下眼波复杂。他心绪已不在此刻,而是被拉到某年的奥玛森九月,一些五味杂阵的回忆扰乱着深藏的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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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番外:《那一年的九月(五)》
注:
1、拍打着肢体跳舞,发出噼拍的节奏声,创意来自这次在广州少数民族运动会上看到的“肉莲响”,一队男人只穿短裤,翻着筋斗出场,然后做出各种队列变换,拍打着身上八个部位,很是豪迈,也很有趣味
2、鄂温克人就是用驯鹿充当载人载货拉车的动物的。这种动物雄的三月份脱角,雌的四月份,为了照顾异世界的需要我全调成四月了。
3、方形胡子:大家去参看球星巴乔的胡子吧,不过这个王子可没人家球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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