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叶子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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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这地方常出怪事。
大圈仔并不认识叶子,之前也不知道叶子是我们公司的人,而他是警察,狗嘴吐不出象牙,从警察嘴里憋出的消息,多少会有一种不祥的预兆。
大圈仔说,叶子死了,在蛇口海滨游泳时溺水身亡。
我问,你怎么知道死者是叶子?又怎么知道她是我们公司的人?莫非你是凶手?
大圈仔说:“我如果是凶手,就先把你杀人灭口。哈哈。”
“是不是情杀?你跟她有一腿后,事情暴露,你只好下毒手?”
“胡说八道!”
“那是为什么?”
“叶子留在沙滩上的衣物里,有工作证和身份证,这案子不是我发现的,但我有最敏锐的触觉。估计你们公司在24小时内会接到通知。”
叶子虽然辞职了,但因为她跟尚总的关系不一般,所以辞职时,没有把工作证交给望月。企业的工作证,充其量也就是一张名片,所以大家也没有放在心上。
我紧张地开车,闯过两个红灯,气喘唏嘘地跑到尚总办公室,把此消息告诉他。
尚总对着我,把眼睛睁得像牛眼。他对叶子的死,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惊奇,对我先知道这一消息,反而感到世界不可琢磨。
果然,如大圈仔所料,几个小时后,我们就接到了警方通知,要我们去认尸体。我跟尚总和望月三人前往。
尸体已腐烂。是死后五天浮出水面,才被发现的。她的衣物五天前就被一位保安员拣了。保安以为游泳的人忘记拿回去,还贴出了招领启事。
因为发型、身高、体型和年龄等都与叶子一样,再加上那些留在沙滩的衣物都是叶子在办公室穿过的,我跟望月也都见过,身份证和工作证都是望月见过的,望月也确认工作证上的笔迹是她亲手写的,确实是叶子的证件,所以,大家都确认这尸体就是叶子。
我们三人都没有表示异议,警方要我们通知叶子的家属来认尸。尚总突然很谨慎地说,他就是叶子的丈夫,他们已经于去年办了结婚证。叶子从小就是孤儿,没有其他直系亲属。
警方看了看尚总的结婚证,也没有异议,当即让尚总签字认尸
最后处理尸体的后事,我跟望月都没有参加。只听尚总说,他已经把叶子的骨灰存放在殡仪馆,找个时间再拿去买个福地埋葬。
一个生动而性感的人,就这样突然化为乌有。生命其实一点都不伟大,有时比一块石头还脆弱。
叶子在情人谷坟墓酒店吃饭时的情景,她在交际方面的含而不露,还在我眼前反复放映着。智商这么高的人,怎么会这么简单地溺水身亡呢?
如果不是尚总透露了他跟叶子结过婚的消息,我绝对不会有半点怀疑。他为什么把结婚弄得这么神秘呢?
然而,尚总似乎没有做凶手的可能,不可能是情杀,也不可能是财杀,他的钱比叶子多得多。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尚总这么怪异呢?
因为有了疑点,便会不自觉地观察他的举止。尽管他表面开始变得有点颓废和低调,但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真正痛苦的痕迹。
因为不是侦探高手,不可能很快发现破绽,也没有精力去追究。而且,在深圳这个地方,也不能多管闲事,便只好把叶子的死当成一段往事,埋在心底。
日子混得越来越像解答一个复杂的方程式,能在深圳安全地活着已经不容易,风花雪月的事,便成了茶余饭后的笑谈。
北京的房东太太还没忘记我。有一天晚上,我突然收到她的短信:“还记得我吗?住你对门的老女人。房屋依旧,物是人非。”
我莫名其妙,也许她是哪根筋孤单,寂寞了没地方去,突然想起了我。我说:“当然记得,记得比电脑硬盘还牢固。”
感情就是这样,留点距离,就能留点思念和想象的空间。也就是老百姓说的俗语: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我跟房东太太没有“点对点”,想象的空间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面。
房东太太说,我走了之后,老邵住进我原来的宿舍,她看过老邵经常带年轻美女去家里。
怨妇与寂寞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喜欢观察别人的。
我说:“是你吗?是不是你也去过?呵呵。”
“没有,天地良心。”
“开个玩笑,别介意。”
她问我:“还来北京吗?”
我说:“应该不去了吧,即使去北京,也是出差的,不是长期居住。不过,也难说,职场变幻莫测。”

她说:“来北京时,不要忘记我这个老女人。”
我说:“哪敢啊,你有机会到深圳,我们也聚一聚。”
跟房东太太的短信沟通,没想到成了美好的记忆。
话分两头。自从我的女人翁红从北京回香港后,我们的关系已经让沈洪财彻底知道了。
本来,他们离婚是迟早的事,我跟她计划五年后孩子长大了我们就结婚。但沈洪财发觉我们的秘密后,不仅故意不离婚,还多次扬言要置我于死地。
沈洪财在香港开酒店的时候,就交了一班黑社会打手。如果别人说要整我,没人会相信。朋友都知道我在南少林混过好几个月,又跟大圈仔等一群警察朋友很铁,社会上也有很多哥们,想动我没那么容易。但沈洪财也不是省油的灯,想报复我,不是没有可能。
沈洪财并不认识我,我也不知道沈洪财长得啥模样,翁红怕他跟踪她来认识我,所以,自从我调回深圳后,一直不敢跟我在公开场合露面。
听翁红说,沈洪财是广东人,瘦而偏黑,高中未毕业就去做了中学代课老师。
后来,学校出钱让老沈到北京读书,也就是让他成了委托代培生。毕业后,他没有回学校教书,直接移民香港。
翁红也是走老沈的路,利用结婚的名义,先到香港再说。女人和男人不一样,一不小心就假戏真做了。而且做得糊里糊涂。
男人能在发生性的过程中控制住感情,女人却在发生感情时控制不住性。尽管有的感情没有多少含金量。
那时我在北京接到香港电信小姐的电话,其实就是老沈请人假冒调查我的。
当时,翁红去北京看望我,称要去看一位同学。老沈马上产生了怀疑:北京又不是香港,圣诞节不放假,她同学那么忙,怎么会这个时候去?
老沈马上去查翁红的电话清单。他发现她的电话多次打到北京一个手机上,而且通话时间都是比较久,便请一位老乡假冒电信小姐,打了我的电话。
翁红跟沈洪财办理假结婚登记时,给了中介两万元,给了沈洪财三万元。在那个年代,去香港定居,多数采用这种方式,方便又快捷,假结婚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香港政府也没办法。
在深圳等待了四年多后,她终于被批准去香港定居。
去香港之前,她先跟一位已移民香港的老乡联系,想去她那边先落脚,然后找个工作就搬走。老乡模棱两可地答应了。
那时候,对内地人来说,再穷的香港人也是财神爷,颇令人羡慕。只要有香港单身男人回老家,媒婆们都会围着他转。要是有鳏寡老人回大陆老家探亲,好多人便虎视眈眈,怂恿自己的儿女去给他们当干儿子干女儿。
翁红到了香港,才知道老乡住的是贫民窟。一间二十平方米的木屋,住着六个人。她跟老乡搭铺,每月还得出八百多元租金。
她每天查很多报纸,打电话应聘,但基本上都被委婉拒绝了。
那时的香港,几乎所有的公司都要求会说白话(粤语),一听她刚从大陆过来的,感觉好像非洲来的未进化女人,都不感兴趣。
老乡每天早出晚归,每天在餐厅工作12个小时,月薪也才四千多元。这点钱,在香港属于赤贫一族的收入,只比保姆高出几百元。老乡根本帮不了她的忙。
早餐和晚餐,翁红跟老乡搭伙做饭吃。中午出去找工作,能赶回宿舍肯定赶回,赶不回就在外面吃个最便宜的快餐。
香港一份劣质快餐,动辄几十块钱。最便宜的算是麦当劳了,但南方人吃这种洋食品,很容易上火。即使不上火,也很容易腻。她不敢经常吃。
本以为香港的机会满大街溜,随便找个工作很容易,但两个多月后,她带去的八千元快用光了,工作呢,八字还差一撇。
老乡想介绍她去给人家做保姆。翁红觉得自己怎么说也还是个大学毕业生,实在丢人,便不去。
老乡觉得她摆架子,逐渐对她冷言冷语。香港人比深圳人更现实。深圳的现实,很大原因受香港所影响。
走投无路的时候,翁红正好接到沈洪财的电话。他以为她找到工作了,找她聊聊天。但没想到就因为这个电话,使翁红后来成了睡在他床上的女人和名誉上的老婆。
性有时像无头蟑螂,撞来撞去就被撞到了。而婚姻是一个枷锁,一旦被锁住了,要拿掉就难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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