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节 亲自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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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和六年二月。
并州雁门马邑张辽回家途中,遭遇一批蒙面盗贼拦截,无论张辽是如何的忍让,盗贼却是不要钱只要命,在生命的最危急关头,“恰好”典韦、金雷因“公务”路过,立即拔刀相助,两人合力打跑了盗贼,救下了张辽。张辽对救命恩人是感激不已,带回家是尽情款待。席间金雷晓以厉害,直言盗贼此次败走,必有不服,他日还会再来报复。不久张辽同家人与典韦、金雷二人一起来到阳都。
光和六年五月十九日中午。
这里是冀州离真定不远的一个路边小酒店,四下里静悄悄的。树叶在阳光下轻轻颤抖,一层单薄的水汽在空气中飘过,带来阵阵的酒香。迷茫的苍蝇旋转飞舞,嗡嗡的闹成一片;知了在树上一个劲的乱叫,让人在这大热天里觉得更热了。在这个时节,行人都会更改时间在路上行走以避开大热的正午,所以小酒店里只有两个桌子上坐着人,一张坐了一个,另一张坐了三个,这在小酒店来说,在这个时候还有生意上门,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沈烈看了看另一桌的那个人,只能看到一个背影,但可以确定是一个年轻人,靠在桌边的一把银枪特别的醒目,发出森森的寒光。
沈烈对典韦和金雷打了个手势,让他们把耳朵伸过来,然后用极低的话说:“从现在开始,你们什么话也不许说,更不许发出任何叫声,尤其是笑声。”说着说着,同时伸手微微一指那年轻人的背影。
典韦和金雷这几年来,跟着沈烈走南闯北,也算是领教了沈烈坑人、绑人、骗人、抢人的本事,更是佩服沈烈看人的眼光,也知道沈烈如此做实际上就是在说:这个年轻人不错,我要把他弄回去,你们不要露出了破绽。
典韦和金雷两人无声的点点头,两人的眼睛都露出了笑意:又有好戏看了。可能是受沈烈的影响,他们现在对于骗人也乐此不疲。
沈烈轻轻的从年轻人身边走到柜台,对正在打瞌睡的酒保说:“再来一壶酒。”说完也不等酒保回答,就用手肘撑着身子,侧身靠在柜台上,有意而装作无意的看向外面,方向正好是那个年轻人坐的地方,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正面。这是一个气宇轩昂、英俊潇洒的年轻人。沈烈心中暗赞一声:偶像就是偶像,赵云就是赵云,果然不愧为千古人物啊!
沈烈先把头慢慢的似乎是没有目的的一样从左转到右,从赵云身上经过时也不作停顿,但眼光刚从赵云身上离开,就象突然想起什么来似的,又很快的回到了赵云身上,然后一动不动,连酒保喊他也不理睬。
赵云如果说对沈烈的动静没有察觉,那是说的假话。从沈烈到柜台后的每个动作,甚至都可以说是看的清清楚楚,这是他跟随师父学艺时的必修内容,在这方面,他从来没有放松过自己的锻炼。师父告诉他:一个将军在战场上战死,只能说自己学艺不精;如果在路上被别人暗算,那就太不值得了。所以,他的入门就是从修炼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开始的。察觉到沈烈的不对劲,赵云暗暗地提高了警觉,作好了动手的准备。
沈烈也不管酒保的叫喊,慢慢的走到赵云身边,围着赵云转了一圈又一圈,如同一个丈母娘看女婿一样的对赵云下下的打量起来。看得赵云坐在那里,心里直发毛,也看得典韦和金雷两人嘴张大得都快让下巴触到地上了:老大这是在干什么,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
沈烈感觉到赵云的怒火越来越旺,连周围的空气都快要点燃了,才对着赵云恭身一礼,说:“请问这位兄台,可是姓赵?大名可是叫赵云?”
“是又如何?”赵云的话里已经充满了杀气,身体不经意的扭了一下,手也调整了一下,看起来是很随意的动了一下,却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拿到枪的姿势。此时赵云的脸上虽不动声色,心里却惊异莫名:这是什么人,竟然知道我今日艺成下山,并可以在此地等候于我?
“我知道就是你。哈哈哈哈,我是越看越象,赵云哥哥,我找你找了很多年,没想到今天在这儿给碰上了。”沈烈听赵云这么一说,就如同天上掉下个神仙姐姐,正好赤身的钻进了自己的被子里一样的欢呼雀跃起来,同时一副孩子的天真和兴奋也从脸上清晰的传递到正对自己全面戒严的赵云眼里。
沈烈跳着跳着,越跳越慢了。看着赵云,脸上的笑容却越发的灿烂,看着看着,两眼缓缓地滑落下两滴晶莹的泪水,也不擦一下,直接就坐在了赵云的旁边一方,两眼始终定定的看着赵云。

“这位小兄弟如何称呼?在下认识你吗?”赵云依旧没有放松警惕,但说话的火气已经小了不少。
“我是沈烈呀!”沈烈依旧眉飞色舞的说:“哥哥你忘了,我小时候爹娘死的早,很多人欺负我,那个时候你也不大,却总是帮我,维护我。谁欺负我,你就打谁,自己有点好吃的就留给我吃。后来一个老头把你带走了,说是要收你为徒弟。我不想你走,你走的哪天,我跟在你们后面走了很远很远。我不想你走,哥哥。”沈烈说着说着,眼泪如瓢泼大雨,无声的流下,脸上却是笑容,只是笑容中透出太多的辛酸。慢慢的,沈烈轻轻的把两只手放在了赵云的一只手上,轻轻的握着,象是非常害怕他又要走了似的。
赵云观察着沈烈,他已经察觉出这人没有敌意,一脸的真诚是从内心里面流露出来的,这一点,赵云还是看的出来的。这就让赵云纳闷了,这人我不认识啊。“应该是认错人了,”赵云搜索了一下自己认识的人中确实没有一个叫沈烈的,最后就只是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这位小兄弟,你可能认错人了。在下虽然也叫赵云,但不是你要找的那个赵云。”赵云用尽可能温和的语气委婉却直接的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他不想让这个叫沈烈的半大孩子受到大的伤害,这孩子的眼泪让他的心变得很软,很软。虽然在他看来,那是高兴至极的眼泪,但高兴至极的眼泪也才更让人感动。
“哥哥你不要我了?”沈烈依旧不依不饶,抓住赵云的手也用力了一些,真真的是一个怕赵云不要他了的架势,眼泪的流量更大了,口中却连珠炮一样的向外说:“哥哥,我现在有钱了,我也当了官。你走后,那些人又欺负我,我只好离开了家乡,我给人放过牛,给人打过柴,给人扛过包,给人当马骑过。我大冬天里赤身露体的站在雪地里告诉别人说某某家的冻疮药是如何的好,大夏天的时候穿着别人冬天里的衣服告诉别人这衣服是如何的冬暖夏凉。春天和秋天的时候我就一个城一个城的要饭想找到你。哥哥,我好不容易找到你了,你又不要我,你又不要我了。”沈烈说的很平静,眼泪却是一个劲的往下流,心里的兴奋不可言表:感动吧?没见过吧?蒙头了吧?同情心泛滥了吧?什么能让人同情,我就说什么,我看你好意思现在把我甩了。只要到了你家,你还翻的过我的五指山去?他妈的,这是什么药这么厉害?老子现在想止住眼泪不流了都做不到。
赵云坐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实在是想不到这么一个半大的孩子竟然经历了这么多的事,吃了这么多的苦,目的就是为了找到那个和自己同名的赵云哥哥。这怎么能不让人感动?一个吃了这么多的苦的孩子,依靠自己的奋斗,在这个只看出身的时代获得了一个官职,那需要什么样的毅力,这又怎么能不让人敬佩。对这样的一个孩子,还能说什么,谁又真的忍心去直接把他的希望给浇灭了?
“小兄弟,你是哪儿人氏?”赵云只好希望从另一个角度让沈烈可以明白一些问题。
“哥哥你连这个也忘了?青州哇!”沈烈得了便宜乘胜追击,语气中多了一些埋怨,这让赵云更相信了自己的判断:这个可怜的令人同情和尊敬的孩子一定是认错人了。
赵云点点头,说:“兄弟,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离这儿没有多远,一两个时辰就到,那里是哥哥的家。你现在有空闲吗?”
“有哇,这会儿不要紧了,公务已经完了,我们现在是回去,早几天晚几天没关系,等一会儿我给那两人说一声,让他们在这儿等我几天。哥哥在这儿有家了,嫂子是谁呀?”沈烈故意问着,担心自己露出破绽,就全功尽弃了。
赵云不置可否,只是笑一笑,说:“你有马吗?”
烈指着自己的马,是一匹矮马。趁赵云不注意的时候,对旁边已经神游太虚、痴呆无比、连眼睛都不能转动一下的典韦和金雷打了个手势,让他们在约定地点等自己后,又当着赵云的面假意的交代了几句,才和赵云一起离开了这个小酒店。
写到这里,才知道码字的辛苦,也才知道自己成绩的可怜,只能老着脸皮,请各位觉得本书还可以的朋友,多多捧场,给一点票,来一点评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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