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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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一种感情。恨也是。
瑞克对雪蓝的爱,在一夜之间,变成了恨。爱有多深,恨也就有多深。至于这爱是否正确,恨是否有理,瑞克是顾不上了,自己的真心被人所践踏,那就足以是瑞克产生浓浓的怨恨。这股恨象毒蛇一样盘居在瑞克的心头,怎么也挥不去,怎么也赶不走。
不如忘记。
忘记一切。
全心的投入到一件事情中,把过去的一切都忘记。
这贝尔维尤城的消费是绝对容不得瑞克去玩借酒消愁的,再说自从那日被雪蓝等人羞辱后,瑞克连带对任何形式的奢侈消费都深恶痛绝,就是有钱也不会去的。思前想后,瑞克去了城中的图书馆打发时间。不是说多么喜欢看书学知识,谁让整个贝尔维尤城只有图书馆是免费的呢?有其它不要钱又可以打发时间的地方,瑞克立马走人。
在图书馆待了一天,瑞克就明白了这里不收费的原因。不收费都没人来,收费还不如直接关门算了,还能省几个员工工资钱。除了整天趴在桌上睡觉的管理员,整个图书馆也就只有小猫两三只了。
图书馆的冷清,倒也合了瑞克的心意。本来嘛,就是想找个地方打发时间,难得这里没人打扰,想干啥就干啥,又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从此瑞克就泡在了书的海洋里,蛙泳仰泳自由泳,爱怎么着就怎么着。诸子百家天文地理历史哲学,一本没看,尽看些不入流的野史杂记小说言情。用瑞克的话来说,俺一个乡下人,学那些干啥?打发时间不看这些看啥?
看得书多了,瑞克渐渐悟出一个道理,自古英雄配美女,霸王配虞姬,只要能名扬天下,那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哪本书中的主角不是在成为英雄之后,就有无数个美女排着队的投怀送抱,就有数不清的钱财硬要往他的口袋里塞?
看来以前做个英雄的目标是不错滴,错的只是目的和次序,自古以来,谁不是先成为英雄,而后才金钱美女,纷至沓来?
做英雄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啊,我会努力的!
既然今后自己的前途是如此的出人头地,出将入相,美女金钱,数之不尽,那小小一个雪蓝又有什么好可惜的?将来后悔的必定是她!瑞克大做白日梦之后,精神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心中那股对雪蓝的怨恨淡了不少,一门心思扑到书里,努力寻找做个英雄的捷径。
这次看书的目标明显,什么英雄的传说传记,小说故事,一律有杀错没放过,直看得天昏地暗,两眼发直,神智不清,终于在十几天后,看完了几十本书。这英雄的故事,那是记得滚瓜烂熟,可等到要拿出来学以致用,瑞克又迷惑起来了。
书上说英雄不是凭空产生的,英雄是在一个环境中产生的,外侮入侵是最常见的情节。如今虽没有打仗,可满大街的外国货,满大街的外国人,不知道算不算外侮入侵?
穿外国的衣服那叫品位,穿自己国家的衣服那叫低俗;用外国的东西叫高雅,用自己国家的东西叫平庸;吃外国的食品叫时尚,吃自己国家的食品叫落伍。假如这些都是个别人的现象,那外国人做生意叫投资,可以享受优惠,瑞克还能理解,外国人打了人了,耍了流氓了,犯了法了,居然因为“国情不同,风俗不同”,“保持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就可以没事了,不用坐牢了,不用杀头了,那就让瑞克摸不着头脑了。这不是明显的有辱本国的国威国体吗,怎么就没人说个话呢?书上不是说每当这种时刻,都会“群情激愤”,而后有英雄“振臂高呼,除恶惩奸”吗?怎么所有人都这么平静,就象没事情发生呢?瑞克左思右想,弄不明白,这可是和朝庭有关的事,是朝庭的官老爷们作出的决定,应该不会错吧?可怎么和书上说的就是不一样呢?
风轻轻地吹,热呼呼地,阳光肆虐在天地间,亮得刺眼。七月的城门,依旧车水马龙。瑞可身上的军服早就被汗水湿透,而后晒干,而后再湿透,一天也不知道重复多少次,背后居然结出了一层淡淡的盐。在家乡芒特弗农城的山区里,就是在一年中最热的季节,也不过如此。这狗屎的天气,还让不让人活下去了?总算到了晚上还有些许的凉意,能够缓过口气来,瑞克才不至于又加上一条讨厌这个城市的理由。
夜晚的工作其实是极为轻松的,关闭城门后,没人能进得来也没人能出得去,除非有人来攻打城市,否则士兵们尽管睡觉就是了。瑞克对此也向来睁只眼闭只眼,由得他们去。

“快开城门,老爷我要出去!”有人喊道。
瑞克倒是一楞,夜间到了时辰就关闭城门,没有城守大人的令牌谁也不许出入,这是国法,妇孺皆知,值勤许久,倒是头一次遇见有人夜间要出城门,难道出了大事了?
仔细看那人,骑着马,服饰华丽。
瑞克不敢怠慢,问道:“有城守大人的令牌吗?”
“你不看看老子是谁!老子出城要什么令牌,老子就是令牌!”那人鼻孔向天。
瑞克又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他一番,不认识,也不象是紧急工干的。
有军士赶紧说:“呦,这不是三爷吗?您老有事情要出去,我们马上开城门。”
旁边一个军士拉了拉瑞克的衣袖,凑到他耳边轻声说:“这是拉法老爷,大家都叫他三爷,他表舅是市议员。”
表舅?什么东东?没令牌没紧急军情想出城,门都没有!
不过既然和上级大官有牵连,瑞克也不想得罪他,摆出笑脸道:“三爷,今天城门已经关了,没有上面的命令,我们不敢开门,三爷多包涵,明早一定让你第一个出城。”
那人骑在马上,斜眼看了瑞克一眼:“你是谁?”
“我是十夫长瑞克。”瑞克陪笑道。
“呸”的一声,那三爷一口痰吐在瑞克的脸上,随后翻身下马,一脚踹在瑞克的肚子上,“你他妈的是什么东西?敢挡老子的路!”
瑞克捂住腹部,一时惊呆了。怎么了?怎么了?他为什么踢自己,为什么唾自己?
“三爷您别生气!别生气!”军士们七手八脚的拉住那人,阻止他继续动手,早有人扶起瑞克,擦掉他脸上的口水,查看他的伤势。
“一个小喽罗还敢挡我三爷的去路,看三爷不打死你!”那三爷轻蔑的看着瑞克叫道。
瑞克心一跳。
那个眼神,就是那个眼神!
蔑视的眼神!
“三爷您别生气,气坏了对身体不好!”
“三爷您别和他一般见识,乡下土包子,啥都不懂!”
军士们七手八脚的劝说着。
瑞克站直了身体,稳稳的走近。
“怎么?!你小子不服气是吧?来呀,三爷今天不打死你不算完!”那三爷道。
瑞克微笑,然后猛得一脚踢在那三爷的腹部。
所有人都傻傻得看着瑞克。
“你!你敢打我!”那三爷坐倒在地上,满脸得不敢相信。
“为什么不敢!?你意图违令出城,不听劝阻,殴打朝廷命官,按律该当杖责五十!来人!重打五十大板!”
却没人动手。
“没听见吗?!重打五十大板!”瑞克狠狠得一瞪眼。
“打不得!打不得!”军士们乱做一团,却没人动手行刑,都是拉住瑞克劝说的。早有人扶起三爷,那三爷缓过气来,大叫道:“你敢打我,我叫我表舅杀了你全家!”
瑞克夹手抢过军棍,一棍横扫在那三爷的腿弯,将他打倒在地。
“你违反朝廷律法,我有何不敢打你!”
瑞克甩开身旁劝阻的军士,转过身狠狠道:“谁敢拦我!军法从事!”众军士无奈,不敢上前,却不停的劝说。
瑞克回过身,挥棍便打,一棍下去,底下那三爷发出惊天般喊叫,涕泪直流。瑞克直打满五十棍,这才停手。
那三爷早已痛晕过去,只偶尔发出几声呻吟。自有军士赶紧将人抬起,送回府中。
瑞克也不管,只觉得这几天的郁郁之气一扫而空,舒畅之极。
看着军士们拖着那人远去,地上滴落着点点的血迹,一直延伸向依旧灯火通明的城市中心,瑞克仰头看天。
黑黑的天幕中,群星闪烁。
今天是与众不同的一天。
传说中有个大英雄,叫曹孟德,也曾经看守过城门,有个权贵欲违令出城,结果被曹孟德按律杖责,天下震动!在很多年后,曹孟德成为了大英雄,依旧有人记得当年曹孟德是如何的不畏权贵,依法行事。
或许很多年后,我也会成为大英雄,所有人都会记得,是我,瑞克,不畏权贵,与恶势力斗争,为民伸张正义!
瑞克满足的闭上眼,深深呼吸,缓缓睁眼,星光灿烂。
瑞克有一种感觉,自己的一生,将会因今夜而改变。
瑞克又闭上眼睛,想象着星光照耀在脸上。今夜的星星,比以往任何一天,都更亮,更美。
今夜,好美。
这一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
这一天,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这一天,欢声笑语,莺歌燕舞。
这一天,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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