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花哨的民心工程(医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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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哨的民心工程(医疗部分)
前言:今年二月笔者写了一篇"花哨的民心工程"(教育部份)提出:中国最大的民心工程,就是财政部长项怀诚先生提到的三项改革:住房改革、教育改革、和医疗改革。
这三项改革中,又以后两项改革,牵涉面最广,暴露出来的问题最多(住房改革,你有钱你就住好房,他没有钱他就住孬房,只要有地方安生,孬点也无所谓)。教育改革和医疗改革则不同,前者教书育人,牵涉国家的百年大计,而后者则涉及国人生老病死的基本生存保障。
文中谈到政府对这两项民心工程:没有目标,没有理想,没有追求。比如高中阶段实现义务教育,搞不搞,五十年吗?一百年?有谁知道?同样,让中国老百姓能得到最基本的救治,有病能吃药,大病能住院,多少年能做到,五十年吗?一百年?02-04-22上午发新华网,不知发没有发(含下文)。
下面是笔者接着写的医疗部份:
另一大民心工程,当首推维系国民基本生存保障的医疗,现在也成了压在百姓头上的一块巨石,让老百姓一日也不感大意。
这件与每一个人休戚相关的大事,没有列入政府的民心工程,或者政府谈到这件事,也只是说参加医疗改革的人数由去年的50万人,今年达到180万,看似翻了数翻的数据。
与教育类似,医疗也是一个没有目标,没有理想,没有追求的未知数。要知道,整个重庆是三千多万人口,这二百多万,只能是它的十五分之一。另外十五之十四的人医疗却没有丝毫着落(至于那些吃低保的,那就更不在话下)。
所以每当新闻媒体,为一位身患绝症的人,大声呐喊,向社会求助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伸出援手的佛教慈善功德会,看到了节衣缩食的老百姓捐献的分分钱,也看到了我们的医疗博士签字担保的壮怀激烈(笔者称为热血的市民)。
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政府出来说一句话(江津市那位除外,笔者称之为冷血的政府),表示一下,因为他的难处是面对不止一例的这类事,的确无所作为,不敢作为,不能作为?
笔者不想回顾当年**先生曾经作到的辉煌,也不想列举世界上其它国家早已实现的全民医疗保障(包括中国的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只想就中国医疗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其补救,谈谈自己的看法。
医疗既然称改革,最终的目标,只会是越来越好,不会越来越差。
之所以出现越来越差,政府失去控制,处于无所作为的境地,就在于,我们把关系国民基本生存保障的医疗,简单地把它视为市场经济,可以用商业来进行操作。
直接的做法是,让医院自己去挣钱,发工资,发奖金,搞基建,买设备。
当这一切全部通过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转嫁到患者的头上时,你说费用对江泽*先生也好,对一般百姓也好,怎么不会高得吓人!只不过前者不用自己掏钱而矣。
有人说,国外的医疗费用也高得吓人,但那是指私立营利性医院,这一点台湾、香港、澳门,概莫例外。但面对国民基本生存保障的医院,却是对所有的国民敝开大门,不收一分钱的。这后一件事,则是国家的责任,而且是不容推卸的。
回顾一下,我们的医疗改革是首先将医院推入市场,让他们自找饭碗、找奖金、靠从患者身上赚取的收入,修房造屋,添置设备。
当他们从高额的收入中,已经体会到好处的时候(一栋栋新房拔地而起,一台台设备进入了医院,也许它的利用率可能不高),国家即使讲,统一药品进价,招标采购,让利数千万给患者(天知道这个好处给了谁)。
事实上,医生不会大发慈悲的,因为他还有赚钱的指标,即使这个药品降了价,他开另一种不降价的药品你患者也无话可说。因为处方权在医生手里,而医生赚钱的指标又掌握在医院手里。
可见,在此过程中,你不可能看到一丁点几,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白求恩精神,也看不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能见到的就是想方设法赚钱,为自己,也为医院。
唯独不考虑患者(因为政府对非营利性医院的亏欠,所以每次政府对医药的定价,都是一个涨字了得)。
高额的医疗费,让所有的企事业单位都吃不消的时候,问题暴露出来了。
除银行、电力、电信、自来水、天然气、石油、烟草等少数几个国家垄断性质的企事业外(在这些单位用几十万,问题不大,单位给得出,也有人给),绝大多数单位,对医疗费都采取了限制最高报销定额,增大员工自己承担份额的办法,穷于应付。

这些单位,如有比较稳定的收入,尚能对职工的医疗报销,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至于一半以上的亏损企业,民营企业,多数情况是不报销。
这个时候,国家推出的进一步的医疗保障改革方案,企图通过建立个人帐户,和大病保障的方式,聊尽国家的一点职责。
个人帐户,据说是单位按工资收入的4.5%,划拨到你的帐户上,如果你的月工资收入是600元,就是27元,月工资收入1000元,单位划拨45元到你的个人帐户,作为你去指定医院看小病或购药的开支。看过病的人都知道,这点钱,只够看一次病或者半次病,再要看病,对不起,自己掏钱。
所谓大病保险,方案是入院个人首缴650元,超过部分才可以报销80%。假如你一次住院用了一万元,其中除去你自己承担的650元,余下的你还要承担20%即1870元,你实际付出2520元,且一年之内最高限额不超过两万元。
这个方案,对于体弱多病的退休老人,肯定招架不住,对于上班族,如果不是白领,只要生大病、怪病,用上两万,也只好砸锅卖铁。这是指能够参加医保的,至于那游离在医保之外的,三千多万人(以重庆为例),照样只能喊天?
上述中,个人承担的比例,因为各个企事业的不同,有不同的变化。比如北京市的公务员,单位应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对于这部分人来说,他的日子比另一部分人要好过一些。
以上,回顾了我国整个医疗改革的全过程。不难看出,中国的医疗改革,关键在于对非营利性的医院的介定和投入。所谓非营利性医院,它应该是由国家经营,体现国家对国民生存的一种基本保障,前提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不以赚钱为目的。
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国家保证非营利性医院的医务人员的工资、奖金收入,配置必要的基本医疗设备,以及必要的建筑,他能肆无忌惮地收高价(价格高低,一个指标是一般人是否能承受)吗?
这个道理,同义务教育学校一模一样,问题是,即使非营利性医院,他的收入也只能从患者取土,你让他不收高价,不仅不可能,也不现实?正如,政府对何时实现高中阶段的义务教育心中无数一样,何时让广大国民能够享受生存的基本保障,也是心中无数。这就让人不可理喻了?
不弄清楚,医疗改革问题何在?治标不治本,也就是说如果国家不承担起对非营利性医院的责任,让其全心全意为完成国家付予的保障国民基本生存保障尽心尽力。那么大陆中国人看不起病住不起医院的问题,我敢说,永远也不可能得到解决!
02-02
此前,笔者写了:中国人最怕什么?讲述了一个因看不起病,活活拖死的同事。最近笔者的一个事业单位的朋友,住院治疗,单位上能承担,就因为周六、周日拿不到支票,医院认为已经超支二百元,拒绝开药。摆谈起来,噫嘘不已,没有钱,你能看病么?那么不能看病,只有一条路,等死!关系每个国民最基本的生存问题,不能称为民心工程,何故?
第1条回复:作者:月影船歌(2002-04-2113:01:00.0)
有患者在看病之后,说一种这样的感慨给我听:医改之后,患者被分成了三等:一等是完全自费的患者,在整个的治疗过程中都会得到比较好的待遇,当然是需要付出金钱的代价的;二等是还在享受公费医疗的患者,虽然有限制,但是医疗费自己负担的比例低,所以看起病来对费用不是很看重,待遇也不错;三等是医改中享受特病待遇的部分患者,按待遇可以享受折扣的药费,但是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挂号,排队看五分钟医生,开七天的药,很麻烦。至于大多数的参保人员,因为医疗费的局限,自然进入了一等的范围,是无奈的。
其实从医保的内容来看,是授惠于民的,但是门槛定的太高,绝大多数人是享受不到的!
看病只是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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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部分才可以报销80%。】这句话加注:现实是,剔出完全自费的,举如下例子:
2009年春节后初五,大学同学聚会,请教一位去年底刚心脏安了五个支架同学,报销多少?每个月防心脏心凝的自费药物几何?
回答是一次住院花了十五万元,医保报销7.2万元,自费出了7.8万元,每个月自费药物要花费500元。一个企业退休高职称的人转瞬变为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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