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用水分类,应该作为城市供水的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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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分类,应该作为城市供水的国策
一、城市供水和用水现状
二、用水分类,前人有之
三、用水分类,缓解城市供、用水压力
四、用水分类的实施和投入
一、城市供水和用水现状
城市用水,因水价的飚升,引起了政府和国人的关注。而政府部门的作为,以及水务集团的思路却让这种日益加深的矛盾一时半会看不到缓和的尽头。
现状是:城市的激速扩展,让供水日趋紧张,解决的办法是引资建厂,随着重庆和尚山水厂、梁沱水厂的投产(包括在建的丰收坝水厂),供水矛盾有所缓和。存在的问题是,引进设备达到直饮水标准的出水,经现有管道的输送,质量大打折扣。下一轮投资转向了输水管道的改造和建设。
作为先期的直饮水工程的典范,曾在部分小区实现了用不锈钢管输送饮水的示范工程,据说价格是100元/吨。水务集团有种说法,比桶装纯净水便宜。当然也有高收入群体享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无可非议。
如果按这种思路,在全民中普及直饮水的话,那么低保户一个月的低保金,只够喝两吨自来水。五、六百元收入的也大抵如此。显然,这不能作为城市供水的发展方向,更不能以偏代全,推而广之。
供水如此,用水又如何呢?
现状是,无论是人饮,或者是冲大便,无论是消防或浇花、浇树,无论是冲洗城市的大道,或者洗车,一四六九,无例外使用同一根管道输送的自来水。
介于自来水的入不敷出,城市采取了限制商业用水的办法。比如,北京洗车业的水吨价100元,有车一族,只要有车你总得洗,最终结果加重了有车族的负担,如果他不在外面洗,而用家里面的水洗,这种限制结果为零。
至于将几元钱吨的自来水,用于绿化养护,冲洗道路,尽管同是政府市政委管辖范围的环卫部门,也不得不退避三舍,干脆来个不用得了。所以你在重庆街头难见洒水车就不足为奇,而花木缺少水的滋养也不足为奇。
问题就出在,将出水口达到直饮水标准的自来水用来消防(灭火)、浇树、浇花,清洁道路,冲洗汽车、厕所,纯属大才小用。
只不过我们的政府,市水务集团,只管收钱,见多不怪而矣。
二、用水分类,前人有之
对用水分类,第一宗切身感受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居住在重庆市北碚区文星场山沟沟的日子里。
那时场上有一个天府煤矿的自来水站,为了节约钱,多数人仍旧挑水吃。因为井水水源的问题,每家都备有两个水缸,一个水缸装饮用水,另一个水缸装洗涮用水。
取自甜水井(不含钙,能点豆花),作为饮用;而取自含钙水井的水,用来做清洁,洗洗涮涮,包括洗衣服。
那个时候,尽管你去甜水井,或者含钙水井取水,没有人限制,也没有人号召,距离也都不远。人们就有这么个好习惯,约定成俗,共同遵守。
唯一不同的是,街上的三家茶馆,泡茶的水除挑甜水井的水外,还增加一道工序,用砂缸过滤。
那么,消防用水呢?就是建在场口的消防水池,储存的水也没有什么讲究,有时还能看见池中游动的沙虫。但实用,因为水能灭火,有备无患。
这种不过分考虑水的质量,只重视水能灭火的消防意识。前朝广泛采用,至少在当时解决了燃眉之急。比如:合川县城,渝中区的七星岗地区等等。
三、用水分类,缓解城市用水压力
分析下城市用水。
对于企业,除少数酒厂、饮料厂、食品厂、净水厂等以饮用水为原料,生产进口(进咀)产品的生产厂外,其它企业,对自来水标准的要求不是很高,此前的不是直饮水的自来水足矣。

也就是说,这类企业,需要的饮用水量,在所用自来水中的比例不会很大,估计占不到1/5,其余4/5的用水,质量指标都没有过高要求。
同样的道理,对于事业、机关、学校,医院,估计用于饮用的水用量,在整个自来水用量中,也不到1/5。
以此类推,办公楼,居民住宅,用于饮用的自来水用量也不会超过1/5。
至于公用设施的道路清洁或降温喷洒,消防,洗车之类的,更用不着什么直饮水,或者人饮的自来水那么高质量。
笔者年幼时在重庆市北碚区文星场用的是不同的井水;
在北碚街上读重庆兼善中学,用的是小木船,打上来的江水,经简单过滤,消毒。
而在四川成都读大学时,用的是井里抽上来的地下水。
尽管那个时候,自来水也不贵,但上述方法的饮用水或生活用水,成本更低廉。所以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读书人要再交一笔价格不菲的什么水费。
上述分析表明,在城市,维持我们生存或者生活的用水中,有4/5以上的自来水,属于大才小用,或者叫大才滥用。
如果城市能够实行用水分类,那么现有的水厂,只要提高它的供水质量,就可以满足四倍城市人口增长的需要。
用水分类,就在于将城市供水部门的不同质量用水,按不同用途,分类供给。
比如,饮用水,只满足用户饮用的需要;而其它生活用水,包括洗涤,扫地,冲刷厕所,可以使用淘汰的现有水厂设备,以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自来水,混合后供应。水务集团的责任和工作,就是保证这些供水的卫生质量。
这样的供水方式,可以推广到所有的用户。因价格上的悬殊差异,又不影响使用结果,再加上政府带头,这种利国利民的事,在城市推广应该不存在问题。
四、用水分类的实施和投入
用水分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两种不同用途,不同质量的用水,各行其道。
现实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因为没有专门的出路,白送也没有人要。
而所谓的水厂升级和管道改造,也只是建新的水厂淘汰原有水厂,用新的管道代替原来的旧管道。估计这拆下来的水厂设备和挖出的管道,只能作废品,交收购站也卖不了几个钱。
如果我们有用水分类的思路,就可以保留原来的旧管道(只维修和更换破损和有渗透的管道),而将新管道的铺设,不是原来的以新换旧的简单替代,而视为建设新的直饮水专用管道。
在规划建设非饮用水主管道后,随时都可以将已入户的原有管道,更换成非饮用水专用管道。
而根据饮用水管道的输水量,后建的专用饮用水管道,口径可以适当减小。
这个思路,可以首先在新建开发区试行。在建设之初就提出上述要求,然后,逐步在城市推广。
应该注意到,由于非饮用水的自来水供应增加,光靠先进的污水处理厂供水远远不够。这时可以启用原来打算淘汰的老水厂,只要它不是高耗能设备,都可以用它来生产非饮用自来水。以保证4/5城市非饮用水的生活用水和市政建设与市政养护和消防的需要。
其好处是,避免了市政水务没完没了的投资,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由于按非饮用水生产这4/5用水量,不仅减少了对水源的过高要求,也为用户减轻了消费负担。尤其是城市的污水处理厂,从目前的只消耗变成既消耗、又生产,水资源的反复和充分的使用,才能真正实现国家节约用水的初衷。
阳关2004年10月16日P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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